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 |
5.委蛻紀(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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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蛻大難,最近高樓 雖被三振,不肯暴投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我在澎湖退伍,午後抵高雄;十一天后,我在臺北租到「四席小屋」,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所在,有一次在外遇雨,坐計程車回來,那是我第一次坐計程車,想不到表一跳又一跳,而我的心也隨之一跳又一跳,跳到十元,我心驚害怕,連喊:「下車!下車!」-人窮之時,連計程車都坐不安穩也。在「四席小屋」四個月後,六月十五日,我改租「碧潭山樓」,此房比四席多了一席,一人倘徉其中,頗得山水之樂。滿清遺老寫詩說「委蛻大難求淨土」,此之謂也。八月十八日我考上台大歷史研究所。做研究生時候,發生了陳驥、吳章銓情事件。陳驥、吳章銓是高班的研究生,他們不識相,向校方提出陳情,替歷史系提出興革意見。台大校長錢思亮、文學院院長沈剛伯,一怒之下,把陳吳二位記過,二人大呼負負,我戲呼這是「台大的陳勝吳廣起義」。我後來跟朋友說:「你們看到我怎樣對付臺灣大學了嗎?我寫文章公然攻擊臺灣大學,可是錢思亮、沈剛伯不敢動我一根毫毛!他們就是不敢對我這特大號的研究生有任何懲處,他們是專撿軟柿子捏的,他們就是不敢惹我! 陳驥、吳章銓的心血和方向是全浪費了、弄錯了——他們想用陳情的方法去跟國民黨打交道,這是枉費心機、是反要惹來一頭霧水的笨事!對不可救藥的統治者,只有打打打,是不能陳情的;因請願而灰頭土臉、而吃耳光,是可恥的!」 這個研究所,最後我沒有念完,就自動休學了。但台大跟我的梁子並未中止,全部內情,有一封我給錢思亮的信,一看便知: 思亮校長: 五十二年夏天長談之後,迄未晤面;冬天我為文論列「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現狀」,無形中已與母校疏遠。我是五十二年三月十九號自動在歷史系研究所休學的,第二年春天,本應複學,可是我不高興再來辦手續,就這樣的,我離開了台大。 離開台大後,外面傳說我是因為罵學校而被開除的,我每聽到這類說法,就立刻加以解釋,我不但說我是「因為學校腐化,不高興再念,而自動休學」,並且還指出:、錢思亮、沈剛伯諸君還沒有那樣壞或有那樣膽量——敢開除李敖。他們曾警告兩個私下裡寫信建議的學生,卻不敢碰一下我這個公開寫文章攻擊他們的學生——這就是他們的公平和膽量!」 我對母校腐化情況的攻擊,我知道惹得你們極不痛快。 你在黃季陸部長面前大罵我的話,我也不是不清楚。可是你總該知道,我不是沒有保留的人。我的一篇《臺灣大學的「新十誡」及其他》被我直壓到今天,才肯公佈。光此一事,就可證明我不是不為你們留點餘地的,你們也大可不必在校外人士面前失態也! 提到你們在校外人士面前失態,我倒要正式問你一件事。你知道我為寫文章論列胡秋原「閩變」叛國事,被他誣告到官廳,纏訟四年,還沒了結。我寫這篇辨正史實的文章,用了不少心,也參考了不少材料(其中有私藏的,有公藏的,公藏中有參考台大藏的,如「閩變」期間民日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國聞用報》第十卷第四十九期,就是一例)。 當打官司的時候,法官問到我材料的來源,我完全根據實在情況說明,但然陳述,自無疑義。誰知道胡秋原在半道裡,忽然提出一項證據,他說他去函台大,問台大藏書和李敖借書的情形,據台大回信,說該校根本沒有「閩變」年份的《國聞週報》,所以李敖是當庭說謊云云! 胡秋原這番話,使我大惑不解,因為我明明看過並且至今還有「圖片證據」(圖片上有鈴記是台大藏書)來證明台大藏有「閩變」年份的《國聞週報》,我的母校,怎麼會公然作偽證呢? 為了使事情更清楚,我托律師從胡秋原呈庭的證據中,抄出了台大的這封回信,全文如下: 臺灣大學 52校圖1314 敬複者:三月二十一日 大函敬悉承 詢各節經交本校圖書館查報敬複如次: (1)本校歷史學系研究室存有該年份東方雜誌,中國文學系研究室存有國聞週報,惟其中無來示所開年月份之部分,至該年份大公報,亦未存有。 (2)本校各研究室所藏圖書,供師生研究參考之用,有關學系師生可就室閱覽。因人數眾多,如非借出室外,自無登記記錄可查。所詢研究生李敖于五十一年九月內有無借閱各該書刊一節,經圖書館查閱借出登記簿內,該月元此記錄(五十年十二月九日該生曾借民國二十四年份《國聞週報》十二一二十四期之合訂本,與來示所開年份不同,該年份國聞週報,本校並未存有,已如前述)。 國立臺灣大學啟五十二年四月五日 看了這封所謂「敬複」的信,我才完完全全明白:我的母校的確公然的在幫助「校外人士」打擊自己學生——的確明口張膽的做愚蠢而陰險的偽證! 當然了,這封偽證信是經過校長授意才發出的,所以它的夫態,不單是國立臺灣大學的失態,也是我們當今「大學祭酒」的失態。校長先生何不想想:堂堂一個國立大學,有什麼必要,要「敬複」外面人的這一封信?來信人不是法院,不是官署,國立大學又有什麼權力,什麼法理依據,要向來信人「敬複」個被他在法院誣攀的自己學生的在校狀況?退一步說,你們發賤,「敬複」也可以,但怎麼可以「敬複」得以偽證陷害自己學生?你們到底有心肝沒有? 校長先生,你托你是胡適幹女婿的福,躋身為今日臺灣社會賢達、學術自由的象徵。你到底為維護學術自由和自由學人做了多少事,挺身為這些人事「抗」了多少?你心裡有數,我們心裡也有數。要你這種軟骨病的人來「抗」什麼,我們知道這是奢求;但我認為你既不敢「抗」什麼,至少不該一反其道,反倒助紂為虐的「陷害」什麼。可歎的是,你畢竟畏於權勢,居然一再協同「陷害」了——我為你可惜,我為你可恥。 我跟胡秋原的官司,自五十一年打起,至今未了。我本來不想勞動你,所以一直沒請法院傳你作證。現在關於胡秋原叛國資料的來源問題,因胡秋原仍利用臺灣大學的偽證信來打擊我。所以我現在不得不請法院開始傳你,希望你先讀讀刑法中偽證該當何罪的條文,再來答話。你若想在出庭前參觀我的「圖片證據」,以便有所準備,我也歡迎,但請不必擺架子,一定要你親自來,才給你看。 一九六六年,被胡秋原誣告後第三年的開始之日 李敖在臺北敬祝 思亮校長早早退休! 收信後,錢思亮縮頭烏龜了,不回信也不去法院,當然我也莫内他何,但我的本領卻可拿出證據,讓他遺臭萬年。錢思亮如此卑鄙,幫助胡秋原陷害我,起因是我發難揭發台大黑暗所致,在我發難以前,他對我這台大名學生倒是一再示好的。在歷史系畢業謝師宴上,他特別招手請我過去跟他聊天;一九六三年夏天,他還特別與我做了一次長談,長談中他透露了一個秘密,他說:「胡先生(胡適)死後,留下一些遺稿,其中有一封寫給你的信,可惜沒寫完,所以你直到今天還看不到。信中有一段是胡先生否認你在《播種者胡適》文章中提到的六萬美金的事,你說政府送他六萬美金宣傳費,胡先生退回了。你寫出胡先生這種高風亮節,對胡先生是好的。可是胡先生否認對他好的這件事,更可看出他人格的偉大。」那次談話以後,我們便沒再見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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