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1.陸根紀(11)


  我在上海住了半年,除了對書店的好印象外,其他乏善可陳,所見所聞,一片大難將至味道。早在抗戰勝利之後,我家的情況,在二姊筆下是這樣的:

  勝利後家裡陸續來過爸爸一些老朋友,他們是曾去重慶內地「抗戰」榮歸的接收大員們。我記得的有興安省主席吳煥章、撫順煤礦張莘夫、外祖母的娘家堂弟孫棣坡及老姨父的妹人、後來仟中共政協委員的王家幀等等。爸爸參加地下工作的一段經歷,就是由吳煥章出具證明的。很明顯爸爸思想上難以平衡。過去有些人學歷、資歷、能力不如爸爸,但有「內地抗戰」做雄厚的本錢,榮回故里,個個都是耀武揚威的功臣。爸爸苦笑著。受一家十多口人的拖累,爸爸又能做何選擇?曾有一度爸爸準備隨吳煥章去興安省任個職員。

  興安省是閏民黨當時新劃分的東北九省之一。可那個時候是共產黨的勢力範圍,吳主席空有頭銜無法上任。張莘夫在去撫順上任後遭慘害,國共兩黨相互推卸責任。最後爸爸靠舅老爺孫律坡介紹,到東北營城子煤礦當總務處處長,總算勉強撐住過重的家庭負擔。因為只是個雇員,倒也過了段安定省心的日子。

  爸爸在營城煤礦的時候,認識了臺灣人翁鎮,並且對他有所幫助。翁鎮感念爸爸,曾告訴他時局不好,可考慮去臺灣,後來翁鎮返台,留下「臺北市新起前街一段十一號六桂行」(後改為「臺北市漢中街一三九號六桂行」)的位址,這是爸爸最早想來臺灣的張本。可是一想到二二八時臺灣人大殺外省人,就心有餘悸。所以從北平出來,沒有直來臺灣,反倒先落腳上海。這一錯誤,大傷家中積蓄的元氣,最後匆促決定來台後,積蓄所剩無幾了。

  我們全家是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一日早上離開上海的,搭的是中興輪。中興輪本來還算豪華,可是現在已淪為難民船,有立腳處,就是難民。我們把行李堆在甲板上,我就躺在行李上飄洋過海。五月十二日傍晚到了基隆,自此一住五十年!

  我們全家八口逃到臺灣後,爸爸死了,枯骨一壇;媽媽九十高夀,與我同在。當年的孩子們;如今只有我一人在臺灣。

  「與臺灣共存亡」?沒有那麼嚴重;「歸骨於昆侖之西」?實在有夠麻煩。我曾以粗話自嘲:「我來臺灣時,雞巴還沒長毛;如今雞巴毛都快白了,人還活在臺灣。」其實,何止活在臺灣,我終將化為白毛老怪,死在臺灣。陳寅恪「先為帝國之民,死為共產之鬼」,我則生為白山黑水之民,死為草山(陽明山)

  濁水(濁水溪)之鬼,大陸雖是我的根,但是我已是臺灣人(我六歲兒子、四歲女兒)的爸爸,難民不復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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