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回憶錄 | 上頁 下頁
13.隱居(3)


  ┌──────────┬───────┬─────────┐

  │ 沖 突 公 司  │造成衝突之禍首│造成衝突之被害人 │

  ├──────────┼───────┼─────────┤

  │「中國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辜振甫 │信託資金委託人李敖│

  ├──────────┼───────┼─────────┤

  │「中國合成橡膠公司」│董事長辜振甫 │   股東李敖   │

  └──────────┴───────┴─────────┘
  
  我乃在1979年3月26日起,以股東身分三次發函「中國合成橡膠公司」質問,並在4月3日派我弟弟李放參加股東會議,三天后我有信如下:

  本公司1979年股東常會,于4月3日召開,本人在保留訴訟權利下,委託舍弟李放代理出席。經李放於會後一小時內,整理開會重點,特寫奉如下,做為備忘錄。

  一、開會通知常會「上午十時三十分」召開,同時有辜振甫先生「中午十二時,分敬備菲酌」的請帖,證明一年不見,同聚一堂,會程只安排一個半小時時間。在開會以前,一年之中,公司對股東沒有寄出任何一片有助瞭解的資料,禮貌廣本已欠缺。開會時又只安排一個半小時,實在太目中無人。如果一切虛應故事,一個半小時已多;但要認真討論,那就絕對不夠。這次常會,因為本人前後三封信,總算象徵性地討論了一下,已經拖到十二點半,無法結束。經李放提出,一切改為書面詳複,這樣不但準確,並且可使沒出席的股東有所瞭解。承辜振甫先生滿口答應,於是散會。整個過程,是兩個小時。

  二、會一開始,負責人就提到剛才十點鐘收到李股東的限時掛號信,對通知開會日期異議,於是一位「王律師」出現了。他說據經濟部的命令,發信日要算一天。李放說李股東根據的是法律,依法命令抵觸法律者無效。但公司負責人堅持要開會,李放說此事只好等複李股東信後,依法解決。

  三、會一開始,辜振甫先生請人把本人第一封和第三封信宣讀一遍,本人很感謝辜振甫先生的大度與風度,他的風度一直很好。

  四、公司負責人並沒針對本人的信切實答覆,只是挑著答,時間不夠也是原因之一,他們表示了下面幾點:

  (一)香山土地申請的耽誤,是建設廳的錯誤(但沒能解釋為何不依法告建設廳,要求政府賠償)。

  (二)林園買地是看著地圖買的,沒實地去看。

  (三)經營方面承認錯誤太多、太慢。

  (四)因為求功過急,難免有錯誤。

  (五)在林園的工廠,是林園第一家,問題特多。

  (六)在臺灣獨家生產資格,乃是負責人辛苦取得,此中創業甘苦,李股東有所未知。

  (七)他們為公司節省了不少錢。

  (八)中油公司的塔底油不適用,他們沒能預先注意;表示中油公司對自己產品亦不十分明瞭,不給樣品,他們以為可以合用。

  (九)「中國信託」入股大吃小,是「中國信託公司」的問題(此事由辜振甫先生特別表示經財政部特准,手放請出示特准文件,辜振甫先生同意,當卷宗拿到辜振甫先生面前時候,有人對辜振甫先生耳語,於是拒絕出示)。但辜振甫先生保證後年投資報酬率為35.88%。後年起,至少可年賺八千萬。公司一賺錢,臺灣信託就撤退。

  (十)郵局證明,提不出來。

  五、負責人都有承認能力不夠以致造成經營不當的表示,但給人印象是甲朝乙身上推,乙朝甲身上推,然後甲乙又一齊朝外面人頭上推,再小心翼翼地朝辜振甫先生腳下推。辜振甫先生也承認能力不夠,自認外行,但他也未嘗不推——推給他同父異母弟弟已離開本公司的辜偉甫先生。他說1977年前都是辜偉甫先生實際主持的,他本人1977年3月15日才開始管事。他當選董事長,人正在外國。這就是告訴我們,他是「黃袍加身」才幹了六年至今的。

  六、辜振甫先生在表示慚愧以後,宣佈他不要幹董事長了,他私人名下和臺灣信託他代表名下的表決權,他也全部放棄。他的勇於負責的態度,很令人佩服。但是這一形式上光明磊落的表示,立刻引起了他左右支持者和勸進者的頓失所依之感,紛紛大叫這怎麼可以!這樣不行!都連任!一切都維持原狀!……於是叫囂鼓掌,沒經過任何合法表決程式,就說一切都通過了。李放回來告訴本人說:「他好像參加了一次西裝筆挺的暴民大會。」

  這封信發後六天(4月12日),我又有長信給「中國信託投資公司」,指出:

  貴公司負責人所為,實已在「刑法」第十五章偽造文書罪至第三十一章侵佔罪至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罪之間。貴公司袞袞諸公,無一非此島上「有頭有臉」之財閥階級,今竟利令智昏如此,通謀由辜振甫先生一馬當先,以特權總歸戶姿態,上通當道,下淩百姓,目無有條之法,手握非分之財。如此橫行,本人絕不干休。先致此信,請答覆。謝罪並賠償。如不獲合理解決,本人將續循輿論與法律途徑處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後,自知勢態嚴重。他挽小姨子華嚴出面,前來談判。於是,華嚴帶了她的許多新作,到我家來,十多年不見,相見甚歡。華嚴是風華絕代的女人,我非常喜歡她。首先談到嚴僑的去世,華嚴和我都不勝傷感。然後「政經分離」,談起辜振甫。華嚴說:「辜先生自感對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姊辜太太本來也想一起來拜訪李先生,我說我跟李敖最熟,還是我自己來好了。這次糾紛,的確公司方面不對,現在願意以一倍的價錢,由我出面,買回股票,我是你『師姑』,請給我面子。」我說:「我老師被捕時候,嚴師母帶了三個小孩到臺北投靠親戚,可是到處吃閉門羹,誰給了她面子?其中辜振甫最可惡,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舊賬,絕不輕饒他。」經華嚴好說歹說,最後以八倍價錢,買回股票。作為「答覆、謝罪並賠償」,才算出了我累積二三十年的一口惡氣。

  後來華嚴再來我家,完成了退股手續。我在11月19日,請來了已經十多年不見的嚴師母,當面送了十萬元即期支票給她。我告訴嚴師母:「這個錢你可以拿,這就是三十年前對你閉門不見那人的錢,今天我總算給你出這口惡氣。」嚴師母哭了,她收下了錢、收下了溫情與舊情,也收下了人間絕無僅有的李敖式的正義。後來她特別親手做了西點請我,表達她對我的感謝。

  從嚴師母的口中和嚴方、嚴正的口中,我得知了嚴僑死前的一些情況。嚴僑死前六年,他已經遁入皈依宗教的境界,他絕口不談人間的許多事。他皈依的是密宗,家裡佛像、法器一大堆,整天耽迷在這裡。他的師父是一位屈老師,叫屈映光。我聽了一笑。嚴師母們問我笑什麼,我說你們不知道屈映光是誰,我可知道他是誰。他是民國初年的大軍閥啊、是放下屠刀的大軍閥啊!他們聽了,頓時一驚。屈映光垂老學佛後,變成了有道之士,嚴僑很信服他,為了怕他老眼昏花,看不清文字,特別寫鬥大的粗筆字,向屈映光上書不絕。我參觀了嚴僑的遺物,看到了這些佛像、法器和這些走火入魔的上書等檔,心裡為之浩歎不已。嚴僑說他「不斷尋覓二十餘載」始得成解脫,其實他錯了,他其實沒有真解脫,因為他「尋覓二十餘載」,最後取代自己的,只不過是更舊的玄學而已。恰像那外國許多遠離共產黨信仰的理想主義者一樣,他們最後皈依的不是獨立自主,而是聖母與上帝。——他們永遠不是自己的主宰,風霜與苦難打倒了他們,他們不能不抱佛腳!

  可憐的是,嚴僑最後的佛腳,也是假的。嚴僑的父親嚴琥,在1962年9月22日死在大陸。他在死前十五年(1947年9月2日),寫信給嚴僑的弟弟嚴僖,就說道:

  真實的佛教,頗有高明之處。……不過中國的佛徒,十有八九皆十分庸暗,因「廣大」之名而引了許多邪神野鬼,此最為可惜。金剛經雲:佛無有定法可說,無定法者無偶像之成見也。又曰:「無所住而生其心」,無所住,則不為一切法所拘囚,自然日進不已矣。然而無成見、無所住,非無頭無腦、無主意之謂,佛之頭腦在何處?在智慧,故曰金剛般若波羅密,言智慧如金剛,能摧壞一切愚暗煩惱,令人到彼岸也。故為佛徒而不求智慧,只講禮拜、燒香、禱告是佛教之大罪人,非佛徒也。雖信得性命不顧,亦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