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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監獄(4)


  在判決定讞後,所餘刑期只有一年多了。1975年12月22日清早,我突然被通知收拾行李,要移送「仁愛教育實驗所」(仁愛莊),就這樣的,我從景美移到土城,開始被國民黨「仁愛」了。為了優待也為了隔離,我被放到「仁愛教育實驗所」中的花園洋房裡,開了專班。專班「同學」四人,即李敖、謝聰敏、魏廷朝、李政一,從外請來所謂學者名流給我「上課」,他們是陶滌亞、毛樹清、項酒光、周道濟、王洸、屠炳春、施敏雄、林鐘雄、任卓宣、柴松林、魏萼、喬寶泰、鄔昆如等等,每週來「上課」一次,我看不起他們,對他們冷眼相向,一言不發。在兩旁「陪太子讀書」的少將副主任、上校教導長等怕冷場,希望我討論討論,我一概不理。我心裡想:這些人是些什麼嘛!例如毛樹清,是當年同我一起在舞廳跳舞的舞友;例如施敏雄,是當年我台中一中老同學施啟揚的小弟。他們雖然裝作不認識,可是他們怎配來跟我講課?至於任卓宣,根本是我筆仗時的手下敗將,更不足道了。國民黨轎車請這些人來「太歲頭上動土」,不是胡鬧嗎?(我出獄後五年,在台中一中校友會席上,碰到林鐘雄,我笑駡他你好膽大,居然敢來替國民黨向老大哥「洗腦」!林鐘雄連忙打躬作揖,他說他被請去,根本不知道給老大哥上課,只以為是給普通政治犯上課,只是想賺點外快。後來上課時,才知道赫然坐對面的,竟是老大哥!所以原約定上四小時的課,後兩小時他再也不敢來了,他說他見了我,又膽怯又慚愧。)

  就這樣的,我的牢獄生活就接近了尾聲。國民黨放我以前,依法要有人作保才能出獄,我拒絕,我說我朋友全跑了,沒有保,只剩下一個「朋友」,就是你們「仁愛教育實驗所」的教導長汪夢湘上校,此公筆名東方望,給文星寫過稿。汪夢湘跑來,說他有職在身,不便保我,我說你老婆沒有職務啊,就由你老婆保吧,他還是不敢。後來所方人員偷偷同我母親商量,提議改由我母親保我,我得知後大怒,我說保人就可能是每週一次向員警告密被保人一周行蹤的人,如我母親保我,母親就有每週做線民一次之嫌,這成什麼世界!他們無法,就暗示我沒保人就有被繼續「感化」的可能,我說沒保人而繼續坐牢的人,我知道不少,可是我就是沒保,你們不放我可也。到了1976年11月19日,我終於勝利,破例無保釋放。我出獄那天,他們交給我「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開釋證明書」一紙,上面有例行印好的「行狀及俊悔情形」專欄,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樣。我既未去綠島,也未使悔,收到這張證明書,我真又好氣又好笑。後來憑此證明書,領到身份證,又重新開始我的「沒有青春只有『鬥』的生涯,這時我四十一歲了。」

  在我坐牢期間,丁穎(載臣)、周渝、孟絕子、趙承厚。華肖忠等人敢來探監,我至今銘記;尚勤在海外會同許登源送了我一萬台幣,我出獄多年後,送了一棟房子給尚勤,並請許登源大吃特吃一次。丁穎、周渝、陸嘯劊、陳彥增都有錢來,我都不忘記。陶英惠代劉紹唐寫信來,我也感謝他們。我一生感人之恩、懷人之德、不沒人之功,垂老寫《李敖回憶錄》,自當表而出之。

  在這五年八個月的監獄生涯中,雖然是昏黑所在,但觀察入微,也不無奇趣可尋,我加寫一些:

  一、我被刑求的項目中,有一項拶指。他們把三支圓珠筆夾在我左手四根手指中間,再強行用我的右手緊握四根手指。並對我說:「李先生,這不是我們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恨我們。」我笑笑,說:「我不恨你們,也不恨我的右手,我只恨圓珠筆。」

  二、我在警備總部榮膺五委員後,情治人員發現,我這台獨大員,根本不會說臺灣話,甚至「聽莫」(聽不懂)臺灣話,如今成了「台獨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們開玩笑說:「沒關係、沒關係,英國國王喬治第一根本不會說英文呢,他是從歐洲大陸過去的,不會英文都能做英國皇帝,我李敖不會說臺灣話卻做上臺獨大員,又算什麼啊!」

  三、保安處看守所所長羅永黎上尉留小平頭、兩眼炯炯,令人生畏,可是跟我熟了,發現他人滿好。有一次,他感慨地說:「我是神仙、老虎、狗。」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一看到老婆,就是神仙;我一看到囚犯,就是老虎;我一看到長官,就是狗。」我聽了哈哈大笑。他補充說:他真覺得他幹了這麼多年,其實只是國民黨的一條狗!但他畢竟是假狗,看到真狗會害怕。國民黨抓雷震那一天,他被派去參加,《自由中國》社有條大狼狗,差點咬了他,他說他雖然是國民黨一條狗,但還是怕真狗。

  四、我住軍法看守所第二房,正對面是第十房,關的是調查局「匪諜」處長范子文。此公英國留學,相貌堂堂,氣焰很大,被調查局局長——不懂ABC的沈之嶽整,誣以「匪諜」之名,關了起來,不但把他關起來,連他的太太滿素玉也關起來,太太就住樓上。范子文被關,自認不得活命,他的姊姊來看他,他雙手抓住鐵欄,大叫道:「我給國民黨做走狗做了這麼多年,就是這種下場啊!」經大家勸說,他才不叫了。他後來專心信佛,整天大聲念佛,念佛以後,口中連說:「報應!報應!」可見他內心對過去殺生懺悔之重。念佛以後,他說不殺生了,可是牢裡蚊子太多了,趕也趕不走,他沒辦法,就用扇子把牆上的蚊子一一拍死,一邊拍一邊說:「這不是殺生,這是打沈之嶽!」

  五、我成為台獨分子,謝聰敏是一個施展連環套的角色。他和魏廷朝先把我咬進牢裡,使官方上當;然後在聲勢已壯之後、在海內外皆知李敖加入台獨活動之後,再設法替李敖翻案,用李敖在文化界的聲名,反襯出國民黨在如何以冤獄迫害自由作家。這樣一來,李敖可被黃魚兩吃,而國民黨的害賢之名卻又加倍。謝聰敏在牢中替李敖翻案,不是容易的事,因為管制森嚴。但是一次陰錯陽差,使他有了機會。一個日本人小林正成一度住他押房隔壁,在小林被驅逐出境前夜,他拋了一封信由小林帶出來,輾轉登在「紐約時報」。信披露後,自然使官方灰頭土臉。謝聰敏縱在牢中,還能有這種機智英勇的作為,真令人讚歎。出獄多年後,他到我家來敘舊。我問他:「到底小林怎麼帶信出去的,難道不檢查嗎?」謝聰敏說:「怎麼不檢查?還由所長羅永黎帶人把小林脫光檢查過呢。當時我以為信會被搜出來,可是一直沒動靜。後來我到日本,見到小林,問他,原來小林先把信藏在馬桶與牆的夾縫裡,脫光檢查完畢後,臨走前,他要求小個便,就趁小便之時,把信從夾縫中帶了出來。」

  六、信登在《紐約時報》後,官方追查,謝聰敏瞞過由小林帶信的真相,反咬了一個班長陳留恨,說信是這班長帶出的。陳留恨因此被捕,被拷打不已,直到最後查出不是班長而是小林,才真相大白。由於陳留恨對待囚犯極壞,謝聰敏這一亂咬,卻也咬得人心大快。謝聰敏被罰帶腳鐐好幾個月,最後取下腳鐐時,班長們對他恭賀,他笑嘻嘻地說:「小意思、小意思。」

  七、在軍法看守所放風之際,碰到一個小叛亂犯。他是一名高中生,因想組黨,被抓人籠。他大惑不解,向我說:「李先生,『公民書』中告訴我們,『憲法』第十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我以為那是真的,就想組黨,結果就給抓進來了。」我聽了,哈哈大笑。後來,他好像隨遇而安,也甘於做叛亂犯了,有一天竟自謂:「我是天生革命家。」可是這位小革命家很怕鬼,夜裡總是蒙頭大睡。

  八、在軍法看守所,來了一批以成功大學學生為主的「成大共黨案」的小鬼,那些小鬼們從來沒見過真共產黨,坐在牢裡,到處想找共產黨前輩來師法。我說別天真了吧,牢裡哪裡還有什麼真共產黨!國民黨整天抓到的,其實都是假共產黨!他們不信,硬說李荊蓀是,一房一房傳話過去,向李荊蘇致敬。後來發現李荊蘇果然是假的,於是大呼負負,又一房一房傳話過去:「致敬取消了!」弄得傻頭傻腦的李荊蓀糊裡糊塗,搞不清忽來致敬忽又取消是怎麼回事。

  九、「成大共產黨」在調查局被刑求,有人大罵:「你們這樣對我們共產黨,將來共產黨從大陸來了,要剝你們皮啊!」調查局幹員說:「剝就剝,可是沒來以前,老子們先剝了你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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