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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獻會(3)


  以上兩封覆信,證實了胡秋原所說,全是疑神疑鬼,他「以為」我竊取,盜用「國家機關」檔案文書掀他的底,其實那些資料只是舊報紙,學界中人都可以看到。胡秋原又「以為」李敖公佈的閩變叛國照片,只有情治機關有,由情治機關提供用來打擊他,其實那些照片早都登在日本和中國的舊雜誌上,只要博學用心就可查到。不過他這一疑神疑鬼,對他倒有一個好處:情治機關為了避嫌、為了打擊文星,倒也樂得跟胡秋原更形接近。他跟總政治部王升、曹敏等的關係是不簡單的,從他的密友徐高阮身上,更可看出跟其他情治單位的暗盤,左派出身的徐高阮是攻擊文星的第一裨將,他死之日,弔喪行列裡居然出現了總政治部主任王升、調查局局長沈之岳、情報局局長葉翔之!他的背景,原來這般!——徐高阮在職務只不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究員,在這種冷衙門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後,居然冒出成群大特務為他弔喪,雙方關係的不簡單,由此可證!到于與胡秋原一同告人的鄭學稼,也同樣犯了疑神疑鬼的讚美。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發表《播種者胡適》,這篇文章帶來了大是非和大麻煩,進而釀成了一次大筆仗,後來這次筆仗分成了兩個圈圈,一個圈圈是「關於中西文化問題的論戰」;一個圈圈是「關於播種者胡適的論戰」,前者的主要對手是徐道鄰和胡秋原;後者的主要對手是任卓宣和鄭學稼,大家打做一團,十分熱鬧。在筆仗當時,鄭學稼發表《我控訴》說:

  當我第一次閱李敖先生的(播種者胡適)時,以為他是極接近胡適的人,否則不會知道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獨立評論社內部諸名士主張獨栽,只胡一人反對;胡為女學生關窗戶,以示「體貼」;和胡退回宣傳費若干美元。

  事實上,鄭學稼的「以為」,和胡秋原的「以為」一樣,完全「以為」錯了!其實我「接近胡適」了什麼?關於《獨立評論》上民治與獨裁論戰的事,在《獨立評論》上都登得明明白白,《獨立評論》第八十號、第八十一號、第八十二號、第八十三號、第八十四號、第八十六號、第八十八號、第一三零號以及《東方雜誌》第三十一卷一號及三十二卷一號,都文證俱在;至於胡適為女學生關窗戶的事,1932年的《論語》第一期、1934年的《英文中國評論週報》、1934年的《人間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畫像》哪一本書也都文證俱在;至於胡適退回宣傳費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VOL.LXXIXNo.9的Time雜誌也都文證俱在,他鄭學稼不去查書。不去瞭解,卻硬說這是我李敖獨得之秘,這不是大笑話嗎,他鄭學稼讀書這樣少,反倒以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知道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這不是大笑話嗎?文證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以查到。可是這種跟國民黨總政治部關係匪淺的所謂學者卻如此不學,如此無知,這種人寧願在我與胡適有「微妙關係」上去「以為」去捕風捉影,也不願在書本上多下功夫,這種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鄭學稼死後,蔣經國特頒「績學貽徽」挽額,由軍報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績學貽徽」?未必未必,積不學貽害,倒庶幾無愧也!我舉這些例子,意在說明,當時發生那麼多的糾紛,都禍起胡秋原他們一念之差,他們不相信剛出道的一個青年人在獨來獨往的寫文章,總是疑神疑鬼的懷疑有幕後人在打擊他們,若他們真的知道這青年人全無後臺、全無背景,也許他們就不會那麼介意了。四百年前,特立獨行的大思想家李卓吾說:「吾當蒙利於不知我者……可以成就此生。」正因為「不知我者」的疑神疑鬼,最後,你萬古留令名,他們千秋挨臭駡。他們辛辛苦苦地「毀」人不倦,其實只是你「可以成就此生」的一些踏腳卵石而已。「毀人而反利之」,不亦快哉!

  多年以後,胡秋原回憶說陶希聖和他前嫌盡棄了,又是好朋友了,我得知後,為之一笑。我笑陶希聖空在李敖頭上做了一場好夢,最後撇清李敖,自以為得計,殊不知他太小看了李敖。李敖是要舉行最後審判的,他難逃李敖的最後筆伐。陶希聖在開革李敖二十五年後--1988年死去,活了九十一歲。死後,他的兒子陶龍生寫了一篇《陶希聖先生秘辛》,發表在國民黨第一黨報《中央日報》,透露陶希聖死前的秘密交代。陶龍生說:4月5日「那一天他跟我說了許多話,要我記下來,將來在適當的時候再發表。我現在寫出一二。」「寫出一二」的內容原來是:陶希聖去做漢奸,是蔣介石秘密派他去臥底的。換句話說,他去做漢奸,是暗中得到欽命的,所以別人做漢奸,一做就非死即囚或流亡海外;但他陶希聖卻是例外,仍得蔣介石重用。其實這些說詞,是站不住的。因為在我們得知的秘件中,發現滿不是那麼回事。例如陶希聖出走香港後,1940年1月15日,曾密函胡適,說:「希『聖』今後決心不再混政治舞臺,但求速死耳,」,「此後希[聖]將去之海外,為人所忘以死矣。」可見他愧悔之情。如果他是欽命漢奸,則必欣然回中央討賞領獎矣,又何必「但求速死、去之海外」哉?何況,陶希聖在《八十自序》中明說「脫離戰地,背叛國家」,「希聖一心感激委員長不殺之恩」;在「總統蔣公」誄詞中又明說「不殺之恩,愧無以報」,可見他惶恐之情。如果他是欽命漢奸,則必欣然因臥底功成而邀功矣,又何該殺之有哉?結論是:在翻雲覆雨的政治鬥爭中,固然有的漢奸是欽命的,像殷汝耕、像唐生明,但陶希聖卻不在此類。他死前猶欲以玄虛自清欺人,臨終授命,教兒子扯謊,結果被我拆穿,適見其加倍無恥而已!

  因為陶希聖城府最深,所以同他辦事,也得「陰險」一點。文獻會同仁以夏天太熱,想呈文陶希聖買電扇,我說你們呈文買電扇,陶老闆是不會同意的,你們要高抬價碼,呈文買冷氣機才成。他捨不得買冷氣機,覺得抱歉,就會給你們買電扇代替了。——這個故事,顯示了我的「陰險」,可以智勝陶漢奸。他臨終授命最後被我拆穿,真可謂「生諸葛走死仲達」了!

  至於胡秋原告我的官司,由於法院是國民黨的,後果可想而知。這官司前後拖了十三年,枯燥中亦有趣聞。胡秋原有一次在法院不稱我之名,而叫「李匪幫」,我提出異議。後來才弄清楚,原來他叫我「李誹謗」,可是他的黃陂土話發音成「李匪幫」,所以嚇人倒怪。還有一次胡秋原加請法學家陳顧遠做他律師,陳顧遠不知是老糊塗了,還是裝瘋賣傻、兩面做人,竟在法庭上說我好話,並代我辯護起來,氣得胡秋原再也不請他了。這官司造成我跟胡秋原結了一輩子梁子,在他告我三十年後,我找到機會告他,他賠了我三十五萬,我嫌少,堅持把他家貼上封條,至今封條猶在,而他已老得無力出庭了。曾祥鐸勸我「得饒人處且饒人」,我說:「三十年前,胡秋原整殷海光、整我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向他說這句話?」——我為人好勇鬥狠、有仇必報,並且沒完沒了!于胡秋原案上可見一斑。王企祥(李遠哲的老師)說得有趣:「你不能得罪猶太人,得罪了猶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沒完沒了。」我聽了大笑,我說:「你終於學到了跟李敖做朋友的竅門了。」胡秋原正好相反,他學不到跟李敖做敵人的竅門,以致被我沒完沒了。1984年12月22日,我在百貨公司碰到台大老同學盧華棟,十多年不見了。上次見他是他出獄後,我去看他,並小送金錢。此後「一別音容兩渺茫」。盧華棟出獄第二年即已經結婚生子,洗手不涉及政治,對黨外活動,亦所知茫然。我勸他寫一點獄中回憶,他說他已專心從商了。我說:「就這樣的不幹了?」他苦笑了一下,說:「不幹了。」我說:「這樣被國民黨欺負了,就算了?」他說:「就算了。」我在牢裡聽黃毅辛說,特務們整盧華棟,甚至把萬金油塗在他眼珠上,其兇殘可想,可是盧華棟統統「就算了」。我的人生觀絕不如此,我從來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萬里追」,這一性格,最像猶太人。陶希聖、胡秋原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難逃我們東北人的斧鉞,惟我李敖,毋太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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