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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獻會(2)


  語言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李方桂來台,姚從吾老師請他吃飯,他說他佩服李敖,盼能約李敖一起吃。5月8日,我在心園同他們吃了一頓飯,在座有毛子水、吳相湘等。姚從吾、吳相湘兩位老師絕口不提我離文獻會事,我也絕口不提。5月26日,余光中向我說:「梁實秋先生聽說你失了業,想替你找事。」後來我才知道,梁實秋不讓我知道,直接寫信給「中央研究院」院長王世傑和歷史語言研究所所長李濟,大意說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該請李敖去他們那邊。王世傑、李濟收信後,先行內部作業。8月19日,我收到姚從吾老師一封信,其中說:我禮拜二在南港住了兩晚,黃彰艦陳般安、徐芸書、劉世超都看到了。一般他說,都歡迎你能來南港,正式在研究方面放些異彩。一部分人認為胡某人頭髮也花白了,你把他罵得也夠了,另換一個方向也好。只有極少的人另有偏見,反對您來南港,但他們勢孤,又不敢明言,只有暗中放冷箭。上禮拜五芮逸夫先生請劉子健夫婦。我和濟之先生坐在一起。談到您的事:(1)他說:實秋寫信給雪亭先生和我了,說得很懇切。他是不大管事的,承他建議,我們當然考慮接受。適之先生常談到李敖,我也知道一些,留有印象。(2)停一回,他又說,您也是他的學生,雖然一次考了五十八分,一次考了六十分,總算及格了。當年分數嚴,考六八十分的很少。(3)但過一回,他又說:有人說:「李敖把他的父親氣死了,您意如何?」我說:「這樣嚴重的消息,我今天第一次聽到,這怕是惡意中傷吧!我記得他曾有一長函給適之先生,送了一篇副本給我;只說到父親死後,有人強迫他披麻戴孝,他表示異議。氣死父親,怕是由此傳訛的。還有一點,李敖每月寄給母親五百元,聽說現在仍照寄。」上邊所說的冷箭,這一謠言,也是一例。

  今天晚飯後子水先生來談。說:上午與濟之兄閒談,也說到了您的事憎。李說:「雪亭先生看報,知道李敖與胡秋原的訟事,要和解了。這樣就可以決定了。」毛先生並說:「這可不是條件,希望李君不要誤會。」……

  姚從吾老師信中提到毛子水、談到「雪亭先生」(雪亭是王世傑的字)所說的話,是有一段故事的。自從梁實秋寫了信後,姚從吾老師也敢於介入了。王世傑表示,想先同我談一談,並盼姚從吾老師陪我一起去。我遂在姚從吾老師滿口稱王世傑「老師」的恭謹下,見到了這位大官人。王世傑跟我天南地北,談了不少胡適的事。最後說:「現在李先生和胡秋原打官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官司告一段落後,再來『中央研究院』?」我聽了,很不高興,我說:「胡秋原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通訊研究員,這官司還是他主動告我的,為什麼他能從裡面朝外面打官司,就不影響他的職務;而我從外面向裡面打官司,就要對職務有影響呢?」王世傑聽了,撲克臉一張,無詞以對,我和姚從吾老師告辭而出。8月20日,我終於寫了這樣一封信:

  前些日子,「國史館」的姚漁湘先生同我說:「羅家倫先生表示在官司過後可去『國史館』任職」;昨天下午,文獻會的高蔭祖先生向法官說:「過些日子(實際是官司過後),我們請李敖先生再來幫忙。」

  老師您看:在官司沒了之前,沒人敢「賞」我一碗飯!我可大言:凡在官司沒了之前,猶豫給我這碗飯吃的;在官司過後,我絕不回頭來吃這碗飯!饈槍嘔八檔摹捌都囈救恕保≌饈且桓鯰腥伺趼釵奕爍儀氳某粑娜說囊壞慍艏蘢櫻……

  所謂文化論戰以來,即以我們師徒二人而論,老師試想:真正瞭解我們之間的關係的有幾人?真正相信姚從吾沒從背後搗鬼的有幾人?老師再想想:誰會想到您從來就是反對我亂寫文章的?誰會知道您壓根兒就是一個老是努力阻止我「鬧事」的一個人?……

  外面謠諑如彼,我內心的感慨還多著呢!他們謠言說一個「教育機關」(台大)支持我,可是我親眼在法院看到錢思亮校長寫給胡秋原「立委老爺」的委瑣信——一封毫無大學祭酒風度的信,——這就是「教育機關」對我的「支持」!他們又謠言一個「研究機關」(「中研院」)支持我,他們寫這段文字的時候,自己用的卻正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辦公桌!而我呢?想在「中研院」拿胡秋原在「中研院」的薪水的三分之一部拿不到!——這就是「研究機關」對我的「支持」!他們又謠言姚從吾如何,可是在我的內心深處,我卻覺得:姚從吾即使不是一個怕事的人,也是一個不好事的人。這樣一位老先生,非但不會有心情來唆使我;甚至要等梁實秋先生出面替自己學生說了話,他才肯幫自己先生進行這塊安身立命之地。……

  一年半來,因我而被冤枉的,曰胡適、曰姚從吾、曰吳相湘、曰殷海光、曰陶希聖。此五位先生,誰是好人,誰是壞蛋,天下自有公論,不過扯在我頭上而說唆使云云,則完完全全是厚誣!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謗,也不甘心我個人橫被打手之惡名,故此誣陷奇案,我非打個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學苑,乃某些清白學人養清處白之地,彼等因過分清白,反視李敖,自然雙眉緊斂,憂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們之福;但他們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們之福,然而放虎歸山,難道是他們之福嗎?

  人間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夢一常春夢醒來,恍悟儒林內史,還如一夢中。……

  我在文獻會被請出門。「中央研究院」不准進門,接連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來一個人,堅守原則,不入國民黨;堅守原則,跟國民黨打官司;堅守原則,我手寫我口、決心做黨外,到頭來會混得沒有職業,混得已到手的職業會失去、沒到手的職業會泡湯。但是,這又算得了什麼呢?這些啊這些,在國民黨的統治下,豈不都是求仁得仁的必然結果嗎?

  最有趣的,陶希聖在拉我加入國民黨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鬧愈凶的時候,終於對我反目相向,在國民黨第一黨報《中央日報》上寫短論批我。他先寫了一篇《保全台大的名譽》(1964年9月2日),其中說台大有好學生,「但是不肖的學生亦間有之。如某雜誌最近幾個月,連續刊載某畢業生誣衊台大的文章,叛師毀友,極盡其架空造謠刻薄惡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師生以及海外師友看見此種文章,至少感覺其為母校之羞,無可容忍。」「中國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風尚。我們亦不願鼓勵任何人打官司。但是我們認為台大對於這種玷辱校譽的事情,應該依法追訴,無所用其姑息。」四天以後(1964年9月6日),他又寫了一篇《謗書》,其中說:「市場上出現一部書,名為《胡適評傳》。這本書只出了第一冊。就這一冊來說,表面上是讚揚胡適之,而實際上從胡適之的上代,到他的本人,處處都是輕雹鄙笑、諷刺,使讀者不忍卒讀。這樣一部書,若是如此一冊一冊出版,而無人提出異議,可以說是士林之恥。我們今日願以這篇短文,表示異議。」我對陶希聖站在黨報立場攻擊我,絲毫不感驚異,因為那是我不跟他們合作、不跟他們同流合污的必然發展。只是在時機上,倒別有個人原因。那時陶希聖要把他兒子陶晉生媳婦鮑家麟雙雙送入台大歷史系教書,故向文學院院長沈剛伯表態,而沈剛伯正是被我批評的焦點;另一方面,陶希聖要搶北大在臺灣的龍頭地位,因而貌似擁胡,並在後來支持胡夫人江冬秀朝文星打官司。凡此種種行徑,對陶希聖這種人說來,其實都是最拿手的事。最好笑的是無恥的他居然還談什麼是「士林之恥」,他真是太妙了!

  陶希聖長得小眼方臉,面似京戲中的曹操,講話深沉多伏筆。是我所見過的城府最深的人物。在他把我請走以前,他對我一直不錯,有歷史上的疑難雜症,就把我請到二樓他的辦公室,盼我解決。有一次,文獻會重金買到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的原始文件,是當時秘密會議成立的簽名冊,上面有宋教仁等人的簽名。陶希聖很高興,拿去請于右任題字。于右任一看,簽名冊中沒他的名字,很不開心,他說他記得明明參加了革命,怎麼沒有他?他不是「開國元勳」嗎?怎麼這樣一個重要的會議,居然沒有他的名字呢?陶希聖回來,找到我,請我仔細考證考證,到底是歷史錯了,還是于右任錯了。我仔細考證後,結論如下:那一次,于右任沒參加。為了使于右任沒話說,我列舉出每一項證據,證明他老先生真的沒參加。我不知道最後陶希聖怎麼回話的,我只知道于右任「為之不寐者數日」。我真抱歉,以我的學問,實在找不出他參加的歷史,這種抱歉持續了幾天,直到我被文獻會掃地出門,我才停止了抱歉。

  我離文獻會後,胡秋原在法庭提出聲請,要傳文獻會執行秘書高蔭祖作證,要高蔭祖證明我在文獻會竊盜「國家資料」打擊胡秋原。我遂寫一封信致高蔭祖,信中主題很明顯,就是聲明我立場的堅定。那場官司的被告中,居浩然、葉明勳都和解出局了,蕭孟能在親朋父執輩的壓力下幾度想和,高蔭祖承陶希聖之命也一再勸和,我寫這封信,就在塞勸和者之口,並激發高蔭祖的良知,不要做偽證。後來高蔭祖出庭了,向法官出示陶希聖親筆原件,證明了他以文獻會執行秘書名義複法院的信,並非他矯命所為,而是陶希聖親筆起草,叫他抄好發出的,原信是:

  一、1963年6月28日綏刑誠字第二零四四五號大函敬悉。

  二、查蕭孟能與本會無關,李敖前在本會為臨時工作人員,近已離職。

  三、本會從未存儲「國家機關」檔卷,其所存報紙及雜誌等項公開發行之印刷品,本會工作人員均可閱讀使用。其會外人士對此項印刷資料洽請抄閱者,亦可抄閱。凡此皆不發生所謂竊取或盜用問題。

  四、特複請關行照。此致

  臺北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執行秘書 高蔭祖

  1962年7月4日

  法院同時也收到「國史館」館長羅家倫的覆信:

  「國史館」函1963年7月2日(「五二」)台史總字第一七二號受文者:臺北地方法院一、貴院本年6月28日綏刑誠字第二零四四五號函敬悉。

  二、查本館庫藏史料及檔案文書,蕭孟能與李敖並未亦無從竊取或盜用。

  三、複請惠察。

  館長 羅家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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