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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獻會(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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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歲) 1962年1月29日,舊年將至,姚從吾老師送來一千元,並附一信。兩天以後,又轉來陶希聖「擬請李敖同學參加『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輯事務工作按月津貼新臺幣一千元」的信,姚從吾老師和吳相湘老師又分別給我一信,囑咐我「從此安心工作」,因為這一職務,「得來亦不易也」。 1962年2月1日,我去文獻會見陶希聖的時候,正是我在《文星》第五十二期發表《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看蔔的同一天。這篇文章裡已點名攻擊到陶希聖。在這篇文章發表前一個月,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發表《播種者胡適》,已先引起各界的重視,這種重視,是從《文星》第四十九期起發表《老年人和棒子》的一貫延續。姚從吾老師信中囑咐我「若過於放肆,不但樹敵太多,亦恐於工作有妨」;吳相湘老師信中囑咐我「切忌多言」,都是他們的先見之明。他們勸我「往事已過,今後仍應潛心學問」,「從此安心工作」,顯然期許我仍舊去走做學問的路,不要亂寫文章。他們把我安排在陶希聖那裡。目的都在希望那個職務使我得以糊口,並且,「借此研究民國史,以期有些具體的成就」。事後回想起來,兩位老師似乎都太天真了一點。其實他們不瞭解陶希聖,也不瞭解我。不瞭解陶希聖的是:他們以為我們只是把李敖暫時「寄存」在你陶希聖那兒,李敖畢竟是我們的人、我們的學生,殊不知陶希聖才不這樣想呢!陶希聖慧眼識人,看到李敖是何等人才,焉有不拉為己有、拉為國民黨所有之理?不瞭解我的是:他們以為我會與陶希聖勉強相處,殊不知我才不這樣想呢! 我一去文獻會,心中打定主意就是要防被陶希聖拉我。陶希聖對我,果然備極禮遇。那時他正搬了新居,把舊宅留做文獻會工作人員宿舍,指定我住他的臥室那一間,可是我一直沒去祝他見我不去住,乃在文獻會樓上隔出三間房,由我住一間。因為與辦公廳在一起,比較單純,我就從新店遷回臺北,住進杭州南路文獻會。羅家倫、陶希聖上樓來看我,並且參觀我這間臥室,看到牆上我掛的Playboy上的大幅裸體女人,兩人的有趣表情,我至今難忘。(我在1962年4月12日日記上寫:「上午羅家倫、陶希聖來參觀臥房,羅進即複出,陶見裸女不敢進,笑死人,陶哼了一聲,羅哈了一聲,真是哼哈二將。」)蔣君章在《傷逝集》中回憶說:「『五十年開國』文獻的編纂,一方面為紀念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另一方面卻含有提供正確的革命建國史料,使研究中國近代史的國際學者,得到中國革命建國的原始資料,作為他們研究參考的根據。」「這個委員會的發起,是臺灣當局的決策,得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援,其預算初時列在『國史館』的預算中,後來改列在『教育部』的預算中,陶希聖先生擔任主任委員,羅志希先生擔任副主任委員,兩位先生看得起我,要我擔任總編輯的職務……兩位先生有意栽培後進,由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借調研究生若干人作為我的助理。」蔣君章的書是1979年出版的,我直到這書出版後五年,才在地攤上看到;直到看到後,我才弄清當年一些我所不知的真相。例如我一直不知道「這個委員會的發起,是當局的決策」,我一直以為它的預算只來自「國史館」,我一直以為羅家倫是主任委員(羅家倫在北大是陶希聖的學長),我一直不知道我是蔣君章的助理。事實上,我今天的感覺只是陶希聖想自立衙門而已,表面上托之於「當局」的決策、「國史館」的預算中、「教育部」的預算中,骨子裡卻是建立陶家班。蔣君章說:「由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借調研究生若干人作為我的助理」,這話有語玻我去文獻會,我是唯一的研究生,其他全不是,後來龔忠武、張國興來,才有了研究生的局面(張俊宏是在我走後很久,才進文獻會糊口)。會中一共七八人,以陶希聖的同鄉、親戚居多。湖北人之天下也。我到文獻會之初,從沒見過蔣君章,整天也無所事事,上班時間大家打乒乓球,中午、晚上七八人圍成一桌開飯,互開玩笑,倒也自在。會中由高蔭祖做執行秘書,高蔭祖是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專員,編有《中華民國大事記》一書,為人篤厚,對我極為傾倒,常找我聊天,陶希聖也常找我聊天。聊天中有時話中有話,我總是裝糊塗。我知道他們想拉我入國民黨,我打定主意不幹,所以除了裝糊塗,也別無好法子。 從我進文獻會起,我就沒聽過姚從吾老師的囑咐,停寫「辯難文章」,我給《文星》寫文章,一直不斷。《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上就發表了《胡適先生走進了地獄》,《為〈播種者胡適〉翻舊賬》;第五十四期(4月1日)就發表了《我要繼續給人看看蔔。……直到第六十期(10月1日)發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對『人身攻擊』的誤解」等,我的文章,筆鋒所指,一直風光與風波不斷。在被我批評的人之中,其中最吃不住的,不是別人,就是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參加共產黨CY,抗戰時加入國民黨做中央委員並辦黨報,大陸丟掉時「打算做共產黨百姓」,不肯出來,後來才到臺灣。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國與共產黨有過接觸」而遭國民黨黨紀處分。他是一個反復多變的人,由於反復多變,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他有了一種「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脹,過分重視自己,使他老覺得有人想打擊他,他完全不能瞭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誰要打擊這樣一個宦海失意和學界走板的人呢?但在這種心病下,他總是刻意尋找「幻想的迫害者」。他公開說文星「自恃有強大後盾,這後盾即我說的參謀團,其中有教授,包括一個教邏輯的,有我們的同業新聞界人士,還有政治上的權威人士等,這是一『奇異同盟』,毫無原則的,但不知為了什麼,也許由於一種『反胡秋原Complex』,結成了一個『反胡秋原聯合戰線』」。又說反胡集團的組成分子為「青年後面有中年、有老年、比我更老的前輩。」又說組成分子的單位「是由一個教育機關,一個學術機關的人,組織了一個參謀團,還加上一個後勤機關,不斷集會三個星期。……這些自高自大自我膨脹,過分重視自己的「幻想的被迫害症」,使他一開始就不相信批評他只是李敖一個人的事。他用盡對我人身攻擊的字眼,像「豪奴」、「犬折犬」、「背後有中年有老年」,「有傳授有計劃」、「有組織攻擊」、「有參謀團、顧問」、「危險打手」、「幕後人」、「雇傭誹謗者」、「奉命罵人」、「問了顧問」等等。一口咬定許多機關和人士利用李敖來打擊他。胡適死後,他首先懷疑的,就是姚從吾。但他也不照照鏡子,姚從吾打擊他幹什麼?姚從吾是學界的「當權派」,是台大教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胡秋原全沒當上,是學界走板的人物,誰要打擊他啊?可是,沒有用,一個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沒救的。1962年4月14日,我有日記如下:「姚先生在課堂上說佩服我矛盾戰術,使胡秋原氣焰不敢太盛。並說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蓋以姚李一氣故也。」這表示說,胡秋原早在四月間,就認到姚從吾頭上來了。另一方面,胡秋原又認到陶希聖頭上,但他又不照照鏡子,陶希聖打擊他幹什麼?陶希聖是政界的「當權派」,是國民黨中常委、坐文學侍從之臣的第一把交椅,胡秋原全沒當上,是宦海失意的人物,誰要打擊他啊?可是,沒有用,一個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沒救的。陶希聖告訴我說:「胡秋原說我打擊他,我打擊他幹什麼?大陸撤退時,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香港。當時不能來台,還是我設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擊他,我會這樣幫他嗎?」可是,當時胡秋原的「幻想的被迫害症」已深,怎麼都要一口咬定了。 為了反擊胡秋原對我的人身攻擊。為了尋求歷史的真相,我在1962年10月1日在《文星》第六十期發表《胡秋原的真面目》。第二天,我有日記如下: 陶轉告以後行文務必多小心,蓋胡秋原等或將以李敖思想違背三民主義 來扣帽子也。 此一公案頗有連陶也被扯下水之勢。他們總以為我寫文章背後有人主使。 他們過去以為是胡適,再是姚從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吳相湘、再是陶希聖, 真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獨來獨往,胡姚殷吳陶等人安能浼我哉! 10月3日,我有日記如下: 下午高蔭祖、陶希聖分別找我談。陶申三意:一、胡秋原此人「不擇手 段」以後為文須小心,蓋已聞彼現在搜羅我文字中句子,以構成違反主義及 「總裁訓詞」之罪名。 二、胡有牽陶入此漩渦之勢。 三、陶絕不理胡等欲逐出我於文獻會之陰謀。查材料事文獻會借助我, 並非我借助文獻會。 10月4日,報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我,我有日記如下: 陶希聖轉告: 一、他可介紹二律師(端木愷,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義感,唯 先不必與人言。 二、盡可放心打官司,文獻會絕無問題。 表面看來,陶希聖對我實在夠意思。但是骨子裡,卻大有文章。原來陶希聖是要趁機拉我入國民黨!早在七月裡,高蔭祖就不再話中有話,而是開門見山的要我入黨。我在7月11日有日記如下:「下午高秘書以中山獎學會選送公費留學理由,拉我入黨。我謝絕。」8月28日有日記如下:「上午高蔭祖言警總欲整我,但他說陶先生支持我。」高蔭祖透露這些也是要我入黨,說入黨才一切方便。10月4日我被胡秋原告了後,陶希聖、高蔭祖重申前意,明確他說還是入黨才好辦事,入黨變成了「自己人」,那時候他胡秋原是黨員,你李敖也是黨員,黨員對黨員,支持李敖,也名正言順。警總方面想整你,也可以講得上話。對這一好意,我都謝絕了。這時我早已搬離了文獻會(5月19日搬到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是蕭孟能和我分租的公寓),我感到離開文獻會的時機,好像愈來愈近了。 到了1963年3月,我自動在研究所休了學,這事給了陶希聖一個藉口,他5月3日去日本,臨行寫了一封信給高蔭祖,說文獻會以用研究生為宜,李敖不告訴他就休學,他決定以留職發薪方式,請李敖暫時別來上班了。5月4日,我有日記如下: 下午高蔭祖執行秘書約我,出示陶希聖臨走前給他的信,顯然在胡秋 原政治風暴的陰影下,陶已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計。高蔭祖再度向我 提出入黨建議,並謂胡秋原、任卓宣他們反對你,並不是國民黨反對你, 國民黨歡迎你合作。對高蔭祖的建議,我拒絕,同時謝絕留職「發」薪的 好愈,謝絕「遣散費」,謝絕替我另外找事的主意。我說我是幹乾脆脆的 人,決心求去,不必在這裡,彼此都惹得一身腥,他說他一定要找吳相湘, 請吳出面挽留我,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過了,再來上班。可是我知道他 是徒勞的。 一年三個月零四天的混飯生涯,如今竟如此這般地告一結束,可歎可 笑。此事給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於我太窮,來此會以前,窮得當褲子,吳相湘、 姚從吾聯名介紹,乃得此謀生之地。設想當時苟有第二條路好走(如中學 教員之類),何至於有「誤上賊船」之憾?雖然,十五個月來,自許不染 不妖,然究竟不快也。當時若身懷幾千元,何至於為每月一千元上「船」? 二、故為今之計,似非擺脫一切,設法有一點點起碼的經濟基礎不可, 我希望是五至十萬元的存款,兩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 三、政場中人是什麼東西,思之可也! 5月14日,我有日記如下: 下午辦好移交,我只肯收本月一至三號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 高蔭祖說我太矯情,袁英華說本會「送錢」有前例,我皆不肯。最後留信 而行(將三天薪水的收據附其中)。[秘書]阮繼光、[工友]向澤洲、 林明岡相送。澤洲請我留字,我為寫「此度見花枝,白頭誓不歸」等二詞。 吳相湘又找我,夜訪之。談到高蔭祖向他說,李敖一年三個月來去了 那麼多次的南港,沒報過一個車馬費! 陶希聖從日本回來後,5月22日,送來從日本帶回的領帶一條、襪子一雙,並留名片向我致意,並送我一筆錢。我收下領帶、襪子,把錢退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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