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碧華 > 生死橋 | 上頁 下頁


  「又想吃的呀?」

  「對,我死都要當一個飽死鬼!要是我有錢,就天天吃烤白薯,把他一攤子的白薯全給吃光了。」

  「你怎麼只惦著吃這種哈兒嗎兒的東西?一點小志都沒有,還志高呢!」

  「哦,我當然想吃雞,想吃鴨子,還有炒蝦仁,哪來的錢?」

  「你閉上眼睛。」

  「幹嗎?」

  懷玉把東西往他袋中一塞,馬上飛跑遠去。

  一看,原來是十來顆酥皮鐵蠶豆,想是在廣和樓後臺,人家隨便抓一把給他吃的。

  懷玉沒吃,一直揣著,到了要緊關頭,才塞給志高解饞了。懷玉這小子,不愧是把子。志高走在夜路上,把鐵蠶豆咬開了殼兒,豆兒入口,又香又酥又脆,吃著喜慶,心裡痛快。慢慢地嚼,慢慢地吞咽,殼兒也捨不得吐掉。他心裡又想:咦,要是有錢,就天天吃酥皮鐵蠶豆、香酥果仁、怪味瓜子、炒松子……天天地吃。

  月亮升上來了。

  初春的新月特別顯得凍黃,市聲漸冉,人語朦朧。來至前門外,大柵欄以南,珠市口以北,虎坊橋以東——這是志高最不願意回來的地方。非到不得已,他絕不回來。不得已,只因為錢。

  胭脂胡同,這是一條短短窄窄的小胡同。它跟石頭胡同、百順胡同、韓家潭、紗帽胡同、陝西巷、皮條營、王寡婦斜街一般齊名。

  大夥提起「八大胡同」,心裡有數,全都撇嘴掛個掛不住的笑,一直往下溜,墮落塵泥。胭脂胡同,盡是掛牌的窯子。

  只聽得那簡陋的屋子裡,隱隱傳來女人在問:

  「完了沒有?完了吧?走啦,不能歇啦。完了吧?哎——」

  隱隱又傳來男人在答:

  「媽的!你……你以為是挑水哥們呀,進門就倒,沒完!」嘿兒嘍的,有痰鳴。

  女人又催:

  「快點吧——好了好了,完了。」

  噴噴的穿褲子聲,真的完了。

  志高甫進門,就見客人正挑起布簾子,裡頭把客人的破棉衣往外扔。

  客人把錢放在桌上茶盤上,正欲離去,一見這個混小子,馬上得意了,一手叉住志高的脖子,一邊喝令:

  「喊爹,快喊爹!」

  志高掙扎,可他那粗壯的滿是厚繭的手硬是不肯放過。那手上面的污垢根深蒂固,真是用任何刷子都刷不掉的。他怎麼能想像這樣的一雙手,在娘臉上、身上活動著,就像狂風夾了沙子在刮。志高拼命要掙脫,用了全部的精力來與外物抗衡,然而總是不敵。

  有時是拉洋車的,有時是倒泔水的、採煤的、倒髒土的、當挑夫的……

  這些人都是他的對頭。今天這個是掏大糞的,身上老有惡歹子怪味,嗆鼻的,臭得惡拉扒心。

  「我不喊。老烏龜,大糞幹。」

  「嘎,我操了你娘!你不喊我爹?」

  布簾子呼的一聲給挑起了。

  「把我弟放下來!」平板淡漠地。

  那漢子順著女聲回過頭去:

  「嘿,什麼『弟』?好,不玩了,改天再來。紅蓮,我一定來,我還捨不得不操你呢!小子,操你娘!」

  紅蓮,先是一股悶濃的香味兒直沖志高的小腦門。

  然後見一雙眼睛,很黑很亮,雖然浮腫,可那點黑,就更深了。

  顴骨奇特的高,自欺而又倔越地聳在慘澹白淨的尖盤兒臉上。

  她老是笑,不知所措地笑,一種「陪笑」的習慣,面對兒子也是一樣。

  只有在兒子的身上,她方才記得自己當年的男人,曾經的男人,他姓宋。志高的爹稱讚過她的一雙手。

  她有一雙修長但有點嶙峋的白手,手指尖而瘦,像龜裂泥土中裂生出來的一束白蘆葦:從前倒是白花,不知名的。不過得過稱讚。男人送過她一隻手鐲。

  紅蓮在志高跟前,有點抽搐痙攣地把她一雙手纏了又結,手指扣著手指,一個字兒也不懂,手指卻逕自寫著一些心事。十分地畏怯,怪不好意思地。

  她自茶盤上取過一點錢,隨意地,又賠罪似地塞給志高了:

  「這幾天又到什麼地方野去了?」

  「沒啦,我去找點活計。」

  「睡這兒吧?」

  志高正想答話,門外又來個客人。風吹在紙糊窗上,啞悶地響。就著燈火,志高見娘脖子上、太陽穴上都捏了痧,晃晃蕩蕩的紅。

  「紅蓮。」

  娘應聲去了。

  志高寂寂地出了院子。袋裡有錢了,仿佛也暖和了。今兒晚上到哪兒去好呢?到火房去過一夜吧,雖然火房裡沒有床鋪,地上只鋪著一層二尺多厚的雞毛,但四壁用泥和紙密密糊住縫隙,不讓寒風吹進,總是有來自城鄉的苦瓠子擠在一起睡,也有乞丐小販。聲氣相聞的人間。說到底,總比這裡來得心安,一覺睡到天亮,又是一天。

  好,到火房去吧。快步出門,走了沒多遠,就見那掏大糞的背了糞桶糞勺,推了糞車,正挨門挨戶地走。

  志高鬼鬼祟祟拾了小石子,狠狠扔過去,扔中他的脖子。靜夜裡傳來淒厲的喝罵:

  「媽的,兔崽子,小野雞,看你不得好死,長大了也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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