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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裡有多少愛情

  心裡面還是不服氣的人會說:「愛情也不能說都沒有結果啊!雖然會分開的理由有千千萬萬,可是到底還是有人結婚了啊!那結婚不就表示愛情有結果、愛情是永恆的了嗎?」但是我們也常常聽到一句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為什麼新娘禮服都要穿白色的?白色表示哀悼,哀悼我們已經逝去的青春和美好自由快樂的歲月。當然,婚姻是二個人宣誓要永遠相愛相守。可是在一起之後,是不是還擁有愛情,這很值得懷疑。維繫他們的,可能不是愛情,而是親情,因為他們生活密切相關;也可能是友情,因為他們彼此可以傾吐心事;也可能是一種義務,說我非跟他在一起不可;更可能是一種習慣,因為聽慣了他的鼾聲,聞慣了他的體臭,換了別人不習慣。由此可知,維繫婚姻有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因素,卻未必就是愛情,所以就算二個人心目中的永恆是在一起,可是這在一起還有沒有愛,是很值得懷疑的。
  如何證明呢?我們看瓊瑤的小說,瓊瑤的小說讀者層只剩下二種了,一種是年輕人,但是年齡愈來愈低。以前大學生讀瓊瑤都覺得很丟臉,現在中學生讀瓊瑤就覺得沒面子、不成熟了。中學生要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還有《愛在瘟疫蔓延時》。那現在剩下誰讀瓊瑤呢?小學生才讀瓊瑤。為什麼?因為只要曾經有過愛情經驗的人,都不會相信那種虛幻不實的愛情:二個人永遠是在雨中追逐、打耳光、拉來拉去、推過來推過去,「不,不許你離開我,你這個殘忍的小東西!」世界上是沒有活人會說這種話的。連我兒子今年才八歲,他都不相信,他說:「神經病啊!兩個人私奔,什麼都不帶,行李不帶、衣服不帶,至少要帶個存摺吧!連存摺都不帶去,餓個半死,這兩個人真是白癡嘛!」像這樣虛幻不實的愛情,只有小學生、沒有愛情經驗的人才有可能接受。可是你說,瓊瑤的電視劇為什麼這麼受歡迎?因為家庭主婦歡迎啊!為什麼呢?因為家庭主婦的生命中也沒有愛情,只好借著這個虛幻不實的東西來滿足她、來安慰她。
  這樣看來,即使在婚姻裡面,也不能表示它真正存在多少愛情。兩個人在一起一輩子,是不是還相愛呢?兩個人在一起是不是還含情脈脈地看對方?還對他說一些情意綿綿的話呢?如果各位有興趣,等父親下班回家後,就開始錄父母親的對話,一定都是一樣的:「叮咚!叮咚!」「回來了。」「吃飯了沒?」「沒有。」「今天累不累啊?」「累啊!」「那你先洗澡吧!」「好吧!」每天都是這個樣子,十年如一日;永遠在講這些話,像錄影帶重播一樣,同樣的劇情,重複的對話。所以很多太太心裡面覺得,哪裡還有愛情啊!我曾經要一些家庭主婦回去考驗她們的先生到底還愛不愛她,先把自己的臉蒙起來,問他:「我的左邊臉有痣?還是右邊臉有痣?」她先生可能說:「左邊的臉。」「不對!」「那右邊的臉。」「才不對!你這死人,我根本就沒有痣。」有很多夫妻結婚後,恐怕一輩子彼此都不再多看對方一眼了,偏偏許多女性就希望對方多關心她,多對她說一些好聽的話,這種時候,當然有更多的機會使她失望。像很多女孩子,沒事就喜歡糟蹋自己的頭髮,燙一燙、卷一卷、染一染啊!然後就來問你了:「你覺得我長頭髮好看?還是短頭髮好看?」這種題目根本就無解。你說:「我覺得長髮好看。」「可是我覺得短髮俏麗吔!」「對啊!短髮好看。」「可是我覺得長髮風情吔!」你說:「好啦好啦!都一樣好看!」「你根本就是在應付我,你不愛我!」
  對方如果老是這樣問怎麼辦?我想了好多年,才終於讓我想到標準答案,舉我的例子好了。有一次,我太太也這樣問我:「我長頭髮好看,還是短頭髮好看?」我實在是不勝其煩,就說:「不知道。」哇!她當場就變臉了,一副要拼命的樣子,手就在那邊摸棒球棍,但是我說了「不知道」之後,馬上接著說:「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因為我從來沒有看過你不好看的樣子。」喔!多好用啊!從那時起到現在,我太太就不曾再問過「我長頭髮好看?還是短頭髮好看?」只不過偶爾想起來,會問我:「真的喔!你從來都沒有看過我不好看的樣子嗎?」我說:「是、是、是!」像這樣一個小小的「福利」,恐怕一個結婚久了的人,都不見得能夠享受到;有幾個丈夫會對太太說這種話?尤其長久在一起,一定會生厭,你說一夫一妻終生制如何去維持呢?
  一夫一妻制其實正遭到非常大的挑戰,臺灣現在有非常高的離婚率,每五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我們也有很高的外遇比率,據說有70%的男性,到了風月場所就沒有辦法拒絕得了,這麼高的離婚率、外遇比例,其實都說明了一夫一妻制已經遭到了空前未有的挑戰,也說明了我們以為婚姻代表了永恆的愛情,其實是很值得存疑的,現在唯一解決的方式可能是美國國內一個新趨勢,根據統計,西元二000年以後,一個美國人一生平均會擁有三個配偶,當然不可能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那就天下大亂,變成「玉蒲團之偷情寶鑒」了,而是階段性的,就是你一生中結三次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再結婚,一共有三個配偶。這樣有什麼好處呢?它其實也有它的道理;它認為一個人在三十歲結婚的時候,喜歡那樣的人,可是到了四十歲,他變成另外一種人,喜歡另一種樣子的人了,而他的另一半並沒有變成他所期望的樣子,兩個人就只好離婚,各自去尋找心目中理想的物件。到了五十歲,發現自己又變了,喜歡的是另外一種人,而對方又沒有變成那樣子的人的時候,再跟他離婚,再來找理想的對象。就好像你三十歲時喜歡成龍,四十歲喜歡寇世勳,五十歲喜歡孫越,但你的先生沒有辦法從成龍變成寇世勳,再變成孫越,他可能一輩子都是豬哥亮,怎麼辦呢?你就結一次離一次,可以有無數次的物件,用這樣的方法來彌補一夫一妻制的缺憾。
  當然,也有一點副作用就是:將來可能二個小孩子吵架,其中一個對另一個說:「你打我,我去叫我爸爸打你。」結果另一個說:「你神經病啊!你爸爸就是我爸爸。」子女的問題可能會成為困難,難以解決。否則的話,這種階段性的單偶,倒是滿能彌補一夫一妻制的缺憾。各位忍耐一下,也許可以等得到這一天,我是已經來不及了。
  對於愛情,我們其實應該過一天算一天。對什麼事情都不能過一天算一天,可是愛情真的要過一天算一天。也就是說,今天早上起來,你不要問:「到明天你還愛我嗎?你要愛我一輩子嗎?」今天早上起來,我就努力地愛你,對你好,到了今天晚上,要睡覺了,確定今天愛你成功,完成任務。明天早上起來,再繼續愛你。一天一天的算,不要算未來、算永恆,用這樣的態度去面對愛情,比較實際。而所謂的永恆,也就是這樣一天一天不斷累積起來的。
  最近看到我們一些民意代表,為了什麼新法律在公佈財產,我看得笑得要死,好窮、好清廉喔!可是公佈自己的財產有什麼用呢?太太的財產呢?父母的財產呢?如果要公佈財產,我也沒有財產。我們家房子是我太太的,車子是太太的,所有的存摺、投資、房地產,沒有一樣不是她的,我什麼都沒有。如果她不要我的話,我就什麼都沒有了。你可能會說,「這怎麼得了?這樣很危險!」我說:「不會啊!就因為她不要我之後,我什麼都沒有,所以我只好拼命對她好,免得她不要我,我就完蛋了。」置之死地而後生,這也是一個辦法。所以有時候我會想,說不定今天婚姻制度之所以這麼容易出問題,就是因為婚姻太理所當然了。每個人都想:反正婚姻是一輩子的,我們非在一起不可,這一輩子都沒有問題了,所以就無所謂了,就對對方粗暴了,對對方無禮了,對對方不再溫柔體貼了。
  假使我們可以採取一種婚姻換約制度。譬如說婚約只有十年的有效期限,十年之後要重新續約;如果你的婚姻不好,你可以忍耐,反正十年之後,你就解脫了、自由了;如果你的婚姻很好,你想要維護它,那就要儘量表現得很好,讓對方肯跟你續約。假使這樣的話,也許我們的婚姻可以維持得更長久一點。每個人都沒有把握必然會得到,帶著這樣的心情去對待我們的婚姻:因為它是那樣地沒有把握、那樣地不可確定,所以我們要更加付出心力,小心翼翼、千方百計地去維護它。有人說,你這樣的態度太悲觀。我想對愛情,我確實是很悲觀,我不太相信它;但是因為悲觀,所以積極。悲觀不一定消極,因為愛情這麼不可捉摸,不可相信,所以我要更積極、努力地去把握它、去得到它。這樣悲觀而積極的態度,比起樂觀而消極的態度,我想是好的。有人很樂觀,「沒問題,我愛他,他也愛我,我們就幸福快樂一輩子啊。」結果呢?為它流淚,為它低徊不已,可是我們是否想很快就失去了對方。與其那樣樂觀而消極,不如悲觀而積極一點。
  我們體認了愛情這樣的本質之後,可以受到比較少的傷害,得到比較多的快樂。而這樣的事情不會很難,小孩子都做得到。真的!我的兒子今年才八歲,他有一個小女朋友,叫做何欣,兩個人感情滿好的,大人沒事就喜歡開他們玩笑。有一次我們問那個小女孩:「何欣!你長大後,要不要嫁給我兒子?」你猜她怎麼說?她說:「如果他還愛我的話。」你看這女孩子多聰明啊!她沒有傻傻地說:「好哇!我一定要嫁給他。」而是說:「如果他還愛我的話,我就要嫁給他。」我就問我兒子:「那你長大以後要不要娶何欣呢?」我兒子說:「看看!」哈!哈!真是頗得乃父真傳。連小孩都能認清愛情的本質其實就是如此,而懂得用什麼樣的態度對待它,我們應該也不難做到。
  愛情,雖然是這麼地變幻,這麼地不可預測、無法捉摸,但這也就是愛情的可貴之處啊!
   
親愛的,別人的

  假如發生外遇不會有任何不好後果,也不會被發現,「你要不要?」所有的人都說:「要!要!要!」連女性也不會搖頭。為什麼兩個人相愛,決定廝守終生,一旦在一起,卻又急著去愛別人?
  為什麼親愛的,會是別人的?不但已婚的人關心,未婚的人也關心,因為大家怕成為別人外遇的對象,或自己的婚姻會有外遇的可能。
  外遇,是個新話題,過去是沒有這個問題的。我必須聲明,通常我講感情,人家叫我感情專家;講文學,人家說我是文學專家;講教育,人家說我是教育專家;但是講外遇,你可不能說我是「外遇專家」,聽起來好像我每天都在「外遇」。像簡春安教授,別人都叫他「外遇博士」,每次我見到他都「虧」他:「簡春安啊!你到底外遇幾次了?」他就很緊張地說:「沒有、沒有,你不要亂講。」而就這方面,我實在不是一個「專家」,也沒有實務經驗。為什麼「缺乏經驗」呢?所謂「人怕出名,豬怕肥」,有了一點知名度後我也不敢。你可以想像那種情形:我帶個小姐去賓館開房間,固然很快樂;但出來之後,櫃檯小姐看到我就說:「苦苓先生,請幫我簽名。」這下我就該死了。所以對我來說,恐怕是不敢有外遇的。最低的層次是:「不敢有外遇」,其次是「不能」有外遇;最好是「不想」有外遇。所以,最高層次是「不想」,其次是「不能」,最起碼像我這樣:「不敢」有外遇。這麼一來,外遇的問題就不再會破壞我們的婚姻了。
   
為什麼會有外遇?

  為什麼以前沒有這種問題?我們都知道古代的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而且太太還不能吃醋,否則會被休了。不但如此,還可以交女朋友。大家都知這,蘇東坡有兩個女朋友:朝雲和暮雲;王安石也有兩個女友:桃葉、桃根,那為什麼我就不能有兩個女朋友:舒潔和舒跑?所以,今天的男人是因為一夫一妻制度的約束,才碰到「外遇」的問題。對古代的女人而言,更不知道什麼叫「外遇」。因為以前的女人是靠男人養的,絕對不敢有貳心跟別的男人私通;一旦被發現,可能就被活活打死。像有一部電影《大紅燈籠高高掛》,最後一幕有個女的有了外遇,被活活吊死;這部電影描寫的就是古代婦女不幸的遭遇。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古時候的男女是沒有「外遇」問題的。
  今天之所以會有「外遇」問題,其實是因為有了一夫一妻制。憑良心說,一夫一妻制是不合人性的;至少,不合動物性。所有的生物,除了極少數,都是多偶,而非單偶的;不是一夫多妻,就是一妻多夫,不然就是多夫多妻。只有人類特別奇怪,是一夫一妻制的,而且是近百年來才發展成的。不幸的是,人類較其他生物的性行為期長,而且是唯一可以不為生育而有性行為的。像老虎一生只有一次性行為,就是和母老虎生小老虎的那一次。而人類卻有這麼漫長的性行為期,又是單一物件,也就難怪外遇問題會層出不窮了。根本上,婚姻制度壓抑了人的本性,所以很多人難以做到;古代的男人不受這些拘束,不用壓抑,而古時候的女人受到嚴苛的禮教,不敢做,所以沒有這種問題。現在這些壓力都沒有了,男女都想做;所以一夫一妻制正遭到空前未有的挑戰。
  以離婚率來說,臺灣每5.8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接近百分之二十;美國更慘,每2.5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高達百分之四十;兩個人要廝守終生已經變得不容易。美國人的作法是,如果婚姻不美滿,寧可選擇離婚。臺灣的離婚率雖然不那麼高,但很可能是丈夫把婚姻不美滿的結果丟在家裡,讓太太獨自承受;反正外面有那麼多地方可去,有那麼多女人可以喜歡。太太煩,就不回來看太太,小孩討厭,就不回來看孩子;表面上維持了婚姻,事實上由太太獨自承受痛苦,因為男人可以用外遇解決需求。果真如此,那麼臺灣的婚姻品質不見得比較好。
  最近有個調查顯示:婦女最關心的問題,不是子女教育,不是環境污染,當然更不是憲政改革問題,而是外遇問題:外遇成了全臺灣婦女的夢魘。結了婚的成天怕先生外遇,沒結婚的怕結婚後先生有外遇;外遇成了婚姻最大的威脅。夫妻會離婚,當然有很多原因,可能是個性不合、公婆問題、子女教養、家庭經濟,可是比例最高的還是其中一方有了外遇。很不幸的是,外遇也是人人最想發生的。有人問已婚者,假如發生外遇不會有任何不好後果,也不會被發現,「你要不要?」所有的人都說:「要!要!要!」包括女性在內,即使嘴上不說,卻也不會搖頭;這是人性的本然。由此看來,外遇既是一個人人最關心的問題,威脅到婚姻,讓婦女擔心,我們當然要想辦法解決。
  那我們就來問一問:為什麼會有外遇?為什麼兩個人相愛,決定廝守終生,一旦在一起了,卻又急著去愛別人,這是怎麼回事?
   
男人為什麼容易外遇?

  男人為什麼會有外遇?第一個原因,因為長久跟固定的對象相處,難免會厭倦。舉個例子,一個人如果喜歡吃碗魟,早餐吃碗魟,中餐也吃,晚上還吃,宵夜再吃,不要一個禮拜,看到碗魟就會想吐。可是那張臉卻要看一輩子;而碗魟下一餐還是一樣好吃,那張臉卻越來越難看。從這點來講,就是很難忍受的;長久下來,最愛做的事也變成像在辦公事,索然無味了。俗話說「七年之癢」,事實上,社會進步,可能不要七年,有人七個月就癢了。我有個朋友結婚七天,就跑出來抓癢了,真是「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這是因為男人厭倦了同一個性伴侶,想要換一個的心態所致。
  那女性呢?為什麼女性比較不會?原因有二:第一是因為女性受到較大的禮教及社會壓力,比較不敢;二是比較不想,因為男女在生理構造上不一樣。男人的性行為,程式差不多,沒什麼變化,至多只是時間的長短而已;因為固定的衝刺、抽送、痙攣,太相近了,所以同樣的物件引不起他的興趣,需要一些遐想的物件。有些太太常抱怨先生愛看A片,是不是想跟裡面的女人做什麼?其實不是,他不是想和葉子楣做什麼,只是需要不同的人來引發刺激,即使是想像的也好——當然,如果是真的更好。
  女性的生理構造就比男性的高級。女性的性過程比較有變化,即使是同一個物件,每一次也都會有不同的感受;因為比較不容易達到高潮,經一次一次的發掘,會覺得愈來愈好。所以女性比較不會需求不同的伴侶,而能從同一伴侶發掘無窮的樂趣。男人則對同一伴侶已不再有樂趣時,就很難維持下去。前面提到,男人的構造比較低等,一般有種說法,說男人是用「器官」做愛,女人是用「大腦」做愛。「器官」變化有限,所以需要新的器官;而女人用「大腦」,只要在精神上獲得滿足,就可以和同一個人繼續下去。這也是男人很不幸地容易外遇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則是因為事業的成就。一個男人如晨成功,社會上通常以三個標準來衡量:房子、車子、妻子、更有成就時,就換房子、車子,而妻子不能換,所謂「糟糠妻,不可棄」,那就加一個情婦、午妻好了。所謂「行有餘力,則以外遇」,這是社會上普遍的觀念。所以一個男人成功了,他就會想:為什麼別的男人有成就時,就可以三妻四妾,我為什麼不可以?「蔡何人也?王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便也想試試看。這在社會上,是很多人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所以不會受到什麼壓力。
  一個男人有了外遇,所有的男人會自動袒護他。譬如說你先生今天和朋友喝酒還沒回來,你覺得很擔心,打個電話給他同事老張,老張一接到電話,馬上跟你說:「你先生哦!剛才在我這兒喝酒,才走的,晚點就到家,別擔心。」你掛上電話,比較放心了。這還好,若是再打個電話給老陳,也是:「他剛才在我這兒喝酒,剛回去,馬上到家了。」再打給老王,答案也是一樣。為什麼這三個男人都要騙你?難道三個人跟你丈夫串通了嗎?當然沒有,不然就不會講同樣的話而穿幫了;可是他們會自動替你先生掩護,所有的男人幾乎都會自動做這種事。為什麼他們這麼偉大?不是偉大,而是他們想:「也許有一天,我也需要這種説明。」所以,當所有的男人都站在你先生那邊時,你如何去制止、去發覺他有外遇呢?
  站在女性受害者的立場,大多數的女性,雖然心理對男性的外遇很不以為然,卻不太會表現出來。例如在公司裡有一位男士有外遇,女性也不會因此覺得他很可惡,或是一起聯合制裁他;大家都認為沒有我的事。當太太的最難過的是:「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男的不告訴我,是因為他們是一夥的;那女性為什麼也包庇他呢?」所以女性如果要自救,就要採取集體行動,對於身邊的男士,如果有外遇,以輿論、人際關係來制裁他,增加約束力。
  第三個原因,是男人怕老。「女人怕老」,大家早已知道;但很少人知道,男人也怕老。女人伯老,可以貼西瓜皮、黃瓜皮,臉上塗紅的、黑的、黃的,還可以去美容、隆乳、拉皮;而男人怕老,卻不能也不好意思說,所以就交一個比他年輕的女孩子。認為如果「勾搭」到一個年輕小姐,就表示自己還沒老。有很多男人的外遇不是發生在少壯之年,而是在太太覺得他不行了時,才去勾搭別人;就是當他覺得自己老了,快到更年期了,便趕快去結交一個年輕小姐,表示自己寶刀未老。這是很不正確的心態:一個年輕女孩就算和他在一起,也多半只是喜歡錢財,而非他這個老傢伙,但是很多男人是基於這種心態發生外遇的。
   
男人外遇的五個階段

  有了這樣的心態,發生外遇的程式也差不多;約略可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平原期」。當他在工作的地方,在生活的環境中,偶地令他有好感的異性,或是兩個人比較有獨處的機會,他便可能產生戀愛的感覺。男人一旦結婚,往往就沒有戀愛的感覺了;但是當他碰到這樣的女孩子,他又覺得自己在戀愛了,很刺激。這種心態是很不公平的,因為外面那個,只有二、三個小時的時間相處,當然可以全力以赴,很有感覺;但是家裡那個卻是二十四小時的。曾有一位企業家的太太告訴我,身為一個企業家的太太,她從來不管先生的事業,只除了——選女秘書,一定由她親自挑選。也不用看什麼履歷、學歷,只要看長相就好了,越醜的越好;最好醜到先生多看一眼就會吐的,才不會發生事情。這種在工作中產生的感情,屬於「平原期」。
  再來就是「丘陵期」,高高低低,心頭有如小鹿亂撞。這時,就不只是工作上的接觸了;男的開始向女的傾訴心聲,告訴她工作如何辛苦,卻無人瞭解他,尤其是他太太;他的婚姻多麼不幸福,家庭多麼不美滿……,通常一個男人若對某個女人有意思,就會對她說這些話;當然有可能是事實,但絕大多數是謊言。至於為什麼要對她說這些話呢?女孩子跟已婚的男人在一起,難免會有罪惡感;但如果你的婚姻本來就不美滿,不是因為我的介入,這樣,可以減輕女孩子的罪惡感。再者,你跟太太不好,暗示了將來有可能會離婚,女孩子就會存著希望,願意去等。一方面讓關係正常化,一方面給這個女孩希望,兩個人的感情就愈來愈親密,談的也都是內心話,不再是公事了。
  接著便進入「高峰期」。雖然開始只是心靈的接觸,但心靈和肉體是很接近的。有的時候,心情不好,對方摟一摟肩,拍拍頭……等,接下來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當心靈的關係轉為肉體的關係,兩個人就正式地有了婚外性行為,成了真正的外遇。有些女孩子會問:我只和他維持心靈的關係,難道不行嗎?其實不太可能,因為已婚的男人總覺得:既然會被別人誤會,不如弄假成真。發生了一次之後,女子更沒有理由再拒絕了;以後再見面,沒什麼時間了,就趕緊把握時間上床;從此以後,心靈的比重越來越輕,肉體的關係來愈來愈親密。這時,男人非常快樂,在家有太太照顧;在外面又有人滿足需求,大享齊人之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但是對女孩子呢?剛開始女孩子可能不要求什麼,只是要陪他一段;能夠讓一個「婚姻不幸」的男人獲得安慰和滿足就好了。她不要求什麼,因此心裡也覺得滿美好的。(很多太太擔心風月場所的女人會搶走自己的丈夫,事實上,根據資料顯示,真正威脅到婚姻的,反而不是風塵女子;因為這類女子很聰明現實,她要的是你先生的錢,不見得要他的人,反而是在工作中的女孩子,她有經濟能力,不需要你的錢,也不要名分;男人怎麼拒絕的了?不要以為先生下班回家不稀罕,一個男人下了班,從公司到家裡這段路,中間要抵抗多少誘惑,經過多少天人交戰,好不容易回到家,你可要好好珍惜。)像這樣的想法,實在不太好:你當然可以選擇不結婚;不信任婚姻,自然有權利不結婚,但卻去介入別人的婚姻,那就太不應該。像這樣的女孩子,不能稱做「單身貴族」,應該叫做「單身公害」。我們要保護環境,就要消滅公害。
  「單身公害」這個名詞,只要是單身者,聽來都十分刺耳。我剛提出時,各方函電交馳,嚴加譴責,罵我的口氣較之當年罵王建煊時毫不遜色。甚至有一個女孩子寫信道:「人家嫁不出去,已經夠可憐了,你還說人家是公害。」我要澄清的是:「單身公害」,並非單身就是公害,是指那種介入別人家庭的,才是公害。
  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發生了關係,最不應該,最應受譴責的,是這個男人,是他違反了「感情獨佔」原則。為了擔心男人外遇,使得已婚的女性和未婚的女性成為「天敵」;已婚的一天到晚擔心不結婚的女人會不會來搶我先生,未婚的面對已婚的,好像老是對人家的丈夫虎視眈眈。其實,同為弱勢者的女性,應該相親相愛;未婚的女人去傷害已婚的女人,或是已婚的女人為了報復,也去傷害未婚的女人,這都是很不應該的,是必須制止的。因為這不僅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從「高峰期」之後,就進入「下坡期」。一個女孩子剛開始可以不要名分,只要有時間來陪陪我就行了。但是,人是有感情的,當感情愈來愈好,女孩子會覺得不夠,為什麼我總是撿「剩的」,為什麼總是最後才來我這裡?為什麼只能等電話不能打給他?為什麼總是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來?為什麼總是那麼晚來、那麼早走?為什麼不能留下來陪我一夜?有句話說:「每天清晨兩點,全臺灣有十萬個男人起床」,不是起床上廁所,是起床回自己的家。這個數位當然沒有什麼根據,但是,男人終究是要回家的。尤其到了逢年過節,男人在哪裡?當然和太太、小孩在家裡,這時你就只好「孤單無伴守燈火」,等那個永遠等不到的人。於是女孩子開始覺得不好,開始和男人吵、鬧,要他多點時間陪她,也不冉像以前儘量節制,不破壞人家的婚姻;現在她不管了,反正也沒有什麼好損失的,非要他多給點時間不可,這時就從「下坡期」進入「深谷期」了。
  當你開始吵鬧時,他就覺得不好玩了。以前為什麼來找你?因為你對他又甜蜜,又撒嬌,不像家裡那個黃臉婆擺臉色;現在他一來,你就吵,或老是抱怨,他可能就覺得乾脆不要算了。何況,他也可能已經厭倦了,家裡那個明媒正娶的都會厭倦,何況是臨時的?也許就此把你甩掉,你就兩手空空,什麼也沒有了。
  另一種情形,你不再維護他,你打電話到他家,即使你不講話,他太太也會起疑心。所以這個時代要破壞人家的家庭很容易,只要當他不在家時,打幾次電話去,連話也不必說,只要三次,他的婚姻可能就完了。由此我們可以想見一個家庭是很脆弱的,婚姻也是很容易被破壞的。外遇,幾乎都是這樣的過程,這樣的收場。只要被知道了,當然是天翻地覆,有人身敗名裂,有人頭破血流,都沒有好下場;即使想瞞著對方,也終究有被發現的一天,那也就是一切結束的時候。
   
外遇為什麼不好?

  既然外遇這麼符合人性、這麼刺激,是不是可以被容許呢?當然不能被容許。為什麼呢?
  對男人來講,第一,太辛苦了。不是「齊人之福」,而是「齊人之苦」,因為法律明文保障一夫一妻制,法律一天不修改,外遇就會怕對方知道,就得千方百計隱瞞她。你看很多有錢太太,中午吃飽沒事幹,就開車大街小巷逛,看先生的車停在哪家賓館前面,看先生是否在裡面和別人「打赤腳聊天」?所以臺灣也產生了全世界的奇觀:汽車花園旅館。到台中、高雄去看看,這種汽車花園旅館,可以直接載著你的女友直接開車進去,上面是一間間的小房間,底下是車庫,開進車庫,門放下來,在裡面翻雲覆雨,之後開車出來;平均被抓到的時間只有0.3秒,比一個打擊手揮棒的時間還短,所以很難被抓到。臺灣的商人實在很有創意,我建議有關部門應該頒獎給他們:「維護家庭幸福有功」。要知道你身邊的男士是否有外遇非常簡單,只要他在短期內出現很多白頭發,就有可能。為什麼呢?因為他一方面要殫精竭慮想地方和女朋友約會,一方面又要確定太太身在何處,還必須確定她在兩個小時內無法趕到現場;而他縱使如此精心佈置,有時還是會出意外。
  我有個朋友,他每次和女友約會都很周密,計畫完備。有一次他和女友從賓館出來,發現少了一隻襪子,翻遍整個賓館就是找不到,趕快跑去買了雙新襪子。舊襪子換成新襪子,太太也會懷疑,所以又去跟同事換同牌子同款式的舊襪子,把剩下的一隻襪子丟了,心想這下沒事了。當天晚上,回家洗澡時就被太太從浴室抓出來,對他厲聲質問:「你為什麼去外面搞女人?」他矢口否認:「絕對沒有。」太太問他:「還說沒有!你的襪子呢?」「襪子兩隻都在啊!」「那褲襠裡怎麼還有一隻呢?」原來脫褲子的時候把襪子卡在褲襠,真是「天有不測風雲」;怎麼樣也沒有辦法隱瞞。
  我還有另外一個朋友(奇怪,我怎麼都交這種朋友?真是的),每次在外遇之後回家,太太為了要確定他是否在外面亂來,就要求和他行房;他在外面已經油盡燈枯,自然欲振乏力。各位是否記得電影《當哈利遇上莎莉》中的餐廳那一幕,莎莉小姐在餐廳裡就可以「假叫春」。我這位朋友每次回來和太太一起,事情才只做了一下,就慘叫一聲「假射精」,讓太太以為沒有了。講起來實在很不堪,男人為什麼要這麼辛苦?有外遇的男人就像十大槍擊要犯,雖然一時逍遙法外,總有落網的一天,很辛苦、很划不來。
  第二個原因最重要:沒有好結果。外遇通常只有兩種結果,一是拋妻別子,跟外面的女人遠走高飛,這樣就傷害了最愛你、最信任你的人,自此你的人格完全破產,世上再沒有人認為你是可以信賴的;最相信你的都被你出賣了,還有誰敢相信你?對那個搶到你的人來說,也不是得到幸福,因為她一輩子都得提心吊膽:這個男人既然有拋妻棄子的前科,怎麼知道他不會再來一次?所以這也不見得是好結果。另外一個結果就是,大多數的男人都是能享齊人之福則享之,一旦東窗事發,通常是乖乖跑回家的,這樣又傷害了外面那個為你付出真情的女人,也不是好結果,最好的結果就是從此三個人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當然沒有這種事!所以外遇實在很難會有好的結果。
  第三點不可以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將心比心。今天一個男人將要發生外遇之前,只要想一想,如果對方也發生外遇,自己的感受會怎樣?一定是很痛苦、很難過。既然如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想受這樣的痛苦,為什麼要讓自己親愛的人去受這樣的痛苦?從這點來講,尤其最不應該,一個男人外遇不要洋洋得意,也不要覺得自己享了什麼福;因為男人的外遇固然愈來愈多,女性的外遇也有增多的趨勢,甚至比臺灣的經濟增長率還快;可說是「外遇者,人恒外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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