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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愛的、而且原來也愛我們的人,竟然去愛別人,這是分手的第一個主要原因。這當然是非常痛苦的,很多人認為「他不應該這樣,他怎麼可以不愛我?」其實這是很沒有邏輯的話,因為愛本來就不是一個理性的東西,在愛裡面只有願意不願意,沒有應該不應該。愛裡面會發生所有不應該的事情,所以你不能用理性去探討,你說:「我愛他,他怎麼可以不愛我?」那很簡單,也有別人愛你啊!那你為什麼不愛別人?換句話說,愛不是必然的,它不是一種定理、公式,那麼容易就可以帶出A+B=C。 他愛我,我不一定愛他;同樣的,我愛你,你也不一定愛我,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所以你不能夠說:「我愛他,他怎麼可以不愛我?」也有人會說:「可是,他以前都愛我啊!現在怎麼可以不愛我了?」以前如何,並不表示現在就該如何啊!以前說是地球繞著太陽轉,現在太陽可以繞著地球轉;這種「真理」都有可能改變了,何況是個人的愛情。或者你說:「我的條件比那個人好太多了,他怎麼可以不愛我去愛那個人?他瞎了眼了。」沒錯,你的條件是比別人好,可是如果條件好就比較應該被人愛上的話,那他何必愛你呢?還有比你條件更好的人啊。所以沒有理由要別人非愛你不可。 事實上,在感情上最容易受到傷害的,在各大專院校中第一個就是軍警學校——軍官學校和警官學校。因為他們所接受的訓練就是理所當然,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有求必應,一是一,二是二,所以特別不能接受「他怎麼可以不愛我?」的事。臺灣的員警死掉,只有二個原因,一個是被歹徒殺掉,一個就是因為感情而自殺。第二個容易受傷害的族群就是學理工的,因為學理工的同學比較有板有眼,他認為這個加那個會變藍色,那個加這個會變紅色都是一定的;那麼我愛他,他也一定會愛我啊!奇怪,怎麼會不愛我呢,特別覺得難以接受這種事情。讀文史的就會比較習慣這種事,所以你愛就愛,不愛我也無所謂,反正我知道早晚是這個樣子的。 你要怎麼去保證愛情?世界上沒有一個人,當我愛上他的時候,他就非愛我一輩子不可,而且他不可能永遠愛我的。有人問我:「假如老天爺給你三個會實現的願望,你會許什麼願望呢?」我說:「我不要三個願望,只要一個就好了。」我的心願就是:「凡是我愛的人,也都會愛我。」這樣不知道有多好,終身受用不盡,簡直就是點金術。但是我們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沒有人能夠給我們這樣的力量。 世界上,唯一能夠保障愛情的,只有一種人,傳說是中國苗疆的女子。漢人到了苗疆,苗疆的女子非常多情,真的可以為他犧牲一切,在所不惜。但是,這個漢人不能離開,當他離開的時候,這個苗女就在他身上下蠱——蠱是世界上最毒的東西。蠱是怎麼做的?「蠱」是拿一個碗,把所有的毒蟲都丟進去,讓那些毒蟲互相咬來咬去,殺來殺去,到最後就剩下那只最毒的——毒中之毒,讓那個男的把它吃到肚子裡去。這個男的離開之後只要不變心,只要每天都還想著那個女的,就沒事;可是只要他開始多看別的女生一眼,那個蠱就會在肚子裡咬他,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覺得如果有人肯去研究這種東西來廣為推廣,像保險套,避孕藥那樣發給大家,可能曠男怨女會減少許多。不過這種蠱術是不是就能保證愛情呢?或許這個漢家男人再也不敢去愛別人了,可是不見得他的心裡面還愛著那個下蠱的女人啊!想想看一個人在你的肚子裡下毒,你還要愛她一輩子,那也是很困難的。 到了現代,醫學技術比較進步。我曾聽一位護士小姐說,現在有一種藥,一個人被注射了以後,呼吸會逐漸緩慢,肌肉逐漸鬆弛,最後無疾而終,而且還檢驗不出任何死因。這位護士說她只要每次愛上一個男的,就會找機會幫這個男人打針,打了針之後這個男的就會開始呼吸困難,肌肉鬆弛,快要死掉了;然後她就趴在這個男的身上幫他做人工呼吸,做一下,她就問:「愛不愛我?」「愛。」「愛到什麼時候?」「愛到永遠。」再一下:「你保證不變心?」「不變心。」「如果你變心就會死。」「會死!會死!」一邊幫他做人工呼吸,把他救回來,那麼這個男的永遠都不敢變心了,好像只有這種辦法才可以保證愛情的永恆。 我常常被人問到一個問題,說:「愛人跟被愛,到底哪一個比較幸福?」如果真的要講,都是不幸福。因為愛的可貴就在於是「相愛」,互相的愛。愛情如果只是單方的,我一直愛你,你不愛我,就無法持久。愛是什麼,愛就是我喜歡一個人,我對他好,他也感受到我對他的好,於是對我更好;我感受到他對我的好,於是我對他再好。因為互相不斷地要添加對對方的這種好感,對對方所做的這種很美好的舉動,因此愛就愈來愈多,像二個互相充電的蓄電池,永遠用不完。如果只是單向的,我愛一個人,可是我始終付出,沒有得到,我就變成一個乾電池,幾天就用完了。其實這是非常不幸的,因為你始終在愛一個人,卻無法得到他的愛,也沒有心力再去愛別人,再去愛可能接受你的人。 你說,這樣子我寧願只被愛。但是只被愛也很不幸。因為一個人拼命的對你好、拼命的愛你,你卻不能愛他,不能對他好,這是對自己的一個束縛,一定會覺得很難過。而且他一直對你好,縱然你不對他好,別人也會說:「你看那個人對他那麼好,他都不理,那我去對他好,更沒有希望!」這麼一來,他往往也沒有其他機會了。所以不管只是愛人或只是被愛,都是很不幸的。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夠盡你的力量去愛別人,不要不去愛人家。尤其被人家愛的,特別要注意:當有一個人對你表示好感的時候,你一定要心存感激,你一定要想,世界上有這麼多人,茫茫人海中,竟然有一個人來愛我,我何德何能啊!「受人點水之恩,必當湧泉以報」,他愛你,你應該拼命地回愛他才對。 為什麼這樣講呢?因為從相愛的觀點來說,就不應該勉強去留住一個已經變心不愛我們的人。一個人如果不愛你了,你也不愛他了,那又何必繼續在一起互相折磨呢?勉強跟一個已經不相愛的人在一起,除了失去得到真愛的機會,也會使你陷入無限痛苦中;所以既然你不愛這個人了,就不要勉強他跟你在一起,讓他痛苦、讓他難過,而自己也未必快樂。讓他走吧! 即使你說,他雖然不愛我了,但是我還愛他。如果你真的愛他,就應該成全他,因為你真的愛他,當然希望他快樂,可是他現在跟你在一起已經不快樂了嘛!他要跟別人在一起才快樂,那你為什麼不讓他好、不讓他快樂?你為什麼不能夠愛其所愛呢?父母親那麼愛我們,不會不讓我們跟喜愛的人在一起,朋友那麼愛我們,也是如此。你那麼愛一個人,為什麼不讓他得到他的所愛?當然,兩個人都能夠得到是最好,但是既然已經知道兩個人都不能夠同時得到了,又何必要同歸於盡呢——我沒有,你也不能有,大家一起完蛋。你讓他一個人得到這種美好,而你沒有,至少表現了你對他的愛,至少這個人知道你是愛他的,你願意讓他幸福、讓他快樂。 你說:「可是失戀很痛苦、難過,很錐心泣血的。」其實失戀不如我們想像的那麼痛苦。我這一生中有無數次失戀的經驗,每一次失戀,都認為我一定會死掉,太痛苦了,絕對活不下去了,可是到現在還厚顏無恥地活著。可見得失戀也不會痛苦到死的地步。如果不會死的話,有什麼事不能接受?所以,不要那麼害怕失去愛情。像我每一次失戀很痛苦,就會故意折磨自己;譬如跑到她的宿舍下面去淋雨,看看會不會打動她,結果淋了半天她沒出來,自己也覺得沒有什麼損失,至少表現了一種壯烈的愛情。其實不然,十幾、二十年之後,後遺症終於找上門來了,當初淋雨太多,現在風濕痛,這就是愛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跡。所以「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真的不要為了失去愛情而太過痛苦,而傷害自己。當然,愛一個人會使得我們失戀,可是寧願為了愛而失戀,不要為了怕失戀而不愛;不愛,你就永遠沒有了。你本來就是「零」,本來就什麼都沒有,你去愛過了,縱然最後失去還是回到零,畢竟你曾經有過;倘若你從來都不去愛,就永遠只是一個零。從這樣的角度來說,感情的主權應該是可以操之在己的。 另外我要鄭重地勸告各位,請你從今以後放棄使用一個字眼:就是我被「拋棄」了。不要講這種侮辱自己的話。你怎麼會被拋棄呢?你是一隻寵物、一堆垃圾、還是一件貨物,可以被拋棄?人應該有自己的主權,一個人不對我好了,不愛我了,那我也不要愛他了,我就離開他,如此而已。這裡面沒有誰勝誰負的問題,沒有尊嚴、面子的問題,也沒有誰被誰丟掉的問題。一個成熟的人,不應該使用這樣一個字眼,把自己降低到成為一個「物」。今後不管碰到什麼樣的遭遇,都不要再說「我被拋棄了」,應該說「我被變心了」。被變心也不是壞事,有失才有得嘛!你愛一個人當然希望跟最好、最適合、最愛你的人在一起,他既然不愛你了,就說明了他不適合你。既然這個人不是最好、最適合你的人,當然應該讓他離開,你才可以恢復自由之身,才可以重新開始,去尋找最適合你,對你最好的人,哪有壞處呢?從這裡來看,如果一個人不愛你了,不要猶豫,不要再想第二個理由,馬上離開他。 第二種情形,對方離開你,並不是不愛你了,兩個人還是相愛的,只是遭到外來的阻力。譬如說父母親,或是外界的因素、環境,這就非常痛苦、非常的困難。父母親反對,往往是一些非理性的原因,又是八字,又是姓氏,又是歲數,又是生肖,像什麼屬羊的不能嫁給屬虎的,會「餓虎撲羊」,那女孩子說:「我高興被他撲不行啊?」就是不行。這些都是一點道理也沒有的。我們往往可以找到無限的證據來證明:那些事對婚姻都沒有妨礙。可是我們的上一輩卻往往有這樣的心理;從小不但要干預子女的就學、學習各種才藝,等子女長大了,還要干預子女的就業、婚姻。這樣的痛苦,幸運的人不會碰到;像我,就沒有這種經驗。因為我們家裡面只有兩個男孩子,而我媽媽一直想要一個女兒,所以從小我帶任何女孩子回家,我媽媽都會把她當作媳婦一樣看待;甚至大學的時候女同學到我家,當天晚上住在我家,我媽媽竟然沒有幫人家準備房間,只在我的臥房裡多放了一個枕頭。我說:「媽,你怎麼這麼辦呢?會出謠言的。」我媽回答:「傳出謠言也不怕!」所以我想我是屬於比較幸運的一個。可是有很多人可能就比較不幸,因為他們碰到了像這樣的情況:相愛卻無法在一起。 我有一個學姐,與一個男孩子相戀,但是這個男孩子的年紀比她小一點,所以遭到家裡面非常激烈的反對。每次這個女孩子打電話去也好,到他家也好,這個男孩子的家人就用最惡毒的話來羞辱她、糟蹋她,讓她非常的難堪、痛苦。雖然她一直堅持下去,但是可以想像她心靈所承受的痛苦。當兩個人的感情不被大多數的人所祝福,反而被人詛咒的時候,便很難維持了。因為被詛咒的一方會覺得非常委屈,心想為了這個感情,我常常被屈辱、被糟蹋。而這些痛苦難過,她雖然委屈地接受下來,心裡終究是不平衡的。那她所受的委屈跟誰去要呢?當然是跟她心愛的另一半,「你看我為了你,這個不要,那個不要;為了你,受這個氣,吃那個苦,你怎麼對我這個樣子?」所以這樣的愛情,也會因為受太多的委屈,反過來向對方要求更多的報償,而很難持久。 我們經常歌頌愛德華八世「不愛江山愛美人」,是了不起的愛情。當然這是一段令人傳頌的偉大的愛情,不過我想起來就覺得不寒而慄。一個男人為了一個女人,連江山都不要了,這個女人可能一輩子都不敢跟她先生說一句大聲的話。這個溫莎公爵的太太只要開口跟她先生說一句:「你昨天怎麼這麼晚回來?」當場先生就可能跟她翻臉,說:「怎麼樣?怎麼樣?我連江山都不要了,你還要嫌什麼?你還有什麼好挑剔的?」一輩子都要背負著對方為他犧牲這麼大的罪孽,實在覺得無限的心酸。我發現他們結婚之後所拍的照片,都是愁容滿面。為什麼?因為你犧牲了這麼大,去得到愛情,如果愛情又不好,那所有的人都會罵你傻瓜。所以他的婚姻即使不好,也要假裝很好;即使想分開,也不敢分開,難怪兩個人總是愁容滿面的,好像在坐無期徒刑的牢一樣。是不是如此,我們不知道。可是,事實上當我們在一個愛情裡面有太多的犧牲,太多的委屈時,它的確是難以維持的。 當愛情遇到親情的阻力時,愛情通常是很難對抗的,尤其對中國人而言,「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今天你竟然為了一個淫婦,棄父母于不顧,這怎麼得了?你看中國歷代以來,再壞的人,江洋大盜、土匪頭子,什麼壞事都可以做,但他還是很孝順,如果不孝順就不行。選舉的時候,任何候選人只要被攻擊說他不孝,馬上就非常緊張,非把他爸爸媽媽抓上政見台做證:「我兒子很孝順、很孝順,你們非投他不可。」你就知道在這種力量下,愛情其實很難相對抗的。 我們看看西洋的婚禮裡面,有一個儀式:當一位神父或牧師,在宣佈一對新人結為連理時,他會講:「在場如果有任何人認為這一對男女是不應該結合的,請你現在開口講話,否則的話,就請你永遠閉嘴。」這個儀式我覺得很有意義,它當然沒有實際的作用;不可能在婚禮裡面,神父這樣說了之後,馬上就有一個人站起來說:「我反對!」那新郎不一槍把他打死才怪。這樣子做,是希望這對夫妻是在所有人的祝福之下結合的。因為你是在全世界所有人的祝福之下結合的,你這個愛情維持起來就會輕鬆愉快。大家都希望你們在一起,你們當然比較容易在一起。反過來講,如果你得不到全世界的祝福,很多人都希望你們不要在一起,那麼所有的力量都在拆開你們,這個結合就會很艱難困苦;就算持續長久,付出的代價也太高、太辛苦。所以當我們碰到這樣的力量的時候,恐怕必須要有所考慮。 今天很多人在婚姻中除了擔心你所嫁的那個人愛不愛你,還要擔心你所嫁人的家庭怎麼樣?在中國的婚姻裡面,你嫁給一個人不是嫁給他就算了,還包括要嫁給他的家庭、他們全家人、他的朋友、事業、人際關係。如果你跟這些人處不好,會影響到婚姻;臺灣最典型的是婆媳問題,很多女孩子甚至要求在外面自組小家庭,否則就不嫁。父母的反對確實是很麻煩的事情。像我大學時代,曾經交過一個女朋友。哇!這個女朋友真是太可愛了,長得就像天使一樣。更重要的是,她的父親是XX委員,媽媽是XX代表。為了要跟她在一起,真的是非常辛苦。跟她來往很簡單,但是要去她家就累了。當一個女孩子帶一個男孩子去見她的家人時,這個男的等於就要被判死刑一樣。我知道人家家世這麼好,特別的緊張,特別的慎重。特地去理髮,不但把頭髮理得很乾淨,很整齊,還抹了油。然後去買了很合身的襯衫、夾克。襯衫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顆,夾克的拉鍊拉到頂,穿著又黑又圓的鞋。到了他們家還帶了禮物去,彬彬有禮,應對得體,講話儘量捲舌,卷得好像滿嘴都是漿糊似的。這樣子完成任務,一個小時下來,已經滿頭大汗。我離開她家之後,打電話給她,她說:「你被否掉了!」我說:「怎麼會呢?我表現很好啊!他們到底看我哪一點不順眼?」她說:「你來的時候,他們不是叫你坐嗎?」我說:「對啊,我說『謝謝』,才坐下的。」她說:「不對啊!你應該講『伯父伯母請先坐啦!』你沒有這樣講,他們認為你沒有家教,所以不准我嫁給你。」實在是非常痛苦,像這樣的理由,就讓一對相愛的人沒有辦法結合。最後我實在忍無可忍,跑到她家去找她的父母,告訴他們:「伯父伯母,是這樣的,我很愛你們的女兒,如果你們答應把她嫁給我,你們雖然會失去一個女兒,可是會得到半個兒子——我這個女婿。如果你們反對,我還是要帶她走,那你們就什麼也沒有了。」結果這一對父母聽完之後,臉色凝重、默不作聲;做媽媽的站起來,走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追出來。這就是我力爭的結果。 當然很多時候,父母的反對只是意氣之爭。因此要奉勸所有在戀愛中的男女,當你跟一個人談戀愛,覺得有可能跟他結合的時候,你就要開始替他著想。有時候,一個女孩子嫁到某個家庭,卻無法跟這一家和睦相處。你覺得她很不像話,她如果愛你,應該也可以愛你們一家人。可是你不要忘了,你們一家人在一起已經幾十年了,她跟你的家人在一起卻只有短短幾天,對她來說,是忽然到一個陌生的家庭,馬上要和一堆跟她生活習慣、性情、環境、脾氣,統統不一樣、不熟悉的人相處,當然很困難,當然格格不入,有時候小小的誤會,可能化成很大的衝突。 年輕朋友和異性結合之所以受到父母的反對,是因為父母親覺得你沒有尊重他們,你談戀愛從來不告訴他們,忽然跑來說「我們要結婚了」,父母親當然覺得受到嚴重的傷害,「子女的心中沒有我們,不尊重我們的地位」,這時就會反彈。縱然你找回來的是一個再好的物件,也要百般挑剔,你覺得父母這樣子不對,衝突就發生了。所以最重要的,當雙方感覺到有可能結合的時候,你就要開始不斷在父母親、家人面前提到這個女孩子,經常說她的好話,加深父母對她的印象,認為如果你不娶這個女孩子,簡直是祖宗八代的損失。有機會的時候,就要經常以她的名義買一些小禮物,送給父母親,說這是她送的。甚至有機會帶這個女孩子到家裡來的時候,不要一天到晚只陪著你,要讓她陪你媽媽去逛街、買菜,讓她們去培養感情,讓這個外來者和你的一家人變得熟悉;那麼當有一天她走進你的家門,跟這一家人已經很熟了,相處起來就很容易了。父母親就沒有反對她的理由,甚至歡迎都來不及。 像我太太,跟我談戀愛的時候,每次到家裡來找我,我高高興興,梳洗乾淨,穿戴漂亮準備要跟她出去。她卻說:「我要陪你媽媽去跳舞。」「我要跟你媽媽去買菜。」陪我媽媽的時間比陪我的時間還多。我當時就想,這個女生怎麼這麼傻、這麼笨,不曉得在幹什麼?後來我才知道她是聰明的。因為過了不久,我媽媽就說:「喂,你跟人家這麼久,要不要把人家娶回來了?」我說:「我還在考慮啊!」「你給我娶回來,還考慮什麼!」我說:「是、是、是,馬上娶回來。」所以啊,像這樣的婆媳,怎麼會有問題呢?當你的家人比你更希望她進你們家門的時候,這個衝突就沒有了。 常有人問我:「那我到底應該堅持下去,跟父母抗爭;還是離開他算了?」我覺得這個問題,永遠沒辦法請別人回答。如果你對他的愛不夠天長地久,那就沒辦法支持下去了。對感情而言,沒有一定的規則,必須依個人情形而定。但也許有另一種辦法,就是用另外一個方式來擁有對方;你愛一個人,不一定非得到他不可。譬如說,你很愛一朵花,你不一定要把這朵花摘下來,插在花瓶裡早晚看它。你覺得天上的月亮很美,很愛它,可是你不能夠、也不可能把月亮拿下來,放在你的臉盆裡面,每天去看它。但是月亮的光芒,還是可以偶爾照進你的房間,你仍然可以站在屋外,欣賞一輪皎潔的明月。你愛一個人,也是如此;如果真的不能據為己有,可不可以像愛花一樣、愛月亮一樣,用這種方式去擁有呢?讓這個人成為你生命中一個永恆的回憶。雖然不能成為生命的全部,至少可以成為生命的一部分。所以,如果遭到太強烈的阻力時,我們也必須要考慮放棄。 有的時候我們失去這樣的感情會覺得很痛苦,但有的時候也許正由於你失去它,你更覺得它的可貴。為什麼很多人都懷念初戀?都覺得初戀是最美好的?尤其當你跟男朋友或女朋友吵架,或是夫妻吵架的時候,就會說:「早知道,當初要是跟那個結婚,不知道有多好!」多半我們想的都是初戀情人。我們之所以覺得初戀美好,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得到它。一方面因為那是我們的第一次,從來沒有過那樣子的感覺,是新鮮的;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們沒有得到它,所以剩下的全部可以用想像的。所以,與其勉強擁有一個人,忍受彼此相處時所會有的痛苦,不如乾脆放棄,把他放到你的想像裡面。 各位不曉得有沒有想過,我們這一生中每一次的戀愛,都是會失敗的。戀愛是一件必然失敗的事,為什麼,因為假如成功,就結婚了。所以你的一生中除了最後一次的戀愛之外,其他的戀愛都是失敗的。你心裡知道這本來就是會失敗的,當你失敗的時候,心裡就不會那麼痛苦。 那你說,一件必然失敗的事情,為什麼我們還要去做呢?無數次的失敗,累積無數次的經驗啊!像我戀愛那麼多次,失敗那麼多次,現在有一大堆經驗可以寫給大家看。最重要的是,你有了豐富的人生。嘗遍了各種滋味,到頭來你吃什麼就都無所謂了,有一碗飯吃就可以了。因為戀愛本身就是一種成長的經歷、一種人生經驗的累積。你說永恆的愛情才美好,永遠愛一個人,固然很好,但是我愛過無數的人,這些人都曾經給我很美好的經驗,不是也很好嗎?當然,有人會認為如果初戀就結婚那多好!可是永遠沒有嘗過失戀的痛苦感覺,也不見得好。像我太太,她是跟我初戀,然後就嫁給我的,你覺得她很滿意嗎?她常常說:「我雖然初戀就嫁給你,人家都說很好;可是不是也有人說:『貨比三家不吃虧嗎?』又沒有比過,怎麼知道你好不好?」反而覺得有一些遺憾,反而覺得有點不足。所以從這樣來想,失戀、分手,也不見得是什麼壞事了。 最後一個分手的理由:沒有第三者,沒有人變心,也沒有外來的阻力,可是還是分手。為什麼?彼此沒有感覺了。兩個人在一起太過於長久,荷爾蒙二年的作用已經失去了。當你跟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不再有戀愛的感覺,不再那麼驚心動魄、魂縈夢牽了,也就是分手的時候到了。 我看過一個極短篇:一對青年男女談戀愛,認識了很多年,經常約會。每次約會,都是約在老時間、老地方,見了面去哪裡呢?去吃飯,去常常吃的那家餐廳。吃什麼萊呢?吃常常吃的那幾樣萊。吃完飯之後去看電影,去哪一家電影院?就去常常看的那家電影院(還好,看的不是常常看的那部電影)。看完電影之後就去喝咖啡,當然也是去常常喝的那家咖啡店,點的是常常點的飲料,說的也是常常講的那些話。然後男的送女的回家,走在路上,二個人仍然在做著常常做的動作,說著常常說的話。一直等到這個男的送女的上公車之後,二個人不約而同他說:「我們分手吧!」沒有任何外來的因素,沒有衝突,吵架,可是二個人都覺得應該分手了。為什麼?因為彼此已經沒有那種感覺了,雖然沒有別人介入,彼此卻不再愛對方,只好分手。二個人分手之後,這個男的忽然覺得剛剛去速食店吃東西,卻好像沒有吃一樣,就跑到路邊去吃了一碗牛肉麵。雖然那個牛肉麵攤很髒,老闆的拇指都放進湯裡面,可是他一直到吃了這碗牛肉麵,才覺得比較充實,感覺到有吃東西。這個時候他發現馬路上發生了車禍,有一大堆人在圍觀,他就跑過去看。當他正在看這個車禍的時候,抬起頭來,竟然看到剛剛跟他分手的那個女孩子也在看車禍。他非常地生氣,心想:「她剛剛跟我分手,應該很難過才對,怎麼還有心情看車禍呢?」不過仔細一想,自己也是在看車禍。確實,二個人應該分手了。 但是被人家分開是一回事,如果你要把人家分開的時候,千萬要慎選地點。如果你要跟人家分手,千萬不要去什麼西餐廳,那種很有情調、很羅曼蒂克的地方;因為在那種地方,氣氛太美、太浪漫、太溫柔了,對方如果再說幾句依依不捨的話,不但分不掉,前功盡棄,又浪費好多錢。奉勸各位:如果要分手的話,推薦大家一個好地點:「麥當勞」。麥當勞是全世界最沒有情調的地方,人來人往,窗明几淨,吵吵鬧鬧,一點情調也沒有。就算你想說幾句捨不得對方的話,看到對方張大嘴巴,吃雙層漢堡的樣子……「啊!算了、算了,分了、分了!」一次就解決了。所以勸告各位,如果要分手,請在麥當勞。 你說,為什麼要這麼絕情呢?其實很簡單,你跟一個人在一起,覺得已經沒有感覺了,不愛他了,為什麼還在一起?因為已經在一起那麼久了。我們也常常習慣地想:「他們兩個在一起那麼久了還分開,好可惜!」但是不管多久,一樣可以分開。你做錯一件事情,當然及早發現改正最好,即使很晚發現,也要改掉,否則就來不及了。X院長都說了:「朝令如果有錯,夕改又何妨?」早上錯,下午都可以改了;何況是已經錯了十年,當然更應該及早改過來,不要讓自己沉溺在裡面,更重要的是,不要因為不忍心而拖下去。有時候你想要拒絕一個人,可是又覺得不忍心——他對我那麼好,我不忍心傷害他。這點要特別注意,你要是不忍心,除非你能不忍心到最後終於跟他結婚。否則的話,你拖得愈久,他就陷得愈深,受的傷害就愈大;而最後終究是要分手的。你說:「我又沒有表示什麼啊!我只是沒有拒絕他而已。」沒有拒絕他,他就認為是默許啊!他一再地對你付出,不斷地對你好,當你讓他對你付出太多,對你太好,到他不可自拔的時候,你再來拒絕,那個時候不是更狠心?就是因為不忍心,才應該馬上的、斷然的、明確的拒絕他。但是這個拒絕,也要顧慮到對方。因為一個會對你好、愛你的人,終究是不錯的,你不能說這個人雖然很愛我,可是他很爛。不要這樣講,會愛你的人不會大爛,如果他很爛,那就表示你更爛。所以不要去傷害任何對你好的人,最起碼你想到這是一個對我好的人,我不應該讓他痛苦。 一個被拒絕的人,可能受到什麼樣的傷害?一個是感情的,一個是自尊的。第一個是認為:「你不愛我了,你討厭我」讓他非常痛苦。那你可以讓他知道,其實我不討厭你,其實我滿欣賞你的,我覺得你滿好的,只是我們彼此不太適合,只是我們還年輕,心情還不定。反正不是因為我討厭你,或者我更喜歡別人,才離開你。第二個要維護的就是他的自尊。因為你不要他了,他會想「我真的這麼爛嗎?連他都不要我了,還有誰會要我呢?」這時候你要維護他的自尊,你要儘量陳述他的優點,「其實你有很多長處,我有很多朋友都很喜歡你、很欣賞你,你一定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女孩子,我只是現在不想有固定的異性朋友。」那麼你在維護住他的感情,又維護住他的自尊之後,這個人所受到的傷害就非常小了。唯一剩下來的,就是他害怕失去你,那你就不要讓他失去你,我們今天之所以把男女交往弄得這麼複雜,這麼困難,就是因為我們在陌生人和情人之間沒有搭起橋樑。今天是陌生人,明天就要他做你的情人,他當然覺得困難;同樣的,情人做不成,我們「啪」的一下,翻臉像翻書,就變成陌生人,當然對方更痛苦,更難以接受。我們都忽略了中間做朋友的這一段! 所有的陌生人,所有可愛的異件,都可以把他變成你的朋友,做了朋友之後,繼續和其中某一個培養好感,有了來電的感覺,然後進一步變成情人。情人能夠結婚,最好;如果不能結婚,退而求其次,繼續做朋友,也是很好!那對方就不會有完全失去你的感覺,這時再告訴他:「我雖然不能跟你繼續做情人,但是我想把你當朋友,你願不願意?」這個時候就看他了!他如果說:「好啊!我願意啊!我繼續跟你做朋友。」那麼你們就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不是很好的事情嗎?不一定要反目成仇,或是形同陌路。如果他不肯,他覺得:「我才不要做你的朋友呢!」「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好,那就不要。這個時候就是他拒絕你,不是你拒絕他了,你就不需有那麼多的歉疚和罪惡感了。既然你把他當作朋友,當然朋友有朋友的相處方式;譬如說,朋友就不接受私下的約會,朋友就不能有太親密的行為,要有一條底線在那裡,越線受罰。這個好處是什麼?一方面你不會傷害一個人,你失去一個情人,不會增加一個敵人,而是增加一個朋友。更重要的是,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所轉變,也許這時候你開始去追求心目中更多、更美好的感情,歷盡滄桑後,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看看這個還是不錯,好吧,再拿來「用」吧!那也未嘗不可能啊! 維護了感情,維護了自尊之後,我們就能瞭解:如果你想要離開一個人,或者一個人想要離開你,都不是那麼可怕的事情,因為你沒有失去什麼。他所曾經對你的好,他所曾經給你的那些甜蜜美好的歲月,都已經存在你的生命之中。你會說:「我昨天去玩,玩得很開心,到了今天,因為昨天已經不存在,所以昨天的玩毫無意義。」昨天的快樂毫無意義?不會吧!你還是同樣認為是好的。那麼同樣的,這個人曾經對你這麼好,昨天跟你在一起非常的快樂、美滿,今天他不跟你在一起了,你又憑什麼說昨天毫無意義呢?又憑什麼說他曾經給你的快樂毫無意義呢?由此可見,曾經存在過的、曾經在我們的生命之中發揮作用的,就是有意義、有價值的。更何況,你曾經有過這樣一個成長經歷,它是一個美好的經驗;你曾經認識很多人,跟很多人相愛、悲歡離合,你的生命就更充實,你就能夠對人生、對愛情懂得更多。 ------------------ 學達書庫xuod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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