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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為什麼少有外遇?

  女性的外遇,通常有兩個特色:第一,多半出於報復心理。換句話說,女性比較高尚,很少會主動發生外遇;常常是先生冷落了她,或是先生有了外遇,為了要報復,才會發生外遇。第二,女性在發生外遇之前,會先給對方強烈的暗示,讓對方知道「我快要發生外遇了」;讓對方知道,只要再對我好一點,適時有所表示,她就會懸崖勒馬。如果對方還是無動於衷,她就有可能一去不回頭了。
  所以,當你想要發生外遇時,你也可能成為受害的對象;那麼確實應該三思而後行,甚至「三思而不行」。為什麼呢?因為女性一旦發生外遇,情況更嚴重。日本作家石川達三曾說:「女性外遇比男性外遇更不可原諒,因為女性外遇一定會動真情。」男女的不同就在這裡,男人沒有感情也可以做那種事,可能只是逢場作戲,玩玩罷了;一旦發生事情,要收拾、要結束,總還比較容易一點。女性是要有感情才會做那件事的,而且是非常強烈的感情才會使她甘犯道德、社會禁忌;一旦付出真情,要結束、要收拾,就很困難了;於是就造成社會愛情文藝倫理大悲劇。一般女性外遇經常有非常悲慘的後果,就是因為如此。當然我們也不能說因此男人就比較應該發生外遇。反過來說,女性至少有真情才發生外遇,男性沒有真情也會發生外遇,真是禽獸。不論如何,婚姻中發生外遇,不管男女,都是不幸。
  至於外遇的對象,也就是剛才講的「單身公害」。講她是公害,實在是太嚴厲了點,事實上,她不僅害了別人,更害了自己。為什麼害自己呢?因為有性行為,就有可能懷孕,就有可能成為未婚媽媽,要付出的代價就很大了。所以,如果一個女性因此而成為未婚媽媽,當然是外遇的最大受害者。縱然不發生,多半也會耽誤自己的青春;愛上一個已婚的男人,你得等他——等他離婚、等他來娶你、等他來看你,一輩子都在等……最後,他終究還是離開你。有很多單身的女性,跟已婚的男人發生關係之後又藕斷絲連,甚至有的等了幾十年,最後結果都是一樣:失去對方,剩下自己孤單一人。最青春美好的時光過去了,想要追回來已經來不及;想要找個適合的對象,可是「曾經滄海難為水」。所以當我們厲聲譴責這些單身的男女時,其實心裡面是帶著更多的同情,因為我們知道他必定有不幸的遭遇,必然有不幸的下場;更嚴重的,甚至身敗名裂。
  前面提的是沒有發生事情的,就必須承擔這些後果;一旦被捉到,更可能身敗名裂,甚至以妨礙家庭的罪名去坐牢,這樣的代價、犧牲,值得嗎?當一個太太捉到你和她先生,然後告你「妨礙家庭」時,你想你愛的男人會跟他太太說:「你要關她,我跟她一起關。」還是說:「太太,我回家去,你關她就好」呢?
  我們之所以反對外遇,不是以法律的理由來反對;大家都知道,臺灣地區的法律是參考用的,也不是基於道德的原因,因為道德的約束力量不一定有效;我們以感情的理由來反對就夠了。感情沒有說誰的感情比較好,誰的比較差;誰的比較偉大,誰的比較低賤;但是最起碼,感情有真假之別,而我們是要真的感情,不要假的感情。
  一個有外遇的男人,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愛你,但他假裝愛他太太;那麼他的感情是假的。另一種可能,他愛他太太,但他假裝愛你;那麼他的感情也是假的。既然都有虛假的成分,這樣的感情,我們不能接受。可是你說,他可能兩個都愛啊!那很簡單,你就問他:「我可不可以也去多愛一個?」他不把你掐死才怪!由此可知,「臥榻之旁,豈容旁人酣睡?」所謂「婚姻」,就是要認同「感情獨佔」原則;如果你要獨佔一個人,就得要能被一個人獨佔。從這裡來說,以感情的理由,我們也不能接受一個虛偽、對婚姻不負責的人。
   
先生外遇了,你怎麼辦?

  不發生外遇,當然最好;但是一旦發生了,到底要怎麼處理呢?其實,外遇也還有真假之分,有兩種外遇是所謂的「假性外遇」:一種是純肉體的外遇,也就是說,做先生的偶爾在風月場所逢場作戲、拈花惹草。這種情形可不可以被接受?很多太太知道先生和酒廊小姐出去開房間之後,怒不可遏,覺得丈夫有外遇了,婚姻破裂了,家庭完蛋了;這點倒是過慮了些。男人不用感情就可以做那種事,所以當他跟外面的、尤其是那種職業的女性上床,不表示他對太太和家庭的感情有任何變化,也不表示婚姻出了問題。
  大部分的太太認為:既然先生和別的女人做這種事,就是對自己沒感情了,婚姻有危機了。其實,假使先生在外面沒有特定物件,偶然而非頻繁的婚外性行為,大概不算外遇,也不太會影響到婚姻,做太太的大可不必為此而有太多的衝突和摩擦。當然這並不表示男人因此就可以在外面做這種事。男人應該反過來想,既然女性認為有感情才能做那種事,我在外面跟別人,尤其是跟那種人,太太一定會非常地難過,那為什麼不忍耐一下,回到家再做。回家做,講露骨一點,至少不必花錢,既安全又可以促進夫妻感情;何況現在世紀黑死病——愛滋病又如此猖獗。
  算算看,一個男人在外面跟一個風月場所的女人發生性行為,就算這個女人一天只做一個(大概很少有一天只做一個的),一年裡扣除休息日,至少也有三百個。所以你跟她一個人做,其實就等於跟三百個人做,這三百個人都有機會傳染給你;而愛滋病的帶原期可長達五年,亦即五年之內跟她做過的人都可能有機會傳染給你。也就是,300×5=1500,做一次等於做1500次,所以正確的說法是,你跟風月場所的女人做一次,得到愛滋病的比例是:1500×1500……=225 ×……,跟一個人做愛等於跟兩百萬人做,想想就會不寒而慄。各位太太回去可以把這個數字寫在牆上,再找張愛滋病患者死得很難看的圖片,貼在旁邊,每次先生要出門應酬,就送他一張,他一定乖乖回家。
  第二種是所謂的「精神性外遇」,是指已婚的男女在外面交了異性朋友,感情很好,可是沒有性行為,是所謂的「紅粉知己」、「青衫之交」。這種情形可以嗎?因為很難叫一個已婚的男女不和異性來往,他還要工作、還要生活,總會接觸到許多異性,總會和他們做朋友,因此不能禁止已婚的人結交異性朋友。如果他跟異性朋友感情很好,該怎麼辦?會不會有危險呢?理論上來說,「精神性外遇」對婚姻是有幫助的。譬如說,今天你嫁了個老實可靠的丈夫,很努力地賺錢,對你也很好,就是有些不解風情,對文學、藝術都不懂,你去買了一幅畫,也不過花了一、二萬台幣,回家之後,他說:「我看這個框大概兩百塊,畫布五十塊,加上油墨最多三百塊,你怎麼花我幾萬塊買回來?」你要跟他談文學,說今天去聽苦苓演講,「苦苓是什麼東西?」他連苦苓是誰都不知道,這就難免讓你覺得有不足的時候。
  不管是丈夫或太太,都不可能具備那麼多樣的功能。如果你認識了一個可以和他談文學、聽音樂會、談藝術、看畫展的異性,那不是很美好嗎?而且,你們沒有發生性行為、沒有違背婚姻。另一方面,你回去之後,當然不會抱怨丈夫或太太,甚至內心對他有些愧疚,反而會對他更好。
  「精神性外遇有助於婚姻」,這種話傳出去,是會被砍頭的。為什麼,因為前面講過,心靈和肉體只有一線之隔。雖然他們只是知己好友,可是哪一天其中一個心情不好,甚至聊著聊著,就哭了起來,既然是好朋友,就安慰他一下,抱一抱啊、親一親啊!事情就發生了,對成年的男女來說,這也是非常可能的。
  那到底怎麼辦呢?電視上也經常爭論這個問題,似乎永遠沒有結果;其實很簡單,你還是可以讓對方在婚後繼續結交異性朋友,但是為了以防萬一,你自己也要成為他朋友的朋友。換句話說,夫妻共同結交朋友。像我常有機會認識一些女作家,每次回家跟太太說:「某某女作家很不錯,很可愛喔!」我太太一定會說:「請她來家裡玩啊!」我就請她來家裡一起吃飯、喝茶、聊天,晚上住在我家裡,隔天,我太太就會帶她出去玩,留我在家看小孩——她把我的女朋友接收了。夫妻去結交對方的朋友時,就可以在你的瞭解控制之內,知道他們不會出軌,並且共同擁有這個朋友,這是處理這個問題比較好的方法。
  事實上,假如你要問:到底是太太能容忍先生和別的女人有性行為,但是沒有感情;還是太太可以容忍先生喜歡別的女人,只要沒有上床?到底哪一種呢?這個答案我研究好多年才研究出來,那就是:「兩種都不行」。當太太跟你說,「你跟她上床沒關係,只要沒有感情就好」,你不要相信;當她說你跟她有感情就好,上床不行,你更不能相信。總而言之,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防止外遇的最高境界

  對太太來講,無論如何不能讓先生對別人發生感情。可是,你要怎麼去管理、怎麼去限制他?實在很困難。管得太嚴,他覺得不自由、很拘束;管得太松了,又很可能會出事,傷害你的家庭。到底怎麼辦呢?我常舉一個例子——牽狗去散步,既不能綁得太緊,因為狗會一直掙扎;也不能不綁繩子,讓它亂咬人、亂撤尿;最好的辦法就是綁一條很長的繩子,讓它可以自由自在奔跑,但只要你一拉繩子,它就乖乖地回來。當然,最高境界是根本不綁繩子,好像很自由,但只要你口哨一吹,它就會乖乖地跑回來;這是最厲害的,我老婆就是屬於這一型的——開明專制型。
  但是,開明固然要開明,專制還是要專制。就像我每次應酬,都儘量帶太太去;太太一到,所有朋友臉色都變了:「沒意思,帶某來;等一下要做什麼都不可以了。」可是老婆吃完飯,會很有風度地說:「我先回去了,你跟他們去洗三溫暖吧!」哇!所有的男人都羡慕了:「你老婆真夠度量,還叫你去洗三溫暖,這種老婆實在太棒了!」讓我覺得很有面子。可是,你不要以為真是這樣,只要我一踏入三溫暖,不要五分鐘電話就來了,是太太打來問我到了沒有?太太允許去三溫暖,而且指定我去「XX三溫暖」(據說是全台中唯一沒有色情的三溫暖)。所以她表面很開明,實際上控制得很緊。
  又比如我經常因為錄影要住外面,到了十一點我一定打電話告訴太太我在哪裡,而太太也一定會在十一點半之前打電話來。當然,太太打電話來,如果讓我覺得是在查我,我會覺得男性尊嚴受傷,會很不高興。所以她打電話來,絕不會問我在不在,而是找一些事問我,例如:「小孩明天是要穿制服還是運動服?」不然就是:「隔壁那個會要不要定下來?」甚至一時想不到,就說:「那人家想你嘛!」「好想聽聽你的聲音哦!」我覺得啊,這種女人實在非常聰明;一方面讓你覺得自由,而實際上對你的瞭解很深,一旦你有出軌、作惡的傾向,馬上可以及時防治。所以,做太太的一定要記住,對先生務必要坦白從寬,只要他肯老老實實告訴你他的去處,他要做什麼,你大可接受;這樣他才會誠實,他知道對你說沒關係,才會每件事都告訴你。像我第一次去酒廊,就馬上打電話給太太:「太太,我在酒廊耶!」太太問:「你怎麼有錢去?」「當然是別人請客,很好玩呢!」你會告訴她,當然是沒問題。所以,太太對先生一定要「坦白從寬」。
   
對付外遇的三大秘快

  那一旦發生外遇了怎麼辦?大多數的人都是束手無策。假如對方外遇了,我們還是有辦法,甚至有「上、中、下三策」;這是全臺灣很少有人願意告訴別人的,也是我的「不傳之秘」,在此特別傳授給各位讀者。
  先生如果有外遇,太太的上策是什麼?就是:繼續對他好。外面那種短暫、激情的關係,不可能持久的,無法跟家裡長久、溫馨的關係對抗。所以一旦先生有了外遇,你只要繼續對他好,他終會回心轉意的。許多太太在知道先生有了外遇,甚至只是懷疑而已,先生每天下班回來後,就跟他又哭又鬧。先生覺得每天回家就得面對哭鬧。乾脆不回來了;所以很多先生其實是被太太推出門去的。這樣根本於事無補,更何況你可能連證據都沒有。所以,繼續對他好是最好的辦法。問題是你心裡無法忍受,「明明是他對不起我,我怎麼可能繼續對他好?」你還是繼續對他好,泡茶給他喝;不過你可以在茶裡吐口水,真的很有效,可以消氣。有一位太太聽我講過之後,在她先生的茶裡吐了三年口水,她先生終於回心轉意;只不過,吐成習慣了,連客人來泡茶給客人喝,也忍不住想……。我現在去她家,她問我要不要喝茶?我都連忙說:「不用,不用,給我可樂就好了。」當然這只是例子,不一定要用這種方法,但基本精神就是這樣。
  如果你繼續對他好,他還是冥頑不靈,甚至更加放肆,始終不回來,那就得採取中策了。中策就是——對付外面那個女人,切斷他們的關係。既然對自己的男人沒辦法,就只有對付外面那個女人了;但是,千萬不要去找那個女人談。為什麼?一旦你去找那女人,她就知道自己地位升高了,已經威脅到你的婚姻了,她的氣勢便會高漲,問題就更難解決了。更不可以給她錢,你給她錢,她就認為:「這個有錢,多揩點油!」那怎麼辦?查到那個女人的名字、電話,打去也別說你是誰;就說:「請問某某小姐在嗎?」「在啊!」「請問你認識某某先生嗎?」這時提到你先生的名字,她就會很警覺,問你要幹嘛?「是這樣子的,這裡是××縣衛生局,我們剛剛檢驗這位先生的身體,發現他是愛滋病帶原者,所以要過濾他的性伴侶;他的性伴侶有三十多個,你是最近的一個。你是不是可以明天早上九點過來檢查,以保護你的生命安全。」她一定會馬上掛掉電話,這輩子只要你先生再打電話找她,她一定破口大駡:「你這個膨肚短命的!你這死人!你想害死我啊!」任你先生再怎麼解釋,她心裡一定也毛毛的,再也不會在一起了,而且他們也不會想到是你打的電話。這招說起來是狠毒了點;不過,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這也是沒辦法的。
  如果中策也沒有效果,那就只好採行下策——捉姦了。捉姦實在是一種很野蠻的行為。你想,那場面有多難看!以行政的公權力介入私人婚姻,也實在不應該;感情問題實在不應該由法律來約束,其實在發達地區國家是沒有通姦罪的,也沒有人在捉姦;但我們臺灣為何還有這麼多捉通姦的呢?
  作太太的如果要去捉姦,心裡要先有兩點認知:第一,你決定不要這個男人了。除非你下定決心不要他了,你才可以去捉姦;因為沒有一個男人可以忍受被公開羞辱之後,還會回心轉意好好愛你的。第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臺灣地區的民法親屬篇裡,有關婚姻方面,尤其是離婚,對女性是很不利的;房子沒有,孩子也沒有,贍養費也不一定有。為了要爭取離婚時有利的條件,甚至要讓對方同意離婚,才出此下策,於是只好去捉姦。不管怎樣,上策也好,中策也好,下策也好,最好一輩子都用不到這些。一旦不幸發生了,能夠想辦法解決、處理,才是最好的。
  我們承認人性都有弱點,承認一夫一妻制確實是很難維持的制度,承認外面有各式各樣誘惑;可是我們一定要相信家裡那一個是最好的。「難道你不想有外遇嗎?」「想喔!想死了!」但是如果你這麼做,就會傷害到你的最愛,畢竟先生(太太)才是你的最愛。去愛別人時,可能傷害到這個最愛;想到我有外遇對方知道之後那種痛苦的樣子,我就不忍心了。為了不忍心傷害「最愛」,我「只愛」你一個,其他的人,只好——對不起囉!所以每次,即使有機會跟其他異性非常親近,我也會懸崖勒馬,勒得現在一張臉那麼長,這是消極地來說。
  積極地說,其實,你終究是無法把情人當做太太的。對於一個已婚的男人來說,既然不能把情人當太太,那何不把太太當成情人呢?想談戀愛,找太太嘛!你把對外面的女人的好,只要拿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對太太,太太就心滿意足了。你送外面的女人一大束玫魂花,她還不高興;你在路邊采一朵野花給太太,太太就高興死了:「你已經十年沒送花給我了。」你送外面的女人一克拉鑽戒,她還想要兩克拉的,買個蘇聯鑽給太太,她就興奮極了:「唉呀,花這麼多錢實在太浪費了。」所以講起來,你要談戀愛,不如和家裡這個,絕對成功的、不會跑掉的。既然在外面談戀愛必定失敗,那麼對一個已婚男人而言,你為什麼要去做必定失敗的事呢?所以,怎麼說「親愛的」都不是「別人的」,而是「家裡的」,要有這樣的心情、精神和想法。
  像我太太,常有人問她:「你嫁苦苓,他這麼有名,到處受歡迎,長得也還不錯,你不擔心嗎?你怎麼扮演他太太的角色呢?你怎麼敢嫁他?」我太太回答得很好:「不管什麼人嫁他都會幸福,」但是還有第二句:「不過只有我能讓他幸福。」哦!這個女人有夠厲害的,先把丈夫捧得高高的,第二句說「只有我能讓他幸福」,則把自己捧得更高。其實這話,正是夫妻相處最重要的精神:你要相信你挑選到的這一個是最好的,不管誰和他在一起都會幸福,但只有你才能給他幸福。以這樣的心對待對方,以這樣的心去愛對方,外面的任何誘惑、任何挑逗,都改變不了你的心境;你永遠會相信:「最親愛的,就是家裡的那個。」
   
一夫一妻可能嗎?

  一夫一妻雖然是一種不太合理的制度,但還是值得我們追求。因為婚姻可以給我們一樣最寶貴的東西,那就是一個家;家不只是吃飯睡覺的地方,也不只是一個窩,而是一個心靈的堡壘。
  在談婚姻的問題之前,我必須先說明一點,我並不是婚姻專家,其實,這個世界上也並沒有任何人是婚姻專家,因為婚姻這種事情,並沒有誰比較厲害、誰比較懂。
  從前和施寄青在華視主持「婚姻、婚姻」的節目,有一些年紀比較大的特別來賓,像曹健、孫越,看到我就會問:「你結婚幾年啦?」我說:「到現在十年啦!」他說:「我已經三十年了!」言下之意,好像結婚比較久就比較厲害,但是我們知道:結婚比較久,不代表他厲害,只代表他比較忍耐。另外還有一種人會問我:「你結婚幾次啊?」我說:「對不起,到現在才一次。」他說:「我已經三次啦!」言下之意,好像結婚比較多次就比較厲害,可是我們也知道,結婚比較多次,只證明他失敗比較多次,不見得比較厲害。
  可見婚姻不是因為次數多,或是時間長,就會做得比別人好,所以,其實並沒有婚姻的專家,而且,婚姻不是一種學術,沒有碩士、博士可言,所以,當然我也不是婚姻專家,只不過因為寫文章、做節目的關係,經常思考有關婚姻的問題,把思考所得提供出來,給大家做個參考罷了。
  婚姻表面上很容易,大家都認為婚姻是兩個人喜歡,就在一起一輩子;可是,婚姻又不是這麼容易,因為,離婚率愈來愈高,在臺北市,每四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臺灣省比較低,大概是五對夫妻中有一對離婚。有那麼多人結了婚又離婚,或者雖然沒有離婚,可是婚姻卻非常不幸福,過得很痛苦,可見婚姻好像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頗值得我們花一點精神來學習、經營。
   
美好的婚姻不是撿來的

  婚姻的困難在哪裡呢?其實這不是人的問題,誰不希望婚姻美好呢?這是制度的問題。我們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終生制的,這實在是一種非常「不人道」的制度,我們想想,婚姻是什麼?婚姻是把兩個思想、背景、生活習慣、教育環境完全不同的人放在一起,而且不是放一下子,是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服務的,就像7-ELEVEN一樣,一輩子有六十年、八十年,更慘的是一百年,再漂亮的也會看膩。而且,在婚姻中沒有假期,婚姻是一個既不能假釋,也沒有特赦的無期徒刑,而在這個無期徒刑裡,我們讓對方看到的,又是我們最醜陋的一面。也許你會說,怎麼會醜陋呢?婚姻很美啊!你看結婚攝影禮服都拍得好美。可是已經結婚的人就知道,結婚攝影禮服拍得那麼美,就是因為那是婚姻中美的最後一幕,只要把禮服脫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是抹布和尿布。因為婚姻和戀愛是不同的,戀愛是短時間的,婚姻是全天候的,一天中談戀愛只有幾個鐘頭,所以,你可以花兩個小時打扮、粉刷,然後精神奕奕、殷勤體貼地去完成任務;可是,婚姻是二十四小時的。長時間的,你不可能隨時維持這種高昂的狀態,甚至新婚之夜過後,第二天一早醒來,看到對方蓬頭垢面、滿臉眼屎的醜樣子,你會覺得:「哇!怎麼會這樣?這是我最愛的人嗎?」沒有錯,這就是你最愛的人!因為他總不能對你說:「啊,親愛的,你醒了!眼睛先不要睜開,等我化好妝再看我吧!」
  所以,我們一定會看到對方最醜陋的樣子,看到對方最難看的姿勢,包括他蹲馬桶的姿勢!想想看,如果你看過一個人蹲馬桶,對他還有什麼好尊敬的呢?甚至,你還會發現他有很多毛病,平常看起來一派斯文,設想到他沒事喜歡坐在沙發上摳腳,摳一摳,甚至還拿起來聞一聞,這對你是多麼大的打擊!
  由此可見,一夫一妻終生制的婚姻,其實是一種非常不人道的制度,也就難怪許多人的婚姻始終都做不好。
  既然這個制度有問題,是不是婚姻不好就理所當然呢?那倒也不是,因為在今天的社會中,結不結婚是隨便你的,是你的自由。如果你要結婚,你就應該知道結婚必須付出這樣的代價,那麼,你就有責任把你的婚姻處理好。臺灣有一家大企業,任何員工只要有外遇,一律開除,這個老闆不是古板,他有他的道理。他認為在今天的社會中,一個人要不要結婚,完全是可以自主的;而結婚的物件也完全是自己選擇的,你不結婚,沒有人怪你。既然如此,你就有責任把你的婚姻做好,如果實在沒有辦法,那麼,也應該把它處理掉,不可以既不把它做好,也不把它處理掉,而選擇違背它的方式,也就是發生外遇,這樣就是對婚姻不負責,而一個對婚姻不負責的人,對事業也不會負責,所以,這種人他要開除。
  那麼,既然我們必須對自己的婚姻負責,當然就應該把它做好,但是總有人會埋怨:唉!我就是沒有嫁到一個好丈夫,所以婚姻才不美滿;或者說,我就是沒有娶到好太太,所以才這麼不幸。但問題是,誰是好丈夫,誰是好太太呢?別人的丈夫再好,你嫁給他,就一定能夠幸福嗎?別人的太太再好,你娶了她,就一定會美滿嗎?其實,好丈夫的定義很簡單,一個有好太太的丈夫;誰又是好太人呢?那也很簡單,一個有好丈夫的太太,就是好太太,這不是在繞口令,因為夫妻是相輔相成的,一起好,也一起壞,一個壞丈扶,不會有一個好太太,他只會有一個可憐的太太;同樣的,一個壞太太也不會有好丈夫。
  我們總是想要擁有一個很好的婚姻,但這個世界上,並沒有一個婚姻是擺在那裡,讓我們自然就能得到、撿到的,只能說,我找到一個心愛的人,和他共同經營、造就、完成一個美好的婚姻。換句話說,一個好的婚姻,是兩個人同心協力、努力去做出來的,而不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的。所以,我們如果存著要「做」婚姻的心理去做它,應該可以做得好。
  想想看,念書的時候,大家都很用功,想得到不錯的成績;做事的時候,每個人也很盡心,想開創光明的前途,那麼,對於婚姻,為什麼不能像對我們的學業、事業那樣盡心盡力呢?何況學業、事業都還要與別人比較成績、考績,而婚姻並不需要和別人比,不需要說:「我們夫妻的感情比你們夫妻的感情好」,那並沒有用,只要你們自己好,就夠了,不需要和別人比較。而且,念書要讓父母、師長滿意,做事要客戶、同事、老闆滿意;而婚姻只要一個人滿意就夠了。為什麼我們能讓許多人滿意,而沒有辦法讓一個人滿意呢?由此看來,婚姻其實並不困難,好好去做它,應該是有希望、有可能做好的。
   
等不到先生的太太

  那麼,在現代人的婚姻裡,到底有哪些因素,使得婚姻不好呢?其實,婚姻不好的原因,往往是太太向先生要某些東西要不到,所以使得婚姻不好。太太向先生要什麼東西呢?太太向先生要的東西就是時間、金錢和感情。
  在時間方面,我們知道,古代的女人如果死了丈夫,是很可憐的,不但無依無靠,生活成了問題,而且晚上還不可以哭,因為聖人說,寡婦晚上哭,會影響別人做好事,所以不能哭。而現代的女性,雖然丈夫沒有死,可是卻可能變成一個現代寡婦,什麼是現代寡婦呢?就是她的丈夫雖然還活著,可是卻一天到晚在外面忙,忙著事業,忙著交際應酬,甚至忙著拈花惹草,很晚才回家,或很少回家,她有丈夫,卻好像沒有丈夫一樣,她的心裡面,覺得自己好像是一個寡婦,這種情形叫做現代寡婦。
  當一個女性的心裡面有了現代寡婦這種感覺的時候,她的婚姻就會開始出問題,因為,她一個人在家裡面沒有人陪伴,便會寂寞,心裡寂寞就會開始懷疑:我先生現在在哪裡?和誰在一起?在做什麼?愈想愈不安、愈想愈生氣,等到她先生回來之後,這個家庭主婦馬上搖身一變,變成刑事員警,她開始審問先生去哪裡?和誰在一起?幾點走的?為什麼打電話卻找不到人?每一個都非常厲害。我覺得臺灣地區有那麼多重大刑案破不了,實在應該找這些家庭主婦來幫忙才對,因為她們都是一流的刑事員警,但問題是對於做先生的而言,他會覺得,我在外面辛苦工作、奮鬥了一天,回到家裡面,太太不但沒有好好侍候我,還把我當犯人一樣審問,心裡當然不高興。於是,兩個人的衝突一觸即發。這是許多家庭中,因為時間而引起的衝突。
  其實,對現代的女性而言,最可貴的就是先生能夠多陪伴她。像我住在台中,認識一些蠻有錢的朋友,我太太也常常和這些朋友的太太一起吃飯,有一次,她們四個人一起吃飯聊天。這些太太都很有可以炫耀的財富,第一個太太說,我最近買了一件貂皮大衣,一百萬;第二個說,我最近買了一個手錶,一百萬;第三個說,我家剛裝了一個新的馬桶,也是一百萬。我太太坐在那裡,當然沒有什麼好炫耀的,因為她聯手上戴的訂婚戒子,都是我在路邊買的,才戴一個禮拜就生銹那種,她當然沒有什麼好炫耀的。可是,這三個太太炫耀完之後,同聲歎一口氣,對我太太說:「唉,王太太,我們還是最羡慕你,因為你有一樣東西我們都沒有。」我太太有什麼呢?她就是有我,因為這個時候,我正乖乖坐她旁邊。
  至於另外三位太太的先生在哪裡呢?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來?不知道!有一位甚至已經好幾天沒有看到人了,等吃完飯之後,這些太太還要開著車子,在台中市的大街小巷找,看她先生的車子停在哪一家賓館門口,看她先生有沒有在裡面和人家「培養感情」。所以,對做太太的來說,先生能夠多陪伴她,當然是最幸福的。
  可是對男人來說,他有他的事業、他的朋友,難免有很多時候必須在外面,這時如何兼顧呢?我想,其實我們捫心自問,有很多應酬實在是沒有必要;而且,許多人有一個壞習慣,就是男人交際應酬不帶太太一起去,這是很奇怪的事情。以我來講,只要有交際應酬,我都儘量帶太太去,但是一帶太太去,所有的男人都會覺得很掃興,因為太太都帶來了,等一下還能做什麼呢?可是我寧願讓他們掃興,也不願讓太太覺得深閨寂寞、冷清。所以,能夠帶太太的應酬,應該儘量帶太太去;不能帶太太去的,就儘量早一點回家。
  對於應酬,其實每一個男人都該反省一下,這些應酬是真的有需要,或者只是你逃避家庭的一種方式?我們除了要避開不必要的應酬之外,如果實在是萬不得已、非去不可的應酬,最起碼也應該讓太太知道你在哪裡,縱然不能夠讓她不寂寞,至少也不要讓她擔心。時間太晚了還走不開,不管怎麼樣,打個電話回家,告訴太太你在哪裡、和誰在一起、很快就回去了,雖然明明知道最後一句是假的,但是有說總比沒說好,對男人來說,這是最起碼應該做到的。
  至於先生沒回來,太太在家裡面要不要等他呢?當然不要等!等他做什麼!如果你等他等到半夜,是為了拿熱毛巾,熱茶侍候他、照顧他,那就還好,問題是你等到三更半夜,早就一肚子火了,他一回來,你就臭著一張臉,把門砰一升關起來,那又何必等他呢?有一位太太講得很好,她說,先生沒回來,不要等他,因為他如果被車子撞到,醫院會通知你;他如果被人砍殺,員警會通知你;他如果沒死,總是會回來的,等他幹什麼?這個話說得太好了。
  大多數的太太之所以這麼難以忍受先生不在,就是因為許多家庭主婦自己一個人不知道怎麼過生活,沒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所以,只要先生不在,她就不曉得要做什麼才好,只能坐在家裡看電視。偏偏電視演的都是外遇,愈看愈煩惱。
  其實,先生不在,做太太的照樣可以約幾個女性朋友,一起去逛街、喝茶、買東西,一起去學習語文、藝術等技藝,參加一些活動,只要比先生早回來就好了,到時換上睡衣,照樣能和他算帳,何必一定要在家裡死等呢?所以,如果女性能夠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反而會感謝先生不在,讓你有時間去做更多您想做的事,當然也就不會一心一意地在那邊癡癡地等不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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