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燕妮 > 紐約意識 | 上頁 下頁
深夜回家


  美國近年曾出現過這樣一個著名的電視公益廣告,這則廣告確切他說是在每晚10點播出,廣告時間極短,內容也簡單,畫面幽暗之上附加一句畫外音:「現在是晚上10點鐘,你知道你的孩子在哪兒嗎?」

  我自懂事之後的整個少年時期一直是被家裡父母耳提面命每晚要早回家的,而且這也是我家的一個鐵板家規。那十幾年中我還被母親喝令學拉小提琴,我的第一個小提琴老師當時是清河毛紡廠的工人,每月中的一天或兩天,當我從遙遠的清河學琴回到家中時,如果時過11點,總能看到父母披著大衣滿面疲憊地木立在我們所住軍隊大院門外的街燈之下苦苦地等我回來,然後我們三人沿著長長的走道走回家去。多少年後的今天,這種情景都深深索繞在我心深處,未敢忘卻。

  非但如此,記憶中的童年約制之中,上小學之前是不能獨自出大院大門的,上初中之前是不能獨自過馬路的,上高中之前是不能去深水區游泳的,自小到大是不能騎自行車的。父親的辦公室多少年來就是在我家所住大院大門之後的,我每次進出院門時就常覺得大門之後巨型灰色辦公樓內的每一扇窗內,都有父親炯炯的目力。也因此,記不得有多少次,有恃無恐的父親警告我說:「你心須聽話,因為你做了什麼事我都能知道。」

  多少年後的今年從海外回京,有天和一干朋友大肆「卡拉OK」,一群人中就有一個滿面脂粉的17歲女孩。當夜我們租的是包間,該小女孩自始至終一貫到底地興致勃勃。時過12點時我見她仍在話筒前持續「哭砂」,不免趨前打問「你難道不需要打個電話給你的家裡嗎」?

  哪想她竟是回問我一句「那幹嗎」?

  夜靜更深約是深夜兩點鐘朋友們彼此做惜別狀說惜別話時,唯該「哭砂」女孩仍是一副意猶未盡的悵然神色。

  。那天晚上也是我回國後回家最晚的一次,才進家門不出一分鐘母親就悉悉索索地從她的房間摸出來,劈頭就是一句「幹什麼去了?有沒有人送你回來?」我當時正在卸下身上的各種零碎,被她一問竟呆在原地不知該說什麼才好。以我如今這把閱歷和年紀,再加上美國橫衝直撞採訪生涯的錘煉,母親為此神不守舍似有點多餘,但幾乎在同一時刻我驀地就想起那位意猶未盡的「哭砂」女孩。

  不知她的父母會不會也如是追問,或者也一直神不守舍?

  從國內返美,把「哭砂」女孩一類的事當稀奇講給朋友聽,哪知朋友笑說,這早不駭人聽聞。朋友說他在前年回京的時候還曾發生過白天大家在一起談過話的小女孩深夜時忽然找上門來要求在他下榻的賓館房間「留宿一晚」的奇事。

  這種事聽起來蠻讓人傷感的,個中就裡不點自明。更不知這「留宿一晚」女孩的父母是否也會對整夜未歸的女兒神不守舍。

  一些中國父母眼下給孩子們的自由實在是有夠「國際水準」,以我所聞所見的「哭砂」或「留宿一晚」女孩的父母行徑而言,如果其在當今中國已是大家為之,那則是中國父母的一種淪喪了。有必要予以區別的是,留意子女的安全及最低行為底線與干涉子女的隱私是有相當區別的,此二者一是天賦父母的「公事」,另一則擺明瞭是「撈過界」。擇清這兩項,是當代文明給當代父母設下的一重「火圈」,鑽過去其實是項責任。拿超級講求「人權」之類情事的美國社會來說,無數傳統的美國家庭對少年子女的夜歸時間也是有所強求的,不少報章也還曾就這個問題反來複去地進行過社會討論。

  當然我家早年間的家規絕不是範本,幼年小時我也曾無數次青口紅面地為此與拘謹父母有過大不高興,但反過頭來說,如果一個家庭事事對子女講求「開明」,「家」的概念則遲早會簡化成隻提供床鋪的一座夜店。我相當排拒有的父母說「我和我15歲的女兒就像是朋友一樣,互相交心而又誰也不管誰」,我以為為人父母者標榜和子女「誰也不管誰」的時段應是在子女及至18到20歲之後,而不應以把自我把持的艱難考卷過早地交給年幼子女為樂。

  因為,何必玩火。

  或者玩火者根本就不該男歡女愛,或者既使歡愛了也不該開花結果,或者既使結果了也應該甚至把「果」送給肯擔責任的家庭撫養。須知現下的社會誘惑對少年而言已非如我少年時「男童追求香煙包裝紙、女童追求糖果包裝紙」那麼簡潔,他們面對的是數不勝數的現實選擇, 危急之中如果父母煞有介事地一味鋪張自己的「開明」,則嘴臉超級討厭。

  以美國當今越來越提倡的家庭意識而言,在經歷兩種文化的交集之後,我深深體會到自己年少時的走運,在這重意義上,我以為我有幸「遇見」了我超級專注于兒女的父母。

  也是因此,也做此文,也謝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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