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海外故事 > 美國小旅館見聞錄 | 上頁 下頁
六〇


  有位骨瘦如柴的盲人格外喜歡M旅館,趕也趕不走。他逢月初即來。因為雙目失明,隨從住房的朋友就多了;後來才知道根本不是朋友,吃他喝他騙他拿他錢,拼命撈,撈幾文是幾文。每月頭3天,盲人扮演花天酒地,不問朝政的昏君,周圍一群弄臣,裝愚弄傻,起哄架秧。但他畢竟沒有江山好靠,錢花得忒快引起疑心,以致掀桌大鬧,弄臣們一哄而散,昏君揮杖——不是權杖是手杖——橫掃群小,倒楣的是旅館。

  第二個月我就不租他房了。他央人代租,發現還是他,退租,他不肯,作好作歹,賴地不走。我又容他一次,又是全武行開打收場,狗改不了吃屎。

  殘障金這個月的花光怎麼得了?

  就地取「財」。在M旅館同一條街上不遠處,他跪在地上求乞。在美國求乞犯法。可誰去管一個失明的可憐蟲呢。我瞅見他面前地上灑著點點鋼板。終此一月他天天扮演乞丐。神就准他每月做3天國王。

  又是月末又是週一所以生意差,時至夜半我不願歸寢求安,寧可坐在視窗等候舞廳客投宿。

  M旅館的最後一撥客——舞廳客沒盼到,槍聲卻響了。只有一聲。我從瞌睡中一驚而起。距離近得如在耳邊。我忽然獲得靈感,槍聲來自1號房。

  2號房當天住著一位熟客名叫卡維爾,為人豪爽,急公好義。我立刻去2號,敲開門,向正在燈下讀書的卡維爾道出心中的疑慮。他主張破門而入看個分明。我故意在找鑰匙時拖延時間,怕莽撞出意外。萬一開門進去,狗急跳牆,拿我們陪綁,一不做二不休,可怎麼好?報案吧,不見真情,如何敘述案情?

  卡維爾毫無顧慮,找到鑰匙了,一同去開門。我照例先敲門,沒有回音,卻從門縫淌出一股紅色液體。卡維爾見此光景便不顧禮數,抬腳踹開房門,但見床上坐著個人,面向外,背朝牆,手中握一柄槍,血從左胸淚淚流出,染紅床單和地毯。

  我倆愣住了。我想起應當立即報警。警車和急救車來了。擔架抬走自殺的紳士。

  那夜餘下的時光本可用來美美睡上一覺,可是我睡不著。我在想他死得那麼有理智,事前看不出半點尋死的跡象,穿得體面,飲食不馬虎。死的方法死的位置經過深思熟慮。假如自殺者面牆背窗,子彈會射出房門穿透Office的大窗進入值班室,那麼,正在值班的人難保不受到死亡的威脅。

  人禍是有傳染性的。

  1號房的紳士死後3天,來了個口髭濃重的墨裔青年租房。小旅館經理練就一副好眼力,講究一眼探入來客的肺肝,知道他是什麼變的。我的本領沒練到家,但也能分個善惡忠奸,其實經驗並不完全可靠。這墨裔青年不會講英語,出示證件,由我幫他填卡,末了簽上他的姓名。他怯而老實,我給了他11號房間。

  M旅館對街有家餐館遠近馳名,那裡魚排做得好。闊人名人不避繁囂,為著口腹之欲來此就餐,不分日夜門庭若市。餐館的正門不開在臨街,卻把後屁股對著鬧市。M旅館對面的兩家店鋪之間有條並排可容兩輛載重汽車有餘的通道,熟客開進車去,向右轉有停車場,而餐館的正門就在右首。通道左側靠近店家外牆有兩部公用電話。

  黃昏時分,住在11號房的墨裔青年在靠內的一部公用電話上打電話。美國的公共電話幾乎全部是露天的,設在街上少有帶亭子的。

  從不知道的地方射來一顆子彈,正中11號墨裔青年左胸。他撲到固定在柱子上的電話裝置,就死在那裡。

  員警從他的衣兜翻出M旅館的鑰匙,鑰匙套在鑰匙牌上,鑰匙牌上鐫有M旅館的地址、名稱。

  儘管11號房沒搜出可疑物品和違禁物品,儘管11號住客死在當街,員警依然認為M旅館無可辭其咎:各位公爺心緒惡劣,搜查時粗手粗腳乒裡乓啷,問話時粗聲大氣嘰哩呱啦。

  流言四起。MAID麗蒂亞相信是誤傷——找錯冤家傷錯人。實在不能說成誤中流彈,因為只打出一槍。警方抓不到兇手結不了案。想出個不能說有理也不能說沒理的辦法——派兩名便衣在M旅館臥底。守株待兔?黔驢技窮?我說不上來。這兩位便衣很不起眼,一個四十來歲,黑髮,連鬢鬍子,長得八分像契河夫,只缺一副眼鏡,頭大,中等身材,穿運動鞋;另一個五十上下,光臉頰,闊面,紅潤有光,黃頭髮黃得不大正宗,皮鞋的皮子軟而韌,大約是特種運動鞋。來到Office,話講得很客氣,表情冷漠,指明要11號,用白天不用晚上。

  11號房在Office當頂樓上。站在門外,M旅館全景盡收眼底。他倆成天守在房門裡側,房門則虛掩著。一旦發現可疑者,各握手槍,一先一後,推門而出飛身下樓沖到跟前,聲隨身至,喝令可疑者面牆揚臂雙手扣住後腦勺而立,於是一個搜身,一個奔進可疑者所訪房間搜查。

  一連蹲了7天,收穫不大。如果志在擒拿殺害11號青年的兇手,不用說7天,再蹲7年也是枉然;如果志在緝毒,則無毒可緝。我不能不想到志在報復旅館之災禍頻仍。

  M旅館的本體建築和圍牆之間有一條10米寬的間隔。那上面散佈著沙礫磚塊木屑紙片,還有住客丟棄的空酒瓶破罐子香煙盒。便衣走了以後,或是按房的員警空著手走出旅館,被搜房的住客與沒被搜查的住客紛紛上門請我允許從側門越牆而過找尋不慎失落窗外,落到那10米寬的細長間隔裡的東西,什麼錢啦,證件啦,信用卡啦,等等。這萬無不允之理。起初我拿了鑰匙開了側門,請他堂而皇之長驅直入,不必翻牆如賊。後來發覺情形不對,才設辭搪塞,以致有化公為私的逾牆之舉。

  哪裡是什麼錢、證件、信用卡,而是員警到來之前拋出窗外以防搜去的毒品——裝在塑膠袋裡,驟眼望去,會以為那是食品袋哩。

  住客從窗簾縫望見有可疑人登樓便將此袋拋出,兩牆之間的通道,成了毒品的免費露天倉庫。只要沒看見是誰拋出,就算在「露天倉庫」找到,根據法律,不能確定藏毒者是誰。M旅館從門口到20號以外的房間要穿過整個停車場,兩腳踏上樓梯會有響聲而且愈急聲音越大,窗簾背後常有雙眼睛對著窗外空間。更有做事徹底不辭勞苦的擁毒者,全部毒品藏在「露天倉庫」,隨用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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