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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放下電話我沒再去想這件事,就算真的跑了也沒有什麼稀奇。過了幾天我晚上下班回來,看見劉曉冬在家門口等我。我說:「為那人就跑到多倫多來啦?」進了門他說:「等你都有幾個小時了。我下午五點就到了。」他說著臉上顯著親熱,象見了多久不見的老朋友,其實我跟他就那年耶誕節前說過一次話。我下速食麵給他吃,說:「就乾等了七八個小時?」他說:「我下去走走,又上來,上上下下也有十幾個來回了。」我說:「現在知道熱鍋上螞蟻的心情了吧!」他說:「知道了知道了。我打電話回上海,我妹妹送她上的飛機。」我說:「老劉,我罵你又不好,不罵又實在該罵幾句,是腦袋裡灌了油膩還是怎麼著,這麼想不通,還飛到多倫多來找!什麼玩藝,值不值得嘛!她現在就是坐在你面前,倒在你懷裡讓你摟穩了,明天她要走還是走,你用根繩子拴了牽著也不行,侵犯人權!錢送給航空公司還不如買幾箱啤酒一醉,醒來就好了。她真是個天仙嗎,身上哪裡都雕著花嗎?就把我們老劉坑成這樣!」他說:「老高,說別人的事總是一口氣的事,應該這樣應該那樣,自己沒痛在心裡!她的事我辦了一年多,聯繫語言學校,找經濟擔保,買飛機票,不怕你笑我,光身一個老爺們等這兩年有多少想像你也該知道,就盼著這一天呢!完了,說完就完了!有些事真的就這麼輕易就完了,不相信!」

  他吃了面在椅子上坐了抽煙,又說:「走之前我媽當她是兒媳婦了,把一個家傳的寶石戒指給她戴上,在國內前前後後花了幾千塊錢,都是我牙縫縫裡省下來的,寄給了她我心甘呢,誰知她就這樣照我頭頂一棍子!」我把毯子抖開說:「兩個男的睡一床挺那個的,你睡地板上。」他點點頭,問:「林思文呢,她還沒回來?」我說:「總會回吧。」他說:「那邊傳說你們快離婚了,我想挺好的一對,上帝選著配人也難配這麼好,不可能吧!」我不置可否笑笑。他掏出一疊信遞過來:「你看,你看看,她寫給我的。」我說:「不客氣我就看了。」他說:「儘管看儘管看。」我順手抽一封,他都丟過來說:「都看看,看了就知道是個什麼東西了。」我說:「知道什麼東西還飛到這裡來找,天下總還另外有幾個別的女人吧。」

  信上那火辣辣的句子燒得我臉熱,目光都不好意思在那上面多停留:「我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有一天在那美好的國度重溫共枕同歡的舊夢」等等,看到這裡我說:「姑娘倒挺會寫的,也怪不得我們老劉擱不下來,火在心裡燒了幾年,說熄就熄啦?」他說:「我主要是慪不過,找到她讓我使勁踢幾腳,我就算了。」我說:「你都跟她睡過了,也該付出點什麼,現在這就打平了。」他躺下去說:「不瞞老兄,出國前在一起前前後後也有兩三年,要是有一間房子,早結婚了,要是有那間房子,訪問學者我也不一定來了,一間房子!」熄了燈他躺在那裡長籲短歎,煙頭在黑暗中一明一亮。

  第二天上午我陪他去了移民局,坐在那裡等到十點多鐘,總算約見了他。他走到三號約見台去,好奇著我站在後面看。移民官聽了他的申訴,到後面查了一會回來說:「This girl is really in Toronto.But she doesn't want to tell others whereshe stays.We can't help you。」劉曉冬急了,把頭伸過去嚷著:「Tell me,please tell me。」移民官攤開雙手微笑著搖頭。我跑上去拉他一把說:「沒有用的,這是人權。」移民官又按下鍵報了下一個號碼,劉曉冬急了,踮著腳把頭湊得更近,用中國話罵:「他媽的你是什麼東西他媽的你,怎麼不保護我的人權。」移民官大為驚異,嚴肅地望著他。

  我不好意思,退到後面去。劉曉冬還在罵,移民官的臉色越來越嚴峻。我又跑上去拉他一把說:「罵人也犯法,他聽懂了早就叫員警了。」他聽了「犯法」兩個字,馬上就不罵了,氣呼呼地「哼」著,似乎是瞧不起那不願為他打抱不平的移民官。出了移民局到了街上,他又罵了起來,罵那女人,罵移民官。我說:「老劉,在這裡罵你有什麼用,聽的人只有我一個。」他說:「我太氣了我太氣了!」他站在移民局門口不肯走,我抓了他的胳膊推他,那胳膊在不住地顫抖。

  【五十五】

  在六月裡我搬到東區唐人街附近去了。一個上海人租了那一幢房子,一家人住在樓下。樓上我住了一間小的,那間大的已經有一個三十來歲的香港女人住了。

  那些日子在恍惚中象夢一樣的飄過去。每天幹活回來就在房子裡呆著,借幾本高陽的歷史小說來看,或者寫幾篇文章投到報社去。到了每週休息那兩天,經常是一整天也不跟人說話,想來想去想到一件可做的事,比如到東區唐人街去買一把小菜,心裡就有了一點充實,也不騎車,慢慢悠過去,又慢慢悠回來。有時回來時就在橋上佇了,看遠處的高樓大廈,看CN塔,看下面高速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這樣閒逛著,又記起在國內把北美的生活想得多麼浪漫誘人,嘴角又浮起自嘲的微笑。那些遠遠近近的風景我已經看得厭倦,閉了眼也能在心裡描摹出是什麼樣子,於是又覺得跟思文在一起吵幾句也有點好處,那樣我可以在心裡有點事情做。到了夜裡我靠在床上捧了書看想引來瞌睡,可經常越是意識到了看書的目的,瞌睡就越不來,心裡有個驕傲的聲音在反抗著說,不能欺騙自己,一直到淩晨四五點鐘。躺在床上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趕快睡著,睡著了心中那種空虛的沉重就沒有了。那種空蕩蕩的沉重有著物質般的質感,壓在心頭我可以感到它的分量。

  這時我知道了酒的好處,可以讓人暫時忘了痛苦,可惜我又不會喝酒,也捨不得買了來喝。好多次我睜著眼望著一片漆黑有幾個小時,終於忍不住,爬起來穿了衣服,在這半夜裡象遊魂一樣,到無人的街上去遊蕩。在夏夜的微風中我感到了涼爽,伸開雙臂微微彎曲想像著是舒開了翅膀,一下一下地緩緩拍擊,身子輕盈地也就有了一點飛翔的感覺。有時就騎了車,沿著街一直下去,到安大略湖邊去看夜景。偶爾看到兩個夜遊的醉鬼吵架,兩個人很溫和地推來推去,罵著髒話,卻打不起來,讓人看了不過癮,這樣我也能看上半個小時。在深夜經過那些無人的街,我一點也不害怕,我在口袋裡裝了三十塊錢,有人來打劫就拿去好了。經過那些黑暗的街角,我總是想像著象報紙上報導的那樣,有人會跳出來,用槍逼住了我。我在心裡等待著,要是真碰著那麼一回也有點刺激,可惜這樣的事從來也不發生。我這時已經厭倦了逛商店,卻又著了迷似地的到銀行區去看利率的變化。在那些利率較高的小銀行之間比較,在心裡計算著利息是否夠付我這個月的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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