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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那個休息日我在家呆了一天,磨磨蹭蹭的把白天度過去了。打開冰箱看了半天,也想不起要買什麼,銀行的利率昨天也看過了。可怕的夜晚來了,我騎車到央街逛了一圈,看街上來來往往的人,回來才十點多鐘。我後悔下午不該睡了那一覺,現在一點瞌睡也沒有。我想找件事做,用力按了按肚子,想體會清楚裡面是不是空了,偏又一點也不餓。我的思維象通了電一樣靈敏,又象原始時代的穴居人一樣貧弱。我把電話本摸出來想跟幾個熟人打電話。平時我很少跟他們聯繫,今天急了沒話也要找些話來說,問一聲「近來可好」。撥了幾處竟沒有一個人在家,失望地把話筒放了。我想起今天一整天還沒有開口說過一句話,就坐到床上去,靠著牆,閉了眼把自己設想成兩個人,在心裡一問一答:「你是誰?你叫什麼名字?為什麼一個人呆在這房子裡?你從哪裡來?你是幹什麼的?」

  這樣問答著終於突破了那種莫名其妙的心理障礙,長長地歎出一聲,順著這一聲,把那些問話在嘴裡說了出來。聽著自己的聲音非常奇怪,又不知道問答者哪一個代表真正的自己,哪一個代表設想中的自己,想來想去來來回回設想了好幾次,都覺得不合適。這樣神經病似的自言自語有幾分鐘,自己感到了無聊又覺得有點恐怖,終於停下來。又下了樓走到街上去,碰了一個人就攔了他問:「Excuse me,Would you show me theway to Yong street?」這樣攔了有十幾個人問了,每個人都很耐心地告訴我方向,我非常恭敬地點頭致謝,「Thank you」前後也說了有幾十遍一百多遍。最後自己也問得厭煩了,把雙手伸過頭頂拍響著,一個人神經質地笑。再往前走,忽然看見對面的馬路的路燈下,有一輛警車停著,幾個員警扭著兩個黑人在搜身,黑人很老實地舉著雙手。我馬上橫過去看,剛走到旁邊站了,一個員警說:「May I help you?」我只好知趣地走開,遠遠看著員警把那兩個人塞進警車帶走了。

  時間還早,不到十二點,我繼續往前走,發現自己走到丹佛士街口。這是多倫多有名的妓女集散地,很多次深夜回家在電車上看見妓女們穿著性感的衣服站在街角路旁,或者慢悠悠走著,等待著生意。我忽然感到自己心跳得厲害,有一種非分的嚮往。沉住了氣一想,自己也並不是想去幹那勾當,而是想去跟那些姑娘們說幾句話。明白了自己又有點不放心,又想到自己口袋裡也並沒有錢,才徹底放心了往那邊走去。(以下略去1000字)

  回到小房間裡我還是毫無睡意,那種空蕩蕩的沉重又重新聚集起來,在心頭凝成一個結。捧了書到床上去看,也看不進,於是扔開了。又到水房裡把浴盆用肥皂洗得乾乾淨淨,放了滿池的水跳到裡面躺了泡著,渾身搓來搓去也搓不下灰疙瘩。泡了好久覺得夠了,把水放了擦乾身子。想起那香港女人這幾天也不見人影,樓上就我一個人,就打開一條門縫伸手把過道的燈關了,赤裸著身子回到房裡。披了毛巾拉上窗簾在燈下看自己的身子,覺得有點羞愧,又覺得又點刺激。乾脆把毛巾甩開,在房裡走過來走過去,雙手在身上拍得「啪啪」的響,心想:「我把自己嚇著了,把自己嚇著了。」一下竄到床上去坐了,雙手摟了肩儘量縮成一團,一下又跳下來,拍著身子走來走去,又熄了燈,黑暗中在房子裡繞著圈子,左邊走幾步,右邊走幾步,想像著電視中演員的表演,做著各種舞蹈動作和造型,眼珠子隨著動作瞟來瞟去左右亂轉。做著我覺到了興奮,逃脫了那種沉重的空虛。最後我「哈哈哈」地笑幾聲,摸到床上去睡了。

  這樣我在孤寂中挨過了幾個月。好多次我覺得自己意志快要崩潰,又懷疑自己思維遲鈍是不是神經有了問題,心裡害怕起來,在心裡默默地背著「八八六十四,九九八十一」,「日照香爐生紫煙」,又輕聲念出來讓自己聽見,似乎這樣就給了自己一個還清醒著的證明。

  【五十六】

  在我住的街道附近有一所小學,每天有很多小學生越過馬路上下學。(以下略去1100字)

  【五十七】

  在報紙上寫文章多了,也寫出了一點小名氣。報紙上稱我為「大陸作家」,我感到惶恐又有一點得意。慢慢的我有了一點自信,把稿子寄到美國的報刊上去,發表了,又寄到香港去,也發表了。這使我有了勇氣以平等的心態與別人交往,哪怕對方是個博士什麼的呢,我也用不著那樣躲躲閃閃畏畏縮縮了。這樣我交了一些朋友,他們有什麼聚會就叫我過去。孤獨雖然依舊,畢竟又好多了。有時候幹活回來已是深夜一點,我依然精神振奮,寫到三四點鐘再睡。不知怎麼一來,餐館裡的同事也知道經常在報紙上寫文章的孟浪就是我。阿良說:「孟浪也在餐館裡,怎麼回事!孟浪也切菜包春捲,怎麼回事,嘿嘿!」阿長說:「孟浪怎麼跟我們幹一樣打濕手的事,這不對嘛,人家是個知識份子嘛!」說了兩個人互相望了哈哈的笑起來。

  這天多大的一個朋友打電話來告訴我,國內一個女畫家叫汪莉娟的,在大人物畫廊辦畫展,銷路不好,她想把畫抽回來移到紐約去,孫老闆卻把畫扣住了準備賤賣掉。因為合同訂在前面,那些畫她想抽也抽不回,只好在多倫多想辦法。朋友要我儘快寫篇文章發表,看能不能挽回局面。這個畫展我在《星島日報》上看到了廣告,還沒去看過。我知道這些畫家為了出國,不管畫廊老闆條件多麼苛刻,也接受了。這樣至少可以出國看看,回去又可以說是在國外辦過畫展的。到了這裡,老闆按合同行事。畫家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狀,滿心委屈也無可奈何。

  朋友陪我去見了汪莉娟。(以下略去1100字)

  過了兩天文章在《星島日報》登出來,我又說服孫老闆再花錢做了一次廣告。畫的銷路見著就好了起來。過了一個多星期,孫老闆打電話來告訴我,那些畫賣得差不多了,還剩幾張讓畫家包回去了。他很高興,請我去翠園酒樓去喝茶。我去了,孫老闆塞給我一個二百元的紅包。我也不推辭就收了,說:「孫老闆你把汪莉娟的畫甩賣掉了,她虧了你也虧了,那種價別人買去只當裝飾品,不當藝術品。」孫老闆說:「我跟她賭氣!自己的東西走不動,怨我!這不是笑話嗎?」我說:「老闆你當然不容易,大陸來的畫家更不容易,有時候您放鬆一點,他們也喘口氣,瘦死的駱駝大過馬呢。」他笑了說:「好歹我也算個搞藝術的人呢,心就那麼辣?沒有辦法!我也要找口飯吃是不是?說穿了說透了我這也是生意,商場如戰場,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血淋淋你死我活的事!我今天破產了,跳樓也不會有人拉著我!你信不信?我也想心軟呢,可能軟嗎?」他說著眼中放出一種光來。

  我看了心顫,不自然地笑了一下說:「孫老闆別說那麼可怕,我心都被你嚇跳了。」他又笑了說:「這就嚇著你?嘿!十年前我破產了一次,為了朋友的事抹不開面子!朋友做生意貸款請我擔保,又算著有把握就簽了字,可到了期他歸不了帳,銀行把我帳上的錢嘩啦一下就劃去了,又封了我的房子,那次不是我太太死拉著我,我真跳了樓,不想活了!我想人的心要硬啊要硬啊,想著想著真的就硬了。生意嘛,殺人見血的事!」我跟他碰杯喝了口啤酒,說:「老闆您說得這麼恐怖,那個意思我也領會到了。這麼說,我這個人就做不得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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