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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我記起你的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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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店賺了點錢,我厭倦了寶石的虛榮相舊物的沉溺,便將「波希米亞」賣了,在查寧十字開了一間波蘭菜館,在家鄉請了一個廚子,閑來可以說說捷克語,以慰寂寥。又是一年的聖誕前夕,我已經滿頭灰發,走在雪中:心情很是荒涼。倫敦的雨衣和霧,總令人寂寞慌張。我豎高雨衣的領子,在布斯貝理區走過,到小酒吧暍一杯威士卡:心是暖的,指尖老是冰冷。我便將手按在店裡的窗櫥上,以為會有一點溫熱,卻愈發的冰冷,打著冷顫,便看到了奧加的金杖。 名字就叫「奧加的金杖」。「奧加·利塞,一八九五:一九一九年,智利聖地牙哥,是智利本世紀第一個女殺人犯。其祖父法蘭度利塞是帶領智利人民於一九一八年成功戰勝西班牙殖民政府的革命領袖,不過其家道自其父已開始中落,母親是一個佛明哥跳舞女郎。奧加十二歲離家出走,原因不詳,十八歲經營妓院,對寶石有特殊愛好,傳說肚皮鑲有一粒心形切割一克拉十分紅寶石。至二十三歲被一個匿藏在後院以圖不付帳的客人發現,後院埋有大量人骨,發掘後計有十二個頭顱骨,二十三隻左腳骨和三隻右腳骨,六副肋骨和三十只小指。奧加行刑時全城都外出觀看,凡已經發育的男子都為她穿了白。她死前最後手執的金杖,男子為她流淚後便變了色,杖柄成了銀。她死後墓上有人刻上『美麗溫柔熱情的妻子奧加』,下款是一列男子的名字,足足有三十多個。」標價是兩萬兩千鎊。傳說值一萬九千鎊。我想起了瘦小而普通至無法記憶的真正奧加;街頭千萬個失意的英國女子,家裡可能都留著一點寶石,貪戀奇異的小亞細亞男子,到頭來給男子騙財騙色,甚至打至手斷腳斷,都可以是奧加。 我也曾是個販賣傳說的人,我想我對幻覺有較深刻的理解。 是否從這一天開始,我不再掛念捷克。 既然來到了倫敦,就嘗試和她發生感情。祖國已經死了:移民開山辟石,是對意志的嚴峻考驗。 這樣我比較釋然。關於寶石與傳說,我要說的就是這些。很沉悶的,沒什麼。 「我突然記起你的臉,我流了眼淚。」 我懷疑叔琴看到我給她的一支綠寶黃金鑲水藍寶石發簪便開始瘋掉的。那天她依舊上臺做表演,蠟燭一滴一滴地滴在身體上,她突然開始流眼淚,然後抱著要和她做表演的馬來仔,喚他:「紅嘴唇,你為什麼要離棄我。你離開我的時候,我就開始老了。我今年二十一歲了,我的日子就完了。我卻無法記得你的臉。」觀眾對這些文藝腔對白,大喝倒采,吵得小白忙來找我:「細細娘,叔琴出事了。」 我走到台前,只見她一臉光采,像十五歲少女第一次戀愛,像我的年輕歲月——我也是曼谷白旁區最紅的阿哥哥舞女郎。在白旁找生活久了,已經忘記那一種光采,後來只有在精神病人的臉上才看到,像末明,像沙勞雅,像阮雪。發瘋的、嫁人的、因酗酒而被車撞死、患性病死掉;好結局的,帶著私生子女回鄉建屋,開個小店還是什麼的,離開前、死前都給我留點首飾,算是對我這個女主人的一點謝意——我的女孩子是全白旁紅燈區最平頭整臉的。我從來沒有下手打她們。她們日間沒事我甚至為她們找個英文教師教她們語文、打字,或裁縫師傳教她們做衣服,有時她們上臺表演身上還有鉛筆跡痕和泰絲碎料,以致客人都說我的女孩子像女學生。 但我的意思是,誤落風塵固然不幸,但不表示我的孩子不可以有尊嚴——希望:她們將來要離開這陰暗的酒吧,過正常的生活。所以我的阿哥哥酒吧叫作「波希米亞」,是取其浪遊的意思:這酒吧不過是女孩兒們生命的其中一個經歷。不幸不是你們最終的命運。我時常跟她們說。是否因為這樣的緣故,她們時常留給我寶石:嫁了一個患下骨癌的多明尼加大使的光光,給我留了稱「白鴿血」的緬甸紅寶石,十克拉,還沒有打磨。打磨後可能只得五分,可能有五克拉,沒准,我也沒管。她去了多明尼加後便失去了音訊;讓火車撞死的明媚,出事前給我一枚來自猶他州華華山的幹紅綠玉九十分鑲碎鑽戒指,是一個美國客人送給她的。他答應和她結婚後便發覺染了愛滋病。她說她還是要去路易士安那和他結婚——反正人都是要死的。上機前一晚她的身體給火車輾個稀爛,我懷疑她不過是自殺;發瘋的阮雪,離開了酒吧在醫院與街頭流連,一天晚上來酒吧找我,衣服比我上次見她乾淨了很多,還用紫藤花香氣的洗頭水洗了頭,我請她喝酒,她盡興上臺跳了十幾分鐘的佛明明哥,血紅的長裙傷口似地揚開,我看著忽然覺得心痛。 她下來便一直在笑,給我一隻淺藍鑽石胸針,太暗看不清楚石的質素,主石起碼有兩克拉,阮雪笑說:「石頭有個名字,叫藍色的希望。你說希望到底有沒有的呢?」我給她一萬泰銖,等著她有錢便回來贖回胸針。她只拿了一小疊一百銖錢幣,笑著便走了。過兩天員警來告知阮雪已經死了;綠寶鑲黃金水藍寶石發簪是卡蜜給我送來的。她決定二十歲退休,而且決定單身。在曼谷,二十歲的沒有大學學位的女子,除了當酒吧女郎或嫁人,所有的選擇其實很少的。卡蜜離開酒吧後時常有石頭黃金讓我脫手,讓我懷疑她可能是個強盜小偷,最好不過是騙子。她給我送來發簪時卻沒有叫我打價錢,只讓我看。「叔琴·查波拉。愛。」問我:「是她的嗎?」我便記起了臉上的光采:叔琴的、我的、眾女子的。寶石與生命一時一刻的閃亮,是否有關。 我記得叔琴剛來時,才十二歲。和眾多跳舞女郎一樣,她的貧窮和不幸,庸俗至沉悶無味,沒有人對她的來歷有興趣:各人有各人的不幸。她開始上臺跳脫衣舞時,身體還沒有發育完整,客人走光了她便穿一件舊T恤,趿著兩隻瘦小的拖鞋在吃雪糕,才來兩個星期便開始流血,我以為不過是常事,在浴室裡才發覺流出的是細小的胎兒。我叫米兒替她清理。她也沒話,暍一杯加冰可樂,然後說:「也好。」便再沒有話,趿著一隻拖鞋赤著另一隻腳去客廳看電視。 一年後叔琴已經是一個年輕女子。在「波希米亞」,世上一日,已是千年。女孩子迅速成長,學盡生命艱難的功課,到二十歲已經成妖成精。她在臺上已經非常妖媚,學會對六十歲的禿頭大肥佬德國男子說,多麼精壯的小夥呀,你請我喝酒好不好,上街會穿一件密實的長恤衫,卻故意不穿胸衣,天真裡見誘惑。和女孩子們一樣,會靠著長沙發,揚起頭來笑:男人都一樣。喜歡寶石。而且,或許近乎神跡一樣令人難以置信,在「波希米亞」,女孩子們都渴望戀愛。叔琴開始在臺上搜索黑暗觀眾的臉孔之時,我便知道,叔琴要戀愛了。那年她還沒有十四歲。 我便說:「叔琴,小心你的心呀。」反反覆覆地勸她:「保守你的心,勝於保守一切。」——心比寶石更珍貴。然而叔琴這樣漫不經意,隨便將她的紅寶戒指、粉藍鑽手鐲四處擺放,我知道我的話多說了。到底心要傷到怎樣的痛與深,我們才懂得心的珍貴呢?我按著自己的心——我細細娘也曾經是個用心的女子。但沒有用。我始終一無所得。 她和那個三十多度天氣仍穿皮褸和牛仔靴的少年深夜外出時我只塞她足夠的錢,讓他們花費。很快男子便會問她借錢和打她,這樣的事情我見多了。叔琴總不肯相信。這些女孩兒即使身處其中,仍會以為不過是噩夢。突然如夢初醒,便上演很多自殺發瘋大吵大鬧的煽情情節,這樣的事情我也見多了。事情見多了就會學得聰明,不需要怎樣的天分也會剔透知情。然而因為聰明,往往便看似無情冷酷,所以我只好不再多管叔琴的事:生命本身是最好的馴獸師——哦,我細細娘也曾野性難馴。 結局是她讓男子插了她一刀,搶走了她的紅寶戒指和粉藍鑽手鐲,兩千元美金和五千泰銖。我陪她上醫院時她還央我:細細娘不要去報警。我沒應她,「啪」地摑她一巴掌。她掩著臉,在黑暗中看我。我只道:這一巴掌是抵你問我借給他那一千美元的。錢你不用還我了。這一巴掌可真昂貴。」她放下雙手,在曼谷是個潮濕的深夜,酒紅野蘭花在漆黑而發臭的河邊開滿,她看著汽車窗外仍然美麗的月色,少女的臉于一夜盛放,自此是個略知世味的小女子了。她想了想,轉過臉來,道:「謝謝。我想我明白了一點事情。」 然而談何容易。有人到死還是蠢人一個。她對待客人叫做狠了些,有時會找得冤大頭孝敬一點金飾給我。找到一個迷上她的美國男子,六十五歲,足足大她五十年,她問他拿了三萬美金,算作禮金,答應跟他結婚,在泰西的木索市附近山區的家鄉買了地,建好地基,預備蓋房子,又給長兄娶了媳婦,她才來跟我說,要到瑞士去。她找到了一份酒吧侍應的工作:純粹侍應,沒別的。她說。我只道:純粹的工作,不必請你泰國人去。他們有工會的,不會輕易要你。要你做的工作,一定出賣皮肉。她便爬上無人的酒吧臺上,赤足走來走去,道:「這酒吧叫『波希米亞』?你從來沒去過波希米亞。我到了歐洲,假期我要開車到波希米亞去。」她倒了一杯特加拉,道:「歐洲的特加拉酒會熱烈些。」我笑道:「特加拉就是特加拉,到處都是一樣,都是從墨西哥入口的。曼谷的也一樣。不過,你要去便去吧。你要回來的時候,我都在。」她將特加拉一喝而盡。「不。我不會回來的。我要說法語,開標緻小轎車,喝紅酒,吃起士。曼谷除了廢氣和垃圾,什麼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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