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淒涼到蓋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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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歿於光緒三十年五月二十,享年七十五,臨終口占一絕雲:「六十年中事,淒涼到蓋棺。不將兩行淚,輕向汝曹彈。」此詩一直無人能解,試為一釋,並考正翁同龢並無諡「文恭」之事。 翁同龢雖已高齡七十有五,而腰腿甚健,四月廿一日由蘇州啟程,翌日至杭,宿于翁曾桂署中。 翁曾桂在江西藩司任內,丁憂回籍守制,服滿於廿八年九月進京,三個月後簡放浙江藩司,翁同龢是年除夕日記: 頻年與兩侄相依,頗足慰意,今秋菉侄棄吾而去,最傷老懷。筱侄(翁曾桂)蒙恩簡近省,然究非聚處之樂。 「菉侄」指翁曾榮,歿于翁曾桂入京以前。所謂「蒙恩簡近省」,可知榮祿不忘故交,特加照應。故于榮祿之歿,日記中比擬為原壤之於孔子,僅責其無禮而已,且有「為之於邑」之語,與記剛毅、徐桐之死,感情完全不同。 翁同龢在杭,由葉茂如陪同遊湖,四月廿六日記: 茂如來約游理安,遂以小輿偕行,出湧金門,繞武林門沿湖行,山如環,湖如鏡,入張祠(勤果)、左祠、拜岳王墳,南至靈隱寺飯。飯已拾級至韜光,得金蓮花一枝,又所謂泉龍者 (四足而有角)。仍下至靈隱寺門,徑往茅家埠,約七裡,覓一舟至孤山,登巢居閣(林處士墓),今又增林典史,近又添林太守迪臣基。又至三潭印月,其右即彭祠也。坐良久,泛湖歸,黑雲如山,亟輿至靈隱,此至而雨作,點燈共飯。 次日日記謂「有雲氣,正增遊興」,淩晨即步至冷泉亭坐石聽泉,旋游龍井,煙霞洞,隨即赴拱宸橋,乘船回常熟。 觀此可知翁同龢不但興致極好,身體亦極好。至於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翁曾桂健康狀況不佳,特往探視,而來去悄然,臨行且未作別,與戊戌七月至南昌的情形完全不同,是一極鮮明的對比。 戊戌七月至江西,是等待複召之命,而此時是在「編管」之中,行動不能自由,私下到杭州探侄,還要看機會。其時浙江巡撫誠勳調任,翁曾桂以藩司護印,為一省最高長官,在這樣的情況下,翁同龢方能作杭州之行,因為誠勳如在,不作禮貌上的周旋,便是翁曾桂失禮;倘去拜訪,為言官所知,露章糾彈,翁曾桂必獲處分,降革都有可能。 即令如此,行蹤仍不能不力求隱秘,到杭州後,只在藩署一宿,次日遊湖,宿於靈隱,又次日回常熟,只翁曾桂之子惠夫在拱宸橋相送。翁同龢宿藩署之夕,日記中有「共此燈燭,亦幸矣哉」,林下巨公探視胞侄,竟如衛八處士之訪老杜,此非淒涼而何? 此行的感觸至深,故歸後即「忽忽不適」;日記中「竟日煩懣不可當」;「觸目淒然,終日昏昏」;「悶坐無聊」等字樣不斷,與未去杭州以前的心境,大不相同。至五月十一日閱報得悉有一恩諭,就不能不病了。 五月十一日:見初八日報,奉太后恩諭,以今年慶典,凡戊戌案內革職人員皆開復原官,監禁交地方管束者,概釋,著該部該省查奏,欽此。逋臣得邀此寬典,雖一息當伏謁君門也。大寶從津來謁,得杭信 (初六),得京信(初四)。 按:原詔為:「從前獲罪人員,除謀立會之康有為、梁啟超二犯,實屬罪大惡極,無可赦免外,其餘戊戌案內各員,均著免其既往,予以自新,曾經革職者,俱著開復原銜,其通飭緝拿,並現在監禁,及交地方官管束者,一體開釋;事犯在此次恩旨以前者,概行免究。」中如王照潛回京師後,於三月十二日被捕,亦因有此恩諭,得獲釋放。 五月十二日:晨見日,午後雨,發熱,遍身疼,胸痞常梗,晚益甚,得汗不解,呻吟徹曉。 五月十三日:晴。晨乘舟入城,延王士翹來診,雲盡是濕熱,用芳香泄濁,然於肝疾似未及也。晨略爽,晚仍熱。 五月十四日:晴。先公誕日設奠,叩頭竟不能起。 翁同龢日記至是日而止。但直至五月二十日棄世而止,始終神明湛然。 在翁同龢的想法,這道恩諭是通案,對他應該另有特旨,所謂進退大臣以禮,他之放歸田裡,以及後來交地方官之嚴加管束,皆奉特旨;則如今寬宥前罪,開復原官而仍為協辦大學士,當然亦應該用特旨。豈有宰相復位,而須地方官查奏之理。此所以日記中有「逋臣如得邀此寬典,雖一息當伏謁君門也。」用一假設的「如」字,即意謂他不在通案之內,故可算尚未邀得寬典,等奉到特旨,怎麼樣也要進京去謝恩。那知居然並無特旨,將兩朝帝師,四朝元老,與草茅新進的沈鵬,一例看待了。 這要怪誰呢?第一要怪德宗。既然太后有此恩典,他應該替翁同龢講話。剛毅、徐桐排擠翁同龢,慈禧應該早就看出來了,而且慈禧亦是很念舊的人,只要德宗肯說話,在當時母子感情已見好轉之際,慈禧決無不准之理。 其次要怪軍機。自榮祿歿後,慶王掌樞,漢大臣以王文韶為首,他對朝章制度,非常熟悉,只要在承旨時,說一聲「奉特旨撤職人員,照例應下特旨開復原銜」。此為循例應辦之事,何能不准? 所以致此者,不外乎兩個原因,第一是根本忘記了有翁同龢這麼一個人;第二是顧忌到眾口鑠金的翁同龢保薦康有為之說,而康梁自戊戌政變時,由北洋縱放後,在海外一面假勤王之名斂財;一面不斷醜詆慈禧,恐一提翁同龢,會觸怒慈禧。以情理而論,當以後者為是。是則沉冤至死莫白,此即「淒涼到蓋棺」。 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傳」: 學士宋濂坐孫慎罪,逮至論死,後諫曰:「民家為子弟延師,尚以禮全始終,況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帝不聽。會後侍帝食,不禦酒肉,帝問故,對曰:「妾為宋先生作福事也。」帝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 馬皇后之賢,在「治平寶鑒」中數載其事;同治年間,詞臣為兩宮太后進講,亦必談過此一故事。宋濂罪至論死,只以曾為太子師而蒙赦;翁同龢兩為帝師,即令曾保康有為,其罪亦不至如宋濂不能教兒孫,以致其長孫宋慎參預胡惟庸的逆謀,而慈禧一直不諒,此為「六十年中事」所不堪回首者。 凡此淒涼,既與家屬無關,且亦難為家屬訴說,惟有抱恨入地,「不將兩行淚,輕為汝曹彈」,有苦至死而不能言,真正是淒涼到蓋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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