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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告密之謎(1)


  然則袁世凱在德宗既崩,攝政王載灃與隆裕太后定策,欲殺袁世凱為德宗報仇,而為張之洞所力救,罷黜回籍之前,何以要留下這一篇支離葛藤的日記;而張一麐又特地托費仲深在南通印行?實為預作免禍之計,其想法與作法是:

  第一、袁世凱雖罷歸洹上,其禍未解,倘或追論「告密」案,則先有印行的一本日記在,可作為辯解的根據。

  第二、袁世凱的日記中,不但為他自己辯解,而且也極力為榮祿開脫,強調他跟榮祿的立場是一致的,如果他有責任,榮祿也脫不得干係。因為攝政王載灃是榮祿的女婿,如果他要回護他的岳父,即不能不連帶回護袁世凱。

  至於日記中所欲透露的事實,當於不經意處及無字間推求,其主要的申訴是如下兩點:

  (一)「訓政之電,業已自內發矣」,表示榮祿並未主張請太后複出;而由「楊莘伯在座」,「出示」此電,暗示策動政變,另有其人。
  (二)榮祿謂「倫常之變」,「非子孫所忍言,也非子孫所敢聞」,暗示德宗之被幽居瀛台,完全是慈禧單獨所作的決定。

  關於「密告」的傳說,起於八月十四日既殺六君子,頒發上諭,為康黨加上「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這些謀反大逆的罪名以後。此為榮祿於八月初十進京以後,面謁慈禧太后後,商定的策略,因非如此不能殺六君子,幽德宗於瀛台。

  當八月初六採取逮捕行動時,以康有為為「首惡」,其罪名亦不過「結黨營私、莠言亂政」;初九日續奉上諭,逮捕張蔭桓、徐致靜、楊深秀及四京卿時,僅謂「均著先行革職,交步軍統領衙門,拿解刑部審訊」,根本未言是何罪名?故步軍統領崇禮會同刑部具奏時,亦含糊以「該革員康有為結黨營私,莠言亂政,牽涉大小臣工多名,案情極為重大」為言,僅是株連,而無法具體指出涉嫌的罪名。

  及至十一日已派軍機會同刑部、都察院嚴行審訊後,忽又於十三日徑行縛赴西市,四新貴,一言官,一布衣,同時公開處斬,而不知所「伏」者是何「法」?更不知所謂「明正典刑」者何在?于此可知六君子畢命以後,指其謀反大逆,若問證據何在?殊非秦檜之「莫須有」三字所能了事。在死無對證的情況下,唯一的活口袁世凱,為上諭的誣控作誣證,乃成必須。

  《戊戌日記》末綴「謹述大略,五衷如焚,時在八月十四日記于天津督署」等語,實為暗示在見及是日明發上諭以後,作桴鼓之應。袁世凱之受嘉獎,以及翌年冬天之被擢為山東巡撫,乃酬庸及誣證而非告密。這一點,至今尚無人為之細辨,甚矣哉,論史之難。

  不過,袁世凱作此誣證,亦系備而不用,此非有面子之事,袁所深諱。但當時眾口喧騰,政變系由袁世凱告密而起,則為康梁師弟大肆宣傳而起,袁世凱是不得已而作誣證,康梁則明知其誣,乃以別有用心之故,蓄意誣上加誣,以致後來保皇黨每罵一次慈禧,即使得慈禧遷怒于德宗,加上幾分虐待,且慈禧對德宗的成見始終膠結不解,康有為之「保皇」者如是!近世高級知識份子,欺世盜名,奸險無恥,莫過於康有為!梁啟超固可佩服,但於此重公案不能不與師同流合污,實為白璧之瑕。

  如上所論,今所欲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即在為譚嗣同辨誣。戊戌八月初三之夜,譚晤袁時,究作何語,已成千古疑案,但就情理而論,如康梁所言,譚嗣同勸袁世凱以流血不過五步的殺榮祿,或有可能;若謂其要求袁世凱提兵圍頤和園,劫制慈禧太后,則可斷定譚嗣同決不會作此囈語,否則他就是白癡。

  試想,袁世凱有兵七千在新農鎮,亦即所謂「小站」,由此發兵,首須北向通過天津,這一關能不能通得過?其次蘆漢路局總辦胡燏芬,會不會支持袁世凱,撥給足夠的車廂供他運兵?就算北洋自榮祿以下都在夢中,任其所為,但蘆漢路只通至南苑附近的馬家埠,袁部又如何能從城南到京城西北的頤和園?即令聶、董兩軍不能赴援,步軍統領崇禮的「巡捕五營」及屬於內務府護軍營系統的頤和園衛隊,莫非都會棄械投降?

  康有為以奉有「衣帶密詔」為言,在海外招搖撞騙,且曾偽造譚嗣同在獄中所作的「血書」,為王照所揭發(詳見《水東集》),此為治近代史者所深悉。所謂「密詔」,事誠有之,亦僅只一通,系德宗在七月廿八日手交楊銳,楊被難後,其子密藏回川,宜統元年繳呈攝政王,交實錄館,真相始大白於世。原件以大白折端楷朱書,其第一段雲:

  近來朕仰窺皇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此輩老謬昏庸之大臣罷黜而登用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雖經朕屢次降旨整飭,並且有隨時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朱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實在為難情形也。

  十九日朱瑜,指禮部全堂盡革事,慈禧「以為過重」,並不以為根本不應處分,此即所謂「恐失人心」之意,而德宗亦因「聖意堅定」,故「不得不徐圖」,冀「隨時幾諫」,尚有挽回之望。此為當時德宗的基本態度。第二段雲:

  朕亦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

  此足見德宗有自知之明,且亦明白道出處境,謂「權力實有未足」,則非無權力;謂舊法盡變,昏庸盡黜,位且不能保,則倘非盡翻全域,位均能保。德宗在此時的地位,還談不到「危」之一字。第三段雲:

  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漸變,將老朽昏庸之大臣,盡行罷黜,而登進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使中國轉危為安,化弱為強,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爾等與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等,妥速籌商,密繕封奏,由軍機大臣代遞,由朕熟思審慮,再行辦理,朕實不勝焦急翹盼之至。

  一則曰「俾舊法可以漸變」;再則曰:「候朕深思熟慮,再行辦理」,充分顯示德宗已由急切求功,轉變為謀定後動,逐漸改進,以迄於最後達到黜舊進新的目的。情緒上「雖不勝焦急翹盼之至」,而事實上毫無匆遽急迫之狀。

  特別需要指出,而言戊戌政變所全未指出者,即密諭中的「爾等」,並不包括林、譚、劉,固已見於字面,且並不包括康有為,康有為是在「諸同志」之列,與林、譚、劉等,都在「妥籌密商」的被動方面。然則「爾等」指誰呢?指具有「密繕封奏」的人,也就是楊深秀、徐致靜這些言官及兼講官的翰林,六部九卿以外,只有他們能上「封奏」;至於康有為上奏,需由工部堂官代遞,所言之事先要說明白,如王照之例可知。

  這就是何以楊銳得以保存此密詔而未交與康有為的緣故。康有為甚至連墨本都未得到,他只是聽譚嗣同說過,有此一道詔書,「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一語,在康有為年譜中,居然變成「朕位且不保,令與同志設法密救」了。

  依前引密詔而論,可以斷言德宗此時對康有為已經疏遠;因為他知道激進之路已經走不通。其實,謂康有為如何上結至知,亦只是他自己如此說而已。果然德宗視康有為如宋神宗之于王荊公,則擢用四京卿時,何不置之於左右?且安有見信之臣,遠遣之上海辦報之理?康有為也好,張蔭桓也好,對德宗的影響力,決不如翁同龢,當德宗準備取得慈禧的諒解,複起翁同龢時,必已想到翁同龢不願引薦康有為的話,而康有為之被疏遠,即始於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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