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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再起(1)


  於是翁同龢日記中,突如其來的有這樣的記載:

  七月十五日:檢行李粗畢,客來皆未見。

  七月十六日:卯正二登舟開行……(至蘇州)船中鬱悶,寄常信,又寄京信,作七絕三首。初更飲茶市樓,歸船即臥,聞呼聲,乃葉茂如專人送言信來,甚訝,觀之乃斌托其轉遞者也 (十一號,初六發),平安。

  七月十七日:五更起,秉燭作覆葉信,添寫京信五紙,交郵政。得鹿卿函,遞來妾陸函……酉初三刻,大東公司輪船開行,拖帶六船,餘船第二,在洋關停一刻,未查。五更月上,靜思三十七年前灤陽事,不禁魂斷。

  至上海為候船轉往江西,至其侄江西藩司翁曾桂署中。觀此三天日記,可指出者如下:

  一、江西之行,非倉卒所定,而此行目的為何,並無記載,故忽來檢點行李句,頗為突兀。

  二、「斌」即斌孫,所寄函須托人轉遞,則以翁同龢居城居鄉,行蹤不定,恐有貽誤,故托至親收轉,可靠而快捷。

  三、翁出京後,為時兩月,翁斌孫所寄之信,已有「十一號」之多。而翁同龢覆信至「五紙」之多,可知所談之事複雜而重要,不複雜不必費五紙;不重要不必煩老人。

  四、所謂「靜思三十七年前灤陽事」,極明白,光緒二十四年,再減同治十三年,正為文宗在熱河崩逝之年;細思辛酉政變以來,三十七年的家門盛衰,宦海風波,自不免有無窮的感慨,但於此夕「靜思」,自非無因。

  最可注意的是,十六日「作七絕三首」,檢詩集卷六,只存「將之江右視筱珊侄」一首,此首之前為「戊戌六月廿有七日苦熱」題「殘本乙瑛碑」七絕兩首;此首之後為「戊戌八月十九日阻風彭蠡」七絕三首,詩題中不但標明月日,而且特書戊戌,大違常例,可知有意為之,其作用在明確示人,自六月廿七日至八月十九日之間,只作詩一首。然則十六日在蘇州作「作七絕三首」,已刪其二。

  事實上所刪者,不止此兩首。七月初九日「和(趙)次公與郋亭(汪鳴鑾)唱酬之作」,及十一日「作詩三首與次公」亦皆不存。至於「將之江右視筱珊侄」一首,則在刻集時已經改過;改作如下:

  海程行過複江城,無限蒼涼北望情,傳語蛟龍莫作劇,老夫慣聽怒禱聲。

  詩意中有恐懼不測之禍之意。此為解釋何以甫自京師歸裡,忽又不顧「秋老虎」正肆虐之時,而有江右之行?為的是新政詔諭迭下,自知所草「定國是詔」,竟爾誤國,恐朝廷逮問,故至翁曾桂署中待罪。

  由此足以反證,原詩三首,及和趙次公與汪鳴鑾唱酬之作,以及與趙次公詩三首,必為抒「身在江湖,心存魏闕」之情。

  於此可作進一步探討,第一翁同龢準備入都之議,起於何時;第二、入都之後,可作何事;第三、德宗是否渴望翁同龢?這三個問題中,後面兩個是相關的,先談入都之議之起。

  檢日記七月初十「得京信兩函」,為六月廿六與七月初一日所發。準備入都,即定於是日,於是次日遍謁祖塋;凡翁同龢有遠行,皆有祭祖辭行的舉動。又次日「致奎樂峰制軍函」,下注「平糶緩歸款」;奎樂峰即江蘇巡撫奎俊,其時已擢為川督,尚未離任,故稱之為「制軍」,小注則為後來的掩飾,事實上是告以將赴蘇轉往江西,又次日乃有「檢行李粗畢」語。

  排比上述行程緊湊異常,頗有「君命召,不俟駕而行」的模樣,事實上當亦是如此,後來日記中有極堪玩味的透露。目前不妨設一假定,即翁斌孫于六月廿六、七月初一所發,於七月十一日同時到達的兩「京信」,當是馳告這樣一個資訊:德宗命廖壽豐傳旨:翁同龢可即預備進京,候旨啟程。至於至江西待命,則可能是翁斌孫與廖壽豐、孫家鼐商定的辦法,因為照翁同龢的情況,如有旨複起,必命地方官轉知,倘有密令,容易外泄,在翁曾桂署中,則電報已通至九江,傳遞迅速,且易保密。

  翁同龢於四月廿七日所獲的處分為「開缺回籍」,乃暫時解除職務,與後來奉旨「革職,永不敘用」的嚴譴,大不相同,不必任何理由即可複召。而德宗所擬位置翁同龢者,當是管理京師大學堂事務。翁自光緒七年正月起,奉派管理國子監事務,以迄開缺為止。以此一經歷來管理京師大學堂,實為「棄瑕錄用」最適當的職務。當然,初步是不可能恢復原職的,因為協辦大學士已經補了孫家鼐;照清朝的規制,類此情況,當是先補內閣學士,然後再作進一步的安排。

  至於翁斌孫七月初六所發第十一號信,托由葉茂如代轉者,因為估計翁同龢可能已經啟程,而葉茂如必知行蹤,托他轉遞,比較確實。而此信之為催促上路,亦殊顯然,問題是京師大學堂籌備事務,正由孫家鼐在主持,情勢上並不迫切,則催促上路,必然另有原因。

  依各種情況判斷,「十一號」函,當與七月初八的一道上諭有關:

  整軍經武,為國家自強要圖,現當參用西法訓練,各軍尤宜及時校閱,以振戎行。現擇於九月初五日,朕奉慈禧皇太后慈輿,由西苑啟鑾,詣南苑舊宮駐蹕,初六日由舊宮詣新宮駐蹕,初七日由新宮詣團河駐蹕,初九日閱視御前大臣等馬步箭,除奕劻、晉祺毋庸預備外,其御前幹清門行走侍衛等,或步射、或馬射,著先期自行報明,以備屆時閱看。初十日閱視神機營全隊操演,十一日閱視武勝新隊操演。十五日自團河啟變禦輪車,由鐵路詣天津行宮駐蹕,廿五日回鑾,其天津應行預備各項操演,著俟駐蹕南苑時聽候詣旨。

  以後的連天巨浪,都由這道上諭所激起。論者以為「在此次政變過程中,新舊兩黨都先後準備使用軍隊,以達成奪權的政治目的。」這話不但有悖史實,且不公平。此時尚無擢用「四京卿」之事,所謂「新黨」如指康梁而言,從何去「使用軍隊」;如新黨指四京卿,則運動袁世凱乃被迫行險,如踢足球之以攻擊為防衛,倘無此上諭,譚嗣同等人決不會異想天開發動武裝政變。

  因而可以斷定,奉太后閱兵之論,決非德宗之意。因為第一:正在全力行新政之際,吏治尚未澄清,何暇整軍經武?第二,德宗即欲閱兵,亦一定要看袁世凱在小站用西法所練的兵,神機營及八旗王公侍衛,腰帶上掛煙槍下操場的情況,莫非德宗沒有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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