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翁同龢傳 | 上頁 下頁 | |
「喜極」之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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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五日另用小字記徐致靖封奏:保康有為、張元濟、黃遵憲、譚嗣同、梁啟超。此一奏摺為翁同龢被逐的一個決定性的因素。今發其覆,須先引康有為自敘,其自編年譜雲: (四月)二十五日忽為徐學士薦備顧問,奉旨茲於二十八日預備召見;二十七日詣頤和園,宿戶部公所。 二十八日早入朝房,遇榮祿謝恩,同對,與談變法事。榮入對,即面劾吾辯言亂政矣。吾入對…… 照此記載,是個別召見,即所謂「獨對」;康有為謂「同對」,乃新進之士不諳朝廷體制,因而誤書。據康自記,獨對逾十刻之久。退出後,遇李鴻章因蒙賞寶星謝恩,與軍機同起,將其見聞告康有為。康自記雲: 李合肥……對我嘆惜,謂榮祿既在上面前劾我,又告剛毅,上欲賞官勿予,當予微差以抑之。上問樞臣以位置吾時,廖仲山(壽恒)將欲言賞五品鄉,而剛毅班在前,請令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蓋欲以屈辱我也。 此記可信。凡特旨召見而奏對稱旨,欲用其人而一時無適當之缺可補者,皆視其原來的品秩身分,賞之五品「京堂」。康有為原為工部主事,應賞五品京官。至於總理衙門章京,與軍機章京相同,皆為「司官級」的「差使」,此所以康有為謂為「欲屈辱我」。 翁同龢之所以必須在召見康有為的前一天被逐,就是為了不使康有為得重用。廿八日如翁同龢仍在,則為軍機處實際上的領袖,軍機處規制,雖每天同班晉見,雁行斜跪,但奏對時,只有領班一人發言,偶然的情況是,皇帝指名垂詢,或領班指名答奏,至於越次陳述,向所不許。如四月廿八日翁同龢仍在,康有為必得五品卿;這也就是慈禧必須在前一日逐去翁同龢,讓剛毅在榮祿指揮之下,對德宗發生阻攔作用的一個關鍵性因素。 四月廿七日是翁同龢的生日。其時久旱,而是日「醜初微雨、既而潺潺」,因喜而不寐,在他只以為天象下應人事,有昭蘇之望,那知全不是這回事。 那知「喜而不寐」以後,竟是軍機叫起時,為「中官止而勿入」。接著便有一道上諭: 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龢,近來辦事都未允洽,以致眾情不服,屢經有人參奏,且每于召對時,諮詢之事,任意可否,喜怒無常,詞色漸露,實屬狂妄任性,斷難勝樞機之任。本應查明究辦,予以重懲;姑念其在毓慶宮行走有年,不加嚴譴,翁同龢著即開缺回籍,以示保全,特諭。 這道上諭是德宗召見軍機以前即寫就的朱諭,因而可以斷定前一天下午,或當日清晨,慈禧、德宗母子之間,有一場嚴重的「談判」。慈禧的條件是:如仍欲用翁同龢,將恢復訓政,亦即是取消歸政的諾言;否則罷黜翁同龢,且為防備尾大不掉起見,太后須保有用大臣的監督權。 兩者擇一,德宗挑取了後者。問題是慈禧用甚麼理由來說服德宗作此選擇?且看朱諭中所透露的消息。 第一、所謂「每于召對時,諮詢之事,任意可否,喜怒無常」,確有實證;但「詞色漸露」則多少是誣罔之詞。慈禧必引張居正之于明神宗的情況為言;而且推想有「有我聽政,翁某伎倆不能出我手掌;現既歸政,我無從控制,不能放心」之類的話。 第二、如謂「詞色漸露,實屬狂妄任性」,則為主觀的判斷,抽象事物,如何「查明究辦」?既雲「查明究辦」,且須「予以重懲」,則必有具體的重大罪行;因而又可判斷,慈禧必提出翁同龢受賄一事,縱無確實證據,但既有人參奏,自應查辦,只要有此一道「查明」的上諭,翁同龢即不能不出軍機,且戶部尚書一職,亦不能不先解決,以防其湮沒證據。這樣處置,對翁同龢的傷害,非「開缺回籍」可比;德宗雖能信任翁同龢不致成張居正第二,但難保翁同龢的家屬或閘下無代為受賄之事,更難防榮祿及「眾情不服」的人,設計陷害翁同龢。所謂「以示保全」實在也是良心話。 同時又有兩道朱諭,及一道軍機處的廷寄:命直隸總督王文韶迅即來京陛見,以榮祿暫置直督。 兩道朱諭,一道是五品以上官員升級,二品以上中外大員補缺,均應具表向太后謝恩,既須謝恩,便可召見,此為監督用人之一法。 另一道是命宗人府毋庸保薦近支王、貝勒出洋遊歷。這是糾正德宗西化的傾向。 旦夕之間,榮枯頓異,翁同龢真有黃粱一夢之感。是日日記: 起下,中官傳翁某勿入,同人入,餘獨坐看雨,檢點官事五匣,交蘇拉英海。 此已自知必被黜,所以將經手未了事項,裝匣交蘇拉。進退不失大臣之體,畢竟讀書人。續記: 一時許,同人退,恭讀朱諭……臣感激涕零,自省罪狀如此,而聖恩于全,所謂生死而肉白骨也。隨即趨出至公所小憇,同人退甚遲,除授亦甚夥也。章京李玉坡、王嘉禾來,玉坡代撰謝折,餘改數語,交南屋蘇拉遞。剛、錢、廖三公皆來,餘衣冠詣之處辭行。張樵野來。晚與三公痛談,明日須磕頭,姑留一宿。城中有信來往。 有剛毅在座,而猶痛談,此老殊不曉事。但當時利害衝突,恩怨糾結,孰痛孰快,本亦難明。八十餘年後作一回顧,則脈絡因果,成敗得失,歷歷分明,可為析述如下: 一、由甲午至戊戌,五年之間,凡滿清開國兩百餘年的積弊,盡皆暴露。非經一番大滌蕩,不能振衰起敝,此為德宗、翁同龢、張蔭桓一致的感想。 二、但翁、張的方法、步驟上,大不相同。翁主緩進,且不以西化為然;而張蔭桓則主激進,且必陳說東西洋各國君主,如何勵精圖治,但得大權在握,放手辦去,早則三、五年,遲亦不過十載,必能見效。此說足以歆動德宗。康有為必是張蔭桓所薦,只是張蔭桓勸德宗變法,由於 一本身非正途出身,資望不孚;二翁同龢以帝師而掌樞,倘不得其同意,不能成一事,所以非力勸德宗施以曆力,與之同流不可。 三、慈禧對翁同龢惡感不深;內務府及中官則以翁在內廷多年,總有情分,不致於必欲去之而後快。但有張蔭桓在內,情況就不同了。 四、張蔭桓跟以李蓮英為首的「宦官集團」,關係一直不好,及至招待亨利親王改用西餐,且由其家廚入宮承辦國宴,這在「宦官集團」及內務府看來,簡直就是公然造反。因為這一來等於否定了內務府職掌皇家家務的法定權利。他們對張蔭桓的背景、路線摸得很清楚,德宗信用不疑;翁同龢與張雖有不協之象,但張可利用德宗予翁以壓力,來作他的擋箭牌。因此要對付張蔭桓,首先就要去掉他的這塊擋箭牌。加以德宗個人似亦忒嫌急進,慈禧不免亦有疑懼,必須設法阻止德宗西化的傾向,此又以促使張蔭桓自知收斂,勿加慫恿為前提,逐翁師傅實有對張蔭桓警告的作用在內。慈禧畢竟是識人的,張蔭桓是可用之材,尚不忍摒棄。 如上分析,可知其時康有為尚不夠資格上煩慈憂,否則慈禎亦必迫使德宗取消翌日召見康有為的上諭,至於翁、張的怨家,是很明白的: 翁同龢:榮祿、李鴻章、剛毅。 張蔭桓:宦官集團、內務府,以徐桐為首,包括親貴在內的守舊頑固派。 張蔭桓的怨家多,但不如榮祿的力量大。榮祿既欲逐翁,而欲逐張者已深知非先逐翁不可。於是翁同龢乃成眾矢之的。 當然,最大的關鍵,還在慈禧太后認為翁同龢當政,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同時德宗的信任亦已大不如前——如果德宗仍然認為翁師傅能輔佐他成為有為之主,情形又不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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