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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的打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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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崇伊與李經方為兒女親家。其子楊圻字雲史,所娶者為李經方之女國燕。楊崇伊與翁同龢為小同鄉,且為翁的門生,與文廷式同年;但得與李鴻章結為姻親,勢利所在,老師與同年的情分都拋在腦後了。葉昌熾二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日記: 道希為楊莘伯所糾,牽涉松筠庵公折,及內監文姓事,革職永不敘用,驅逐回籍,毋許在京逗留。鉤黨之禍,近在眉睫,明哲之士,所當深戒。 據翁同龢日記,楊崇伊劾文廷式的封奏,上於二月十六日,次日「呈慈覽今發下,諭將文廷式革職,永不敘用,驅逐回籍。」而前一日戮寇連材;又三日將發往打牲烏拉之聞德興,于戍地正法。事發於同時,似乎互有關連,而文廷式為之樞紐;事實上不儘然。寇連材之事與文廷式絕對無關,但文廷式之被黜以及聞德興之死,由寇連材所觸發,則無可疑。 楊崇伊之由李氏父子授意,將搏擊文廷式,蓄謀固已甚久。二月十六日有戮寇連材之事,則為一下手的絕好機會,因為第一,適逢慈禧震怒之時;第二,可用影射的手法,嫁禍文廷式。結果,情況的發展,恰如所期;只是聞德興為無妄之災。後數年,張蔭桓之被誅,其事與聞德興差近,此所以後來翁同龢被放數年,而猶惴惴然深恐複有大禍,不得不刪改日記,預留地步,即因前車可鑒之故。 慈禧之逐文廷式,殺聞德興,基本上是深惡珍妃之影響德宗。據黃秋嶽「花隨人聖盦摭憶」雲,其時已有廢立之密謀,賴文廷式設計挽回,所記如此: 又某筆記載:德宗戇直,上書房總師傅翁同龢亦頻以民間疾苦外交之事,誘勉德宗。德宗常言,我不能為亡國之君,語侵慈禧,而廢立之說興焉。時坤宮與德宗弗睦,頻以讒間達慈禧,故事機益迫。 「坤宮」指德宗皇后。謂翁同龢為「上書房總師傅」,微誤。黃秋岳續記: 甲午清兵潰,軍艦被擄,吳大澄、魏光燾督師關外,劉坤一督師關內,李鴻章議約多損失,幾定約焉。翰林學士習聞宮中諸事,知內憂外患交乘,國將覆,往見坤一,請力爭約款。坤一未會意,謂弱國無權利可言。廷式請屏左右,以廢立之說相告。且謂宮中蓄謀久,榮祿以疆臣督兵將 (云云)。 此記有誤,「榮祿以強臣督兵」,乃翁同龢被廢後事。 但其時榮祿雖尚未進入權力核心圈,而暗中卻已逐漸成為後党的中堅分子;只是翁同龢書生氣極濃,而又有「君子群而不黨」的觀念,橫亙心頭,在這方面毫無警惕,以致懵然不覺而已。至於廢立之議,萌始于此時,文廷式如真有所聞,則翁同龢不能不知,只是決不會記入日記。如下所記,文廷式屏人密語劉坤一,「力爭約款」的作用,當亦為翁同龢所同意。文廷式之言如此: 慈禧有所作,每詢疆臣等意思若何?是宮中滋忌疆臣;疆臣資高負宿望者今惟君,某知爭約必不成,俾內廷因齗齗爭約,知廢立之難實行,是則曲突徙薪之效見焉。坤一屬廷式代起草,而廢立之謀以止。 文廷式的看法是,希望劉坤一藉爭約表示疆臣對國家大政,決不會袖手旁觀。爭取對日和約之緩期交換,是明知決不可能實現,爭亦白爭之事,尚且如此;則事之大於和約,且可挽回者,安有不據理力爭之理?以此態度,使慈禧知難而退,確是曲突徙薪的上策。翁同龢在馬關議和以後,亦曾千方百計,以求延緩批准和約,當是納文廷式的建議而採取的配合行動。 但說因文廷式代劉坤一草一緩期換約的奏稿,便打消了「廢立之謀」,則不儘然。在當時至多只有看看是否可以廢立的考慮,還談不到一個「謀」字。因為就主觀而言,廢立以後,孰可代之?在各種因素的考慮中,首先需要確立的一個原則是,代立者應該是「溥」字輩;「載」字輩必在排除之列。此與穆宗崩逝時,只能立「載」字輩,不能立「溥」字輩的原則,恰好相反。其原因如下: 第一、當初如立「溥」字輩,則必繼嗣穆宗,皇后阿魯特氏,自然成為太后,而慈禧則升為太皇太后。皇后成為太后,則繼嗣之君,應育于太后宮中,且不說慈禧深惡皇后阿魯特氏,決不願讓她成為太后;即令並無惡感,但太皇太后訓政,並不能掌握絕對的權力,而慈禧已深知她自己的個性,行事必須獨斷獨行,方能見效,當然不願中隔一太后來分她的權。 由此可知,當初不為穆宗立嗣,純由於有皇后之故;如今嘉順皇后屍骨早寒,為穆宗立嗣,並無平空出現一太后之虞,考慮自然就不同了。 第二、就名分而言,穆宗既崩,文宗無子,為之立醇王長子繼嗣,道理還勉強可通。如今倘再立「載」字輩,則依然應作為文宗之子;但德宗既在,則文宗明明有子,以此「子」不成材,廢之而別繼一子,此已與文宗繼嗣問題無關。就宗法而言,為穆宗立嗣,則嗣立之君為文宗之孫,帝系仍屬一貫,反而名正言順。 在立「溥」不立「載」的原則之下,要物色適當的人選,相當困難;因為慈禧原則之下還有原則: 第一、必須出於近支親貴。所謂近支者,指文宗諸弟而言。 第二、近支親貴中,應排除恭王之孫,其因有三:㊀慈禧始終與恭王不協,在感情上決不願其孫為帝;㊁雖不協而仍有用恭王之處,立其孫後,則恭王不能再掌樞;㊂鑒於慈禧之虐待德宗,恭王未必願其孫進宮,如出此議而恭王拒絕,拒絕又必以反對廢立為名,則事成僵局。 第三、恭王之孫不能立;則只有惇、醇兩府的溥字輩中去挑,最理想的是醇府,但襲醇王的載灃其時方幼,尚未婚娶,最後就只剩下惇王府了。 這樣一層一層考慮下來,要為穆宗立嗣,在當時只有從惇王諸孫中去選。惇王孫子甚多,但必須合乎兩個條件,才能中選。這兩個條件是:本人的資質,堪以造就;而此人之父,亦即惇王之子,能忠於慈禧。這樣的一個「溥」字輩,在當時尚未產生。 此外還有一個反證,可證明當時深宮有此念頭,尚未到表面化的地步。如已表面化,則榮祿必與其謀。而榮祿是反對廢立的,因為此舉將使慈禧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事實上不僅榮祿,任何一個人都知道,慈禧倘有此議,翁同龢必犯顏力爭,甚至不惜一死以護德宗。慈禧決不能在此時,作此冒天下大不韙的至愚之事。然而話雖如此,並不能否定慈禧無廢立之意。 至於文廷式與寇連材之無關聯,可由其所著《聞塵偶記》中求證。《聞塵偶記》有刊本行世,但尚有未刊秘稿,黃秋岳曾從曹纕蘅處得見抄本;文廷式自序記於二十二年正月,後有小注雲: 「是年二月被劾出都,其有所錄,半出追記。」因此,抄本開卷第一則,即記寇連材事,共分兩節,第一節記共知的事實;第二節始為外間所不知的秘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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