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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王被黜


  光緒十年甲申,慈禧太后五旬萬壽。是年三月,朝局發生大翻覆,全班出樞,自雍正七年設立軍機處以來,從未有過這樣的例子。

  翁同龢身在局中,而日記中於此事不識廬山真面。

  三月初四日:恭邸述惇邸語請旨,則十月中進獻事也,極瑣細,極不得體。慈諭謂本可不進獻,何用請旨?且邊事如是,尚顧此耶?意在責備,而邸猶剌剌不已,竟跪至六刻,幾不能起。

  三月初五日:比入,仍申昨日之諭。兩邸所對皆淺俗語,總求賞收禮物,垂諭極明,責備中有沉重語,略言「心好則可對天,不在此末節以為盡心也。」臣越次言,惇親王、恭親王宜遵聖論,勿再瑣屑,兩王叩頭匆匆退出,天潢貴胄,親藩重臣,識量如此。

  「兩邸」謂惇、恭兩王,是日惇王與軍機同進見,苦求賞收十月萬壽進獻禮物。媚慈禧如此,可知其獨裁大政,地位已異常穩固;而恭王猥屑如此,不復見絲毫英氣,則慈禧之逐之出軍機,不為過苛。

  三月初八日:今日入對時,論及邊方不靖,疆臣因循,國用空虛,海防粉飾,不可以對祖宗。臣等慚懼,何以自容乎?退而思之,沾汗不已。

  三月初九日:巳正,皇太后親臨壽莊公主府賜奠,無起。

  三月初十日:頭起匆匆退,而四封奏皆未下。二起三刻多,竊未喻也。昨日皇太后在公主府傳膳(醇王進),還宮酉初二刻矣。

  「頭起」為軍機。定例:每日召見、必以軍機為首。「二起」則單獨召見醇王,談至將及一小時;而前一日在壽莊公主府必又召見醇王,全班出樞之事,即定於此兩日。

  三月十一日:發兩封奏,而盛昱一件未下,已四日矣,疑必有故也。

  三月十二日:凡五起,而前日封事總未下,必有故也。

  是日召見,頭起軍機;第三起孫毓汶、烏拉布,奉旨赴湖北審案,臨行請訓;第四起又為醇王。而另有「大起」,翁同龢竟一無所知。

  本來清朝政令之必出於軍機,猶如唐朝之政令必出於「中書」、「門下」,久成定制,自「辛酉政變」創一越過軍機,特召大學士、六部,宣示朱諭,褫奪軍機職權的特例後,君權遂無可制衡。三月十三日慈禧即運用此一方式,命大學士、尚書「遞牌」,以「欽奉懿旨」的名義,宣示恭親王等誤國之罪,處分如下:

  一、恭親王奕欣、大學士寶鋆,入直最久,責備宜嚴,姑念一系多病,一系年老,奕欣著加恩仍留世襲罔替親王,賞食親王全俸,開去一切差使,家居養疾。寶鋆著原品休致。

  二、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李鴻藻,內廷當差有年,祇為囿於才識,遂致辦事竭蹶;兵部尚書景廉,祇能循分供職,經濟非其所長,均著開去一切差使,降二級調用。

  三、工部尚書翁同龢,甫直樞庭,適當多事,惟既別無建白,亦不無應得之咎,著加恩革職留任,退出軍機處,仍在毓慶宮行走,以示區別。

  軍機五大臣,處置分三等,以翁同龢「革留」為最輕,此亦由於「樸園路線」之功。

  同日又有上諭,別簡禮親王世鐸、戶部尚書額勒和布、閻敬銘、刑部尚書張之萬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工部左侍郎孫毓汶在軍機大臣學習行走。翌日複有懿旨:「軍機處遇有緊要事件,著會同醇親王奕譞商辦,俟皇帝親政後再降諭旨。」自咸豐十一年以來,恭王當政二十三年之久,至此告一結束。大權轉移至醇王手中,而實際主持軍機處者,一為孫毓汶;一為閻敬銘;一為日後奉旨在軍機大臣上行走的刑部右侍郎許庚身。禮王及額勒和布、張之萬,隨班進退而已。

  甲申三月之變,翁同龢雖退出軍機,但其地位及影響力,明消暗長,南派勢力的重興,已初露徵兆。其有利於翁同龢及南派者,有如下兩種潛而不顯的關鍵性因素:一是醇王對翁同龢的好感仍然存在;二是清流過於囂張,慈禧及醇王等頗起反感,已由孫毓汶策定打擊清流的計畫。清流代表北派勢力,所以打擊清流,無異為南派作先驅。

  造成這一次朝局大翻覆的原因甚多,而掀起這一場大翻覆的有關各方面,動機各不相同。深入分析,須從慈禧談起。

  慈禧對恭王不滿已久。揆其動機,確是出於奮發圖強之一念,在她的想法,要在撤簾以前,弄出一個比較像樣的局面,讓皇帝親政後,能有所作為;在她自己亦可頤養天年。但恭王英氣已銷,而二十三年當政,積弊已深,有他在位,欲求銳意革新為不可能之事,所以毅然決然,連根拔起。

  其次,慈禧對李鴻藻一向優遇,而清流言事激切,且有迫在上者不得不從之勢,此為慈禧所不能容忍。而欲除清流,又非先逐清流恃之為奧援的李鴻藻不可。至於景廉,則為李鴻藻的陪襯;翁間龢因「連根拔」之故,不得不加以犧牲。

  在醇王,靜極思動,久已想取恭王而代之,此為遠因;近因則醇王主戰,不滿恭王之一味沖淡局勢的嚴重性。據李宗侗在「李鴻藻先生年譜」中說,三月十四日罷黜恭王的上諭,為其門客趙某所擬,備之已久。其言恐不盡確,此上諭應是孫毓汶在赴湖北查案前所擬。

  在孫毓汶,擁醇王掌握政權,則因其為「皇帝本生父」的特殊身分,不便公然出面;則在軍機處的代表,即非孫莫屬。除了求個人速化的積極因素以外,還有一個修怨的消極因素。翁同龢咸豐十年十二月初十日記:

  僧邸參孫毓汶不遵調遣,請革職枷示,發新疆。奉旨免其枷號,即革職發新疆。詞臣居鄉,乃被斯議,亦奇矣哉。

  「僧邸」即僧格林沁,當時因英法聯軍內犯,主持京畿防務;孫毓汶在籍辦團練,不遵調遣,故為所劾。據金梁在「近世人物志」中記:「孫之獲咎,實因恭邸惡其抗捐,詳見本傳,故旋即以輸餉開複」。所言不謬。恭王一直輕視孫毓汶,亦為事實。有此嫌怨在,則孫毓汶如有機會,能傾恭王,自必全力以赴。

  至於此案之發難者盛昱,在光緒初年以天潢貴胄而清班名士,聲華藉藉。日本漢學家內藤虎次即作「意園懷舊錄」,推崇甚至,謂「其一身未必不系乎國運,當時學術賴其主持」,獎許雖不免過當,但盛昱確為賢者,以受人利用,劾恭王而致朝局之大翻覆,且後來並未居上,悔恨交並,竟鬱鬱以終,實不能不為斯人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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