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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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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許景澄致張蔭桓的電報。但十一月初三那天,許景澄似乎並未見到巴蘭德,至次日始得相晤。許景澄初五日電報: 昨告巴蘭德:我欲先退兵再商辦,海使拒商退兵,致相持。商乞疏解。巴意似肯,而慮德延,海使猜忌。但允將此情達外部。如得信息再轉告。巴又密告賡音泰云:中國現時只可早與海(靖)商妥各條,再論別事。英報傳中國擬調兵攻逐德兵,果爾即成戰事,恐非中國利等語並據聞。澄。歌。 觀此可知交涉的癥結在「退兵」。賡音泰當系許景澄的譯員,巴蘭德密告之語,實為當時德國外交當局最新的政策,即本來擬借曹州教案取得一海口者,現已分為兩事,曹州教案授權海靖就地解決,取得海口一節,另行設法。因為德國不願為俄國所利用,擴大事態慮為各國所干預,於德不利。 此外,赫德亦向翁同龢勸告:「此事若不速了,可憂者不僅兵費。」又說:「各國添兵,意將何屬?而中國不聞耶,抑聞而不省耶?」這是警告中國將有被瓜分之禍。所以翁同龢十一月初三記與赫德之「深談」,道是「語絕痛」。 但李鴻章代表俄國的利益,則唯恐中國不亂。他眼看中國、德國,及助德的英國,都希望曹州教案儘快解決,則俄國將無隙可乘,因而採取縱火的手段,即將海靖所提出的「六條」故意洩漏於各國使館,目的是希望各國對中國提出同樣的權利要求,則中德交涉,自將遭遇頓挫。翁同龢十一月初三記海靖提出照會兩件,一辯教案,一即指責總署大臣洩漏六條於各使館,其下自注: 指合肥而言,並稱翁某官為所欽仰,張某官熟三洲商務,惟有一位漏言各館,蓋有所指也。 因此,中德雙方越覺有從速解決的必要,以免夜長夢多。翁同龢十一月初四記: 早入,恭慶閱昨日海使照會,欲餘與樵野往德館解說。……午訪樵野,以旨派赴德館告之,同至總署。未正前往,晤海靖及其參贊二人、翻譯一人。先辨洩漏事,謂左右難保漏言,至大臣則斷無之,爾既不能明,我亦不深詰,今作罷論,海允行。 次及教案,謂李中丞未辦過交涉,或有未宜,至其居官清正,籌款亦有效,是其好處,餘為此語,蓋覘其駁否。海竟不駁,但雲恐所籌不足供此番之用耳。末言照會所以言先撤兵後商辦者,蓋爾先占膠,後開六條,故次第如此,今若一面徐議撤兵,一面先行商辦有何不可,但中西文法互異,必面談乃可,請爾定期來晤,海亦允。 余申之以兩國無戰事,爾則兵不得勒我繳軍械,可速電水師提督毋生事,令良民驚疑,海亦允。所論凡數百言,為時凡六七刻,撮舉其略,另有問答,樵野記之在署。 「李中丞」指李秉衡。翁同龢開脫李秉衡,「海竟不駁」,又建議撤兵與交涉同時進行,「海亦允」。則六條中「首末應駁」的兩條,均有著落。交涉必成,已有把握。 但十一月初九忽有挫折,而初十卻又好轉。翁同龢日記: 十一月初九:午正赴總署以待海靖之來,未正海帶翻譯福、參贊貝威士、領事艾思文五人來,二邸全堂皆集,李相獨晤英竇使,未在坐。今日海狀迥非昨比,必欲重辦李撫,又添出曹縣巨野教案,而於六條仍無要領可得。 又言兗州單縣各有教士被侮之案,欲將兗沂道及七州縣嚴懲,語極滑而橫。恭邸應之亦未合法,究竟歸於令辦照會我再覆而去,去時申末矣。 十一月初十:見起時派龢及張蔭桓赴德館與海靖再行理論,辰正二退。在館小憩。午初訪樵野,皆赴總署,未正同至德館,攜六條照會與一一辯論,不料一一皆有頭緒,竟得十之七八。此外論膠澳退兵亦活動,並托電致提督不得分兵至膠州、即墨,伊亦允從,並將領事赴東作罷論,幾於力破餘地矣,抵暮歸。餘慮其反覆,假其鉛筆畫數語於每條之下,令翻譯福蘭格讀於海聽,一諾無辭。歸後餘草問答,令斌寫之,留樵野飲,戌正去。德館只海使、福翻譯兩人。 第一條 李秉衡止稱不可做大官,去「永不敘用」四字。 第二條 濟寧教堂給六萬六千兩,勒建天主堂匾,立碑。 第三條 曹州巨野立教堂兩處,為被死教士賠償,照濟寧之數。 第四條 請明諭飭地方官盡力保護。 第五條 如中國開辦山東鐵路及路旁礦場,先盡德商承辦。 第六條 問如何是總結,允兩國照會教案畢即為辦結。 海靖的前倨後恭,實際上是抬高折衝對手的地位,以期交涉得以速成的手腕。當總署有恭王在座,則「語極滑而橫」,與翁、張相晤,則六條「一一皆有頭緒」。這樣就必然會給中國方面一個印象:對德交涉非翁、張去辦不可,「兩邸」「李相」皆無用。我很疑心,這一手法出於張蔭桓的設計,事先通過福蘭格,跟海靖說通了的。 十一月十一,翁、張與海靖第三次會談,事先由翁同龢主稿,與張蔭桓商酌後,呈交恭王、慶王閱定。並特為瞞住李鴻章,怕他洩漏給俄國。此照會遞交的情形,據翁同龢記: 申初偕樵赴德館,以照會稿逐條讀之。海雲無不合者,然須留譯,談至暮歸。此稿就昨件擴充,惟第六款聲明不合賠償而述兩國交情,且有助歸遼東之誼,當另案辦理,與教案絕不相干云云,蓋隱示以可別指一島也。此等語何忍出口,特欲弭巨禍低顏俯就耳,嗚呼,悕矣。 此所謂「別指一島」,據說是舟山。長江及東南一帶,本來是英國與日本的勢力範圍;但英德關係不同,德國在舟山群島獲一港口,英可藉以對抗日本。這當然是還待「大磨」之事,但為「另案」,只要德國在膠澳退兵,能杜絕俄國「善意」干預的藉口,此項交涉,就算成功。 當然,翁同龢許以「別指一島」,是獲得光緒授權的,此從當日(十一日)見起後,翁致張一函中,可以覘知光緒唯願速了的態度。《尺牘墨蹟》頁三十四函云: 足疾想漸輕可,極馳仰。今日午初,乞至總署辦照會稿。(旁注:「或弟奉訪,先擬定稿。」)兩邸皆來,可免喧聒。上意催辦,謂間不容髮也。 不意次日(十二日),德軍忽又進佔即墨,翁同龢、張蔭桓心知此德國為「另案」作張本,並不足為慮,但苦於不便為同事解釋。翁同龢十二日所記,深可注意: 邸見山東事,以為不能堪,頗欲用兵,既而日先以照會囑署詰海使。余謂六條將成未成之際,恐生枝葉。天明散。到館略睡。 午訪子密,尚不能飯,談時事流涕。到戶部,手畫稿極繁,堂稿二百餘,未正散。詣總署,李相作照會訖,餘不謂然,鉤十餘行。樵野來,直雲不可,須勿行。 恭王之所以持強硬態度者,因為初六那天接到許景澄的電報,轉述德國方面友好人士的建議,海靖受命辦理曹州教案,亦望早日結束,所以總署不妨拒絕他的過分要求,然後旁人相勸,他才會聽從。恭王主張「用兵」,無非一種姿態,而李鴻章則正中下懷,所作責問海靖的照會,必不止于強硬非凡的抗議,而有哀的美敦書的意味,目的就是要破壞已成之局,擴大衝突,以便為俄國製造出兵「援助」的堅強理由。 因此,翁同龢「不謂然,鉤十餘行」,而「樵野來,直雲不可」!張蔭桓師事李鴻章,在大庭廣眾之間,如此直情徑行,無異與李鴻章決裂。於是而有十一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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