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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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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竇宗一附注,此條記事,采自《俄使報告》,其真實性絕無可疑。按:當時軍機為恭王、禮王、翁同龢、剛毅、錢應溥,總理大臣共十人,就算李鴻章班次在翁同龢之前,此事不告訴翁同龢,不算越權,但在他之前還有恭王及慶王,何得擅專?如果告訴恭王及慶王,則兩王一定會通知翁同龢。 于此可知,李鴻章之一手遮盡耳目,就是要瞞過翁同龢及張蔭桓,先為俄國出兵製造一個口實。其情較吳三桂借兵,尤為可惡。 李鴻章私下至俄國公使館勾結,是一直瞞著翁同龢的。張蔭桓事後始知,但不敢公然揭穿李鴻章的陰謀,只私下向翁同龢有所陳述。翁同龢日記: 十月二十四日 未正赴總署,諸公皆集,慶與樵野未來。申初俄巴使來,言得其國電,已派水師提督由海參崴帶兵船赴膠澳,將與德詰難。問其辦法,則雲以船鎮之,講解則仍在本國也。三刻去,臨去雲此兩國之事,不第為華謀。天黑歸,樵野候我,雲借俄,伊不謂然,若俄、德稱兵,法必來助,東方起戰爭,豈中國之利耶?今日不赴會晤,蓋有深慮雲。其言亦有理。以吾觀之,戰事未必起,恐不占膠澳,兩國皆別有要求。 張蔭桓不赴總署之會,必是因為已經得到消息,李鴻章所勾引的俄艦,已經東來。當時如提出反對,則李鴻章必然會根據中俄密約,表示俄國之出兵,正是履行條約的義務。這樣,變成張與李的正面衝突,于私於公,皆非所宜,所以私下向翁提出建議。至於李鴻章的態度,與俄國是完全一致的,由次日(十月二十五日)的情形可以看出來。翁同龢是日記: 晴,曉寒,風止。恭邸昨歸,今入直,取進士者皆垂納,惟令聶、袁兩軍準備。邸令楊宜治往津面告北洋。見起二刻,辰正散。徑歸,倦甚。抄連日電報於小冊。李滄橋來見,遞福祿壽訴說,借款為滙豐阻撓,因令先匯十萬鎊再開口。 未正赴譯署,赫德來獻議,謂膠議當先令退兵,否則必索兵費。再令撤使,謂我事事按條約,而彼使橫開釁端,亦先發之道。合肥駁之,伊怏怏,其實所言亦有理。得滬電,詢膠事如何。以福祿壽所呈及合肥所算各借款盈絀單送樵野斟酌。 赫德採取強硬態度,而李鴻章「駁之」者,因為德國兵艦是俄國請來的,如果強硬態度生效,德國退兵,俄艦亦就沒有東來的理由了。 其時國際局勢已起變化,德皇威廉第二對於俄國出爾反爾的舉動,頗為惱火,認為兩面挑撥,居心叵測,痛詆俄國外交部的聲明,是「極端無恥的」。在事實上,如果俄艦開入膠州灣,勢必發生衝突,有演變為德俄戰爭的可能,不得不預為之計。 德法世仇,法又聯俄,因此德俄開火,不但必如張蔭桓所說「若俄德稱兵,法必來助」,而且亦可能攻擊德國本土,陷之於兩面作戰的困境。因此,德國乞援于英,英國由於維多利亞女皇的夫婿阿爾伯特親王是德國人,自是義不容辭。於是俄國見機,將早先對其遠東艦隊司令官所下「如果德艦有所動作,即追蹤入膠州灣,保持既得的停泊權」的命令,予以撤銷。同時決定儘快結束曹州教案,希望在中國取得一港口的問題,另案解決。 於是從十月二十六日起,德國主動展開對中國的直接交涉。德國公使海靖致送照會一件,要求六事:「豎碑、撫恤、革李秉衡職、賠償、山東路礦、租膠州灣。」此即翁同龢所稱的「六條」。 十月二十六日,德國公使致送照會,開出六項條件後,展開正式交涉。翁同龢記其經過云: 到總署,已而兩邸群公畢集,未正三德使海靖挾參贊貝威士、翻譯福蘭格及一武官來,見面寒暄,先說本日照會已閱否。恭邸首責以兵占膠澳,言非退兵不能講,語峻而圓轉直截。彼雲萬不能退。又與剛柔並用,不失禮亦不失言。彼推外部,有中國並無不是之處一語,餘等摘此語再三往復,彼不允卻不怫,四刻退。抄今日來照會,並答伊照會及此次問答,明日具折呈遞。 交涉雖無結果,但彼此意向已有瞭解,「彼不允卻不怫」一語,足見德國具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最後將彼此來往照會、問答「具折呈遞」,亦清清楚楚地表明,交涉雖為「兩邸(恭王、慶王)群公(總署諸大臣)」,但實際上主持外交者,是恭王及翁同龢,兩者的關係,又似「大學士管部」,恭王只在特別重要的事務上方始參預,所以說中國的外交,此時實際上由翁同龢主持,亦無不可。我希望讀者特別注意這一點,才會恍然于李鴻章的積極干預,是蓄意侵權,心目中根本未考慮國家的利益,較之利用職權以營私的罪行,更為嚴重。 十月二十八日,北洋大臣王文韶、山東巡撫李秉衡皆有電報。翁同龢記: 是日東撫、北洋皆報章高元事,皆謂宜飭總署及許使力爭。諭將兩電抄交總署,以此事辦照會問海靖,我兵屢次遷移,膠州民心惶惑,若激生事端,中國不能任咎。退告總辦松年回堂。飯後訪李相、樵野、慶邸三處皆晤,樵野屬稿,慶邱談次激昂流涕。 所謂「樵野屬稿」,即由張蔭桓擬致駐德使臣許景澄的電報。當時對德交涉,是在北京與柏林雙線進行。先談北京方面。翁同龢二十九日日記: 未初赴總署,諸公來集,餘曰且發俄電,曰且少待。余曰以章兵屬張撫,曰且遲,蓋章電似可放還也。至西廳屏人議六條准駁,首末應駁,明日遞海來照及兩覆照折。 說「且少待」「且遲」者,皆為李鴻章,「屏人」者亦為避開李鴻章。彼時最重科名,李鴻章之能把持總理衙門,即因身為翰苑前輩,集議時如「兩邸」不到,則儼然主持的身份,翁同龢無奈其何,唯有避開他跟張蔭桓,可能還有廖壽恒,密議正式答覆海靖的照會。所謂「首末應駁」者,來照第一條要求將已調川督尚未離任的李秉衡撤職,第六條聲明教案結束後,方能退兵。中國表示李秉衡撤職不能接受,要求德國先退兵,再談其他。 第六條為雙方交涉癥結所在,但後來很快地由於雙方各作讓步,而取得協議,功敗垂成,出於李鴻章的開攪。詳見後文。 關於柏林方面的交涉,日記中語焉不詳,須看《尺牘墨蹟》。十一月初一致張蔭桓一函,後段云: 巴蘭德,今日電許使,傳旨獎勵矣。 巴蘭德曾任德國駐華全權公使,自光緒初元開始,駐華九年之久,與中國的關係極深,許景澄找他幫忙,電請予以獎勵,准予照辦。翁同龢函中所述即此事。 許景澄在德交涉經過,大致可由《尺牘墨蹟》所附張蔭桓親譯的來電中,鉤稽出一個大概情形。十一月初三電云: 德事頗棘。澄現往晤巴蘭德,若公與通電,托其設法解釋兩國嫌隙,由澄譯致,較著力。澄。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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