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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自洪楊以後,制度大亂。中央及地方籌錢,漸劣漸少。且生銅之值,時有貴賤,值昂則私毀,值賤則私鑄,以故製錢日少,私錢日多,遂有大錢、小錢、砂殼、灰板等名。百錢之中,攙用小錢若干,因地不同,致有淨錢、市錢、二八錢、三七錢、四六錢、對開等名,商民交困。

  按:千枚製錢重七斤半,則每一文錢重一錢二分,此為「順治通寶」以來的定制。至咸豐初年,洪楊亂起,一方面軍需支出浩繁,一方面來自雲南的銅,道梗難達,因而改鑄大錢,計分五等,當千,當五百,當一百,當五十,當十。這是惡性的通貨膨脹,行之有害而無利,是可想而知的。因此,當千、當五百首先廢止,當百、當三十亦逐漸收回,最後只剩下當十的大錢,但亦只通行于京師。當十大錢,實際上只是當二,即一枚大錢,值兩枚小錢,名為「京錢」,是故「京錢一吊」,即京錢一千,實際上僅值兩百。北平市井小民口中的所謂「一大枚」,即指當十大錢一個。

  大錢的分量自然較重,原定為四錢四分;同治初年所鑄,較前為輕,猶重三錢二分;光緒九年複減為二錢六分,但一文只當兩文用,則每文錢即重一錢三分,較定制猶高,反而增加鑄錢的成本,於國庫並無益處。既然如此,何苦容此畸形的幣制存在?所以慈禧的「務規復舊制」,即取消當十錢,一律用製錢,說起來絲毫不錯。

  但說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慈禧是在理論上著眼,閻敬銘從實際上考慮,認為一動不如一靜,因為鑄錢由工部寶源局負責,非他所能控制,而工部與內務府的關係密切,旗人最多,借此為名,買機器,設廠房,又會大開花賬。不過這話不便陳諸奏議,只能以「工本過巨」一語,含糊概括,另以「京局開爐,恐滋市廛疑慮」為言。這是說不過去的一件事,在慈禧看,不免有欺她不懂之理,因而大為震怒。

  原來慈禧自其父惠徵病故,扶柩回京,住在方家園時,生活極苦,其時正當惡性通貨膨脹之時,小民所受之害,作為長女而主持家務的慈禧,皆曾親歷。至辛酉政變後,如何穩定幣制,更是親自參與,熟知癥結,閻敬銘豈能欺她?

  按:咸豐初年錢法之所以混亂,通貨之所以膨脹,根本的原因,即在沒有足夠的銅來鑄製錢,所以只要有成色准足的漂亮新錢出現,立即可收穩定市面之效。肅順一直當戶部尚書,深知其理,故而咸豐一崩,第一件事就是鑄樣錢,以便設法大量發行新通貨。

  但咸豐已崩,不能複鑄「咸豐通寶」,必得先為嗣君定年號,故而未即位即定年號為「祺祥」,鑄「祺祥通寶」樣錢。即位改元,本是一定的程序,未即位先改元,自是情理不通之事,因而為李慈銘備至譏評。後世學者,亦多以為李說甚是,殊不知肅順雖不讀書,「八顧命」中,穆蔭、匡源、杜翰,皆是兩榜出身,豈能不知此禮?只是為了能儘快推出新錢,以期穩定市面,不能不作權宜之計。此正為不拘牽于文法,解決實際問題的高明做法。李慈銘不解其作用,猶有可說,後世學者竟從而附和,則是根本昧於當時的情勢了。

  在閻敬銘漸失慈眷之際,亦即內務府積極催促粵海關籌解三海工程銀一百萬兩,以便工程積極進行之時。至於提用海軍經費,此時為數尚不算多。及至修頤和園議起,方始大用特用,此事應由醇王負主要責任。醇王臨死前兩三年,心情極為抑鬱,此人才智稍弱,但秉性卻與宋神宗相近,一心想爭氣,一心想將國家搞好,上了慈禧的圈套,身不由己,自知「將昆明湖換了渤海」,誤國之罪不輕,此為其死前心情抑鬱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主要原因是,光緒親政後處處受制於慈禧,以及帝后不和。

  慈禧的圈套,無非名韁利鎖。醇王好權勢,讓他當「太上軍機大臣」;醇王好講武,讓他管神機營以外,更辦海軍。除此以外,修三海時更以懿旨賞醇親王及福晉坐杏黃轎,醇王當然不敢坐,但深恩須報,於是而有光緒十二年四月間,醇王「巡海」之舉。

  所謂「巡海」,是醇王由李鴻章陪著,先視察旅順炮臺,看南北洋水陸營操練,繼至威海衛、煙臺、大沽口校閱,乘艦破浪,來去七天。隨員中有一特殊人物,即是李蓮英。

  提起李蓮英,大家就會聯想到洪波為李蓮英造的型,滿口「喳、喳」,說話常用喉聲鼻聲的那副油腔滑調。這一型,如果說是隆裕的小德張還差不多,擬之于實際的李蓮英,相去甚遠。

  那一次李蓮英奉懿旨隨醇王去巡海,言官大嘩,以為將如唐朝、明朝,開宦官監軍之漸,所以李蓮英亦格外小心,陪在醇王身邊,曲盡其禮。

  醇王見客,他站在旁邊替醇王裝煙;醇王退歸私室,他亦深藏不出,不見客,不問外事。醇王回京覆命,大贊李蓮英。慈禧亦很高興,因為李蓮英替她爭了氣。倘有任何招搖的舉動,為言官所劾,連帶慈禧亦失面子。李蓮英後來之益見寵信,此行的表現,不無關係。

  這是五月裡的事。到了八月裡,山東黃河鬧水災,情況之嚴重,大致如《老殘遊記》中的描寫。山東巡撫張曜,到任未幾,即逢此巨災,極力堵遏。但這年雨水特多,河北、山西、四川、福建,都有水災,搶修黃河在壽張的漫口,亦以水大,久久不能合龍。

  於是禦史朱一新一奏摺,借遇災修省的題目,抨擊李蓮英。朱一新是浙江義烏人,與李慈銘為同治九年鄉榜同年,皆為李文田所識拔。朱一新很淵博,亦是講理學的,屬於程朱一派,對正邪之辨,極其注重,著有《無邪堂答問》,但性情微嫌偏激,因而一度神經不正常,回家休養了一年,方又進京。他的奏稿,事先曾拿了給李慈銘看,可說投其所好,許之為「一鳴驚人」。原疏詞鋒確甚犀利,但不能令身受者甘服。

  近人羅爾綱,有一篇《清海軍移築頤和園考》,文中有一段說:

  時人段祺瑞追懷李鴻章詠詩,亦有句云:「已籌三千萬,意在添艨艟,不圖柄政者,偏作園林供。」而光緒帝太監王世龢,於宣統三年六月胡侍禦上敬瀝陳新政之弊折,「如前史所載,秦始皇作阿房,隋煬帝營西苑,要不過傾竭府庫」句下所注之言,尤為詳明;其言曰:「近年來,醇賢親王輔政之設立海軍衙門,武備學堂,名謂海軍,實未辦絲毫海軍事,惟著司重修清漪園大工事。自光緒九年內廷翊坤宮,體和殿,儲秀宮,麗泉軒四處落地重修改為一所,彼時獲重利者惟內務府各司匠掌役等,均得數萬金。相繼修西苑,歸奉宸苑司其事,動用二千萬余金,奉宸苑堂司各得百余萬金,謀營修清漪園,動款三千余萬,而海軍各堂司,較奉宸苑魚肉尤甚。」(見王氏所著《造陶廬日錄》稿本)

  段祺瑞所記數目,比較可信,王世龢所談,則不免誇張失實。修西苑絕無二千萬之數,大致三次工程,總計費用約三千萬兩。

  所謂「清漪園」,即頤和園的前身。至謂「海軍各堂司,較奉宸苑魚肉尤甚」,此語亦不甚可解。海軍衙門由醇王主持,李鴻章會辦;內務府堂官兼任海軍衙門差使,無非便於取攜。真正海軍人員,只能在購艦購炮中揩油,不能染指內府大工。又奉宸苑亦隸內務府,非兩衙門,凡此皆足以證明王世龢的話,無非道聽途說,未足為據。

  海軍經費初定南北洋各二百萬,海軍衙門成立後,閻敬銘奏請將南北洋經費移歸海軍衙門管理,意在劃清界限。三海工程興工,在各處派定款項未到以前,即先提用兩洋經費。兩洋請款,複又命戶部設法,戶部既不能額外再撥,唯有設法搪塞。南洋大臣兩江總督曾國荃,曾有致陝甘總督譚鐘麟一函,略可窺知當時情事。譚函云:

  自設海軍衙門以後,南洋海防經費。一切提歸內用,涓滴無從取資,其勢萬難束手以待,不得已呼籲於海署,請其指款付用。乃所指者為蘇、浙兩省厘金,皆系歷年不解者。兩省將窘情和盤托出,則追呼之力立窮。來日大難,誠不知如何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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