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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十二月初,文、汪兩欽差,隨帶司官四員,馳驛到了清江浦;孫玉庭、張文浩、漕運總督魏元煜以及其它文武官員總共一百多人,都在一處向來為南北往來大臣過境「請聖安」、名為萬柳園的接官廳待命。

  日色將午,只見一名材官,飛騎而至,到得轅門,滾鞍下馬,口中高呼:「兩位欽差請漕督魏大人請聖安。」

  孫玉庭聽得這話,知道他自己跟張文浩,都已革職,說不定還有嚴譴;因為皇帝即位以來,已有天威不測的名聲在外,欽差此來,亦許就會在行館審問,那就得即時佈置一個公堂,所以將清河縣知縣傳來問道:「該預備的事,有預備沒有?」

  清河縣是帶了差役、刑具來的,當下答說:「卑職已經預備了。」

  張文浩的家人亦有預備,一件文青褂、一頂空梁帽,是犯官的服飾,張文浩一見,不免掉淚,孫玉庭便揮一揮手說:「現在還用不著,等一會再說。」

  這時兩名欽差的轎子也到了,一直抬入萬柳園大門;魏元煜隨後跟了進去請聖安。等他回出來後,便有材官來關照孫、張二人連同魏元煜一起「聽宣」。

  這時大堂上已設置香案,四名司官一起從中門走了出來,為首的手捧朱諭,在香案前面一字排開。面前跪著的是三名總督。

  於是為首的司官宣讀上諭,這名司官是旗人,當過鴻臚寺的讀祝贊禮郎,天生一條的嗓子,音吐宏亮,聲調鏗鏘,讀到「孫玉庭辜恩溺職,罪無可逭」便停了下來,然後才徐徐問道:「皇上問孫玉庭知罪不知罪?」

  孫玉庭將大帽子摘了下來,連連叩頭,口中答說:「孫玉庭昏憒糊塗,辜負天恩,惟求從重治罪。」

  認了罪方始宣示罪名:「著革去大學士、兩江總督,再候諭旨。兩江總督著魏元煜署理。」

  於是漕運總督魏元煜,三跪九叩謝了恩;接下來便要處分江南河道總督張文浩了。

  「張文浩剛愎自用,不聽人言,誤國殃民,厥咎尤重。」司員停一下,換一種聲音問:「皇上問張文浩知罪不知罪?」

  張文浩伏在地上,痛哭失聲;哭聲一半是真,畏懼不測之禍就在眼前;一半則是做作,只聽他愈哭愈響,口中斷斷續續地自責:「張文浩罪該萬死,求皇上立正典刑」。

  司員等到哭聲稍低,方又宣示:「張文浩著即革職,先行枷號兩個月,聽候嚴訊」。

  一二品大員,只有河督不適用「刑不上大夫」這句古話,有「枷號河幹」的刑罰——戴著伽在河堤上露立示眾;因為河督失職,以致堤防潰決,多少人家、家破人亡,民怨極深,不以此處置盜賊的辦法來羞辱他,以期平息民憤,或許會激起變亂。

  當然,用的不會是真正用於盜賊,重數十斤的包鐵木枷,只是方廣尺許的一方薄板,外用黃綢包裹,開一個口子,套在張文浩的脖子上,隨即簇擁而去。

  * * *

  不久,張文浩與孫玉庭的處分都確定了,張文浩是充軍到伊犁;孫玉庭則戴罪圖功,上諭中說:「孫玉庭自嘉慶年間總督兩江,公事妥協,朕親政以來,授為大學士仍管總督事務,數年來整頓地方,不遺餘力,即如查拿盜梟匪犯,節次緝獲數百名,商民均資利益,且其操守素好,正己飭屬,不愧封疆之寄。」

  上諭又言:「本年因張文浩將禦黃壩堵遏,致有高堰浸口之事,孫玉庭不早參奏,致誤要工,咎無可辭,本應革職,姑念總督事繁,河工究系兼轄,著改為革職留任,並革去太子少保銜。」

  接著複又降旨,命孫玉庭偕同新任漕運總督顏檢會辦本年新漕轉運。同時會同文、汪兩欽差,籌議修復高家堰決口,以及「借黃濟運」的辦法,勘估下來,經費需三百萬兩,朝廷准予照撥,結果運河仍舊淤塞不通,漕船無法進入黃河。

  運河淤塞不通的原因,是「借黃濟運」必生的惡果,所謂「借黃濟運」即是開放禦黃壩,將黃河之水灌入運河,以期提高水位,能浮送漕船。這是飲鴆止渴的辦法,因為黃水混濁,「一石水、六鬥沙」;而沙與泥不同,所謂「勤泥懶沙」,泥可隨水流動,而沙則停滯不動,因此「借黃濟運」勢必使運河淤塞、河床墊高,滿載的船隻,吃水甚深,水淺就動彈不得了。

  另一方面,黃河必須水勢勁急,方能將停滯之沙沖刷而下,此即明末治河名臣潘季馴所創治黃河兩大要訣之一的「束水攻沙」。如今黃河之水,灌入運河,水流緩慢,不能發揮「攻沙」的作用,亦就更易於淤塞了。

  因此,到了夏至已過,本來漕船應該全數渡黃河的,這年卻仍有一半滯留在清江浦以南,迫不得已,孫玉庭奏請用「盤壩」的辦法,將漕糧運到通州——在清江浦雇人將漕糧一袋袋肩負至山東臨清州,再征雇駁船,由北運河轉輸通州。這筆費用不輕,兩百萬石漕糧盤壩連雇駁船的費用,總計需銀一百二十萬兩。

  朝廷迫不得已,只有照撥。革職留任,戴罪圖功的兩江總督孫玉庭,無須留任,遺缺調山東巡撫琦善繼任。

  這琦善是蒙古人,姓博爾濟吉特,這一族的蒙古人,與大清朝的皇室,世為婚姻,可說是國戚。琦善祖先,當年率部歸誠,因而得封侯爵;琦善在嘉慶十三年以蔭生的資格被任為刑部員外郎。六部辦案,都講究蕭規曹隨,要依照以前的例案,尤以刑部為甚,但例案只有書辦熟悉,所以司官大都為傀儡,全受書辦的擺佈。

  琦善是個極有志氣的人,決意要自立,因而以三百兩銀子為贄敬,拜了一名書辦為老師,延請到家,學習刑名。如是兩年工夫,終於精通了律例,成為刑部司官中出類拔萃的人物,嘉慶十七年升郎中,下一年京察一等,擢升通政副使,不久外放為河南臬司,由臬司而藩司、而巡撫,道光元年調任山東;父死襲爵,人稱「琦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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