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水龍吟 | 上頁 下頁
一一〇


  「全仗大力。」唐錫謙想了一下說,「解餘子中到蘇公祠,人家一看那頂轎子,就會跟了去。不如照你在長安縣的辦法,在我花廳裡審。」

  不知道是哪年流傳下來的規矩,解送死囚,或者赴刑場處決,如果必須用小轎抬走,照例要卸掉轎頂。行路百姓倘或看見一乘無頂轎子抬向蘇公祠,自然就會想到轎中人必是余子中,跟了去看熱鬧,是無法禁止的。唐錫謙的顧慮甚是,王萬鐘欣然同意。

  雖在花廳開審,但不過是將花廳佈置成大堂,公案陳設,絲毫無二。衙役值堂、刑具備用,亦是照式照樣。同時王萬鐘公服升座,不是像一般在花廳問案慣著的便服。

  將腳鐐手銬的餘子中帶了上來,王萬鐘先命開去手銬,照例訊明姓名年籍以後說道:「餘子中,你當過代書,總記得《大清律》吧?」

  「小人多年不曾執業,記不得了。」

  「我這裡有《大清律》,卷三十六「刑律斷獄」上面有一條,我打了圈在上面,你把它念一遍!」

  王萬鐘從公案上拿起一本《大清律》,隨手翻到折了角的那一頁,由衙役交到余子中手裡。他看了一下念道:「強竊盜人命及情罪重大案件,正犯及干連有罪人犯,或證據已明,再三詳究,不吐實情;或先已招認明白,後竟改供者,准夾訊外,其別項小事,概不許濫用夾棍。」念完,餘子中待將《大清律》交回衙役,王萬鐘卻又開口了:「你翻過來,有一條注,也念一念。」

  「是。」

  那條注是:「康熙四十三年例:其應夾人犯,不得實供,方夾一次;再不實供,許再夾一次。」等餘子中念完,王萬鐘問道:「夾棍預備了沒有?」

  「預備了!」值堂衙役齊聲答應,接著「嘩啦啦」一陣暴響,一副夾棍摔在餘子中面前。

  餘子中猝不及防,嚇得一陣哆嗦,不過旋即恢復常態,磕一個頭,從容說道:「回大老爺話,向來有句話:『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不過,小的不知道大老爺要求的是什麼?只管明白開示,小的照供就是。」

  王萬鐘心想,這餘子中果然厲害,一上來就留下一個將來翻供的伏筆,且先點破了他。「你的意思是,我打算屈打成招?」他笑一笑說,「你錯了!我所求的是真相大白。不過,我不用三木,我用證據。來!把那個紙包,拿給他看。」

  這天是鄭四與蔡德山親自值堂,為的是有荷姑奪食砒霜那件意外風波;而受審的又是奸狡百出的餘子中,所以特具戒心。而那包砒霜已變了質,決不能打開,所以鄭四左掌托著砒霜紙包、右手護在前面,以為戒備。

  「你問他,認識這個紙包嗎?」

  「大老爺問你,」鄭四轉述堂諭,「知道不知道這個紙包裡面是什麼?」

  「不知道。」

  「告訴他,」王萬鐘又吩咐,「這個紙包是哪裡來的?」

  「這個紙包,是從你家搜出來的。你的書桌,有個抽屜有夾層,紙包就藏在夾層裡面。」

  餘子中一愣。很顯然的,他內心十分困惑,砒霜藏於枕箱,而枕箱已交代妻子埋藏,何以會在抽屜夾層之中?

  「餘子中,你自己說吧,這個紙包是怎麼回事?」

  「小的實在不知道。」

  「那麼,我告訴你吧,你一共弄來兩包砒霜,一包交了給李夏氏去謀害大婦;另一包,李夏氏勸你銷毀,你不肯,說要留著毒耗子,可有此事?」

  「李夏氏血口噴人!」餘子中答說,「求大老爺提李夏氏到堂,與小的對質。」

  「現在還不到對質的時候,你只說,有這回事沒有?」

  「沒有。」

  「那麼,我再問你,有個走方郎中王萬祥,你認識不認識?」

  一聽這話,餘子中臉色頓變,看得出他方寸大亂,想承認而又不想承認地囁嚅著說:「小的跟他是點頭之交。」

  「我沒有問你跟他交情的深淺。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你說跟王萬祥是點頭之交,王萬祥認為他跟你的交情深得很,你幫過他的大忙,是不是?」

  「是。」餘子中想了一下說,「他遭人誣陷,小的幫他打贏了官司。這件事在小的不過見義勇為,想不到,他還記著小的對他的好處。」

  「好個『見義勇為』!」王萬鐘冷笑一聲,「你也讀過書,總知道什麼叫義?朋友相交,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是最起碼的義,是不是?」

  「是。」

  「那麼,我講個故事給你聽,甲乙兩人,交了朋友,甲出了一個謀財害命的主意,而且供給兇器,由乙去動手。誰知陰錯陽差,誤殺無辜,乙被捕以後,良心不安,頗有悔禍之誠,把如何起意、如何下手、如何出錯,整個謀財害命的經過,都供了出來。余子中,」王萬鐘突然提高了聲音問,「你說,官府應該不應該逮捕甲來審問?」

  「這是天經地義。」

  「可是,甲一口否認,那又怎麼說?」

  「那自然是因為本無此事,乙隨口亂說之故。所以甲不肯承認。」

  「你怎麼知道乙是隨口亂說?」

  「喔,」餘子中賠笑答道,「小的只是從情理上去猜想。」

  「如果乙不是隨口亂說,確有其事,甲居然一口否認,那是不是有難不能同當?」

  「是。果然如此,甲就是不義。」

  「原來你也知道這是不義!」王萬鐘緊接著說,「你是懂律例的,我再問你,甲始終不肯承認同謀,『熬刑』到底!你說,官府該怎麼辦?」

  「這,這在《大清律》上自有明文規定,小的不敢胡說。」

  「好!我先不提這一段,再告訴你一點別的。」王萬鐘像聊閑天似地說,「甲嫁女兒,乙從他主人家裡偷了一支金鑲紅玉押發作為賀禮,這樣的朋友,你說,夠不夠意思?」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