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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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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襄王府後,張獻忠高坐堂皇,襄王坐於堂下,張獻忠親自為他斟了一杯酒說:「我要砍楊嗣昌的腦袋,不過他人在四川,如今只有借你的人頭一用,楊嗣昌『失陷藩封』是死罪,由他來給你償命。」 說完,殺了襄王,放火燒府,襄王的妃妾侍女,死者四十三人。 楊嗣昌得報,驚悸莫名,星夜出三峽入湖北。經過荊門時,去朝見神宗第六子惠王常潤,常潤不見,叫人告訴楊嗣昌說:「你應該先到襄陽。」言外之意,襄陽失陷,其罪在楊。 楊嗣昌心想,在此以前,李自成破洛陽,捉住逃出城外的福王常洵。在「慶功宴」上,李自成將福王斬成肉塊,雜以鹿肉,煮成一鍋,名為「福祿酒」。這是一個多月之前的事,連陷親藩、罪在不赦,因而絕食而死。 朝中聞襄陽、洛陽之變,紛紛上奏嚴劾。楊嗣昌雖已死,廷臣仍請以失陷城案律,定為斬罪。但崇禎皇帝另有看法,他說:「故輔楊嗣昌奉命督剿,無城守專責,乃夜襲之檄,嚴飭再三,地方置若罔聞。及違制陷城,專罪督輔,殊非通論,且臨戎二載,屢著捷功,盡瘁殞身,勤勞難泯。」因而昭雪楊嗣昌的罪名,賜祭葬。 楊嗣昌是葬在他湖南老家武陵。後來張獻忠攻陷武陵,前恨未消,發掘楊家七世祖墳,楊嗣昌夫婦的棺木燒毀,楊嗣昌的屍首取出來砍腦袋,居然還有血流出來,可惜此血並非「碧血」。 「張獻忠掘了楊嗣昌的祖墳以後,不敢北上,因為左良玉在武昌。瑪瑙山一役使得張獻忠在官軍中獨懼左良玉,因而率眾南下,到得道州,」黃德標滿飲一杯,「又遇見了一位巾幗英雄。」 劉清陪他幹了酒問:「是沈雲英不是?」 「是。沈雲英的父親叫沈至緒,官居道州守備,迎戰張獻忠陣亡。沈雲英挺矛出戰,居然奪還她父親的屍體,也保全了道州,張獻忠竟因為她這麼一擋,轉而東趨,攻入江西——」 「慢慢!」彭華打斷了他的話問,「沈雲英後來如何?」 這可把黃德標問住了,幸而劉清讀過《小腆紀年》、《續表忠記》這些明末逸史,可為彭華解答:「她是浙江蕭山人,文武雙全。以保全道州之功,授為遊擊將軍。她的丈夫叫賈萬策,亦是武官,在荊州陣亡。沈雲英便辭了官,扶了父、夫兩口靈柩,回蕭山隱居,以設帳授徒維生,三十八歲就去世了。」 「她不如秦良玉老壽。」黃德標重拾中斷的話題,「張獻忠攻陷了吉安、袁州、撫州、安福、萬載、南豐,以至於廣東大起恐懼。南安、韶州兩府的官員百姓都逃空了。這時便有人獻議,說應該取東南膏腴之地,但是張獻忠怕秦良玉,不聽。這一下,四川便又大遭其殃了。」 「那麼,」彭華問道,「秦良玉又要出山了?」 「是的。可惜巡撫陳士奇不聽她的話——」 § 九 秦良玉熟悉全蜀形勢,畫了一張地圖,指出十三處要隘,能增兵防守,可拒賊於境外。但陳士奇不能理會,他是福建人,頗有文名,先到四川提督學政,好集合一班秀才,大談兵法,朝廷誤以為知兵,因而改任為四川巡撫,其實他是紙上談兵,與秦良玉格格不入。此外還有一個原因,他要調任了。 「新任巡撫龍文光,快要來了。」他說,「你跟新任商量吧!」 龍文光還未到任,京師卻傳來一個不幸的消息,李自成在西安稱王,僭稱國號為「大順」,改元「永昌」,大封功臣,起步兵四十萬、馬兵六十萬,攻入山西後,諸道並進,直指京師。他自己由大同、宣化、陽和進逼,破居庸關後,於三月十五日到明朝陵寢所在的昌平。兵部派出探子去打聽軍情,或則被殺,或則投降,沒有一個回去的,因此李自成的先鋒,到了平則門外,在深宮中的崇禎皇帝還不知道。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大隊擁到,環攻九門,深宮方知已是兵臨城下,急召群臣問計,都是默默無語。崇禎皇帝說了句:「我不是亡國之君,你們都是亡國之臣。」推案而起。 第二天攻勢越發猛烈。李自成駐馬彰義門外,對著城門設座,被俘的晉王、代王左右席地而坐。李自成派投降的宣化鎮守太監杜勳,向城上喊話,要進城去見皇帝。守城的司禮監王承恩,將他用繩子吊了上去,一起入宮。杜勳說道:「大勢已去,皇上不如讓位。」崇禎皇帝大怒,左右有人打算留住杜勳不放,但他已早算到有此一著:「晉王、代王在那裡當人質,你們不放我走,兩王性命不保。」於是只好仍舊放他回去。 到得黃昏,有個太監曹化淳,開門獻城,李自成的部下一擁而入,大殺大搶,四處放火。崇禎皇帝出宮登煤山遙望,只見火光燭天,徘徊嘆息,複又回宮,以朱筆「諭內閣、命成國公朱純臣提督內外軍事,夾輔東宮。」然後又派太監將皇三子定王、皇四子永王,送到皇后之父周奎及田貴妃之父田宏遇家。皇后大哭一場,閉門自縊。 皇后所生的女兒,封號為「長平公主」,年已十六,已選定了駙馬,尚未出降。崇禎皇帝怕她受辱,召喚入殿,恨聲說道:「你為什麼要生在我家。」接著左手以袖障面,右手揮劍力砍,長平公主舉起左臂一擋,臂斷人未死,做父親的手軟砍不下去了。 到得天色將曙,崇禎皇帝命鐘鼓司撞鐘,召集百官上朝,等到天明,沒有一個應命的。崇禎皇帝長歎不止,換了前一天預備下的藍袍朱履,帶著王承恩複又上了煤山,脫去左足的鞋襪,表示倉皇蒙塵之意,然後在新建預備觀操閱兵之用的壽皇殿旁,一株「歪脖樹」上系上帛帶,打成圈套,引領自縊,王承恩亦是如此。天子殉國,太監殉主,由太祖洪武元年壬申,到崇禎十七年甲申,「樹倒猢猻散」,大明兩百七十六年天下,就此完了。 到了正午,李自成跨馬自西長安門入宮,大加搜索,不見崇禎;搜出神武門外,方知崇禎已經殉國,藍袍前面,留下一道遺詔:「朕自登極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上幹天咎,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此諭。」另書一行:「百官俱赴東宮朝行在。」 原來他以為成國公朱純臣,已經將太子安頓好了,其實,成國公既未從逃得空空的內閣中,接到任何通知;而太子則為太監獻之于李自成,被封為「宋王」,太子不受,但亦未曾被害,李自成將他留在身邊。到得吳三桂請清兵,李自成迎戰於山海關前的「一片石」,大敗而回後,太子就不知所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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