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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好!我明天來報到,蔣老爺你如果信不過,我今天就不走。」

  「哪裡,哪裡,我怎麼信不過。你儘管請,明天我等你來喝酒。」

  住持告辭而去,召集他手下的頭目,俵分財物,勸大家賣刀買犢,從此做個安分良民。第二天下午到了蔣元樞那裡,豪飲交談,一如往日。酒到半酣,有話交代。

  「蔣老爺,我從前殺人如麻,如今償命,也是應該的,不過,你要買一口楠木棺材盛殮我。我已經告訴我寺裡的知客了,我住的三間禪房歸你處置,禪房的牆壁是銀子打的。『千里做官只為財』,我勸蔣老爺趕緊辭了官,回江南去享福。夜長夢多,只怕有人會對你不利。」

  「是!」蔣元樞離座一揖,「謹受教。」

  第二天啟程,坐官船直航福建,一路臥起相共,尊如長輩。到了福州,總督是他的世交,深夜求見,除了「贈金」一事以外,其餘據實而陳,請求總督速審速決,勿事株連。

  總督倒想照他的意思辦,但欽命要犯,必須明正典刑,以昭炯戒。草率從事,對朝廷無法交代,所以仍舊大張旗鼓,親自審問,但除了直認本人的罪行以外,若問同黨,始終只有兩個字的回答:「沒有。」

  不招就得動刑,雖說「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但亦真有能熬刑的狠人,上了夾棍,神色自若,夾得太緊,昏死過去,不能不松下來,因為重囚而無口供,當堂刑斃,問官會有極重的處分。

  於是閩浙總督召集福建巡撫及臬司來商量,說軍機處的「廷寄」中指明,在本省審問明白後,須將此犯護解至京,尚有其他要案究問。如今只有派重兵押解進京,不必再審了。

  臬司反對,福州至京城六千里,路上要走兩個月,隨時隨地可以出走,欽命要犯被劫,這個責任太重,不如「請王命」就地處決方為上策。巡撫亦以為是。

  所謂「請王命」,便是封疆大吏運用「先斬後奏」之權。本來人命至重,即便皇帝誅囚,亦須經過「秋審勾決」的程式,但有時情況緊急特殊,不能不因時制宜,因而授權地方大員得有殺人之權。授權的憑證,在明朝是「尚方劍」,只授代天子巡方的巡按禦史;在清朝用「王命旗牌」,凡是總督、巡撫、掌一省綠營的提督,及統兵駐守要地的總兵,都由兵部頒發「王命旗牌」。旗用二尺六寸見方的一塊藍綢,懸於八尺長的一支朱漆木杆,上有滿漢合璧的一個金色「令」字,加蓋兵部大印。牌用制枷的椴木,亦就是柚木所制,是直徑七寸五分的一塊圓牌,亦鐫滿漢文的「令」字,釘在八尺長的一支榆木杆身鐵槍上。旗與牌上都由兵部編了字型大小,督撫提鎮異動移交,除了大印以外,最要緊的便是「王命旗牌」。

  這一旗一牌平時供在大堂暖閣的公案後面,請用時,設公案,行大禮,轅門鳴炮,然後決囚,亦是明正典刑。所以此住持畢命之期,合城皆已前知,法場上人山人海,都是來看熱鬧的。

  其中有一個人,黑面長髯,面對監斬的福州知府,怒目而視。住持一眼發現,揚臉注目,大聲喊道:「你過來!」等黑面大漢乖乖地走到他面前,他說:「昨天在監獄裡面,我是怎麼勸你的?再三叮囑,回心向善,不准輕舉妄動;現在你想幹什麼?趕緊走!你別以為我現在就不能殺你!」

  黑面大漢跪下來磕頭訣別,默默離去,消失在人叢中。須臾轅門炮響,監斬官下令開刀,劊子手身手俐落地完成了「行差」,人頭落地,頸項上標起丈把高的血雨,只聽四面八方如春雷乍動地一聲暴喝。監斬官明知這是老百姓看殺頭慣有的習俗,要喊這麼一嗓子,才能免晦氣上身,卻仍嚇得心驚肉跳,以為是那住持的徒眾鼓噪暴動。

  看看事情是過去了,不道住持告誡黑面大漢的那番話,傳到了總督耳朵裡,下令追究,何以欽命要犯能在獄中與徒眾會面?層層下飭,最後由福州府的司獄,帶同「牢頭禁子」去見臬司,接受質詢。

  「回大人的話,這個和尚,武功了得,腳鐐手銬,對他不管用,有一回,小人拿一條牛筋將他捆住,照樣制不住他。小人幾個只有哀求他,不要連累大家。」

  「那麼,你怎麼放人進去跟他見面呢?」

  「小人哪裡敢!」牢頭禁子沒口分辯,「他的徒弟都會飛簷走壁,來無蹤,去無影,不知道他們是什麼時候來的。」

  「大人,」司獄磕個頭說,「卑職查過,他們的話不假。卑職求大人不必再追究,不然,只怕另外會惹出很大的麻煩。」

  臬司聽出言外之意,不敢多事,悄悄勸總督說:「無事是福,這一案既已出奏,就算結案了,讓蔣元樞銷差回去吧!」

  「這蔣元樞的差使辦得很漂亮,應該從優獎敘。」總督說道,「你告訴他,銷差回去以後,預備辦移交吧,我打算把他調到省裡來,另有重用。」

  當然,蔣元樞不但不想升官,而且還要求辭官。「多謝制台跟大人的提拔。不過卑職另有私衷,要請列位大人,格外體諒。」他從從容容地說,「那住持平時熱心公益,地方上凡有興作,或者水旱災荒,勸捐賑濟,無不踴躍輸將,卑職跟他由公務而建私誼,交稱莫逆。這回公事上雖有了圓滿的交代,可是愧對故人,良心不安,唯有辭官歸田,才能略表疚歉。如果因此而受獎勵,豈非賣友求榮?想來列位大人亦必不取。再說,即令卑職靦顏居官,他的徒眾也一定饒不過卑職。那一來愛之適足以害之,列位大人亦總於心不忍吧?」

  臬司聽他說得情詞懇切,十分同情。總督認為蔣元樞是個難得的能員,還想堅留。臬司勸道:「『愛之適足以害之』這句話值得警惕。萬一出事,還不止於是他個人的禍福,『戕官』的案情極重,會累及大人的前程。」

  「啊,啊!」總督被提醒了,「照此說來,還得派兵保護,等他回到蘇州府,才能放心。」

  因此,蔣元樞發的這筆橫財,是由福建水師護送到了江蘇松江府屬的瀏河海口,複有閩浙總督衙門的公事,諮請江蘇巡撫派綠營兵丁,循陸路到達常熟。由於輜重過多,道路側目,一個小小的地方官,辭官歸裡,何來如許行李,且勞官軍護送?因而流言四起,有各種揣測之詞,蔣元樞怕惹是非,就不敢求田問舍了。

  不久,蔣賜棨由雲南楚雄知府調為京官,回籍掃墓。兄弟倆閉門密議決定,由蔣賜棨出面,買下一座園林,作為蔣溥將來娛老之計,藉以遮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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