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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第二,雍正十三年秋,乾隆即位,追封曹振彥為資政大夫,曹起官內務府員外郎,周汝昌據以為獲「新帝之寵」的證據(當然,照周的看法,主要的是「元妃」的關係)。其實誥命追封,事極平常,曹起官,亦不過起復舊員通案中的一個,如何可說是「獲新帝之寵」?如真獲寵信,該再回江甯當織造才是。乾隆是一個最愛用私情的人,而且寵信甚專,福康安弟兄(乾隆內侄)一門煊赫;和珅用事數十年;劉石庵父子宰相;紀曉嵐充了軍又召回。如果曹是椒房貴戚,絕不至於只當一個小小的員外郎。至於說「是後曹氏似遭巨變,家頓落」,則以前提(所謂「中興」)既遭否定,假設(所謂「巨變」)自難成立,無須枉費求證的功夫了。

  總結我以上一、二兩段的論證,有利於周汝昌「四十」之說的,充其量只有「四十年華付杳冥」那一句詩;其餘從他的家世、遭禍情況、個人經歷、與敦誠敦敏弟兄的交遊,以及創作過程等等來說,無一不是顯示曹雪芹死時,得年在四十五歲以上。

  但是,說四十五歲以上,到底還只是一個說得通的假定,究竟有多少歲呢?

  因此,我還得進行最重要的第三段的證明。當我研究已有結論,動筆寫本文以前,為了想盡可能多瞭解曹雪芹的身世,曾托人抄了吳恩裕談「虎門」的一節文章,已見前述。在他的考據中,敘敦誠於乾隆九年入宗學之後,有一段括號以內的文字:「(關於曹雪芹的年齡,是按曹顒的遺腹子計算的,若以雍正二年的說法計算,則是年應為二十一歲。關於此點,還可以討論。)」我不知吳恩裕何所據而雲然?也不知另外還有什麼討論的文字?但我有確確實實的證據和理由可斷定曹雪芹是曹顒的遺腹子,就必定生於康熙五十四年,一而二,二而一,乃是在一個答案中解決了兩個問題。

  九、馬氏懷孕上達天聽

  為行文方便起見,容我先將曹寅死後的情況,作一簡述。

  康熙五十一年六月,曹寅至揚州書局,料理《佩文韻府》的刻工。七月初感受風寒,轉而成瘧,托他的妻舅蘇州織造李煦乞求「主子聖藥」,康熙即頒「金雞拏」,驛馬星夜趕遞,「限九日到揚州」,朱批李折「你奏得好」,並詳示金雞拏的服法,最後囑咐:「若不是瘧疾,此藥用不得。萬囑萬囑萬囑!」

  藥到揚州,曹寅已經去世。李煦上一折,說曹寅虧欠公款,無貲可賠,身雖死而目未瞑,現以視鹽任滿,乞求代管一年,以完其欠。按自康熙四十三年起,曹寅與李煦奉特旨:十年輪視淮鹽(即一年一輪擔任「巡視兩淮鹽務監察禦史」,是有名的「闊差使」),下一年該曹寅輪值,所以李煦有「代管」之請。康熙批云:「曹寅于爾同事一體,此所奏甚是。唯恐日久,爾若變了,只為自己,即犬馬不如矣。」康熙五十二年初,曹寅的獨子曹顒奉「特命」繼承父職,管理江甯織造,時年十九歲左右。八月,複差李煦巡鹽。「代管」的一年,餘銀五十八萬餘兩,除清完虧欠外,尚多三萬六千餘兩。十二月,曹顒將此餘銀「恭送主子,添備養馬之需,或備賞人之用」,康熙朱批:「當日曹寅在日,唯恐虧空銀兩,不能完,近身沒之後,得以清了,此母子一家之幸。餘剩之銀,爾當留心,況織造費用不少,家中私債,想是還有,朕只要六千兩養馬。」

  到康熙五十三年,十年輪管鹽務任滿,李煦貪心不足,以虧欠甚巨為理由,複請繼任。這一次康熙沒有答應他,點了「實能效力鹽務」的兩淮鹽運使李陳常為巡鹽禦史,並囑李陳常為李煦償補虧欠。其時曹顒在織造任內,又有了新的虧空。同年冬,曹顒、李煦、曹一同進京,曹顒病故。

  曹寅的妻子李氏,在三年以內,夫死子亡,而且還虧欠著公款,真已瀕臨了家破人亡的命運,但想不到絕處逢生,康熙替她處分了家務,特命曹出繼為曹寅之子,並承襲江甯織造之職,同時又命李陳常代為清補曹顒任內的虧欠。李氏得到消息以後,感激得親自「赴京恭謝天恩」,這是逾越體制的行為,所以「行至滁州地方」,為李煦「飛騎」攔了回去。

  曹即是《紅樓夢》中的賈政,那應該沒有問題。他大概是曹宣的幼子,排行第四,曹寅有「予仲多遺息,成材在四三」的詩句,長次不知名,「三侄」名頎,善畫,四侄可能就是曹。

  曹宣官侍衛,家居京師,但曹從小就住在他伯父伯母那裡,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折「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帶在江南撫養長大」,可證。我們可以想像得到,康熙即因曹與李氏情如母子,才讓他承嗣襲職,以期他能孝順老母,敬重寡嫂(曹顒之妻馬氏);否則,照中國宗法上的習慣,不應以二房的幼男為長房的繼嗣。

  但是,在這時還不能斷定,說曹寅就沒有他自己的親骨血了。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六日,曹接江甯織造任,次日上謝恩折,中間有一段說:

  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恐長途勞頓,未得北上奔喪。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這幾句話太值得注意了。因為依照中國的倫理觀念,這個懷在馬氏肚子裡的孩子,乃是曹寅唯一的嫡親的孫兒或孫女,其為李氏所重視,不言可知,那麼後情如何,該有個著落;同時康熙對曹家的家務既然關懷備至,而且馬氏懷孕之事,已經「上達天聽」,是則無論生男生女,或者夭殤,曹亦必定有折奏報,而竟無有,豈不可怪?

  如果當年在故宮所找到的全部康熙朝的密折,能讓我們細細檢查一遍,問題或易於解決,無奈此時此地辦不到,因此,我只有作大膽的假設。此假設不外乎四種:生女夭殤;生女長養成人;生男夭殤;生男長養成人。如是前三種,可以不必細考,如是第四種,即曹顒的遺腹子長養成人,則以其在曹氏家族中的特殊地位,必當為曹雪芹所提到,那麼在《紅樓夢》中是哪一個呢?賈璉不像,賈珍更不像,難道就是寶玉?

  當我一想到這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的人物,真所謂恍然大悟,就那一瞬間,各種證據,不求自至,恰如永忠吊曹雪芹的詩「都來眼底複心頭」,向之不可解者,如寶玉出生何以寫得如此離奇,賈母何以如此鍾愛寶玉,賈政與寶玉之間何以看來總像缺乏父子之愛等等,似乎都易於索解了。

  現在我從《紅樓夢》中找四條證據獻給讀者。

  十、證據一:生日正在初夏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寫的是四月裡的光景,周汝昌說曹雪芹生於「初夏」,即本此。何以知是四月?因當天白天「憨湘雲醉眠芍藥裀」,當天晚上,寶玉說「天熱」,但「脫了大衣裳」,身上還穿著「緊身襖兒」,如是五月,則應寫照眼的榴花,又不當「大衣裳」之內還穿「緊身襖兒」。故知是四月。

  何以知是中旬?因寶玉生日第二天,賈敬服「丹砂」而亡,尤氏計算因國喪在「孝慎縣」守陵的賈珍,「至早也得半月的功夫」,方能趕回,「目今天氣炎熱,實不能相待,遂自行主持入殮」。賈珍星夜奔喪「擇於初四日卯時請靈柩進城」,則到家之日,必在月初,否則應寫「擇於『出月』初日」,由月初上推半個月,故知是中旬。

  按曹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折,謂馬氏懷孕「已及七月」,則四月中旬生產,合懷孕八個半月,乃是極普通的現象。又康熙五十年,曹寅得家報得孫(時曹顒在京當差),張雲章《樸村詩集》有《聞曹荔軒(曹寅別號)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一詩可證,但參看「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的話,可知五十年所生者,必已夭殤;而曹雪芹行二,又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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