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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然而,我躊躇久之,竟不知從何考起?因為曹雪芹對虛構的「元妃」,還說得「像煞有介事」;而周汝昌一口咬定必有其人的「元妃」,竟連他自己都弄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他引《清會典》所載皇貴妃儀仗,與《紅樓夢》第十八回元妃歸省所敘鹵簿相比,下斷語說:

  所敘竟全合。……皆非虛揣妄測可比。可見雪芹必曾身經目見。

  又說:

  雪芹寫元春歸省,禮儀鹵簿,偌大場面,井然不紊,若未身經,單憑虛構,未必寫得如此生動得當。《紅樓夢》書中的官階,都有誇大,則「皇貴妃」一名,應亦減等視之。

  又說:

  元春未必即是妃,可能是嬪以下的等級,因此史冊上不載。

  那麼賈元春到底是次於後的「皇貴妃」,還是下皇貴妃三等的「嬪以下的等級」?是嬪,則曹雪芹不當看到「皇貴妃」的鹵簿,是「皇貴妃」則何以又說「可能是嬪以下的等級」?

  其次是所謂「東宮」,《年表》中敘說:

  一日,賈政生辰,忽有元妃晉封訊。按賴大云:如今老爺又往東宮去了。是指乾隆尚為太子時事明甚。

  按:清朝自康熙以後,即廢立儲之制,皇子成年後,在宮外分府另居,即位後移居宮內,此親王府通稱「潛邸」,自是取龍潛於淵之義,何來「東宮」與「太子」之說?同時,親王郡王的妻妾稱「福晉」「側福晉」,更無所謂「晉封」之事。凡此都是曹雪芹故留破綻自明其假託的筆法,而周汝昌竟信以為真,豈不可怪?

  最荒唐的還是他強作解人,引乾隆即位後,准親王貝勒于歲時令節各迎太妃于邸第的上諭,謂:

  乾隆于雍正十三年秋即位,十二月已有此旨,則前此起意與轉年建元,准嬪妃才人回家,正合符契。

  此附會其詞的論據,就算能夠成立,但起造「省親別墅」,照他的算法在雍正十二年,那麼,難道「寶親王」(乾隆為皇子時的封號)預知明年將登大位,便可有權「准妃嬪才人回家」,所以早早告知賈政起造「省親別墅」,以便「啟請內廷鑾輿入其私第」?

  總之,周汝昌所舉元妃省親必有其事的證據和理由,支離破碎,合在一起來看,簡直不成話說。至就曹家的實際情況而論,我們亦找不出任何跡象,說他家有個女兒,曾被選入宮,即令真有其人,也決非貴妃,然則省親之事,豈非子虛烏有?

  周汝昌所制的《年表》,毛病還多,絕難取信於人,如林語堂先生就是。不過攻一說易,立一說難,而且後說能立,則前說不攻自破,因此,我應該進行第二段的證明,證明曹雪芹的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上,幼年所經歷的「極繁華綺麗的生活」是在金陵,而非北京。

  五、雍正五年以後

  第一個理由:每一個瞭解曹雪芹的身世的人,都應該想到,曹抄家以後,回到北京,由他的後任隋赫德,「酌量撥給」在京的房屋以供居住,就不可能再有《紅樓夢》中所描寫的那樣的氣派。

  家道中落,其一。天潢貴冑、冠蓋如雲的天子腳下,有什麼人把一個抄了家的六品小主事放在眼裡,「秦可卿」如果死在北京,何至於會有「東、南、西、北」四王來祭?其二。即令「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依然還有相當的財勢,可是雍正的作風,曹家已經親自領教了,試問以戴罪之身,還敢擺那樣鐘鳴鼎食的排場嗎?其三。

  還有一個不大為人注意的小節,卻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反證:清朝開國鑒於前明之失,對太監加意防閑,嚴禁干政,雍正、乾隆兩帝,尤其峻厲,乾隆三十九年太監高雲從洩漏記名人員名單,審問屬實,高雲從處斬。案中牽涉到大學士于敏中,當時雖僅交部議處,但傳說他病喘未死之時,乾隆賞他一件棺殮用的陀羅經被,暗示他自殺,後來又比之為嚴嵩,即因他交結太監之故。又如乾隆巡幸灤河,巡檢張若瀛杖責不法內監,特擢七級,即是有意制抑太監使其不敢為惡。照此看來,《紅樓夢》十三回,寫「大明宮掌宮內監」戴權公然賣官一節,如在雍、乾之際,就不大可能。不過,康熙時情況比較不同,曹寅密折中,常有「太監梁九功傳旨」的字樣。又康熙五十九年曹折朱批:「今不知騙了多少瓷器!朕總不知,以後非上傳旨意,爾即當密折內聲名(明)奏聞,倘瞞著不奏,後來事發,恐爾當不起,一體得罪,悔之莫及矣。……」曹雪芹寫夏太監需索,當本此而來,但必定是在曹織造任內,抄家以後就沒有什麼秋風可打了。

  其次,是地點問題。周汝昌對此有專章討論,根據曹摺子「所有遺存產業,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鮮魚口空房一所」,認為「住房二所,很像『甯、榮二府』」,從而涉及曹子猷的芷園,說是「影影綽綽的大觀園」。按雍正六年曹抄家後,隋赫德一折云:

  ……再曹所有田產房屋人口等項,奴才荷蒙皇上天恩浩蕩,特加賞賚,寵榮已極……曹家屬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

  既雲「少留」,又雲「不久回京」,則所謂「酌量撥給」,即是曹家原有的「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鮮魚口空房一所」的一部分,彰彰明甚。鮮魚口空房自不必談,如是另外兩所住房,無論如何也不會像書中所寫的甯榮兩府那樣的規模,大觀園更不用提了。當時的北京,除了王府賜第以外,做官發了財的,多在原籍置產,絕不會在北京大治園林,因為享用不長(調任外官或退休回籍),而且帝輦之下,耳目眾多,大起樓臺豈不是自己掛貪污的幌子?

  同時,房屋的大小與人口的多寡,必成正比,那樣大的房子,得多少人來管理?曹寅康熙四十八年謀移婿居,在折中有「擬于東華門外,置房移居臣婿,並置田莊奴僕,為永遠之計」的話,可見他在京本無多少奴僕。又,曹抄家以後,在金陵的「人口」已賞給隋赫德,在京的「人口」則是「酌量撥給」,而現在寫甯榮兩府「家生子」與「非家生子」,三代俱在,毫無星散之象,怎可能會是雍正六年以後的情況呢?

  六、敦敏、敦誠與曹雪芹

  再就「同時人的證見」來看,首先得注意敦誠、敦敏他們的詩,胡先生在他的考證中,引過六首,我所知道的,共有十一首(挽詩算兩首),依年份排比如下(見於《胡適文選》及本文已引者,只錄題不錄全文):

  乾隆二十二年 敦誠

  寄懷曹雪芹(內有「揚州舊夢久已覺」句。)

  乾隆二十五年 敦敏

  雪圃曹君別來已一載餘矣,偶過明君琳養石軒,隔院聞高談聲,疑是曹君,急就相訪,驚喜意外,因呼酒話舊事,感成長句:

  可知野鶴在雞群,隔院驚呼意倍殷。
  雅識我慚褚太傅,高談君是孟參軍。
  秦淮舊夢人猶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頻把袂,年來聚散感浮雲。

  同年 敦敏

  題芹圃畫石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見此支離。
  醉餘奮掃如椽筆,寫出胸中塊磊時。

  乾隆二十六年 敦誠

  贈曹芹圃(內有「廢館頹樓憶舊家」句。)

  同年 敦敏

  贈芹圃(內有「秦淮風月憶繁華」句。)

  同年 敦敏

  訪曹雪芹不值

  乾隆二十七年 敦誠

  佩刀質酒歌

  乾隆二十八年 敦敏

  小詩代柬寄曹雪芹

  東風吹杏雨,又早落花辰。
  好枉故人駕,來看小院春。
  詩才憶曹植,酒盞愧陳尊。
  上巳前三日,相勞醉碧茵。

  乾隆二十九年 敦敏

  挽曹雪芹(初稿兩首,改定一首,俱見前。)

  同年 敦敏

  河幹集飲題壁兼吊雪芹

  花明兩岸柳霏微,到眼風光春欲歸。
  逝水不留詩客杳,登樓空憶酒徒非。
  河幹萬木飄殘雪,村落千家帶遠暉。
  憑弔無端頻悵望,寒林蕭寺暮鴉飛。

  試看以上各詩,「揚州舊夢久已覺」「秦淮舊夢人猶在」「秦淮風月憶繁華」等句,無一不是證明曹雪芹的「繁華夢」在南非北。敦誠「廢館頹樓憶舊家」句,與敦敏同年(乾隆二十六年)同題(《贈芹圃》)「秦淮風月憶繁華」句合著,當然也是指的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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