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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玉的年齡

  ——《紅樓夢》中的假事真情

  一、先提結論

  《紅樓夢》人物的年齡,特別是寶玉,前後錯亂,忽大忽小,是這部流傳了兩百年的文學名著的一大缺點,而在研究《紅樓夢》的人看,這一大缺點乃是最感困擾同時也最感興味的問題。從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一文發表以後,「《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的說法,鐵案如山,再不可移。因此,要解決寶玉的年齡問題,必先從確定曹雪芹的年齡,也就是他的生卒年份入手,才是正本清源的辦法。

  曹雪芹死於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除夕,生在何年,則難斷定,但大致不外乎以下三說:

  ㈠胡適之先生假定他四十五歲,應生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

  ㈡周汝昌確定他生在雍正二年(1724)初夏,實際年齡三十九歲半。

  ㈢林語堂先生支持大某山民的推算,認為寶玉當生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實際年齡四十六歲。

  以上三說有一個共同的根據,即是敦誠挽曹雪芹的那句詩:「四十年華付杳冥」。不過胡先生是往「大」處看,林先生亦是如此,而周汝昌則看死了「四十」兩字,在年齡上遂有五六歲之差。

  這五六歲之差,何以會引起大問題呢?我認為影響及於寶玉的年齡的混亂,猶在其次;最主要的,還在這最初的五六年之中,曹家有一大變故:雍正五年抄家,曹家翌年返居京師。如照周汝昌之說,則抄家之時,曹雪芹不過三四歲,對於曹家在金陵如何富貴,並無所知;照胡、林兩先生的假定,曹雪芹那時十歲左右,早熟的孩子,已很懂事,才談得到「身經極繁華綺麗的生活」。這一點,在史學上關乎本事的考證;在文學上,屬於生活的體驗,關係太重要了。

  我一直傾向于胡先生的看法,不過我在正式研究此一問題之前,並無成見,一切要看證據說話。現在我先把我的研究結果寫在下面:

  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中旬,實際年齡四十七歲半。他是曹顒的遺腹子,行二,但卻是曹寅唯一的嫡親的孫子。

  要讓讀者接受我的研究結果,得由淺入深分三段來證明:

  ㈠證明周汝昌「四十」之說,何以不可信?
  ㈡證明曹雪芹在抄家之前,已「身經極繁華綺麗的生活」。
  ㈢證明曹雪芹是曹顒的遺腹子,生於康熙五十四年。

  二、曹氏世系

  先從周汝昌的考據談起。

  周汝昌《紅樓夢新證》一書,據他自己說:「大部還是我在一九四七至一九四八年作學生時課餘所草。」以後此書大概被用來作為「清算胡適思想」的工具之一,所以加上些「妄人」之類不負責任的罵人的話,明眼人可以看得出來他的言不由衷的悲哀。

  此書在「紅學」的範疇中,夠得上稱為一部巨著。在考據方面,大致如林語堂先生所評:「整理之勤,用心之細,自有他的地位。周書確有很多寶貴材料,有新收穫。」我認為他最大的貢獻是:考出曹子猷是曹寅的孿生弟弟(也可能晚一年生,總之年齡極近,極為友愛),同時推論他單名一個「宣」字,而曹宜則是曹寅另一幼弟。此一發現,極為重要,使得曹雪芹的身世更為明白。不過就在這條考據中,也還有商榷的餘地,現在綜合他的考據和我的意見,將曹璽一支的世系,列簡表如下:

  但是,非常遺憾的,周汝昌對於材料的整理,雖用的是科學方法,而對於材料的運用卻主觀得厲害。換句話說,經過客觀整理的材料,只在能支持其主觀的認定時,方被選用,否則就抹殺不論。

  他的「主觀的認定」是什麼?第一,對人有成見,如力攻高鶚;第二,太執著,把《紅樓夢》看成一字不可易的曹氏家乘,甚至據紅樓人物以訂曹氏世系,此是反客為主、本末倒置的做法,既欠妥當,亦無必要。

  即因如此,細細看去,就可發現許多矛盾。我的第一段證明,主要的方法,即在找出他的矛盾來否定他的自信過甚的「四十」之說。

  三、「四十年華」與「四十蕭然」

  周汝昌的「四十」之說,有三個消極的理由、一個積極的理由。

  先說消極的理由:第一,假如雪芹真個活了四十五歲,敦誠為什麼不寫成「四五年華付杳冥」,而非作四十不可呢?事實上,不但是「四五」,除去「四三」平仄不調外,從「四一」到「四九」,敦誠都可以寫,而他單單要寫四十,足見不是無故。這是不能推諉為「舉成數而言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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