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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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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門戶,結王鴻緒為死黨,寇里何楷為義兄弟,翰林陳元龍為叔侄,鴻緒胞兄瑞齡為子女姻親,俱寄以心腹,在外招攬,凡督撫藩皋、道府廳縣,以及在內大小卿員,皆王鴻緒、何楷等為人居停哄騙,而囗緣照管者,饋至成千累萬。即不屬黨援者,亦有常例,名之曰「平安錢」。是士奇之奸貪壞法,全無顧忌,其罪之可誅者二也。 光棍俞子卿在京縱橫有年,惟恐事發,潛遁直隸天津、山東等地方,有虎坊橋瓦屋六十餘間,值八千金,饋送士奇,求托照拂。此外順治門斜街並各處房屋,總令心腹出名置買,何楷代為收租,士奇之親家陳元師、夥計陳李芳,開張維號,寄頓各處購銀資本,約至四十余萬,又于本鄉平湖縣置田千頃,大興土木,整修花園;杭州西澳,廣置國宅,蘇松淮揚等處,王鴻緒與之合夥生理,又不下百余萬。 這樣,就不能不發生一個疑問:「以覓館糊口之窮儒,而今息為數百萬之富翁,試問金從何來?」當然,「非侵國帑,即削民膏。」成為「國之囊、民之賊」,不誅何待? 高士奇最後一款罪名,是郭琇在江南訪聞確實的,早就憤憤不平,此時越發激動,秉筆直書: 聖駕南巡時,上諭嚴戒債進,違者定以軍法從事。惟士奇與鴻緒湣不畏死,於淮揚等處,鴻緒招攬府廳各官,約饋萬金,潛送士奇,淮揚若此,他處又不知如何索詐?是士奇之欺君滅法,背公行私,其罪之可誅者四也。 更可駭者,王鴻緒、陳元龍鼎甲出身,亦儼然士林之翹楚者,竟不顧清議,為人作壟斷,不以為恥,且依媚大臣,無所不至;即以人之不屑為者,亦甘心為之而不為辱。苟圖富貴,傷敗名教,豈不玷朝班而羞當世士哉! 總之,高士奇、王鴻緒、陳元龍等,豺狼其性,蛇蠍其心,鬼域其形,畏勢者既觀望而不敢言,趨奉者更擁戴而不肯言。區若不言,有負聖思,臣罪滋大,故不避嫌怨,仰祈皇上立賜罷譴,明正典刑。 這個摺子一上,皇帝頗為動容,但他實在少不得高士奇,所以躊躇再三,才傳旨召見高士奇與王鴻緒。 「有人參了你一本,說你種種招權納賄,你自己說吧!」 聽語氣緩和,高士奇的膽使大了;要賴是賴不掉的,便這樣答道:「外省督撫,以臣蒙皇上天恩,召侍左右,所以平日多有饋贈,此是敬皇上的一片心,臣亦只感戴天恩。聖明在上,威福皆不旁落,凡有黜陟進退,臣何能參預一字?在那些人,誠為無益;在巨則寸絲粒粟,皆自天恩中來。」 「你是強詞奪理!」皇帝說道,「你們要弄些錢,為子孫之計,我都可以容忍,只是不能傷天害理,做害老百姓的事。你們的操守、才具,我都瞭解。這一次我不計較,以後看你們自己吧!」 這是皇帝駕馭漢人的手段。三藩亂平,正需休養生息;皇帝為了民生,日夜孜孜,只要有人能實心辦事,情願在支治上容忍——當然不是不講求吏治,但重在鼓勵,不重在懲罰,這是為了求得京師到地方政局的安定,不得不委曲求全。 當然,郭琇的忠誠正直,他是極其欣賞的;這道奏摺雖不曾發生怎樣的作用,而郭琇本人卻已簡在帝心,特遣侍衛賞賜綢緞筆墨等物;同時傳諭,郭琇忠貞諒直,益期勤慎,無負厚望。 等了幾天沒有消息的郭琇,正感沮喪之際,得到這樣的溫諭,頓覺精神一振。他知道皇帝並不護短,亦有清明的是非之心;而目前不能納諫,置高士奇、王鴻緒等人於法,定有不得已的苦衷。無論如何,建言無罪,在皇帝的這番恩賜中,已顯示得明明白白。自己只求心安,遇到應抨擊的人,無須顧忌。 因為皇帝是這樣處處以民生為重,所以只要真能為地方除弊興利的官員,雖有過失,無不曲有。特別是在河工方面,當河道總督靳輔,五年工成,而複有蕭家渡決口時,廷議不外兩派主張,一派要革靳輔的職,另行派人接替;一派是責令靳輔賠修。而皇帝對此兩派主張,都不採納——這是經過深思熟慮以後所作的決定。 第一,靳輔革了職,卻也卸了責;後任以為一切都是前任的過失,出了毛病可以不負責任;因而該防的不防,該堵的不堵。推翻靳輔的成法,另起爐灶,說不定要前功盡棄。 其次,靳輔的廉潔,皇帝是知道的,要他賠修,他不敢不遵,悉索敝賦,借貸告幫,絕不會籌足應需的經費,於是因陋就簡,反而壞事。 為了這兩重顧慮,皇帝只下旨:靳輔革職留任,戴罪效力,勒限修復;應需經費,仍由國庫撥給。這樣體恤臣下,靳輔當然要加倍出力,終於堵塞了蕭家渡決口,使黃河直下故道,完成了他的「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計畫。 然而下海口之處,不作根本之圖,則黃患始終存在,靳輔與陳潢親自視察以後計議,陳潢主用古代的「溝恤法」,在高郵、寶應等七州縣,築高過海潮,堤外為水淹沒的土地,乾涸成田,放領給百姓耕種,一方面使貧民得有屯墾就業,以謀衣食的機會;一方面可從屯田上收取租息,作為治河的經費。 照陳潢的計畫,共需四百九十萬兩銀子,但只需先撥一半,另外一半即以涸出的田畝,放領得價來撥補。 靳輔的奏摺一上,交下廷議,都以為應准許他的建議。但皇帝仍是以百姓的生計為優先考慮,下了這樣一道上諭: 靳輔奏請治下河之法,在築堤束水以注海,其工費將涸出田畝取價償還等語,九卿會議進行。朕思田畝洞出,便當與民墾種納糧,若取佃價償還,恐致累民。九卿等特不敢自為主張,故議准行耳。當詳議具奏。 因為皇帝有此德意,便有人起了私心——江蘇的紳權最重,在籍的大員,成為劣紳者,頗不乏人;京朝大員在家鄉的子弟,亦常多橫行不法,下河兩岸有涸出的田畝,常為此輩所侵佔,如照靳輔的奏議,領回繳價,自然不願,難得皇帝有此意思,樂得把靳輔的計畫反對掉。 正好安徽按察使,奉旨襄理河工的于成龍,也是反對靳輔的。他的反對,不含私意,而是出於見解的不同,靳輔認為近海口等地,形如釜底、開了海口,海水必將倒灌;于成龍認為海口應該開闢深廣,以洩洪流,所以反對靳輔的,便力贊于成龍,拿他作為對抗靳輔的擋箭牌。 這兩個人都為皇帝所信任,卻各執一說,無從調和,因而限期命靳輔與于成龍進京,作御前辯論,看看到底哪個的道理對? 靳、於到京,先由大學士傳旨詢問,九卿會議,亦分成兩派,大致沒有切身利害關係的,贊成靳輔,否則就站在於成龍那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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