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明末四公子 | 上頁 下頁 | |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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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全謝山在《梨洲先生(黃宗羲)神道碑》中記述,列名「留都防亂公揭」者,「共議以東林子弟,無錫顧端文公為首;天啟被難諸家推公(按:指黃宗羲)居首;其餘以次列名。大鋮恨之刺骨,戊寅秋七月事也。薦紳則金壇周儀部鑣實主之。」所謂「以次列名」指複社及陳子龍所創辦的幾社名士,總計一百四十餘人;而必推顧杲為首者,實寓深意。 原來阮大鋮最初亦是東林中人,《東林點將錄》擬之為「沒遮攔」,其後乃墮落為閹黨。顧杲有《楊柳枝》一詞:「滾滾飛花下夕陽,從前春事一時傷;東堂縱欲重收拾,惱煞沾泥更不香。」即為阮而詠,而以東林創始者後人居首,即表示東林門牆中,不容有此敗類;含有「破門」之意。 至於周鑣支持此舉,尤有可稱。周鑣字仲馭,崇禎六年進士,官至禮部郎中,所以稱之為「儀部」。他的伯父周應秋官至吏部尚書,是閹黨有數人物。魏忠賢門下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兒」、「四十孫」之號;周應秋就是「狗頭」——「十狗」之首。周鑣深恥有此一長親,通籍後結林東林,頗勵名節,是故力主逐阮,乃理所必然。據陳貞慧記:「阮心揣此事仲馭主之。然始謀也,絕不有仲馭者;而鋮以書來,書且哀。仲馭不啟視,就使者焚之,鋮銜之刺骨。」在阮大鋮看,以閹黨子弟排閹黨,乃反噬,乃不孝,刺骨之恨,自無怪其然。數年後,周鑣終因此而死。 「留都防亂公揭」全文約一千五百言,大要可區分為四段: 一、逆案乃皇帝所親定,凡身在案中者,縱能免於伏誅,亦當閉門思過;而竟有在此四方多事之時,幸災樂禍,結黨營私如逆党阮大鋮者,豈不可駭? 二、歷數阮大鋮在懷甯、在南京種種招搖撞騙、貪詐勒索的劣跡,由此而積贓私數十萬之多。 三、方今流寇作亂,而以阮大鋮的陰險叵測、倡狂無忌,若不早行驅除,則釀禍蕭牆,將危及陪京。 四、既讀聖人之書,自知討賊之義,但知為國除奸,不惜以身賈禍。如果阮大鋮有力障天,能逃刑戮,複能殺士,領銜者願一身當,存此一段公論,寒天下亂臣賊子之膽。 起承轉合四大段,層次分明,語氣鋒利。逆案事過十年,而阮大鋮又能以奸狡自匿其逆跡,因而罪名不彰。此時以陳貞慧一言,痛揭瘡疤;阮大鋮之狼狽可想。陳貞慧自記: 揭發而南中始鰓鰓知有逆案二字,爭囁嚅出恚語曰:「逆某!逆某!」士大夫之素鮮廉恥者,亦裹足與絕。鋮氣沮,心愈恨。……至己卯,竄身荊溪相君幕友,酒闌歌遏,襟絕纓絕,輒絮語:「貞慧何人,何狀?必欲殺某!何怨?」語絮且泣。 荊溪在宜興,「荊溪相君」指周延儒,其時罷相回籍閒居已數年。周延儒初與東林相善,中道相疏;但他會試所取的門生張溥,即複社領袖「西張」中的「西張」,以此因緣,東林不與周延儒為難,而阮大鋮亦得藉以庇護。直到崇禎十四年周延儒複起,阮方潛歸南京,住在城外,不敢進城。陳貞慧得意地記道:「向之裘馬馳突,廬兒思子,焜耀通衢,至此奄奄氣盡矣!」 曾幾何時,而有甲申三月十九之變,馬士英以擁立福王之功,得掌大權,奏請起複阮大鋮為兵部右侍郎。東林君子,全力反對,馬士英悍然不顧;所以如此者,馬阮之間別有一番深厚的淵源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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