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明末四公子 | 上頁 下頁 |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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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節即魏大中,黃忠端即黃尊素,太沖者鼎鼎大名的黃宗羲也。魏、黃皆死於天啟四年汪文言之獄;阮大鋮與魏大中之結怨,起於吏科部給事中出缺。以年資推論,遞補名次,阮在第二,魏在第三。阮大鋮得魏忠賢之助,排去第一候補者,坐待升官時,吏部尚書趙南星惡其為人,插手干預,援用例行調任的規定,將阮逐出吏科,於是魏大中意外地得以坐升吏科長官。阮大鋮既恨趙,更恨魏。魏大中雖為東林健者,但氣度稍狹,以地域為門戶,山東、江西兩省的京官中,頗多怨家。因而阮大鋮得以唆使同惡,指參左光鬥、魏大中與汪文言朋比為奸——左為魏忠賢所切齒;汪的官職是「內閣中書」,為東林的智囊,自亦為魏忠賢所欲去而甘心者。阮大鋮所以將左、汪拖在裡面,目地就是投魏忠賢之所好;只要左、汪成獄,不怕魏大中不「陪斬」。 汪文言之獄,由於鎮撫司劉僑接受了黃尊素的勸告,大事化小,除汪文言廷杖褫職以外,其它一無株連。不久,楊漣擊魏忠賢,疏劾大罪二十四;但以首輔葉向高遲疑瞻顧,不敢放手支持;以致魏忠賢的處境得以「轉危為安」,而葉向高反不安於位,辭官回閩。 葉向高為東林所倚,為人持正,且多智術,可以籠絡群閹,藉為約束。向高既去,韓爌代之為首輔,手段遠不如葉。於是閹黨大為得勢,東林前輩趙庵星、高攀龍先後被逐;接著又逐楊漣、左光鬥及陳貞慧的父親陳于庭。 又不久,汪文言之獄複起。閹党中有名的劊子手、鎮撫司許顯純,交下一紙名單,要汪文言誣供。汪不肯,許顯純便親自捉筆,寫了一份汪文言的「供詞」,將東林中人,都牽引在內。而以楊漣、左光鬥、魏大中、太僕少卿周朝瑞、禦史袁化中、陝西副使顧大章六人,為受遼東經略熊廷弼的賄,被逮下獄,諸毒備嘗,慘死獄中。其時為天啟五年七月廿六日深夜;獄卒遲數日報「病斃」,以致魏大中的遺骸腐爛不可辨識。六人中唯一未死于鎮撫司者,為顧大章,移刑部獄。楊漣等人在獄中如何遭受荼毒,即由顧大章所傳述而成信史。 當魏大中由浙江嘉善原籍被逮時,長子字子敬,名學洢,「號慟欲隨行」,大中不許,於是學洢: 微服間行,刺探行居。即抵都,邏卒四布,變姓名匿旅舍,晝伏夜出,稱貸以完父贓,贓未竟而大中斃,學洢慟幾絕。扶櫬歸,晨夕號泣,遂病;家人以漿進,輒麾去曰:「詔獄中,誰半夜進一漿者?」竟號泣死。 (《明史卷二二四.魏大中傳》) 此即冒辟疆所謂「魏忠節死忠,長子子敬死孝」。子一為魏大中次子,名學濂,刺血上書,「痛述公兄死于懷寧(阮大鋮)」;理所當然。傾人之父,而又不許其子申訴:「以煢煢就試」之孤兒,竟欲得而甘,阮大鋮實如近時司法文書習見的用語:「惡性重大!」其為陳貞慧等所深惡痛絕,固亦理所當然。 按:崇禎二年「定逆案」,凡閹黨分為七等,阮大鋮工於心計,當奔走魏閹之門時,心知其不足久恃,輒私賂門者,取還名刺;因而交往的證據不著,得列為第五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所謂「城旦」,乃「旦起治城」,即服勞役,為四歲刑;此則概括指其曾受徒刑。終崇禎之世,阮大鋮廢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無疑地為國家的禍根隱患,因而乃有崇禎十一年戊寅,為複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於是而有「留都防亂公揭」之宣佈。陳貞慧曾為文志其始末;緣起如此: 崇禎戊寅,吳次尾有「留都防亂」一揭,公討阮大鋮。大鋮以党崔、魏案論城旦,罪暴於天下;其時氣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當事多與遊,實上下其手,陰持其恫喝焉。次尾憤其附逆也,而嗚騶坐輿,偃蹇如故;士大夫縋綣,爭寄腹心,良心道喪。一日言于顧子方,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鑕,為南都除此大憝。」兩人先後過餘,言所以。餘曰:「鋮罪無籍。士大夫與交通者,雖未盡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點破,如贅癱糞溷,爭思決之為快,未必于人心無補。」次尾燈下隨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臥子亟歎此舉為仁者之勇。 于此可知,「留都防亂公揭」內容的設計,出於陳貞慧。吳次尾名應箕,安徽貴池人,雖是一名秀才,而「羅九經,二十一史於胸中,洞悉古今興亡順逆之路。名雖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國事之得失,瞭若指掌。」(朱竹垞《靜志居詩話》 )。南明覆後,吳應箕起義兵抗清,被難。顧子方名杲,東林創始者顧憲成的孫子。臥子指陳子龍,青浦人;前一年方中進士,其時丁憂居鄉,往來南都,見此舉而讚歎為「仁者之勇」,可以想見此一公揭的分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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