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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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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瑞彭為之氣結,沉吟了好一會說:「檢察長,我們平心靜氣談一談,好不好?」 「好!我離開職務的立場來談。」檢察長回頭對書記官說,「現在是暫時退庭休息,私人談話,不列入筆錄。」 邵瑞彭看他步步為營,知道搞不過他,但靈機一動,認為出氣不成問題,心境暫告平靜了。 「這幾天報上連篇累牘,登的都是賄選新聞。請問老兄,你真的認為『賣布總統』當選是乾淨的嗎?」 「不,不!」檢察長大為搖頭,「我跟你的看法一樣。」 「既然如此,你何不主動發揮你的職權?」 「我沒有立場。公訴罪名,也要有人檢舉;檢舉要看證據。邵議員,物證不足,用人證來補充。你能不能找一個證人?」 「要怎樣的證人?」 「當然是能證明他們行賄的人。譬如另外受了賄的議員。」 「既然受了賄,怎麼肯出面作證?」 「那就沒法子了。」檢察長雙手一攤,滿臉無奈的神情。 「我就不相信,司法的力量,不能糾正這麼嚴重的缺點。」 「司法不是萬能的。」檢察長又說,「其實,倒是國會議員應該自己檢討,如果不受賄。國家豈不是就不會受到損失了嗎?」 邵瑞彭默然。想想也不錯,其實第一被告是受賄人,行賄人應該是第二被告。放過第一被告,告第二被告,豈非本末倒置。 就這時候,法警進來請檢察長去聽電話。這一聽了回來,態度就不同了。 「邵議員,你把案子撤回去!」 是命令式的語氣,邵瑞彭大感不悅,冷冷地問:「不撤呢?」 「不撤就宣佈不受理。」 檢察長一副公事公辦的表情,是由於接了一個電話而來的。司法總長程克叫人告訴他,邵瑞彭是勒索,他曾向甘石橋俱樂部表示,至少要送他兩萬元,否則他將以支票影本為證據,提出控訴。甘石橋俱樂部一查,支票已經兌現。換句話說:邵瑞彭是納了賄以後,又控告行賄的人。這種做法太無恥,連江湖黑道中人都不如。因此,關照檢察長,對邵瑞彭不必客氣。 當然,這是片面之詞,是否可信,猶成疑問。不過檢察長既未有命令,自亦無須顧忌,因而態度大改,使得邵瑞彭大為光火。 「我不撤回,你宣佈駁回好了!」他決定罵一頓出口氣,「你什麼東西,直系御用的走狗!」 檢察長勃然變色,指著邵瑞彭說:「你太不自愛了!我非扣押你不可!」 「你憑什麼?」 「你藐視法庭,是現行犯,我就有權採取法律行動。」檢察長向門外喊道:「法警呢?」 法警應聲進門,一個手裡還持著所謂「戒具」。邵瑞彭如果拒捕,便不客氣要上手銬。 哪知他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地說:「我提醒你,此時此地,不是法庭。你剛才關照書記官,私人談話,不作筆錄。現在還是退庭休息的時候,我並不構成如你所誣控的『藐視法庭』罪。不錯,我罵過你,你是『直系御用的走狗』。這算是公然誹謗,或者公然侮辱,請你提出控告。我再說一句,請你去告!王八蛋,你去告!我接著你的!」說完,揚長而出。 檢察長目瞪口呆,法警自然懂法律常識,沒有法官下令,去攔阻這個議員,便是妨害自由,所以也只好眼睜睜地目送他離去。 邵瑞彭官司沒有打成,總算出了胸頭一口惡氣,所以昂首掉臂而行,神氣得很。走到門口,遇見一個姓錢的熟人,也是地方檢察廳的法官之一,劈面相逢,兩人都站住了腳。 「邵議員,你來有何貴幹?」 「喔,老錢,」邵瑞彭歉意地說,「對不起,我把你們的檢察長罵了。」 「這,」錢法官說,「你罵了我們的檢察長,跟我道歉幹什麼?這且不說,要問問你,為什麼罵他?」 「我來告狀,他不准也還罷了,態度惡劣。」接著,他將經過情形為錢法官說了一遍,到得意之處,忍不住哈哈大笑。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錢法官低聲說道,「我們檢察長,已聽上司的話,完全不記得自己的立場,宜乎受辱。」 邵瑞彭心想,民意代表亦有一個「頂頭上司」:袁大頭。 *** 「事情是過去了,不過耳目不能不遮。」高淩霨說,「這一次反對派最大的藉口是,先修憲,有了憲法,再產生總統。現在大總統是有了,缺少一部憲法,面子上似乎不好看。蓮伯兄,你看,有什麼補救的辦法?」 吳景濂想了一下,喜孜孜地說:「不要緊!我親自去送大總統當選證書,將一部三讀通過的憲法帶了去。這樣,總可以交代了吧?」 「行嗎?」高淩霨大惑不解,「大總統已定十月十日就職,怎麼來得及?」 「包你來得及,不過要增加『出席費』。我在三天之內,就把憲法『炮製』出來。」 議員出席費每人每天一百元,以出席五百五十人計算,不過五萬五千元,三天一共十六萬五千,問題不大。 「好!咱們一言為定,我撥特別預算十七萬,你把憲法『炮製』出來。」 於是吳景濂複回議院,找秘書長鄭林皋來商量,決定開兩天會——初讀已經進行過了,只開二讀會跟三讀會,預計出席四百人,浮報一百多,「湊足」了法定人數,出席費大概要發八萬元,多下的九萬元分配給各社團的負責人,作為快馬加鞭「炮製」憲法的酬勞。 連夜發通知,十月六日上午十點半開會。只是讀了一遍,主席問說:「有無異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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