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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二


  張伯烈心裡冷笑,吳景濂為自己的利益,老早就窮凶極惡地開了條件,為屬下卻退縮了,明明是討好人家,委屈自己。

  張伯烈尋思,要皮裡陽秋說他幾句,讓他知道天下不只有他一個是聰明人。但以來了一班議員,就不便說了。

  這班議員自然是大選派。他們都知道,吳景濂這回大賣力氣,什麼事拍胸一口應承,大有越過直系要角,而以曹大總統第一「功臣」自居之慨,目的就在閣揆一席,而直系亦似乎默認應以組閣酬庸吳景濂。既然如此,豈可怠慢?一個個笑容滿面地,道勞的道勞,道賀的道賀。道勞答以「不敢當」,道賀就很難置答了,想一想,只好說一語:「是曹家的喜事,于我何干?」

  「怎麼不相干?」有個姓方的議員,外號「大炮」,心直口快,「蓮公為曹家建此殊勳,應該『分茅裂土』,封作『一字並肩王』,怎麼不是喜事?」

  「『一字並肩王』就是副總統。」另有人說,「我們來擁戴蓮公『備位儲貳』如何?」

  「別開玩笑,別開玩笑!」吳景濂心想:曹錕的副總統應該是開府洛陽的吳佩孚。這句玩笑話傳到洛陽,讓吳佩孚起了誤會,以為奪他的進身之階,這個怨可結不得,因而複又正色說道:「諸公如果愛護景濂,千萬別說這種無意義的話!」

  原是一句笑話,不道他看得如此嚴重,未免有些掃興。方大炮掉頭就走,使得局面越覺尷尬,幸好高淩霨派人來請吳景濂議事,才解消了僵局。但身歷其境的人,回想到他平時咄咄逼人的作風,都有一個強烈的感覺:與其擁護此人,不如打倒此人。

  ***

  高淩霨請吳景濂去商量兩件事,一件是賷送大總統當選證書的人選。保派核心分子希望由兩院議長為代表,但王家襄既未參加投票,肯不肯充任此一類似「勸進」的專使,頗成疑問。因此,只好作成這樣一個結論:如果王家襄不願,由眾院正副議長吳景濂、副議長張伯烈去一趟保定。

  另一件事就大殺風景了。有個眾議員叫邵瑞彭,將拿到的支票,拿到天津用坷羅版印了出來,分送各報館,同時向京師地方檢察廳告了一狀。被告是高淩霨、王毓芝、邊守靖、吳景濂,一共四人。

  事由當然是告他們進行賄選。狀子中說:直系自「國會恢復以來,以遙制中樞、連結疆吏、四方搜括、籌集選費為第一步;以收買議員、破壞制憲、明給津貼、暗贈夫馬為第二步;以勾通軍警、驅逐元首為第三步;以速辦大選、定期兌付、誘取投票為第四步。近月以來,高淩霨、吳景濂、邊守靖、王毓芝等與三五不肖武人,假甘石橋房屋組織買票機關,估定票價,傳聞每票自五千元至萬餘元不等,竟公然發出通知,召集在京議員五百余人至甘石橋俱樂部,表面稱為有事談話,實則發給支票。」接下來,便陳述支票的出票人、兌付銀行等等,附上影印的支票,作為證據。

  由於邵瑞彭是以國會議員的身分去拜訪檢察長,一見了面,當場遞上狀子,使得檢察長無法閃避,只有「求援」了。

  「求援」其實也是請示。一個電話打給保派嫡系的司法總長程克,報告其事,程克答說:「狀子我沒有看見,我不知道能不能駁回。」

  「駁是能駁,不過輿論會攻擊。」

  「輿論幾個錢一斤?」程克在電話中激勵,「你別怕!只要把這件案子駁回了,我保你升官。」

  駁這件案子就能升官,相對地如果受理這件案子,可能就會丟官。權衡利害得失,這個檢察長,決定親自來處理此案。

  於是在會客室開偵查庭,隔著長桌,相向而坐,書記官另據一張小桌作筆錄。姓名、年齡、籍貫當然不必問了。

  「邵議員,」檢察長問說,「你參加大總統的競選沒有?」

  「沒有。」

  「你是大總統的選舉人?」

  「是的。」

  「那麼,你選誰呢?」

  邵瑞彭一愣,也有些不高興了,便即問說:「這與案情有關嗎?」

  「你不回答也不要緊。」檢察長說,「邵議員既然沒有競選大總統,那麼隨便選出誰來,對你都沒有損害,是不是?」

  一聽話風不妙,邵瑞彭便說:「當然有。」

  「請你具體指陳。」

  「賄選出來的大總統,一定賣官鬻爵括地皮,才能把本錢撈回,這一來整個國家受害。我是國民一份子,當然蒙受損失。」

  檢察長笑了,「邵議員,脫離我現在職務上的立場,我充分同情你的看法。可是,」他收斂了笑容說,「這是政治問題,不屬於司法的範圍。司法要講具體事實與證據。邵議員如果競選大總統,而有人賄選,妨害了你當選的機會,才有損害之可言。現在邵議員並無損害,就不是利害關係人。當事人不適格,本案無法受理。」

  不說「駁回」而說「無法受理」,措詞雖很婉和,卻仍惹起了邵瑞彭沖天的怒火。這個檢察長很厲害,見此光景,先發制人。

  「邵議員,請冷靜!這裡看來是會客室,實際是法庭。」說著,向門外看了一眼。

  門外有兩名法警站著,邵瑞彭悚然心驚。檢察長已經作了暗示,如果「咆哮公堂」,在法律上名為「藐視法庭」,亦可安上「妨害公務」的罪名,法官有權當庭收押,這個眼前虧可不能吃。

  於是他將一腔怒火壓了下來,冷靜地想了一下說:「我如果改為檢舉呢?」

  「檢舉什麼?」

  「檢舉被告妨害大選。請問檢察長,受理不受理?」

  「這是公訴罪名,當然受理。不過,」檢察長問,「證據呢?」

  「咦!」邵瑞彭指著支票影本說,「這不是?」

  「這不是!」檢察長信口而答,「你雖收到『潔記』支票,據說出票人是直隸省議會議長邊守靖,可是你無法證明這張支票是行賄的款子。」

  「你可以傳出票人來問。」

  「我不能貿然出傳票。如果他到庭說是私人債務,問我何以認定是賄款?我沒有話回答,傳他就成了濫用職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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