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燈火樓臺 | 上頁 下頁 | |
一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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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駁的是,李鴻章所陳,當初收買旗昌,請撥官本銀一百萬,並飭兩准鹽運使勸鹽商就「鹽引」派搭股份,預計可得銀八十萬兩,再通飭南洋各省藩司、各海關道,隨時勸諭富商搭股,並無已集商股一百二十二萬兩之說。劉坤一先引沈葆楨當年所奏,「臣於病榻傳見盛宣懷等,續據稟稱,各商盡力攢湊,只能集成銀一百二十二萬兩,所短之數,擬請南洋各省,盡力籌撥一百萬兩」的原文,向李鴻章提出質問:「如盛宣懷無此湊集一百二十一萬兩之說,則沈葆楨何所據而雲然?如謂此一百二十二萬兩即系原稟請飭藩運海關勸商搭股之項,則事既經官,沈葆楨何以不于折內明晰聲敘;又何以不劄飭各司道查照辦理?」 李鴻章又說,藩司、運使、關道並未「幫同勸諭,各商亦未即附本,僅集股銀四萬餘兩」。雖有「官本緩息」等項,可以彌補此一百二十二萬兩的一部分,所短尚多,因而盛宣懷等不得不暫向錢莊借款來付旗昌,這也就是招商局利息負擔甚重的由來。 對這一點,劉坤一分兩方面來駁,一是由沈葆楨方面來看,倘如盛宣懷不是表明已集有商股一百二十二萬兩,而要動用官方力量勸諭商人附本,如此渺茫之事;沈葆楨能「輕擲百萬庫款」嗎? 再是從盛宣懷方面來看,如果商股是照他所說的方法來湊集,那末「鹽引」上派搭股份之事如何?各藩司關道勸諭富商附股,已有多少?理當具呈催問,而竟無一字之稟,甘願以重息在外稱貸,這是合理的嗎? 由此分析,劉坤一作一論斷:「是盛宣懷先有湊集百二十二萬兩之言,故不敢複有所請;而沈葆楨信以為實,無俟他謀也。」又說:「此等重大事件,往往反復籌商,至於數目,必須斟酌盡善,而後上聞,似不得執盛宣懷等飾詞而抹煞沈葆楨奏案,以劉瑞芬等為未查原卷也。沈葆楨於光緒三年陳奏餉事,論及提撥招商局之款,自悔孟浪,固有難言之隱矣。」 接下來又說:「臣之所以奏參盛宣懷者,原不獨此兩端,」而是因為另有更不堪容忍的弊端,旗昌公司當時已瀕臨倒閉邊緣,即欲收買,應照西洋「折舊」之例,為何照原價承受。劉坤一最有力的指責是:「盛宣懷等收買旗昌輪船,原謂去一勁敵,可以收回利權,乃局面愈寬,而虛靡更巨,去年系第五屆,竟虧至二十四萬六千有奇,國帑高資,勢將付之烏有。隨經候選道員葉廷春入局經理,是為第六屆,遂餘銀至二十九萬有奇,短長並計,實多出銀五十三萬二千兩,其收效如是之巨而且速,悉由力求節省而來,則盛宣懷等之濫用濫支,一年之內數十萬兩,豈不駭人聽聞,即將盛宣懷查抄,於法亦不為過,僅請予以革職,已屬格外從寬。」 原來此騙局成功後,局本大增,利息日重,而舊船、碼頭、倉庫的管理,亦須大筆費用,成了個無法收拾的爛攤子。 盛宣懷、唐廷樞計議,不如找個人來接辦,以便脫身。 多方物色,找到一個江蘇的候補道葉廷春,同意接手,其時為光緒四年夏天;依照西洋會計年度跨年的演算法,稱之為「一屆」,這年是第六屆。 葉廷春接辦後,實事求是,辦求節流,至年底盈餘二十九萬兩;到第二年會計年度屆滿,實盈五十三萬餘兩,即是劉坤一所說的「短長並計」。 盛宣懷等人的原意是,金蟬脫殼,將葉廷春當作「替死鬼」,不過葉廷春居然能將這個爛攤子經理得有聲有色,貪念一動,便又設計排擠;葉廷春一看不是路,知道盛宣懷心狠手辣,又有北洋的奧援,說不定會惹禍上身,因而急流勇通,招商局便又歸盛宣懷等人把持了。 劉坤一此奏,事實俱在,理由充足,盛宣懷本萬無可免,哪知奏報到京,適逢慈安太后暴崩,這件案子便壓了下來,胡雪岩原以為慈安的「大事」一過,會有結果,盛宣懷等人撤職,招商局或者會派他接辦。可是他沒有想到,盛宣懷另外走了一條路子;同時李鴻章亦正有用他之處,兩人一湊,竟得化險為夷。 盛宣懷新走的一條路子,便是慈禧太后的親信、長春宮的總管太監李蓮英。此人本學的皮毛行生意,京師稱之為「毛毛匠」;又以制皮需用硝,所以李蓮英的外號叫做「皮硝李」。他是二十幾時賭輸了為債主所逼,無可奈何,「淨身入宮」。作為逃避。原是「半路出家」,早先的許多同行、朋友,仍有往來,所以盛宣懷得以找到關係,大事結納。 至於李鴻章有重用盛宣懷之處是,正在開辦電報。早在同治三年,俄國要求自恰克圖鋪設陸線,直達北京,朝廷斷然拒絕,俄國改變計畫,採取迂回的辦法,先將西伯利亞陸線延伸至符拉迪沃斯托克,然後與丹麥大北公司合作,先在公海上敷設單心水線三條,一條是符拉迪沃斯托克至長崎,一條是長崎至吳淞口外的大戢山島,又一條是香港至大戢山島。先後在同治十年完工。大戢山島已在中國領海之內,但朝廷認為無足輕重,置之不問。 於是大北公司得寸進尺,由大戢山島沿長江伸一條水線進來,直通上海,在黃浦灘登陸,而且公然設局營業。這一來,俄國經符拉迪沃斯托克、長崎而達上海;對於中國的政情、商務、瞬息之間便能傳到聖彼德堡。當然歐洲各國,也能經由聖彼德堡的轉運,獲得同樣的便利。 這條名為北錢。大北公司另有一條南錢,由大戢山島經廈門鼓浪嶼而達香港,長九百五十海裡,再由香港通新加坡、檳榔嶼以達歐洲。南北兩線的電報最初只用洋文,後來發明四個阿拉伯字編組的中文碼,一共七千字,印刷成書,普遍發售,於是,不識洋文的中國人,也能分享電報的便利了。 其次英國亦不甘讓大北公司獨擅利藪,同治九年由英國公使威妥瑪策動英商東方電報公司,自英國設海線經大西洋、紅海及印度洋而達印度;再另組大東電報公司,由印度南境,延伸這條海線經新加坡、越南西貢等處至香港,及至正式向中國申請自香港鋪錢經汕頭、廈門、福州、寧波至上海時,卻一直未獲成議。到同治十二年大北公司既在黃埔設局營業,大東公司毫不客氣地自香港經福州,設海線至上海寶山,再轉接至英租界,開張營業。 盛宣懷是早已看出電報這項萬里一瞬,恍同晤對的通信利器,必有前途;但在內地架設陸線,頗為不易,最大的障礙是,破壞了人家的風水,一定會發生衝突,即令勉強架設好了,亦會遭人拔杆剪線,所以對此事的進行,一直心有餘而力不足。 這樣到了光緒五年,機會終於來了。當時因為伊犁交涉,中俄關係大為緊張,除西北以外,東北及朝鮮的情勢亦頗為不穩。李鴻章統籌軍務全域,看人家有電報之利,掌握軍情,占儘先機,未戰已先輸一著,因而接納盛宣懷的建議,延聘大北公司的技術人員,架設自大沽口北塘海口炮臺起,到天津北洋公所的陸線,試辦軍報,效果良好。這一來,盛宣懷自然要進一步建議,創設由天津至上海的陸線電報。光緒六年七月,李鴻章上奏:「用兵之道,必以神速為貴,是以泰西各國於講求槍炮之外,水路則有快輪,陸路則有火輪車,飛行絕跡數萬里。海洋欲通軍信,則又有電報之法,於是和則玉帛相親,戰則兵戎相見,海圍如戶庭焉。近來俄羅斯、日本均效而行之,故由各國以至上海,莫不設立電報,瞬息之間,可以互相問答,獨中國文書尚恃驛遞,雖日行六百里加緊,亦以遲速懸殊,望塵莫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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