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胡雪岩 | 上頁 下頁


  黃宗漢一直託病不見。過了有五、六天,一角公文送到,拆開一看,椿壽幾乎昏厥,頓足罵道,「黃壽臣,黃壽臣,你好狠的心!我與你問冤何仇,你要置我於死地!」

  黃宗漢的手段,的確太毒辣了,他以一省最高行政長官的地位,統籌漕運全域的理由,為了使來年新漕的輸運,如期完成,以期此後各年均得恢復正常,作了一個決定,本年湖屬八幫的漕米,留浙變價;全部漕米二十七萬六千石,照戶部所定價格,每石二兩銀子,共該五十五萬二千兩,限期一個月報繳。

  這是椿壽與尖丁早已算過了的,市價與部價的差額,一共要三十三萬兩銀子。如果在他第一次到湖州開會之前,撫台就作了這個決定,那末漕幫賠大部分,藩司賠小部分;這筆小部分的賠款,也還可以在浮收的款項中撥付。說起來只是今年白吃一場辛苦,沒有「好處」而已。但現在的情況完全不同了,漕幫負擔了疏浚河道的全部經費,事先已經聲明,出了這筆錢,漕船非走不可;於今截回不定,已覺愧對漕幫,再要他們分賠差額,就是漕幫肯賠,自己也難啟齒,何況看情形是決無此可能的。

  至於浮收的「好處」,早已按股照派,「分潤」有關人員,那裡再去追索?即使追索得到,也不過五、六萬銀子,還差著一大截呢!

  事情的演變,竟會弄得全部責任,落在自己一個人頭上。椿壽悔恨交並,而仍不能不拚命作最後的掙扎;愁眉苦臉地召集了親信來商議,大家一致的看法是:「解鈴還須系鈴人」,惟有去求撫台,收回「變價」的成命;應解的二十多萬石漕米,隨明年新漕一起啟運。就這樣起卸入倉,從船上搬到岸上,明年再從岸上搬到船上,來回周折的運費、倉費,以及兩次搬動的損耗,算起來也要賠好幾萬兩銀子;而且一定還會受到處分,但無論如何總比賠三十三萬兩銀子來得好。

  兩害相權取其輕,椿壽只得硬著頭皮上院;把「手本」送了進去,門上出來答道:「上頭人不舒服,請大人回去吧!上頭交代;等病好了,再請大人過來相敘。」

  棒壽憤不可遏,吩咐跟班說:「回去取鋪蓋!撫台不見我不走,就借官廳的炕床睡。」

  門上一看,這不象話,趕緊陪笑道:「大人不必,不必!想來是有急要公事要回,我再到上房去跑一趟。」

  於是椿壽就在官廳中坐等,等了半個時辰,黃宗漢出來了,仰著頭,板著臉,一見面不等椿壽開口,就先大聲問道:「你非見我不可?」

  「是!」椿壽低聲下氣地回答:「大人貴恙在身,本不該打攪,只是實在有萬分困難的下情上稟。」

  「如果是湖屬漕米的事,你不必談。已經出奏了。」

  這句話就如焦雷轟頂,一時天旋地轉,不得不頹然坐倒;等定定神看時,黃宗漢已無蹤影,撫院的戈什哈低聲向他說道:「大人請回吧!轎子已經伺候半天了。」

  椿壽閉上眼,眼角流出兩滴眼淚,拿馬蹄袖拭一拭乾淨,由聽差扶掖著,一步懶似一步地走官廳。

  就在這天晚上,椿壽在藩司衙門後院的簽押房裡,上吊自殺。第二天一早為家人發覺,哭聲震動內外;少不得有人獻殷勤,把這個不幸的消息,飛報撫台。

  黃宗漢一聽,知道闖了禍,逼死二品大貝,罪名不輕。但轉念想起一重公案,覺得可以如法炮製,心便放了一半。

  他想起的是陝西蒲城王鼎屍諫的往事;這重公案發生在十年以前,王鼎與奸臣穆彰阿,同為大學士值軍機。這位「蒲城相國」性情剛烈,嫉惡如仇;而遇到穆彰阿是陰柔奸險的性格,每在御前爭執,一個聲色俱厲,一個從容自如,宣宗偏聽不明,總覺得王鼎不免過分。

  道光二十二年,為了保薦林則徐複用,王鼎不惜自殺屍諫,遺疏痛劾穆彰阿。那時有個軍機章京叫陳孚恩,是穆彰阿的走狗,一看王鼎不曾入值,亦未請假,心裡一動,藉故出宮,趕到王鼎家一看,聽得哭聲震天,越發有數。趁王鼎的兒子,翰林院編修王抗驟遭大故,五中昏瞀的當兒,勸他把王鼎的屍首解下來,同時把遺疏抓到手裡,一看內容,不出所料,便又勸王抗以個人前程為重,不必得罪穆彰阿;又說「上頭」對王鼎印象不佳,而大臣自殺,有傷國體,說不定天顏震怒,不但王鼎身後的恤典落空,而且別有不測之禍。

  這一番威脅利誘,教王抗上了當,聽從穆彰阿更改遺疏,並以暴疾身故奏報。宣宗也有些疑心,但穆彰阿佈置周密,「上頭」無法獲知真相,也就算了。

  陳孚恩幫了穆彰阿這個大忙,收穫也不小;不久,穆彰阿就保他當山東巡撫。而王抗則以不能成父之志,為他父親的門生,他自己的同年,以及陝甘同鄉所不齒,辭官回裡,鬱鬱以終。

  穆彰阿是道光十五年乙未科會試的大主考,黃宗漢是他的門生,頗為巴結這位老師。秦檜門下有「十客」,穆彰阿門下有「十子」,黃宗漢與陳孚恩都在「穆門十子」之數,自然熟知其事。所以,一遇椿壽的變故,他立即遣派親信,以釜底抽薪的宗旨,先設法把椿壽的遺囑弄到手,然後親自拜訪駐防的將軍和浙江學政;因為這兩個人是可以專折奏事的,先要把他們穩住,才可以不使真相上聞。

  當然,另一方面他還要間接拜託旗籍的官員,安撫椿壽的家屬,然後奏報藩司出缺。上吊自殺是瞞不住的,所以另外附了個「夾片」,說是「浙江錢漕諸務支絀,本年久旱歲歉,征解尤難,該司恐誤公事,日夜焦急,以至迫切輕生。」把湖屬八幫應運漕米,留浙變價的事,隻字不提,同時錄呈了經過修改的椿壽的遺囑;咸豐帝此時初登大寶,相當精明,看遺囑內有「因情節所逼,勢不能生」兩句話,大為疑惑,認為即令公事難辦,何至遽爾自盡?是否另有別情,命令黃宗漢「再行詳細訪察,據實奏聞,毋稍隱飾。」

  接著,浙江學政萬青藜也有專折奏報,說椿壽身後,留有遺囑,「實因公事棘手,遽行自盡。」與黃宗漢的奏摺,桴鼓相應。皇帝批示:「已有旨,令黃宗漢詳查具報。汝近在省垣,若有所聞,亦可據實具奏。」

  看來事情要鬧得很大,但事態真正嚴重的關鍵所在,只有黃宗漢自己知道。因為椿壽的自盡,如果真的是由於他的措施嚴峻,則雖良心有虧,亦不過課以道義上的責任;在公事上可以交代得過,那就不必有所畏懼。而事實上並非如此,椿壽之死,是死在他虛言恫嚇的一句話上。

  所謂「留浙變價」,原是黃宗漢有意跟椿壽為難的一種說法,暗地裡他並不堅持這樣做;不但不堅持,他還留著後手,以防椿壽無法做到時,自己有轉圜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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