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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四


  「那還不是一回事!」

  「怎麼會是一回事?」

  「你別傻了!抵押到期不贖,還不就跟變賣一樣?要贖,只怕也不是兩三年的事;如果付了多少次的利息,到頭來還是贖不回來,利息就算白墊。再說抵押的銀數總是押不足的,倒不如乾脆變賣,討價還價,一次了斷;比拖泥帶水的抵押,划算得多。」

  想想他的話雖不錯,但已經商定只押不賣,如今要推翻成議,話不好說,只好暫且丟開,以後再談了。

  但曹震心裡卻丟不開,反復在盤算此事;直到第二天起身,才籌畫出一個辦法。

  「我想到一個戶頭,方問亭。」他說:「方問亭這回來,是想活動直隸總督,各方面都要打點;也許他會買這些東西來送禮。」

  錦兒有些不大相信,「有這話嗎?」她問:「老太太常說:直隸總督是督撫的領袖,雖不及兩江總督來得闊,可是非夠了資格不能調這個缺。方問亭也不過剛升上浙江巡撫,能一下子調升直隸總督嗎?」

  「怎麼不能?李衛不就是由浙江巡撫調升直隸總督的?」曹震又說:「而況皇上要南巡,就得找方問亭來看家,才能放心。」

  「為甚麼要找他看家?」

  「他熟悉江湖上的事,有他在,沒有人敢到京城裡來搗亂。」

  「這話,你聽誰說的?」

  「仲四。」

  「他?」錦兒大為詫異,「他倒懂這些事?」

  「你別小看他!」曹震停了一下說:「我再跟你說件事吧,方問亭南來北往,常常找機會跟仲四見面。他們也是有交情的。」

  「甚麼交情?」

  「江湖上的交情。他們都是『在幫』的。」

  「既然如此,四叔的事,請仲四爺去托方問亭幫忙;似乎他的話,比你跟雪芹還管用。」

  「那是兩回事。」曹震搖搖頭:「你問他,跟方問亭認識不認識,他一定說不認識。」

  「莫非連至親都要瞞著?為甚麼?」

  「是他們的幫規如此。別說至親,連父子都不認的。」

  「父子不認,母子應該認吧?當初四叔跟你們到熱河去接聖母老太太,那趟差使,耽驚受怕,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莫非真的連這點香火之情都不念嗎?」

  這是指責皇帝無情。雖說「皇帝背後罵昏君」,而又是房幃私語,但曹震仍很不安:「你不懂,你不懂!」他連連搖手,「這些話,你以後千萬不可出口;會闖大禍。」

  錦兒確是有許多牢騷,但因曹震怕事,她也就只好強自克制;定定神問:「你今天就要去看方問亭?」

  「不!我先去看仲四,通州跟鮮魚口兩處房子,反正不住,能夠脫手變現,亦可解燃眉之急,我打算托仲四去找戶頭。鮮魚口的房子,容易脫手;通州是他的碼頭,或許也能找出路子來。」

  「方問亭那兒呢?」錦兒說道:「你也應該早早去一趟。珠寶的事,還在其次,四叔的事,得重托一托他。」她停了一下,「照你的說法,他似乎在皇上面前很紅,想來應該說得上話。」

  「紅雖紅,說不說得上話,要看情形;不歸他管的事,他也不能胡亂開口。」

  「可是,聖母皇太后的事——」

  「你又來了!」曹震魯莽地打斷,「犯忌諱的事,你別再提了好不好?」

  「哼!」錦兒冷笑,「提都提不得一聲;真是讓人寒心。」

  「本來就有句俗語,叫做『伴君如伴虎』。皇上本來就小心眼兒很多,從去年皇后的大事以後,更難說話了。」曹震說。

  曹震又道:「我老實跟你說吧,我每逢有內廷差使,心裡就嘀咕,怕不知道那兒錯走一步,錯說一句話,即時就是大禍臨頭。」

  「罷了,罷了!怪不得雪芹不願意做官。」

  「閒話少說,你今兒得到太太那兒去一趟,了四叔的事,咱們把先後次序定出來,第一,當然是四叔自己要盡力湊;第二,是仲四答應我的十萬銀子;第三,把那兩處房子脫手,除了四叔的一半以外,另外一半算是太太幫四叔。如果還是不夠,再在老太太留下來的東西上頭打主意。不過,抵押並非好辦法。這一點,」曹震加強了語氣說:「你務必要說清楚。」

  「好吧!」

  「還有,我打算明天去看方問亭;你問一問雪芹,最好一塊兒去。」

  錦兒答應著,吃了早飯,曹震先將妻子送到噶禮兒胡同;然後出城去看仲四。

  一見了面,仲四訝異而又關切地說:「震二爺,你清瘦得多了!才幾天不見,怎麼會這樣子?」

  「是嗎?」曹震摸換自己的臉,發覺雙頰已陷了下去,不由得歎口氣說:「還不是為四老爺的官司,煩得睡也不好;吃也不香。」

  提到此事,仲四亦為之黯然;「聽說問過一回了。」他問:「情形怎麼樣?」

  「一言難盡,總之不大好!大概非破家不能了結。今兒來,是想托你,鮮魚口跟通州的兩處房子,你能不能給找個主兒?」

  「喔,」仲四問說:「是典是賣?」

  「想賣;出典也行。」

  「想賣個甚麼數目呢?」

  「不知道能賣多少?托你作主吧!不過,最好能快一點兒。」

  「怎麼,是有急用?」仲四緊接著說:「我正好有筆現銀在手裡,不如先挪了去用。」

  「不是目前就要用,是想知道了確數,看還差多少,另外好想辦法。」

  「好!我知道了。」仲四又說:「前天有鏢頭從雲南回來,帶的雞樅菌、宣威腿;晌午在這兒喝酒吧?」

  「謝謝!」曹震答說:「我還得到刑部去打聽消息;去晚了,人都散了。」

  「既然有事,我就不留你了。我把菌跟火腿,送到府上去。」

  「不,不!這兩樣東西很珍貴,你留著應酬客人。說實話,這一陣子再有好東西,也是食而不知其味。」說完,曹震拱拱手,告辭而去。

  坐車到了刑部,先去訪黃主事;他不待曹震開口,便即說道:「令叔的事,有消息了,三法司後天在大理寺會審。」

  「喔,」曹震問說:「不知道派的甚麼人?」

  「刑部已經派出來了,仍舊是謝仁釗。」黃主事又說:「都察院大概是河南道;大理寺當然是寺丞。名字就不知道了。」

  原來三法司會審,視被告官位及案情輕重而定,官位高、案情重,方由堂官率同有關的司官主審;像曹頫這種身分及案情,不須堂官親審,都察院大致派十五道禦史之首,參治院事的河南道禦史;大理寺則派掌治刑名的寺丞,但河南道禦史有十四人之多;大理寺寺丞則是滿洲、漢軍、漢員各一,派誰參與會審,非要到本衙門去打聽不可。

  「上次謝仁釗問過了,不知道結果如何?老兄聽說了沒有?」

  「聽說了。謝仁釗很幫忙,說內務府承辦工程,向來有『三成到工』的說法,此雖言過其實,但木廠送回扣,上下朋分,是盡人皆知的事實。要辦,就得傳訊監督的大員,光辦曹某人一個人,顯失公平。阿、汪兩公都認為茲事體大,尤其是牽涉到陵寢大工,必興大獄,甚至連當今皇上面前第一紅人傅中堂,亦不能免;所以都不主擴大。」

  一聽這話,曹震大感欣慰;「照老兄所說,不但大事化小,或者小事還能化無。」他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了,「恐怕沒有那麼便宜吧?」

  「這可難說。刑部是如此看法,都察院、大理寺或許有異議。」黃主事又說:「三法司定讞,向來是許『兩議』的;甚至『三議』的。」

  「兩議」是兩種意見;「三議」則是三種,會銜覆奏,各抒所見,聽候上裁,為法例所許。但若非輕重之間,出入太大,無法折衷,通常不會發生這種情形。曹震心想,三法司會審,以刑部為主;「阿、汪兩公」既然不願興大獄,此意必受都察院、大理寺尊重。尤其是左都禦史劉統勳清勤正直,最重大體,聖眷甚隆,如果能將他說動了,從輕發落;覆奏必能邀准。

  轉念到此,又覺得由曹頫一肩擔承的算盤,亦未見得是上策。回去要重新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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