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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


  「你別不相信!」秋澄正色說道:「老太太在說,撞見人家的陰私,大凶。老太太還談了好幾個例子,叫人不能不信她的話。」

  「喔!」曹雪好奇心又起,興味盎然地說:「你倒講個例子我聽聽。」

  「《殺子報》不就是?」

  「那是戲。」

  「戲也是拿真人實事來編的。」秋澄說道:「這件案子最後破在杭州,孫家還出過力呢。」

  「杭州」跟「孫家」連在一起,便知是指杭州織造孫文成。這件刑案出在康熙四十年,山東有個姓方的小商人,經年奔走江湖,妻子不耐空閨寂寞,作了出牆的紅杏。她有個九歲的兒子,有一天半夜醒來,發覺有個男人在床上,便問他母親:「爹回來了?」其實是無意間發覺了他母親的陰私。

  九歲的孩子剛剛開始懂事,姓方的婦人怕孩子會洩漏她的秘密,威嚇著說:「不用你管!也不准你說出去!你要敢跟外頭的人多說一個字,看我不把你剁成肉醬!」

  這孩子嚇壞了,第二天入塾讀書,中午不敢回家吃飯;到得放學了,依舊留在自己座位上。塾師問他,只是垂淚不言;多方哄騙,繼而怒斥,那孩子才說了實情。塾師便好言勸道:「你媽是故意嚇嚇你的;你只要不在外面胡說,怕甚麼!我送你回去。不過,你要記住,你千萬別跟你媽說,已經拿昨晚上的事告訴我了。」

  他說一句,孩子應一句,塾師便親自送他回家。那知第二天孩子沒有上學;塾師當然不放心,找上門去一問,那姓方的婦人故作吃驚地說:「昨天沒有回來啊!我只以為你留他在你那裡住,正要去接他;怎麼反倒來問我?」

  塾師知道出事了,當時便將那孩子告訴他的話宣揚於眾;可想而知的,只有打官司了。

  縣官是個忠厚過人的孝悌君子,根本就不相信世間有親娘殺獨子這回事,當下將方氏婦人傳了來,在花廳中審問。

  「塾師告你殺親生兒子,有這回事沒有?」

  「青天大老爺在上,俗語說『虎毒不食子』;我只有這麼一個九歲的兒子,人又聰明,又聽話,那怕我是後娘,也不會忍心殺他。」

  縣官點點頭又問:「塾師說你兒子撞破了姦情,所以你威嚇他,不准洩漏。有這話沒有?」

  「冤枉啊!」方氏婦人居然有一副急淚,且哭且訴,「蒙館先生敗壞良家婦女的名節,青天大老爺,問他姦夫在那裡?問不出來,請青天大老爺替小婦人作主。」

  「捉姦提雙」,是天下十八省毫無例外的說法;塾師在這一層上,自然落了下風。而且律例無「指奸」的明文;問官即令知道姦夫是誰,也不准使用「某某人是不是你的姦夫」這種套問的語氣。而況根本不知姦夫是誰,所以姦情這部分,只好置之不問。

  「那末,你說你的兒子到那裡去了呢?」

  「這要問蒙館先生。」方氏婦人答說:「我的兒子很聰明,書讀得很好,蒙館先生喜歡他,常常留他在家過夜,這種事也不止一次了。他喜歡我的兒子,我很感激,不過,不知道出了甚麼意外,反而編出一套話來誣賴有姦情殺了兒子,這樣狠毒的心,天理不容。小婦人不知道是甚麼前世的冤孽?」說著,複又號咷大哭。

  「真是冤孽!」縣官飭回方氏婦人,跟刑名師爺商量,該怎麼辦?

  「東翁,」刑名師爺提出警告:「這件案子不可張揚,殺子是逆倫大案,如果不破,東翁的前程不保。一張揚開來,京裡都老爺聞風言事,一上奏摺,這一案就會變成『欽命』案子,這一來麻煩就大了,巡撫、臬司都會驚動,東翁就不必辦別的公事,只應付這件案子好了。」

  「是,是!見教得高明之極。不過,老夫子,你還得想個辦法出來。」

  「有辦法!」刑名師爺說道:「只著落在塾師身上,自然會有結果。」接著便教了縣官一套話。

  縣官當即下火簽傳塾師到案,也是在花廳裡問;首先申誡:「你千萬別再提方氏的姦情了,敗壞良家婦女名節,這個罪名你擔不起。」

  「是。」塾師心不以為然,但不能不接受。

  「至於你的學生,你一定要交出來,」縣官不等他答辯,緊接著說道:「九歲的孩子很懂事了,總不會無緣無故失足掉在井裡,下落不明。沒有活的有死的,交不出人交屍首。我也不限你的期,你去明查暗訪,弄個水落石出。不過,」縣官特為加重語氣:「萬萬不可到處張揚;你自己把案子弄大了,可別怪我『追比』。」

  衙役徵收錢糧,捕快緝凶破案,都有期限,大致五日為期,到期不能交差,縣官坐堂查問,打幾十板子,寬以限期,名為「追比」。照此例子來處置,塾師交不出他的學生,便將受刑,心裡自然著急;退出縣衙,去請教他的一個專門代人寫狀子、打官司、當訟師的朋友。

  「縣官很高明,不過你要懂他的意思,為甚麼要你去明查暗訪?」

  「是啊!」塾師答說:「我也不明白,衙門裡有的捕快,為甚麼不派出去查訪?」

  「一派捕快,引人注目,省裡一知道了,就會查問,那時候紙裡包不住火,案子鬧大了,在縣官只有壞處,沒有好處。如今責成你去明查暗訪,能有結果最好;否則亦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所以最要緊的一點是,你切切不可張揚開來;即便有人問你,你也要裝作事不幹己的局外人。我的意思,你明白不明白?」

  「你這一說,我當然明白了。可是,我該怎麼樣著手呢?」

  那訟師想了一下問道:「照你看呢?你的學生到底到那裡去了?」

  「我看是到陰曹地府去了。」塾師痛苦地說:「要怪我太大意。我那學生中午情願餓肚子,下午死也不肯回去;等我送他到家,他娘當然會起疑心。說起來我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我一定要把他的屍首找出來。」

  「那就只有一個辦法,你多派人日夜監視方家,尤其是晚上,看有甚麼男人出入。除此以外,你不必再幹別的。」訟師又說:「事不宜遲,趕緊去部署,要秘密。三天以後,你再來看我。」

  如是三天,塾師與訟師再度相晤,報告日夜監視的結果,毫無動靜。

  「對方怎麼樣,有沒有來跟你要人?」

  「沒有。」

  「有沒有到縣衙門去查問她的兒子?」

  「也沒有。」塾師答說:「要不要去查一查?」

  訟師想了想說:「不必。照道理說,她一個兒子無緣無故從你那裡不見了,一定會天天到你那裡來,哭哭啼啼,大吵大鬧;現在毫無動靜,足見她心虛。我看可以動手了。」

  「動手?」塾師問:「動甚麼手?」

  「帶了人到她家去搜。」訟師又說:「屍首一定還來不及移走,不知道她埋在甚麼地方,你多帶人去搜。」

  「搜不出來怎麼辦?」

  「你不去搜怎麼辦?」訟師反問一句。

  塾師將前後情形細想了一遍,認為訟師的判斷不誤,決定照計而行。當即找了好些人,有男有女,一大早悄悄到了方家,敲開門來,一擁而進,先將方氏婦人制服,嘴裡塞進一團布,讓她不能叫喊。然後樓上樓下,默無聲息地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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