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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汪由敦到此方始恍然大悟,全案之起,是由於俞鴻圖誤會了意旨,希圖出賣查嗣庭邀功;而世宗因為有心病,而又有查嗣庭一直不大聽話,疑心他私下必有秘密記載,因而遽然下令嚴辦;而李衛與俞鴻圖的想法相同,推波助瀾,真的將查嗣庭認作大逆不道。及至幾乎通國皆知,查嗣庭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時,才發覺他的文字,根本就沒有甚麼有關世宗得位元不正的記載,亦找不到有何謗訕怨望的話;這一來就成了一個無可再僵的僵局了。

  「試問,到此地步,先帝怎麼辦?既不能偃旗歇鼓,也不能輕描淡寫。總而言之,此案如果辦輕了,就表示自己辦錯了;如果不肯認錯,就非重辦不可,查橫浦這一案,也是千古以來少有的冤獄;不過,先帝到底是英王,後來處置俞兆晟父子那一案,無異表示認錯,而查家的沖霄冤氣,亦不至於變成戾氣。」

  這一案在汪由敦是記憶得很清楚的。俞兆晟、鴻圖父子,後來都很得意,俞兆晟早就升到了戶部侍郎,是「當家」的堂部;俞鴻圖由翰林院侍講,外放為湖北學政。這個差使稱為「學差」,三年一任,只要平平穩穩地做去,三年下來僅是收受秀才的贄敬,便足以償還「京債」而有餘;倘或放到富庶而文風盛的大省,更是「班生此行,無異登仙」。至於貪心不足,受賄讓文武童生進學成為秀才,亦是常有之事,只要不太過分,至多風評不佳,不致於會出「參案」。

  但俞鴻圖的情形就不同了。湖北亦是大省,所派學政,縱不如江蘇、浙江文風特盛之區,每以二品大員的侍郎或內閣學士充任,至少也要底缺是侍講學士、侍讀學士方夠資格;俞鴻圖以侍講派充湖北學政,恩出格外,而世宗另有打算。

  他的打算是,俞鴻圖在查嗣庭這一案上,所犯的過失極重,世宗簡直是吃了一個有苦難言的啞巴虧。公然懲處既不可,索性給他一個將功贖罪的機會,派他出任湖北學政;如果能夠實心任事,且又能夠用學政得以專折奏事的權力,將湖廣的官吏賢否、政事得失,密密奏報,那就不但可以原宥他在江西的過失,進而還可重用。

  如果俞鴻圖不明此意,敷衍塞職,那就懲處有名了。因此,在派俞鴻圖為湖北學政的同時,便在湖北巡撫王士俊的密折中批示,要他留意俞鴻圖在湖北的所作所為。王士俊是田文鏡一路人物,好以訐告博主知,等俞鴻圖到任,第一次「按臨」湖北各府,巡迴歲試生童,尚未回省之前,便臚列證據,舉劾俞鴻圖有賄賣情事。

  這一下,世宗便決定要殺俞鴻圖了。但不宜出之過遽,因為俞鴻圖之被重用,是舉朝皆知的事,如果剛一重用,便加誅戮,為情理所不容,便會有無數的流言出現;同時,他也可以說還稍存恕道,或者俞鴻圖由於負債太多,急於清償,賄賣之事,偶一為之;完清了「京債」,或許就會奉公守法。因此,密諭王士俊不動聲色,繼續密查密奏。

  這俞鴻圖利令智昏,不知死期將至,只以為自己在江西出賣查嗣庭,是立了一件大功,因此在湖北大貪特貪,甚至不必王士俊密奏,皇帝在京裡都能找到證據——俞鴻圖經常派他的一個名叫曹楷的家人,將在湖北所得的賄銀,運送到京,交給俞兆晟存放在殷實的典當中生息。

  到得雍正十一年九月,終於東窗事發了。俞鴻圖贓私累累,固屬罪有應得,但上諭中說他「原系查嗣庭案內獲罪之人,朕格外寬宥,複加任使」,不免使得知道當年內幕的人,大為詫異。查嗣庭獲罪的表面原因是,兩場的題目,一題出於 《論語》:「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當下詔命各省督撫保舉人材時,認為此題意存譏刺;另一題出於《孟子》「今茅塞子之心矣」一章,指為「不知何指,居心殊不可問」。即令是欲加之罪,畢竟也還要有個說法,至於俞鴻圖出第二場題,並無不妥,且副主考對正主考並無監督之責,如果查嗣庭出題差錯,與俞鴻圖毫不相干。當時明詔免罪,如今卻又說他「原系獲罪之人」,煌煌上諭,前後矛盾,豈非怪事。

  到得細看上諭,進一步探究,便不免要為俞鴻圖捏一把汗了。上諭中認為俞鴻圖必當「感激黽勉,考校公明,以圖報效」,而竟如此,實出意外,且正當「天下學政澄清之會,俞鴻圖一人,首先犯法,納賄營私,甚屬可惡」。這意思是很明白的,要拿俞鴻圖來開刀,做個殺雞駭猴的榜樣了。

  結果是「獲罪之人」,加上「首先犯法」,一共八個字,為俞鴻圖帶來了僅次於「淩遲」的苛刑「腰斬」。傳說俞鴻圖處決後,一時不死,以指濡血,連寫七個「慘」字,方始氣絕。這當然是齊東野語,但亦不難想像俞鴻圖死狀之不忍令人目睹。

  在世宗看,俞鴻圖當年欺君罔上,誤導他入於歧途,大傷他英明的名聲,也摧折了他刻意籠絡士林的苦心,一死尚不足蔽其辜,於是俞鴻圖便「禍延顯考」了。

  俞兆晟治罪是在雍正十二年三月,刑部以「平日不能教子,家人曹楷來往京中送銀,俞兆晟懵然不覺,應降二級調用」覆奏;世宗勃然震怒,命軍機大臣擬了一道明發上諭,說「俞兆晟向來品行不端,與李維鈞結為姻親,又依附年羹堯門下,皆朕所深知,因伊痛自悔過,辦事尚有才幹,用至戶部侍郎。自怡賢親王仙逝,複萌故智,弊端種種,將王數年苦心整理之成規,任意更張,甚屬可惡。」這便見得當初之重用俞兆晟父子是別有淵源的。

  接下來又說:「今伊子俞鴻圖納賄婪贓,紊亂學政,非尋常私弊可比,伊有此逆子,豈真一無見聞,而欲脫然事外乎?」然後便是責備刑部堂官:「刑部審理時,只引失察家人子弟之條,希冀從輕完結,大徇情面,著將刑部堂官交都察院嚴察。」

  刑部滿漢兩尚書、四侍郎,都為此案受到申飭。俞兆晟雖不至於死,紗帽當然亦保不住了。

  「你們想,先帝是這樣子猜疑的性情,又有查橫浦這個例子在那裡,我能不小心嗎?」張廷玉又說:「我當時最有利的一點是,從不捲入黨爭的漩渦,無榮則無辱。這句話,你們千萬要記住。」

  「是。」汪由敦與張若澄同聲答應。

  「可是,有時候事不由人。」張廷玉的語氣忽然一變:「既有榮辱之分,就一定要爭!」

  這話便使得他的一子一門生,無從贊一詞了;只都用眼色催請他說下去。

  「今上即位之初,刻意籠絡幾個他用得著的人,首先,當然是鄂文端跟我。此外,今上當然自己要培植幾個人,平郡王是一個、訥親是一個,傅中堂以椒房貴戚,更是一個。我當時心裡在想,一個人要籠絡人的時候,唯恐人家不受籠絡,示好無所不至;到得人家既受籠絡,想想優待太過,就有悔心了。因此,對於皇上加恩,我屢次辭謝;那知皇上錯會了我的意思,以為以退為進,反而迭施恩沛。這一來,我只好受之不辭;那知皇上又疑心了,覺得有尾大不掉之勢。於是而有劉延清乾隆六年一疏——」

  「啊!」汪由敦不由得失聲而將他老師的話打斷;藏之心中已久的一個疑團,開始要打破了——劉延清便是現在署理漕督的劉統勳,他是山東諸城人,雍正二年的翰林,循資升至詹事府正詹,由於在上書房行走多年,當今皇帝居藩時,便已默識在心,所以一即位便將他升為內閣學士,派到浙江修理海塘;第二年調為刑部侍郎,丁憂回籍,服滿起複,升為左都禦史,真所謂「官符如火」;劉統勳感恩圖報,便上了一個張廷玉所說的「乾隆六年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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