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三春爭及初春景 | 上頁 下頁
一五三


  「什麼事?」

  「還不是讓位的事。打一開頭就是個騙局,你總知道吧?」

  「我可不知道。」弘普斬釘截鐵的說:「我只知道皇上一時不打算讓位,要把准葛爾的軍務弄妥當了再說。我不是幾次勸你別心急嗎?」

  「話是說過,無非一句空話而已,他根本就沒有遜位的打算。」

  這個「他」是指當今皇帝,弘普立即反問:「他跟你說過這話?」

  「這還用說嗎?情形明擺在哪裡。」

  「既然如此,你又何以催著要接位呢?」

  弘皙語塞,心裡卻是憤懣不平,覺得弘普的詭辯,比他父親還難纏。他平常不是這麼善於辭令的,可見的這套辯駁翻來覆去已演練過不知多少遍了。由這一點上,更可證明一開頭就是個大騙局。「到現在我算是明白了,」他獰厲地說:「什麼人長得什麼五臟六腑,看得清清楚楚。」

  弘普讓他去發牢騷罵人,若無其事的笑一笑,開口說道:「你回頭也搬來了跟我們一起住吧!我們商量好了,鬥葉子宵夜,加上你一個,正好輪流『做夢』,輪流休息。」

  「哼!」弘皙冷笑道:「我可沒有你那份閒情逸致,夢做得夠長了。」

  「你的意思是,你的夢已經醒了?」

  這句話就更露骨了,弘皙冷笑著說:「不醒怎麼著,莫非真地連死了都做糊塗鬼?」

  「死是決不至於——」

  弘普故意尾音曳長停了下來,看弘皙一臉殷切的神色,心知他口雖不言,心裡想當焦急,迫切希望知道前途的吉凶禍福。於是他忽然換了很莊重的神色說道:「我想,你不得已而求其次,還是可以做一家之主。」

  「這,」弘皙搖著頭說:「我不懂你的話。」

  弘普很含蓄的為他解釋,事已至此,罪不可免,但不至於死;王爵也不會取消,只是須另擇人承襲。弘普認為他如能表示悔改,則此零星承襲之人,可以由他來挑選。這樣,他在兄弟之間,便仍可維持家長的地位。弘皙的兄弟很多,一時想不起有誰來承襲為宜;當然,這也是他捨不得拋棄爵位,以至意緒如麻、無法作冷靜思考之故。

  「怎麼樣?你如另有主意,不妨說出來商量。」

  到此地步,弘皙真有萬般無奈之感;通前撤後想下來,只有用「識時務為俊傑」這句俗話來自譬,老老實實地說道:「普二,你到替我拿個注意看。」

  「老十不很好嗎?在他,你是長兄如父。」

  弘皙的幼弟,庶出而行十的弘溈,自幼喪母,由弘皙的妻子所撫養,所以名為兄弟,情同父子。弘普的建議,在弘皙字是求之不得,但怕其餘諸弟,特別是老六弘燕,老七弘眺提出反對,很難處置。

  「這一點,你不必擔心,我跟老爺子說,無論如何幫你的忙。」弘普說道:「倘若上諭讓你自行擇人,奏請承襲,你會為難,直接有上諭指定,就誰都沒話說了。」

  【第三部 第十七章】

  兒戲似的宮廷政變,談笑間就處置了。當然會有人倒楣,但比起雍正朝那種忠臣大吏,動輒五條鐵鍊鎖起,解到「天牢」,甚至送到圓明園或西苑,由皇帝親審的恐怖景象,僅僅革爵訓斥,真算不了一回事了。皇帝的心思很深,他不在乎弘皙「造反」,關心的是,這麼一件可為之「謀反大逆」的要案,竟輕輕發落,在臣民心中會引起怎麼樣的一種猜測?經過數度思考,他決定親自動筆,輕描淡寫得讓大家知道有這回事,而會很快的忘記。然後再看情形,逐漸加重刑罰。於是他根據宗人府議奏,莊親王胤祿與弘皙、弘升等結黨營私,往來詭秘,請分別革爵,永遠圈禁的摺子,寫了一道朱喻。拿莊親王來「開刀」,沖淡弘皙為「主犯」的身份,也是預先策劃好的。他說:「莊親王胤祿,受皇考教養深恩,朕繼位以來,又複加恩優待,特令總理事務,推心置腹,又賞親王雙俸,兼與額外世襲公爵,且與以種種重大職位,具在常格之外,此內外所共知者。乃王全無一毫實心為國效忠之處,唯務取悅於人,遇事模棱兩可,不肯擔承,唯恐於己稍有干涉,此亦內外所共知者。」

  連用兩個「內外所共知者」,一筆帶過,可以避免敘述當初爭奪皇位的真相;接下來要表示他將此事看的甚輕;「至其於弘皙、弘升、弘昌、弘皎等私相交結,往來詭秘,朕上年既已聞知,冀其悔悟,漸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結。據宗人府一一審出,請治結黨營私之罪,革去王爵,並種種加恩之處,永遠圈禁。朕思王乃一——」寫到此處,皇帝覺得為難了,要講莊親王形容成怎樣一種人?說他能幹,則「私相結交」弘皙等人,便是有心謀反,處置不能不重;說他庸碌,則「予以重大職任,具在常格之外」,顯失知人之明。考慮下來,唯有自承無知人之明,才能「開脫」莊親王,當下又寫「朕思王乃一庸碌之輩,若謂其胸有它念,此時尚可料其必無,且伊並無才具,豈能有所作為?即或有之,豈能出朕範圍?此則不足介意者。」

  寫是寫了,內心不免愧疚。他從小由莊親王胤祿的生母宓妃王氏,及果親王的生母勤妃陳氏所撫養,聖祖晚年萬歲之遐,課幼子自娛,親授胤祿以天算之學、火器之道,而皇帝又從胤祿受教,名為叔侄,義同師弟。自己一向講究尊師重道,如今將胞叔而又為恩師的莊親王貶得一文不值,所謂師道尊嚴,掃地無餘,良心是在不安。但非如此,這條苦肉計便無效用,只好隨後補過。就文氣推敲了一回,提筆又寫:「但無知小人如弘皙、弘升、弘昌、弘皎輩,見朕于王加恩優渥,群相趨奉,恐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彼時則不得不大加懲創,在亡固難保全,而在朕亦無以對皇祖在天之靈矣。」

  這樣措辭,意示為了保全莊親王,不得不然;稍稍道出了苦衷。接下來論弘皙之罪,筆下就不必客氣了。「弘皙乃理密親王之子,皇祖時父子獲罪,將伊圈禁在家,我皇考禦極,敕封郡王,朕複加恩厚待之,乃伊行止不端,浮躁乖張——」浮躁乖張者何在,皇帝心想,照實寫出來,自己也覺得丟臉。但如不寫,便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且,又後倘有必要加重刑罰時,也無根據。所以決定據實而書:「於朕前毫無敬謹之意,唯一諂媚莊親王為事。胸中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即如本年遇朕誕辰,伊欲進獻,何所不可?乃制鵝黃肩輿一乘以進,朕若不受,伊將留以自用矣。今事蹟敗露,在宗人府聽審,仍複不知畏懼,抗不實供,此又負恩之甚者。」

  以下論弘升之罪:「弘升乃無籍生事之徒,在皇考時先經獲罪圈禁,後蒙赦宥,予以自新之路。朕複加恩用至都統,管理火器營事務。乃伊不知感恩悔過,但思暗中結黨,巧為鑽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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