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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蘭桂姐知道一句話闖禍了,急忙賠不是,已難消余捕頭的新仇舊恨。原來吳縣捕快,自恃大縣,平日在茶坊酒肆,遇到長洲縣的同行,言語神氣之間,總不免多少帶出一種身分高人一等的意味;潘三心粗氣浮,開罪於人,更是常事。余捕頭積忿於心,已非一日;所以這一次聽部下攛掇,根據花面狐的獻計,預備栽贓陷害蘭桂姐,好好敲她一筆時,先還有些躊躇,及至聽說蘭桂姐仗姘夫潘三之勢,刻薄姑娘,才下定決心,照部下獻議行事。

  不過,他的本意,亦無非因為蘭桂姐所聚的不義之財甚多,弄她兩口皮箱的東西,也就罷了。所以雖在她的皮箱中搜出潘三玩法舞弊的一些證據,亦並不想在這上頭掀起風波,此時由於蘭桂姐語出不遜,「報應」二字觸犯此輩的大忌,恨之刺骨,故而翻然變計,預備好好掀一掀老案。

  當然,先得料理妙紅之事。一聲吩咐,即刻傳到,妙紅已如吃了「定心丸」,態度從容得很。進來盈盈含笑,深深下拜;恭恭敬敬地說一聲:「余頭,你老人家好!」

  「你叫妙紅?」余頭問說。

  「是,花名妙紅。」

  「你在那個鴇兒家?」

  「喏,」妙紅指著瑟縮在一旁的蘭桂姐說:「在蘭桂姐那裏多年了。」

  「我告訴你,有個太湖強盜供出來,有三隻箱子窩藏在蘭桂姐那裏,今天起出來了。本來因為你在她那裏多年,想問問你,平時有沒有鬼頭鬼腦,行跡可疑的人,在她那裏進出,如果有,是什麼樣子。現在,」余捕頭重重地說:「不必了!」

  這「不必了」三字,入耳有異,帶著些負氣的意味;妙紅不明白是何道理?只能謹慎地答一聲:「是。」

  「蘭桂姐說,這三隻箱子不是賊贓,兩隻是她自己的,一隻是你寄放在她那裏的。所以傳你來問;你看,那隻箱子是你的?」

  「這一隻。」妙紅毫不遲疑地指出來。

  「你不會認錯?」

  「自己的箱子,怎麼會弄不清楚。」

  「你說得有道理。不過,」余捕頭沉下臉來說:「如果箱子裏的東西你說得不符,你跟她一樣要吃官司。」

  「這──,」妙紅急忙聲明:「東西太多,總有些記不起來,或者記錯了的。」

  「這不要緊。十樣記得七八樣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那一定記得。」

  「好!你說。」余捕頭轉臉叮囑:「小黃,你聽仔細。」

  於是,妙紅靜靜心,將箱子裏的東西一樣一樣報出來;叫小黃的那個後生細細檢點,始終不曾開口。

  報了有十幾樣,余捕頭揮一揮手說:「好了,打開箱子來看。」

  開箱檢點,妙紅所報,件件都有著落。余捕頭吩咐不必再看,照舊將箱子關好。

  「這隻箱子是你的,你具結領了回去。」余捕頭說:「你有沒有保?」

  妙紅喜出望外,連連答應:「有,有!」她笑逐顏開地說:「余頭,我真正感激不盡,不知道怎麼報答你老人家?」

  「用不著你感激。我是公事公辦。帶下去!」

  妙紅復又深深下拜,稱謝不止,然後隨著箱子走了出去,找地保王老實替她料理一切。

  「現在要輪到你了!」余捕頭說:「照方吃炒肉,只要你說得不錯,我公事公辦,照樣發還。」

  聽得這話,蘭桂姐心頭一寬;點點頭說:「等我好好想一想。」

  這時已走來兩名捕快,先將皮箱抬到中間;蘭桂姐一大串鑰匙是坐臥不離的,正從鈕扣上解下鑰匙圈要找尋時,有個捕快,已「噹」地一下,用手中的鐵尺把鎖敲掉了。

  「你一樣一樣說。」

  「是!」蘭桂姐就想得起的先說:「翡翠金鑲鐲子一隻;珍珠——」

  「你慌什麼!」敲鎖的那個捕快暴聲呵斥:「頭兒不是關照過,叫你一樣一樣說?等找到鐲子再說第二樣。」

  蘭桂姐只好不作聲。那兩個捕快打開箱蓋,一陣亂翻,找到一隻碧綠的金鑲玉鐲,舉以相示。

  「是不是這個?」

  「是!」

  「好!說第二樣。」

  那捕快像拋棄廢物似地,看都不看,將玉鐲往磚地上一丟;只聽「嗆啷啷」一陣響,玉鐲碎成七八段。

  蘭桂姐心痛得眼淚都要掉下來了;怒火燒得她臉紅如火,汗出如漿,不過她到底是積世的老虔婆,知道自己無意中闖了大禍,倘或稍欠沉著,不知會有什麼不測之變,所以強自保持鎮靜。

  識得厲害的蘭桂姐,心裏在想,大不了受人作踐,蹧蹋了兩箱子的衣飾,也就無事了。所以將心一橫,只是想一樣,報一樣;隨那兩名捕快在箱子裏亂翻亂摔,視如不見。

  等她再也想不到,報不出,兩隻箱子裏,都還剩下小半箱的衣物;動手的捕快便將摔得滿地的東西踢到一邊,空出一片地,舉起箱子翻過來向下一倒,然後隨手一撿,拾起一本皮護書;此物入目,蘭桂姐立刻記起物主,不過她覺得是不相干的東西,不必急急於表明,且看一看再說。

  那知余捕頭不問他物,偏偏就注意這本護書:「那是什麼?」他轉臉說道:「小黃,你拿過來看看。」

  小黃一看,本無表情的臉,忽然變得緊張了;雙眼亂眨,彷彿很困惑似地,然後走到余捕頭身邊,耳語了一會。

  他是有了新的發現;余捕頭卻是故意做作。這本護書裏面有些什麼東西,他已經看過;本想馬虎了事,只為蘭桂姐出言不遜,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抓緊把柄,掀起一場風波來。

  「你怎麼會有這本護書?」余捕頭問。

  蘭桂姐不能不說實話了,「是潘三的東西。」她說:「有一次忘記在我那裏,我隨手替他收了起來的。」

  「那個潘三?」余捕頭明知故問。

  「就是吳縣班房裏的。」蘭桂姐特意點他一句:「他也常跟余頭在道前街吃茶的。」

  「是他!不錯,我跟他在茶會裏常常碰頭。不過,我想不到他是這麼樣一個人?」余捕頭又轉臉交代:「小黃,錄供。」

  蘭桂姐也聽潘三談過衙門裏辦案的情形,一看要錄供,便知事態嚴重,不由得就有些發抖了。「你不要怕,只要你說實話;該殺該剮沒有你的事!」

  語氣很溫和,卻比暴跳如雷更來得令人膽戰心驚──居然要殺要剮,潘三是犯了什麼彌天大罪?蘭桂姐驚悸之餘,也不免困惑。

  「你認不認得字?」余捕頭問。

  「只認識數目字。」

  「倒巧!」余捕頭說:「這兄弟兩個的名字,正好是數目字。」

  余捕頭將護書中取出來的一張紙;指點給小黃,讓他拿給蘭桂姐看。

  「你認!」小黃指著問:「什麼字?」

  「廿一、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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