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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東南淪陷,他仍舊留在上海,從事慈善工作;頗得日本人的敬重,因而向汪精衛推薦他的這個老同學出長司法。汪精衛欣然同意,與繼傅筱庵出任上海市長的陳公博及周佛海商量以後,決定委託在 《申報》掌權,而與張一鵬小同鄉的陳彬壧去勸駕。

  張一鵬自然不肯落水,而陳彬壧是想好了一套話去的;他說:「重慶從事地下工作的愛國分子,有六百多人被捕;日本憲兵把他們寄押鎮江、常州、無錫、蘇州的監獄裡面,不審也不判,性命都很危險。要有一位有肝膽的人出來,才能救得了他們。請他出來當司法行政部長,不是拖你下水;是請你『入地獄』。」

  「佛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張一鵬歎口氣說:

  「你三天以後,來聽回音吧?」

  通過徐采丞的秘密電臺向重慶請示;得到的複電是由錢新之、杜月笙具名的,只有十二個字:「請念令兄遺志,公病萬勿食冰」。所謂「令兄遺志」,是指已經下世的張一麟,暮年請纓殺敵一事;「冰」自是「彬」字的諧音。

  「你看,不是我不肯吧?」

  陳彬壧歎口氣說:「『公病萬勿食冰』,晚節自然可保;不過那六百多人的性命,恐怕難保了!」

  張一鵬跳了起來,氣急敗壞地將蘇州話都急出來,「奴做,奴做!」他說:「不過,只做六個月,日腳一到捲舖蓋,一日不多做。」

  等張一鵬走馬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跟日本軍方交涉,釋放寄押在各地的「重慶地下工作人員嫌疑犯」;交涉大部分勝利,所以青年團的王維君等等,都能重獲自由。

  張一鵬的第二件事是改革獄政,親自到各地監獄去視察,與犯人談話,訪求「囚」隱。哪知竟因此沾到了專門傳染斑疹傷寒的白虱,不治而死;咽氣之日恰好是六個月、一天不多、一天不少、一語成讖,「捲舖蓋」長行不歸了。

  司法行政部的這個部長,是羅君強早就在活動的,儘管周佛海希望張一鵬一直幹下去,因而對羅君強不斷敷衍,總說「到時候該你的,一定還是你的。」現在天從人願,張一鵬一死,羅君強自然而然地補上了這個職位。

  他喜歡弄權,坐上了這個位子,要他不干預司法,比緣木求魚還難;他又喜歡沽名,當司法行政部長如果只抓住司法二字,要博個公正廉明的「青天」名聲,是很容易的,眼前就是絕好的一個機會;他將承辦檢察官找了去說:「這案判得太輕了!你要提起上訴。」

  檢察官也受到了輿論的壓力;但徐家知道關鍵是在他手裡,只要他不上訴,便算定讞,所以買了當時已很名貴的英國「套頭」西裝毛料;現成的「蓋世維雄」之類的補藥,自然還要極大的一個紅包,悄悄送到他家。「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口軟」,正當左右為難之際,羅君強的指示,正好解除了他的困境,奉命唯謹,當天就向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提出上訴;同時托人向徐家打招呼,道是奉命辦理,身不由己。

  於是第二審官司的難苦作戰又開始了。徐家在第三高分院鑽頭覓縫,卻是到處碰壁,因為不但分院長喬萬選,對羅君強唯命是從;庭長到推事,聽說此案上訴,出於奉命,亦多敬謝不敏。不過法院中人卻指點了一條明路,道是此人如肯幫忙,便可化險為夷。

  此人非別,正是金雄白。指點的人說:「金雄白跟羅君強在參加汪政府籌備工作時,便在一起工作;而且住在一起。羅君強出任司法行政部長以後,屢次約金雄白擔任政務次長;金雄白認為不做官比做官舒服,因而堅辭。現在金雄白又掛牌做律師了;如果請他來當二審的『選任辯護人』,跟羅君強疏通疏通,還不是閒話一句。」徐家的「智囊團」認為此計大妙;第一審的律師亦全力主張請金雄白。可是該怎麼請呢?研究下來,找到一個很適當的人選「耿秘書」。

  這個耿秘書名叫嘉基,字績之,江蘇松江人。他的父親是前清的外交官;耿嘉基從七歲起,就在法、比兩國讀書。學成歸國,一度在外交部做事;北伐完成不久,調任上海市政府法文秘書,專辦對法租局的交涉,與杜月笙的關係極深。松江是東南膏腴之地中的精華,耿家在原籍有數千畝附郭之田,富甲一方;加以他本人在煙土方面的收入,因而能使他盡情揮霍;歡場女子竟以曾獲「耿秘書」青睞為一件值得誇耀的事。

  由於松江與上海接壤,那一帶以黃浦江作區分,稱為「浦南」;當地的「草莽英雄」以「耿秘書」作護法,為了便於跟李士群講斤頭,有意拖他落水。耿嘉基生性豪邁,樂於助人,認為能助鄉人,免於七十六號的荼毒,亦是一件好事。但他的身世、學養,與李士群自然格格不入。金雄白看出這一點,以過去的交情,將他介紹給周佛海,亦為「十弟兄」之一。但是他跟周佛海並不接近;李士群方面又不願意他跟周佛海接近,多方阻撓,結果弄成兩面不得意,有落水之名,無落水之利,但虛名猶在;徐家認為請「耿秘書」出來說情,金雄白一定不會不賣面子。

  耿嘉基自己也覺得跟金雄白的交情,不同泛泛,不妨幫徐家的一個忙。所以打了個電話給金雄白,約他在勞爾東路一號,他私人組織的俱樂部中吃飯。

  喝著酒漸漸談到正事,耿嘉基吐露了徐家預備請他辯護的意思,然後說道:「至於律師公費,以及其它任何費用,要多少,就是多少。這一點,我可以負責。」

  金雄白笑一笑說道:「績之,你知道不知道,我為甚麼掛牌?」

  「我不知道。」耿嘉基說:「我原在奇怪,你也夠忙了,那裡還有工夫來替人出庭?今天你自己提起來,倒不妨跟我談一談。」

  「君強幾次約我當他的副手。我從無官癮;就有官癮,也不能跟他共事。讓他糾纏不過,只好拿律師招牌做個擋箭牌。這層道理你明白了嗎?」

  耿嘉基恍然大悟,原來他掛牌當律師,是跟羅君強決絕的表示;照此看來,他當然不肯向羅君強低頭去說合官司。不過即使他不肯去說情,法院中知道他跟羅君強的關係,自然另眼相看;倘如維持原判,或者斟量再加一兩年,敷衍檢方的面子;羅君強看是金雄白經的手,一定也不為已甚。

  這樣想著,便即說道:「雄白,我並不是希望你在合法辯護的範圍之外,去替當事人活動。我只希望你考慮兩點:第一、你是律師,合法承接業務,不必顧慮其它;第二、請你給我一個面子。」

  「言重、言重!績之,我老實告訴你,已經有人看出來,認為我接徐家的案子最好;從中居間,想說成功了,好到徐家去表功。他們的話,沒有你老兄這樣客氣,說這件案子本是我揭發的,如果我不肯替他家辯護,徐氏血胤,因此而斬,問我良心上過得去過不去?解鈴繫鈴,我如果肯挺身而出,不但是補過,也是積德。這話,我倒真不能不動心——」

  「是啊!」耿嘉基急急又說:「我也想到這些話,不過不便出口。現在不談大義、私情,請你無論如何要幫忙。光只就事論事,徐家老二亦並不是非判死罪不可的。」

  「這話很實在。第一審的律師過於弄法,今天這個結果,似巧而實拙;當初如果是我辯護,我絕不玩弄這種一看就是裝傻賣呆,反惹人反感的手法。」

  耿嘉基聽他意思好像活動了,便興致勃勃地問道:「那末,你是預備怎麼辯護呢?」

  「被告如果當庭承認長兄動手在前,因為防禦過當,一時失手,既無預謀的證據,則誤殺罪充其量也不過判個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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