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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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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是、說得是。」耿嘉基很高興地說,「好在被告始終不曾開過口;到二審叫他開口,照你的話說。」 「這是我的看法,並非建議。」 「那末,你有甚麼建議呢?」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不,不!請你辯護——」 「不,不!」金雄白也搶著說:「績之,你要替我想一想,案子是我首先揭發的;揭發以後,忽然掛牌做律師,而且同行都知道,我只是掛牌,幾乎生意都推出門的,如今就徐家這一案我接了。績之,請問你是不明內情的第三者,心裡會不會這麼想:這傢伙,原來他是有意安排的!」 耿嘉基語塞,楞了好一會,才問了句:「你能不能勉為其難?」 「人言可畏!績之,這件事,我只有違命了。」 耿嘉基再也不提這件事了。至於金雄白,任何案子可以不接;有件案子卻非接不可,因為當事人是周佛海的妻子楊淑慧。 【第十一章 醋海波瀾】 楊淑慧打官司的對象,不問可知是周佛海。她根本不可能跟任何人發生法律糾紛;即令有了,也用不著她來出面。而跟周佛海打的必是離婚官司;且必起於醋海波瀾,亦是可想而知的事。 事起於這年春天,小人得志的吳四寶夫婦做雙壽;吳四寶四十九,佘愛珍倒是四十歲整生日,他家住在愚園路,不久以前將左鄰的一座洋房買了下來,樓下打通了做舞廳;樓上就是個可擺十幾桌酒的大餐廳。做生日前後三天,在花園右首的網球場,及曬場上架起席棚,各搭一座戲臺唱堂會;紹興戲,申灘以外,主要的當然是平劇。正在上海的京朝大角,程硯秋、譚富英,無不被邀;賓客則除了汪精衛以外,都有帖子。周佛海恰好在上海。正日那天,親臨致賀;隨即被延入第一排正中去聽戲,他的左面是李士群;右面隔開一個座位是邵式軍。 開鑼第三句是「打花鼓」,扮鳳陽婆的是初出道的一個坤伶,藝名筱玲紅,看年紀不過十七八歲,靠了她那雙黑亮靈活的眼睛,一出場便讓全場都覺得眼前突然一亮;颱風十足,立即便得了個「碰頭好」。 周佛海自此聚精會神,目無旁鶩;視線只隨著筱玲紅的腰肢轉。這是句玩笑戲,道白用揚州口音,到得自矜「我是的的刮刮的清水貨呢!」眼角恰好瞟及周佛海,看他那副垂涎欲滴的神態,不由得一笑回眸,那種刻畫少女嬌羞的神態,冶媚入骨,越發害得周佛海如醉如癡了。 見此光景,吳四寶便到後臺,等筱玲紅卸了妝,帶她來見周佛海;就坐在邵式軍身旁的空位子上,與周佛海有說有笑地看了半出戲,隨即在眾目睽睽之下,相攜而去。 據周佛海事後對人說:「筱玲紅倒真是『的的刮刮的清水貨』」。因為如此,越覺眷戀;但要藏嬌金屋,卻很困難,因為一則他的地位又不比從前,越發有人注意;再則楊淑慧知道周佛海已成了「財神」,拍馬拉馬的人很多,釘得更緊。想來想去,只有一個人可托,就是孫曜東。 這孫曜東是「壽州相國」孫家鼐一家,他的父親叫孫履安,是個老名士;還有個哥哥孫養農,跟袁世凱的東床快婿薛觀瀾,都以研究余叔岩出名。孫曜東本人,介乎紈褲與篾片之間,由於拉緊了周佛海與新任上海市長陳公博的關係,得任具有市銀行性質的上海復興銀行總經理;對周佛海自然要感恩圖報,便將筱玲紅交了給玲華老九。玲華老九住在法租界莫利哀路,周佛海與筱玲紅幽會,便在此處,連洗腳水都是玲華老九親自照料。 閱人多矣的周佛海,不知是何孽緣,竟對筱玲紅著了迷,在上海不必說;在南京亦是每天一到辦公室,第一件事便是接通筱玲紅床頭的電話,談上一陣才開始辦公。 不久,周佛海嫌「借地安營」,總覺不便;孫曜東的安排,遷到了一座極高級的公寓。就在此際,楊淑慧發覺了,她聲色不動,偵察多時,不但打聽到了地址,而且連周佛海與筱玲紅通話的紀錄都拿到了手。於是有一天清晨,率領一班幫手,直搗香巢;筱玲紅的膽子比大媛還小,嚇得面無人色。穿著睡衣的周佛海,只好挺身相護;跟著來的那班女太太之中。總也有腦筋比較清楚的,拍部長太太的馬屁,無如直接拍部長的馬屁,所以名為助陣,其實放水,擋住楊淑慧,放了筱玲紅一條出路。自然,她亦僅是身免;屋子裡被搗得稀爛。 楊淑慧之不能放過周佛海,是可想而知的;但周佛海卻捨不得筱玲紅。一面將外室安置在霞飛路「可的」牛奶棚對面一條僻巷中;一面向髮妻疏通,希望她網開一面。可是,楊淑慧堅持周佛海非與筱玲紅分手不可。 為了要取得楊淑慧的諒解,周佛海甚麼手段都用到了,包括「上萬言書」及長跪求情,但楊淑慧的佔有欲特強,怎麼樣也無法打動她起憐香惜玉之一念。 軟求失效,自然而然地走上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勃溪局面。陳公博、梅思平、岑德廣、羅君強這些跟周家極熟的朋友,都經常被請了來當調解人,但問題始終不得解決,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周佛海的鬧家務,成了南京「官場」中的一大笑柄。 有一天夫妻倆由口角而將至動武;楊淑慧有個小學同學吳小姐,是個老處女,這幾年一直住在周家,替楊淑慧當著類似管家的職務。此時當然要上前勸解,哪知周佛海正在氣頭上,認為這吳小姐平時不無替楊淑慧當「狗頭軍師」之嫌,所以使勁一推,出手較重;吳小姐一個「狗吃屎」合撲倒地,跌落了一口門牙。這一下風波鬧大了! 「我跟他時,他是個窮學生;我吃盡辛苦,他才有今天!憑甚麼我要讓不相干的人來佔有他?」楊淑慧逢人就這樣說;而且公開了多少年前,周佛海追求她時所寫的,不足為外人道的情書。 她還有支四寸象牙鑲金的小手鎗,是潘三省送給她的。在會玩槍的人看,這是玩具,但亦不能說它不能致人於命;楊淑慧說到氣憤難平時,就會把槍取出來,比比畫畫,說是總有一天先打死周佛海與筱玲紅,然後自殺。 看樣子要出人命,周家的友好,便發動包圍,對楊淑慧展開「疲勞轟炸」;終於氣得楊淑慧採取了釜底抽薪的措施,她把筱玲紅帶到銀行裡,開保管箱讓她看她的珍貴首飾,要求筱玲紅嫁到周家來。 這是件筱玲紅求之不得的事,但一聽條件,半晌作聲不得。楊淑慧的條件,一共四個:第一、住在一起。第二、稱周佛海夫婦是老爺、太太;對他們的女兒周慧海、兒子周幼海要叫小姐、少爺,完全是舊式家庭的規矩。第三、當夕要獲得楊淑慧的許可。 這三個條件雖然苛刻,畢竟在理論上說是做得到的;哪知還有做不到的第四條:不許生男育女。 只看第四個條件,周佛海便知楊淑慧並無解決問題的誠意;而且事實上,筱玲紅這時已懷孕在身。因此周佛海明白表示,楊淑慧承認筱玲紅是「家屬」的一員,他很感激;但決不能在一起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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