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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場弊案知多少?(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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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行做事很潑辣,出奏以後,以諮文致噶禮,暫停會審。噶禮當然要反擊,列舉七事,奏劾張伯行失職,並表示張伯行冤枉他貪污、「臣不欲求得生」,結下了不解之仇。 上論是噶禮與張伯行並皆解成聽勘,仍交張鵬翮與赫壽審明具奏。總督,巡撫一起吃官司,是難得的奇聞,有人特為花了盤纏到揚州去看熱鬧,結果看到一出精彩的鬧劇,噶禮與張伯行在揚州府衙門前,由互罵而互毆,兩人滿地打滾,畢竟張伯行年輕,占了上風。 不久,涉嫌的房考官涇縣知縣陳天立,在看管期間,突然自殺,案情由此逐漸明朗。原來張鵬翮雖蓄意想將此案由大化小,由小化無,但皇帝別有獲悉真相的特殊管道,即是責成江甯織造兼兩淮巡鹽禦史曹寅秘密奏報。曹寅即曹雪芹的祖父,內務府的包衣出身;曹寅的母親為康熙皇帝的保母,關係密切而且曹寅能幹忠誠,深獲寵信;他受命私下偵察其事、密奏直達御前,所以皇帝對此案的內幕,甚至比主審的張鵬翮與赫壽還清楚。 案起於揚州一個鹽商的子弟吳泌,願意花八千兩銀子買一名舉人,找到一個名叫員炳的人設法。員炳是安徽巡撫葉九思的門生,便備了一份重禮去見葉九思,假託吳泌是他的表弟,求「老師栽培」。 葉九思不肯收禮,但是答應幫忙,關照吳泌寫一個「記號」來;所謂「記號」便是關節,當時員炳通過介紹人在布政司書辦李啟家中,商定了關節,用「共寶有」三字,嵌入第一場八股文的「破題」中。 這個關節送給葉九思以後,他關照員炳去見涇縣知縣陳天立。向例鄉試房考官由本省督撫保薦舉人以上出身的知縣充任,陳天立即系葉九思所保薦;但葉九思要員炳去托陳天立,另有一個原因,陳是副主考趙晉的親戚。 於是此案中的關鍵性角色,便由員炳轉到了陳天立身上。吳泌既肯出八千兩的巨數,事情便很好辦了;入闈以後,陳天立向趙晉言明,臥中吳泌,送銀五百兩。房考那裡,他自己去料理。闈中錄取的程式。分層負責房考有推薦,即所謂「薦卷」之權;而主考則有取中之權。趙晉只等房考薦卷,寫一個「中」字,便可得銀五百兩,輕鬆之至,欣然同意。 到第一場下來,由謄錄房「糊各易書」,分發各房後,陳天立便大事搜尋,尋到句容縣知縣王曰俞那一房,看破題中嵌了「共寶有」三字,便知是吳泌的卷子了。當下跟王曰俞說:這本卷子跟副主考趙晉有關,拜託他呈薦。當然也許了好處。吳泌便是經過這麼一番曲折,而成了新科舉人。 程光奎則是另一案,舞弊的方法很笨,但現在卻很通行,即是「試前猜題」,預先請人模擬了許多篇八股文;如果肯花死工夫,將這些模擬的八股文都讀熟在肚子裡,臨場默寫出來,這不算舞弊。程光奎不願下死工夫,事實上亦沒有足夠的工夫;他是請托山陽縣知縣方名,將這些文稿帶入闈中,埋在一個冷僻的特定地點;程光奎經搜檢入闈後,取出這些文稿,帶入號舍,等題目發下來,找一篇相同的,抄寫交卷。說也很巧,他的這本卷子,恰好分入方名房中,方名也已看過這篇文章,那就更順利了,加上一個極好的批語,一薦即中。事後程光奎為「恩師」方名還了八百兩銀子的債,當然也算受賄。 及至事發會審,噶禮蓄意袒護,凡關鍵之處,均略而不審;張伯行則一概從嚴,在刑訊王曰俞時,迸出陳天立曾來查尋破題中有「共寶有」三字的卷子;陳天立知道事將敗露,畏罪自盡。 這件案子由於牽涉到督撫互訐,拖延甚久,最後定讞,趙晉、王曰俞、方名都定了斬監候的罪名;吳泌、程光奎及參與行賄的人充軍。其後還發生了一個撲朔迷離的插曲,定讞以後,趙晉在揚州監獄中自縊身死,而傳出來的消息,說死者並非趙晉,是他的同年,也就是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的狀元,揚州府寶應人的王式丹,入獄探視時,在轎子中,藏著一具丐屍,冒充趙晉自縊。至於趙晉,則由屋頂上逃走了。此案又查了三、四年;事後雖證明不確,但王式丹大受訟累,可說是無妄之災。 戊午科場案 康熙以後,雍正、乾隆、嘉慶三期,科場案極少,查嗣庭任河西主考,曾興大獄,但屬於政治清算範圍,不歸於科場案。乾隆朝對此格外注意,真可說弊絕風清,得人亦最盛。但自和珅當國後,風氣漸壞;至道光朝則「遞條子」之風,幾乎公然無忌,於是而有咸豐八年的戊午科場案。 咸豐八年順天鄉試,正主考為大學士柏葰,蒙古正藍旗人:副主考為戶部尚書朱鳳標,吏部侍郎程廷桂。放榜後,軍機大臣焦估瀛,為母稱壽,在湖廣會館,大宴賓客;席間,程廷桂談起,正主考柏葰有在闈中改換試卷情事。其時文宗所信任的是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及其弟肅順;此即後來「辛酉政變」為慈禧太后所誅的所謂「三凶」。在「三凶」中以肅順為尤受寵信,而肅順此人介乎邪正之間,愛才重士,而專與毫無作為,坐享厚祿的大老作對;聽得程廷桂的話,對柏葰頗多不滿,準備找機會發動攻擊。 不久,有個禦史叫孟傳金,參劾新科第七名舉人平齡的試卷,「朱墨不符」。外間傳言,平齡是個票友,八月間在某處堂會,粉墨登場,時值試期,如在外票戲,則顯然並未入闈,何能得中舉人?於是文宗降旨,派載垣、端華、兵部滿漢兩尚書全慶、陳孚恩認真查辦,不准稍涉回護。在此之前,文宗派侍衛至禮部,調來本科中試的全部朱、墨卷,派大臣會勘,卷中詩文悖謬者達五十餘本之多,所以有「不准稍涉回護」之諭。 文宗震怒,肅順等危言聳聽,大獄將興,已可預見;但其間的關鍵人物為陳孚恩。此人籍隸江西新城,是個陰險無恥的小人,先以趨附道光朝的權相穆彰阿起家。其時朝中正人君子,首推情操絕俗的東閣大學士王鼎,鴉片戰爭既起,宣宗心無定見,忽戰忽和,措置乖方;最後聽信穆彰阿的主張,忍辱求和,而歸罪於以前所全力支持的林則徐。王鼎憤憤不平,力爭不得,自草遺疏,嚴劾穆彰阿誤國,然後閉戶自縊。這是所謂「死諫」,對穆彰阿是非常嚴重的打擊。 其時陳孚恩當軍機章京,一向為穆彰阿倚重,這天看王鼎未曾入朝,心知有變,趕到王家,入門便聽得全家號哭之聲;而屍首尚未解下,因為凡大臣自縊,必先奏聞,派大員檢驗之後,方可解下。陳孚恩擅作主張,率領王家僕人,將王鼎的屍首解了下來,在衣袋中發現遺疏,劾穆彰阿而薦林則徐,於是陳孚恩對王鼎的兒子,翰林院編修王沆說:「皇上最近的脾氣很大,不願再聽到任何主戰的話。尊公的遺疏一上,恤典必不可得;老兄只怕亦將終身廢棄。如果你願意回老家了,不必說它;否則,此奏決不可上,另草遺疏,可得優恤。」 這時,「穆門十子」之一,且亦為王鼎的同禦門生張芾亦到了,與陳孚恩一起力勸王沆,終於勸服,由陳孚恩別草遺疏,以累疾不治奏上。宣宗有些疑心,但是無從進一步查詢;不過恤典甚優晉贈太保,入祀賢臣祠。 王鼎的原疏,為陳孚恩私下帶走,向穆彰阿表功,不十年當到兵部尚書;但王沆不能成父之志,為他的陳甘同鄉所鄙棄,請假回籍後,不復再出,鬱鬱以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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