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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三


  「他?」段芝貴突然想起來了,「從前有個謝珊珊,你知道嗎?」

  「不是唱髦兒戲的嗎?」

  向來伶人皆為男角,俗稱「相公」,又稱「象姑」。洪楊以後,始有女伶,起於上海,稱之為「髦兒戲」。謝珊珊是蘇州人,以伶而妓,三、四年前在京城裡很紅過一陣子。

  「不錯!」段芝貴說:「謝瑚珊唱過髦兒戲,還跟振貝子配過戲。」

  「著!」正錫瑛猛然一拍腦袋,「怎麼這檔子事就會想不起來?」

  他想起的是三年前,出在北京東城餘園的一件新聞。余園本是慈禧太后同族,做過兩廣總督的瑞麟的舊居,庚子之亂遭了災,荒廢不復可住。及至回鑾以後,市面漸漸恢復,東城修了大馬路,起了大洋樓,繁盛勝於往時,於是有人買下餘園,修葺樓臺,補植花木,開了一家大館子。載振是余園的常客,經常在那裡流連終日,也經常邀一班少年親貴在那裡串戲,「侗五爺」溥侗、「七爺」載濤的玩藝是連內行都佩服的。每逢彩串,常有名角來把場,如果遇到肅親王善耆粉墨登場,那就更熱鬧了,起碼有四五個名角到後臺來「伺候」。

  看看鬧得太過分了,台諫中頗有人表示憤慨,恰好載振跟謝珊珊合演了一出彩樓配,便有位「都老爺」張元奇上折參劾,上諭載振自加檢點。餘園風流,頓時消歇,謝珊珊不知所終,載振每一提起來,總有餘憾莫釋之慨。

  「振貝子不喜象姑,那好辦!」王錫瑛說:「我已經看中了一個人了,就怕段二爺你老心裡覺得不是味兒。」

  這一說,段芝貴知道他指的是誰,反唇相譏地笑道:「莫非你心裡就不犯酸?」

  原來段、王二人都捧一個叫楊翠喜的坤伶。這楊翠喜是畿南文安人氏,從小父母雙亡,為族叔賣給一家姓楊的作養女,取名楊翠喜。這姓楊的是戲班子裡的「文場」,其實正當髦兒戲開始風行,便將楊翠喜送去學戲,應的花旦這一行。

  到得十六七歲,楊翠喜出落得玉立亭亭,色勝於藝。喜歡聽髦兒戲的,本就選色重於徵歌,因此,楊翠喜在天津天仙茶園,露演未幾,便即大紅大紫。捧她的客人,不知凡幾,但論貴則段芝貴,論富則王錫瑛。有此兩人護法,他人便只好望而卻步了。

  段、王雖同捧楊翠喜,卻並不爭風吃醋,這是因為楊翠喜受了養母的教,手腕頗為高明,對兩人都是不即不離,若拒若迎,而又銖兩相稱,不讓誰覺得受了委屈,而又總存著一個遲早得親薌澤的想頭,才得以相安無事。

  也就因為如此,王錫瑛出這麼一個主意,段芝貴心裡不會犯酸。不過,他也不願將可居的「奇貨」輕易「脫手」,思量著得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從載振身上,大大弄一注好處。

  「段二爺,我們買賣人是發了財才升官,你老是貴人,就得升官,才能發財。何不弄個督撫做做?」

  段芝貴心想王錫瑛畢竟是商人,對宦途經曆,不甚了了。一個候補道想一躍而為督撫,簡直是做夢!就算是實缺道員,亦得先放臬司,再轉藩司,經過「監司」這個階段,才有升為巡撫的希望。

  當然,這話可以不必跟他說,丟開一邊,只談如何伺候得振貝子稱心如意。

  ※ ※ ※

  就在載振與徐世昌到達天津的前一天,新官制案正式見諸上諭。事先,已有電報預告,所以袁世凱關照,電旨一到,隨即譯送。由於這是清朝開國,至少是雍正七年設立軍機處以來,破天荒的大舉措,所以上諭長達三千言,抄碼譯文,頗費工夫,只能一段一段送閱。

  這道上諭分為兩部分,前面是總司核定的奕劻、孫家鼐與瞿鴻璣的會奏,引敘共同編纂新官制的上諭之後,先有一段頌聖表功的引敘:「仰見皇太后、皇上力拯時艱,通變宜民之至意,率士臣庶,感頌同聲:實中國轉弱為強之關鍵。茲事體大,臣等仰稟聖謨,總司核定,斷不敢草率從事,亦不敢敷衍塞責。月餘以來,准厘定官制大臣載澤等陸續送到草案,臣等悉心詳核,反復商榷,間有未協,次第更定。京內各官,現已竣事。」

  緊接著是談改定官制的準則,以及現行官制的缺失:「竊維此次改定官制,既為預備立憲之基,自以所定官制與憲政相近為要義。按立憲國官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權並峙,各有專屬,相輔而行。其意美法良,則諭旨所謂廓清積弊,明定責成,兩言盡之矣!蓋今日積弊之難清,實由於責成之不定,推究厥故,殆有三端:

  一則許可權之不分。以行政官而兼有立法權,則必有借行政之名義,創為不平之法律,而為協輿情,以行政而兼有司法權,則有徇平時之愛憎,變更一定之法律,以意為出入。以司法官而兼有立法權,則必有謀聽斷之便利,制為嚴峻之法律,以肆行武健,而法律浸失其本意。舉人民之權利生命,遂妨害於無形。此許可權不分,責成之不能定者一也。

  一則職任之不明。政以分職而理,謀以專任而成。今則一堂有六官,是數人共一職也,其半為冗員可知,一人而曆官各部,是一人更數職也,其必無專長滅見。數人分一任,則築室道謀,弊在玩時;一人兼數差,則日不暇給,弊在廢事。是故賢者累於牽制,不肖者安於推諉。是職任不明,責成不能定者二也。」

  第一次送來的電文,到此為止。袁世凱與張一麟各推敲久久,認為大端之一的「許可權不分」,講司法獨立,或可邀准,大端之二「職任不明」這一條就很難說了。

  顯然的,說「一堂有六官,其半為冗員」,則各部滿漢兩尚書、四侍郎定會裁掉一半,平空敲掉許多人的飯碗,必定有人切齒痛恨地在罵,「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袁世凱倒有些失悔於鼓吹改官制一舉了。

  第二次送來的電文,接敘大端之三:「一則名實不副。名為吏部,但司簽掣之事,並無銓衡之權:名為戶部,但司出納之事,並無統計之權;名為禮部,但司典儀之事,並無禮教之權;名為兵部,但司綠營兵籍,武職升轉之事,並無統禦之權,是名實不副,責成之不定者三也。」

  有此三積弊,因此厘定官制,即以「清積弊,定責成」為指歸。首先是「分權以定限」,除立法暫設資政院外,行政、司法兩權的區分是:「行政之事,則專屬之內閣各部大臣。內閣有總理大臣,各部尚書亦為內閣政務大臣,故分之為各部,合之皆為政府,而情無隔閡,入則同參閣議,出則各治部務,而事可貫通。如是則中央集權之勢成,政策統一之效著。司法之權,則專屬之法部。以大理院任審判,而法部監督之,均與行政官相對峙,而不為所節制,此三權分立之梗概也。此外有資政院以持公論,有都察院以任糾彈,有審計院以查濫費,亦皆獨立,不為內閣所節制,而轉能監督閣臣,此分權定限之大要也。」

  司法果然獨立了,看樣子,上諭必會允准,但內閣制,則在未定之天。

  袁世凱急於想知道結果,無奈原奏還有「正名以核實」與「分職以專任」兩大條,不能不耐心看完:「次正名以核實。巡警為民政之一端,擬正名為民政部。戶部綜天下財賦,擬正名為度支部,以財政處、稅務處併入。兵部徒擁虛名,擬正名為陸軍部,以練兵處、太僕寺併入,而海軍部暫隸焉。既設陸軍部,則練兵處之軍令司,擬正名為軍諮府,以握全國軍政之要樞。刑部為司法之行政衙門,徒名曰刑,義有未盡,擬正名為法部。商部本兼掌農工,擬正名為農工商部。理藩院為理藩部,太常、光祿、鴻臚三寺,同為執禮之官,擬併入禮部。工部所掌半已分隸他部,而以輪路郵電併入,擬改為郵傳部。此正名核實之大要也。

  次分職以專任。分職之法,凡舊有各衙門與行政無關係者,自可切於事情,首外務部、次民政部、次度支部、次禮部、次學部、次陸軍部、次法部、次農工商部、次郵傳部、次理藩院。專任之法,內閣各大臣同負責任,除外務部載在公約,其餘均不得兼充繁重差缺。各部尚書只設一人,侍郎只設二人,皆歸一律,至新設之丞參,事權不明,尚多窒礙。故特設承政廳,使左右丞,任一部總匯之事。設參議廳,使左右參議,任一部謀議之事。其郎中、員外郎、主事以下,視事務之繁簡,定額之多寡,要使責有專歸,官無濫設。此分職專任之大要也。」

  看完這兩條,袁世凱不由得脊樑上一陣陣發冷,知道親貴疑忌與瞿鴻璣的有意作對,都非傳言,而是信而有征了。

  所謂「除外務部載在公約,其餘均不得兼充繁重差缺」這句話,明明是說,除了他本人仍舊可以當軍機大臣以外,其餘都不能以尚書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了。徐世昌出軍機,已是勢所必然,究其實際,袁世凱認為是為了要剪除他的羽翼。而「正名以核實」這一條,更是專門指著他而來的。

  他算了一下,除直隸總督的本缺以外,他還有九個銜頭,如今大部分都不保了。練兵處併入陸軍部,當然不再有「會辦大臣」的名目,新設郵傳部,而以輪路郵電併入,這就一下子去了「鐵路」、「電政」兩個「督辦大臣」的銜頭。最可憂的是,海軍部暫隸陸軍部,則南北洋大臣的名義,或許都會裁撤。

  想到這裡,心亂如麻,只得暫且丟開,再看下文。

  下文是上諭了。仍用「欽筆懿旨」開頭,首先是談軍機處,說它是「行政總匯」,在「雍正年間,本由內閣分設」,這「行政總匯」、「內閣分設」八字,與「內閣總理大臣」這個銜頭,針鋒相對,包得緊緊地,袁世凱的心更涼了,寄託於新官制,能繼奕劻而獨柄大臣的希望,到此已可確定,是完全落空了!

  果然,上諭明示軍機處「相承至今,尚無流弊,自毋庸編改內閣。軍機處一切規制著照舊行。其各部尚書,均著充參與政務大臣,輪班值日,聽務召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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