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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七


  「是!」慶王附和著說,「黃體芳的話,說得太過分了!」

  「黃體芳是侍郎,也算朝廷的大臣,又不是梁鼎芬這些新進的翰林可比。他上這個摺子,我實在不懂他是什麼意思?」

  慈禧太后問道:「你們看怎麼辦?」

  聽這一說,她的意思完全清楚了,把黃體芳跟因為參李鴻章而丟官的梁鼎芬相提並論,可以想見她的惱怒。慶王便即答道:「應該交部嚴議!」

  「對了!交部嚴議。」慈禧太后說道:「大辦海軍,讓李鴻章會辦,是大家多少日子商量才定規下來的。難道就都不及黃體芳一個人的見識?何況大臣進退,權柄操在朝廷,他憑什麼說這個不該用,那個該用?你們擬一個批來我看。」

  當時許庚身執筆,擬了一個交來,呈上禦案,慈禧太后親自用朱筆謄在折尾上,發交吏部。批的是:「侍郎黃體芳奏,大臣會辦海軍,恐多貽誤,請電諭使臣,遄歸練師一折。本年創立海軍,事關重大,特派醇親王奕譞,總理一切事宜。李鴻章卓著戰功,閱歷已深,諭令會同辦理,又恐操練巡閱諸事,李鴻章一人未能兼顧,遴派曾紀澤幫辦。所有一切機宜,均由海軍衙門隨時奏聞,請旨辦理。朝廷於此事審思熟慮,業經全域通籌;況黜陟大權,操之自上,豈臣下所能意為進退?海軍開辦伊始,該侍郎輒請開去李鴻章會辦差使,並諭曾紀澤遄歸練師,妄議更張,跡近亂政。黃體芳著交部議處!」

  其時吏部尚書崇綺因病請假,由禮部尚書烏拉喜崇阿署理,他是個謹飭平庸、沒有主張的人,另一位尚書徐桐,聽見「洋」字就會變色,平生最恨「洋務」,對李鴻章自然沒有好感,因而也就同情黃體芳。至於被黜複用,剛由署理吏部左侍郎補實為吏部右待郎的李鴻藻,是昔日的清流領袖,對黃體芳更要回護。所以避重就輕地引用了一條來處分。這條定例是:「官員妄行條奏者,降一級調用,公罪。」公罪是公事上有所不當,與個人品格有虧而獲咎的私罪不同,公罪照例准許抵銷,換句話說,只要得過「加級」的獎勵,就不必降級。象黃體芳這種當到侍郎的大員,總有好幾次加級的紀錄,因此這樣的處分,對他來說,實在絲毫無損。

  徐桐與李鴻藻如此主張,其餘的堂官覺得不甚妥當,「妄議更張,跡近亂政」與「妄行條奏」的過失,並不相同。然而因為上諭中最後一句是「交部議處」,不是「交部嚴加議處」,又因為黃體芳本人是兵部堂官,建議改派曾紀澤專司籌練海軍,亦可說是分內應盡的言責,似乎談不到「亂政」。這樣一轉念間,也就默然同意了。

  複奏一上,慈禧太后大為不滿。認為「所議過輕」,朱筆親批:「黃體芳著降二級調用。」而「吏部堂官傳旨嚴行申飭」。包括告假的崇綺在內,這個年便都過得不甚痛快了。

  ※ ※ ※

  除夕那天,慈禧太后作了兩個重要決定,也就是在明年要辦的兩件大事,一件是由選秀女開始,為皇帝立後,一件是預備撤簾歸政。

  於是,光緒十二年正月初五,慈禧太后召見軍機,當面囑咐,決定帶皇帝去謁東陵。此行有三大典禮,第一是到慈安太后在普祥峪的定東陵上去行「敷土禮」。慈安太后暴崩于光緒七年三月,當年九月大葬。慈禧太后因為病體初愈,不耐長途跋涉,未曾送到陵上。皇帝年紀太輕,亦不能送葬。」四年以來,慈禧太后一直認為這是一件她應該對慈安太后抱歉的事,決定趁撤簾歸政之前,彌補此一咎歉。

  第二是皇帝登極以後,始終還沒有瞻謁過穆宗的惠陵,這一次應該盡禮。第三就是在東陵隆恩殿為列祖列宗行大饗禮。

  所謂「敷土禮」就是民間的掃墓,自以清明為宜,所以當天頒發上諭,定於二月二十七起鑾,三月初二清明行敷土禮,禮成以後隨即回鑾,預定三月初七還宮。為了遷就三月初二清明這個日子,回鑾的行程相當匆促,而必須在三月初七還宮,則因為這一年會試,定制三月初九第一場開始,考官必得在前一天入闈。三月初七回京,第二天派出考官,才能不誤試期。

  這一下,有三個衙門要大忙特忙了。第一個是直隸總督衙門,要辦「陵差」,主要的是整修沿途的蹕道;第二個是禮部,要準備各項儀注;第三個就是內務府,伺候皇太后、皇帝及宮眷的車駕食宿,不是輕而易舉的事。

  不過大感為難的既非內務府,亦非直隸總督衙門,而是禮部。慈禧太后謁陵,儀注自有成例,為難的是初謁普祥峪慈安太后的陵寢,並無成例可循,找遍舊案,只有同治四年,兩宮太后致奠孝德顯皇后的例子,似乎可用。

  孝德顯皇后薩克達氏,是道光二十七年,文宗當皇子的時候,宜宗為他所冊立的嫡福晉。但這位福晉福薄,並未當過皇后,道光二十九年,宣宗的繼母孝和睿皇后駕崩,第二天,這位福晉薨逝。而當孝和睿皇后駕崩時,宣宗已經高齡七十有二,並且有病在身,歲暮之際,接連遭遇喪事,過於傷感,所以不到一個月,亦就龍馭上賓了。

  於是文宗即位,薩克達氏被追封為孝德皇后,而她的喪儀進行到一半,由於身分自皇子的嫡福晉變為皇后,亦就更改為大喪儀,梓宮一直停放在東陵附近的隆福寺。同治四年,文宗大葬,孝德皇后合葬于定陵,兩宮皇太后致奠,因為孝德皇后是元後,當然用的是妃嬪對皇后六肅三跪三叩的大禮。

  這一次慈禧太后拜謁慈安太后的陵寢,應該亦可援用此一成例,滿尚書延煦主張最力。他所持的理由是,生前兩宮並尊,而死後的情形不同,一直到咸豐十一年文宗駕崩的時候,始終是皇后與懿貴妃這兩種不同的身分。如果說慈禧太后此時可以平禮致祭,那麼當時兩宮以妃嬪之禮祭奠孝德皇后,就是錯了。

  於是定議,詳細複奏。慈禧太后先看行大饗禮的儀注,寫的是:「康興九年秋,聖祖奉太皇太后率皇后謁孝陵,前一日,躬告太廟,越日啟鑾、陳鹵簿、不作樂。

  既達陵所,太皇太后坐方城東旁,奠酒舉哀,皇太后率皇后等,詣明樓前中立,六肅三跪三拜,隨舉哀奠酒,複三拜,還行宮。後世凡皇太后謁陵仿此。」

  這個儀注,慈禧太后自無話說,接下來看到皇太后「詣普祥峪定東陵行禮禮節」,自然而然想到當年在隆福寺祭奠孝德皇后的情形,勃然大怒,將禮部的奏摺,狠狠地摔在地上。

  左右太監宮女見此光景,嚇得個個屏聲息氣,雙腿發抖。

  當然,李蓮英是例外,然而也不敢隨便說話,努一努嘴,示意太監宮女都退了出去,然後撿起奏摺,悄悄看了一下,還不知究竟,只猜想到一定是禮部所擬的儀注,大不合她的意思。

  「你看!」慈禧太后指著奏摺,咬牙說道:「禮部擬的什麼儀注?」

  「那兒不對,傳旨軍機說給他們改就是了。」李蓮英說,「禮部堂官都是書呆子,何必為他們動那麼大的氣?」

  慈禧太后也是一時之氣,自覺為此發怒,會遭人背地裡批評,度量太狹,因而忍住一口氣,接納了李蓮英的建議。

  於是軍機承旨,通知禮部重擬儀注,要跟當初兩宮太后在隆福寺祭奠孝德皇后的禮節,稍有區別。這本來不算一件大事,如果初擬之時,就酌量更改,亦不會有人批評。但這樣一奏一駁,反而引起士林注目,尤其是會試將近,才俊之士,雲集京師,其中頗不乏為老輩宿儒所敬重的名士通人,將這件事看得很深。因為看得深,也就看得很重。

  這也可以說是舊事重提。當年為了醇王是皇帝的本生父,防微杜漸,深恐明朝嘉靖年間「大禮議」的故事重演,所以極力裁抑醇王。上至親貴,下至翰林,幾乎無不以為醇王絕對不可過問政事,防他因為干預朝政而逐漸養成羽翼,一旦皇帝親政,成了無形中的「太上皇」,便無人可以制他。這重借為穆宗立嗣作題目,其實等於「爭國本」的公案,直到穆宗大葬,吳可讀屍諫,方始告一段落。

  在當今皇帝入承大統之初,就是醇王自己也知道,處於極大的嫌疑之地,自分必是從此與國家政事絕緣,閑廢終身,因而當時上奏兩宮太后,有「曲賜于全,許乞骸骨,為天地容一虛糜爵位之人,為宣宗成皇帝留一庸鈍無才之子」的苦語。誰知忽忽十載,情勢已變,如今醇王不但過問政事,而且成了「太上軍機大臣」,吏事、軍務、財政一把抓,當年的杞憂,成了今天的隱憂。大家也都知道,只要慈禧太后垂簾聽政,醇王決不敢稍有踰越,但如一旦撤簾,優遊于禁苑之中,大權交付于皇帝之手,那時誰也保不定醇王會不會起異心?即或他本人並無此意,卻又有誰敢斷定,他左右不會加以慫恿?趙匡胤這樣謹厚而不好威權,不也「黃袍加身」,欲罷不能嗎?

  因此,為了消除這重隱憂,今日之下,必須講禮,禮制並稱,唯有禮法,也就是祖宗的家法,才可以防制得了不測的異心。如果此時為了不關輕重的儀注,可以容許慈禧太后不守禮製成法,便是開了一個惡例,將來皇帝親政以後,倘或要步明世宗的後塵,尊敬本生父的醇王,試問禮官言路,又如何得能犯顏直諫?

  當然,這些議論,關係重大,只能在最親密的朋僚集會中,悄悄交談,而禮部六堂官當然也都瞭解此事關係的重大,同時也頗警惕於士論不可輕忽,倘或曲從懿旨,修改儀注,引起士林不滿,紛紛上書,那時言路上一定會有所表示,首當其衝的,便是禮部官員。

  但如公然違旨,似更不妥。左思右想,都是難處,而啟鑾的日子卻一天一天逼近了。迫不得已,只有從李蓮英身上去打主意,由禮部的一名跟李蓮英拉得上親戚關係的司官,特地備了一份豐腆的水禮,專誠拜訪,屏人密談,細訴其中的苦衷。

  這些地方,李蓮英極知大體,一口應諾,設法化解此事。

  回到宮中,他自己不便進言,要跟榮壽公主去商量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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