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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〇


  到第二天,朱光第又派差人,將那十五兩銀子,起了出來,作為證物,然後打疊文卷,預備解送王季福上省。而就在這時候,開封陳許道任愷,派專差送了一封信來。

  拆信一看,朱光第大為詫異。任愷居然要求朱光第,不必理會公事,也就是要求朱光第,不必將王季福解送省城,說什麼「鐵案如山,豈容狡犯翻供?」而實際上,朱光第很明白,任愷是怕案子一反,他也脫不得干係,因而設法要維持原讞。

  「請上複尊上。」朱光第斷然拒絕。「人命大事,我不敢馬虎。王季福已當眾傳來,我亦不能無緣無故放掉他。這件事,我只有得罪了。」

  任愷當然也知道朱光第是個「強項令」,一封文書,未見得乖乖聽命,而且過去是他的直屬上司,現在升了官,管轄不同,更不見得能讓他買帳,所以托了好些人向朱光第苦苦相勸,卻是徒費唇舌,一無效果。

  說客也有好有醜。好的聽了朱光第持正不阿的言論,面有慚色,改容表示愧歉,自然心無芥蒂,醜的卻以為朱光第無事生非,不通世故,過去的上司給面子請他「高抬貴手」,居然不識抬舉,豈不可恨?因而悻悻不免有些不中聽的話。朱光第一笑置之,但躲在屏風後面竊聽的家人,卻大為不安。

  於是他的長子朱祖謀便婉言諫勸。朱祖謀長於文學,拙於言詞,又在嚴父面前,更加訥訥然不能出口,一句「明哲保身」還未說完,便讓朱光第喝住了。

  「你『讀聖賢書,所為何事?』怎麼說出這種話來!而且,我也說過不知多少次,你讀你的書,不准你干預公務,何以又來多事?我看,你回湖州去吧,明年鄉試,也該好好用一番功,莫等到臨陣磨槍。」

  河南多盜,朱祖謀自然不放心老父在此煩劇艱險之地。無奈朱光第認為他在衙門裡,一方面可能會被人利用,慫恿「大少爺」包攬是非,說合官司,象從前余杭縣知縣劉錫彤,為了楊乃武一案,受「大少爺」之累,竟至古稀之年,投荒萬里去充軍;一方面又認為朱祖謀住在衙門裡,所見所聞的是非太多,一定靜不下心來讀書,自誤前途,所以逼著他收拾行李,派老底下人送回湖州上疆山麓的老家去閉門用功。

  王季福當然要解送省城。這一案成了鄧州的新聞,茶坊酒肆,無不談論,因而也有許多謠言。朱光第有耳目在探聽,所以這些謠言無不知悉,其中離奇不經的,可以置之不理,但有一個說法,卻不能不引以為警惕。

  這個說法是:王樹汶真正的身分,只有等王季福解到省城,父子對質,方能水落石出。所以王季福成了全案的關鍵。如果這案一翻,從原審的鎮平知縣到南陽府,南汝光道及河東臬司,都有極大的處分。因此,上下合謀,預備在解送王季福時,中途劫人,搞成死無對證的情勢,這一案方可以維持原審。

  胡體安可能會動手劫去王季福,是在朱光第的意料之中。說上下合謀,也就是說有官員庇護胡體安打劫,似乎荒唐,可是,任愷將這一案既然看得如此之重,則此荒唐的傳說,亦不是全無可能。

  因此,朱光第特別慎重,起解那天,派了二十名得力的「小隊」,夾護王季福所坐的那輛騾車,沿大道直奔開封府,規定遲行早宿,第一天住南陽府,第二天住葉縣,第三天住許昌,第四天到開封。

  一到開封府就不要緊了。押解的典史格外小心,進省城雖已天黑,卻仍舊到首縣祥符縣去投文,要求寄押犯人。

  祥符縣的刑書,接過公文一看,寫明的是「解送人證王季福一名」,當時便搖搖頭,將公文退回。

  「四老爺,你也是懂規矩的,明明是證人,怎麼說是犯人?牢裡是關罪犯的,不是犯人,怎麼可以收監?莫非真的王法都不要了!」

  縣官稱大老爺,下來是縣丞、主簿,未入流的典史排到第四位,通稱「四老爺」。四老爺專管監獄,所以那刑書說他「也是懂規矩的。」規矩自然懂,原是有意蒙混,既然混不過去,還有計較。

  「那麼,請在貴縣監獄裡暫寄一寄。應繳的飯食銀子,我照數奉上。」

  如果先就按這個規矩做,沒有辦不通的道理。祥符縣的刑書氣他懂規矩不按規矩做,便冷冷答道:「這要得罪了!這件事我做不得主,要問我們四老爺,天這麼晚了,我那裡去尋他?相國寺前,多的是客棧,那裡不好住?」

  那典史無奈,到相國寺前找了家客棧住下。第二天一早到臬司衙門投文,吃過虧,學了乖,低聲下氣跟那裡的韋辦商量,無論如何要將王季福接收了去。不然住在客棧裡候審,光是護送的那二十個人的食宿,就賠累不起。

  總算遇著了好人,臬司衙門書辦幫他忙,辦了一道公事,將王季福發交祥符縣看管。這一管管了十天,臬司衙門才「掛牌」,委派開封府知府王兆蘭,候補知府馬永修復訊。

  到了第二天開審,先提王季福,照例問明姓名、年齡、籍貫。王兆蘭先就提出警告:「強盜不分首從,都是部裡公事一到,就綁出去殺頭的罪名。你要小心,不可以冒認,冒認一個強盜做兒子,是絲毫好處都沒有的,將來追起贓來,有你的苦頭吃。」

  王兆蘭的話是在恫嚇,暗示他不可相認,否則必有禍事,然而王季福是老實人,聽不懂他話中的意思,只連連答說:「王樹汶是小人的兒子,錯不了的。」

  那就只好讓他們相見了。將王樹汶提上堂來,到底骨肉天性,王樹汶向堂上一望,便撲了過去,父子相擁,號啕大哭。

  「拉開來!」王兆蘭喝道,「假裝是瞞不了人的!先將王樹汶帶下去。」

  差役上前去拉,而王季福怎麼樣也不肯放手,只是禁不住差役人多力大,畢竟拆開了他們父子,隔離審問。

  「你說,王樹汶是你兒子,有什麼證據?」王兆蘭問道,「王樹汶身上有什麼胎記?你說!」

  「有的。」王季福一面拭淚,一面答道,「他生下來,背上就有一搭黑記。」

  「有多大?」

  「有洋錢那麼大小。」

  「還有呢?」王兆蘭又問:「還有什麼?」

  王季福想了想答道:「肩上有塊疤,是小時候燙傷的。」

  「左肩還是右肩?」

  這就有些記不清楚了。王季福回想了好半天,才說:「好象是右肩。」

  「什麼好象?」王兆蘭將公案一拍,「你自己親生的兒子,傷疤在什麼地方都記不清楚嗎?」

  這時候王季福才發覺這位知府老爺,遠不如本州的朱大老爺好說話,心裡一著慌,「槍法」就亂了。

  「是,是左肩。」

  王兆蘭便不再問,戴上老花眼鏡去翻卷宗,翻到一張「屍格」樣的單子,是因為他們父子即將對質,特意由差役將王樹汶剝光了衣服,細細檢查全身特徵,一一記明。單子上寫著王樹汶肩上確有洋錢那麼大小一塊傷疤,但在右肩,不是左肩。

  王季福第一次倒是說對了,一改口改錯,恰好算是讓王兆蘭捏住了把柄,「好大膽!」他瞪著眼喝道:「你是受了誰的指使,胡亂冒充?」

  「青天大老爺屈殺了小人!」王季福情急大喊,「王樹汶明明是小人親生的兒子,這那裡是假得來的?」

  「還說不假!你兒子的傷疤,明明不在你說的那個地方,可知是居中有人串供,才露了馬腳。」王兆蘭振振有詞,氣極壯、話極快:「我再問你。這一案全河南都知道了,既然你說王樹汶是你兒子,為什麼早不來出頭認子?可知必是冒充!什麼王樹汶?還是胡體安!」

  這一番質問,氣勢如疾風驟雨,王季福心驚膽戰,聽不真切,自然就瞠目結舌,無詞以對。

  「來!」王兆蘭下令:「將這個王季福先押下去,好生看管。案外有案,非同小可,你們要格外當心,不准讓他跟胡體安見面,更不准跟外人見面通消息,免得他們串供。」

  開封府的胥吏也沒有想到這件案子,又會反復,胡體安變王樹汶,王樹汶又變了胡體安。但情形很明白,王知府打算維持原讞。胥吏辦案,全聽官府的意旨,所以這時候對王季福便不客氣了,上來兩個人,反扭著他的手,將他押到監獄,嚴密看管。

  退了堂,王兆蘭立刻趕到臬司衙門,向麟椿面陳經過,聽完了,麟椿問道:「那麼,照老兄看,這王季福到底跟犯人是不是父子?」

  問到這話,王兆蘭頗為不悅,事情已經明明白白,自己接受意旨,屈法周旋,不想他有意裝傻,仿佛要將辨真假的責任套到自己頭上似的,這就太不夠味道了。

  因此,王兆蘭也就回敬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話:「那要看大人的意思。」

  麟椿默然。愛聽戲的他,不由得想到「審頭刺湯」的轍兒,自己不能象「湯裱褙」認人頭那樣一無顧忌,說真就真,說假就假。這一案不妨擺一擺,反正該著急的應該是鎮平知縣馬翥和前任南陽知府任愷,看他們持何態度,再作道理。

  「這件案子撲朔迷離,棘手得很。」麟椿拱拱手說:「老兄多費心,細細推求吧。」

  「是!」王兆蘭有些困惑,一時辨不清他是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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